业余体校4~8岁体操训练的保护与帮助①

2016-11-28 06:24邱佳妮
当代体育科技 2016年28期
关键词:训练员练习者业余

邱佳妮

(梧州市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 广西梧州 543000)

业余体校4~8岁体操训练的保护与帮助①

邱佳妮

(梧州市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 广西梧州 543000)

随着我国体育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业余体操教育也在不断发展,业余体操学校的教学目的主要是为我国的体操早期发展提供高质量、高素质的后备人员,为加快、加强我国的体育事业而不断进步。但由于体操在教学过程中难免会进行危险难度系数较高的动作教学,这使得对于幼儿的体操训练的保护与帮助尤为重要。

体操教学 保护 帮助

进行业余体操学习已经成为许多家长对孩子幼儿启蒙的选择,学习体操可以增加身体的柔韧性,但在学习体操的过程中难免会存在一些对孩子产生潜在危险的部分,因此,需要我们对业余体校幼儿体操训练的保护与帮助进行研究。

1 对体操训练中的保护与帮助进行全面的认识了解

保护与帮助是体操训练的显著特点之一,特别是在4~8岁幼儿体操教学中,由于学生身体素质不一,感觉能力不同,保护与帮助就尤为重要。在研究了大量的运动损伤事例后,创伤学专家和科研工作者得出的结论是帮助和保护可以有效避免体操教学和训练中的意外伤害事故。

体操训练员对体操练习者的保护在另一种方面来看更是一种帮助,而在进行帮助的同时也就是一种保护,帮助与保护两者相互联系不可分割。

所谓帮助,是使体操练习者在练习中形成正确的动作概念,学会合理地用力,以达到较好完成体操动作的目的。保护是一种维护练习者的有效措施,通常是教练员在练习者的用力不当、操作失误或者意外引起的失去平衡或控制的时候采取的一种解救方式。

直接帮助主要包括肢体上的直接帮助,即使用托举、提拉、前推、支撑等方面,间接帮助主要包括言语上的安慰帮助、对于危险动作的提醒以及通过初始的教育方式使幼儿感受到肌肉的用力方式以及用力力度大小。

一般保护是指训练员不给练习者任何外力,而是给予他们足够的信心,着力培养他们独立完成动作的能力。如果有潜在的危险,训练员及时给予必要的扶持,帮助轻稳地落地。在培训业余体操幼儿时难免会遇到难度超过其年龄接受范围内的危险动作,当学习难度较大的体操动作时,例如,单杠大回环动作,可以加入镯式保护带,以免幼儿在学习过程中发生意外。

在体操学习的过程中,引导幼儿进行自行性的自我保护是最有效的保护方式,面临由于技术不正确或是意外而发生的危险,体操训练者在对幼儿进行体操训练时,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危险发生或者来临之时,果敢有效地采取对应的措施,这不仅需要训练员对保护方式的熟记,更需要对教学方式的创新型思维的掌握以及对幼儿生理发展状况的全面了解。

2 在对幼儿进行业余体操训练教学时保护与帮助的不同方式

在体操的学习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具有惊险性特征,对幼儿初学者保护与帮助在实际的教学训练过程中,在一方面可以实际有效地减轻在学习过程中幼儿受到的外部打击所造成的外伤;在另一方面,也可以加强幼儿对运动的感知能力。

按照动作技能难度的强弱划分可以将幼儿教学的阶段分为[1]:大致掌握动作阶段、改进与提高动作阶段以及巩固训练与自如运用阶段[1]。也对其有另外一种称法,即动作泛化阶段、动作分化阶段以及动作模型建立阶段。在此过程中,4~8岁幼儿的体操练习者的生理特点发生着很大的变化。这就要求体操训练员根据各个阶段的体操练习者的大相径庭的生理特点采取相对应的保护与帮助的方法。

2.1 大致掌握动作阶段即动作泛化阶段

在此阶段,体操训练员应该采用直接帮助的方法,由于大部分4~8岁的幼儿是初次接受体操训练,在初次体验未知事物的好奇心与紧张情绪的驱使下,大多数初学者在开始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做出动作吃力以及体操动作不协调的现象。因此,在此阶段,训练员应该有足够的耐心,给训练员进行正确示范与简练的讲解,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动作概念,取得感性的认识。

在体操练习者取得了初步的感性认识后,体操训练者给予他们足够的时间去练习基本的动作。此时,体操训练者采用直接帮助的方法,即采用托举、递送、提拉等直接帮助的手法,来将初学者由于不熟练所导致的紧张感以及动作不协调的现象逐渐消除,并在进行心理疏导安慰的同时将动作进行重点性以及准确有效性的传授。与此同时,由于幼儿对新鲜多彩事物的敏感性强,对幼儿进行体操培训的教练员可以采取标志物识别、体育器材辅助教学的方式更加高效地进行幼儿业余体操的训练。

2.2 改进与提高动作阶段

经过初级阶段体操训练员的帮助,他们的那些紧张、不协调、动作技术不合理等现象已逐步消失,动作变得比较准确,能轻松顺利地完成成套技术动作。但是,他们的动作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即体操动作的熟练程度不够,连贯性欠缺。

根据体操训练者的练习水平不同,体操训练员既可以将直接帮助和间接帮助交替使用,也可以利用器械保护体操练习者,还可以教一些简单实用的自我保护方法,从而达到改进技术和提高动作质量的目的。

2.3 建立动作模型阶段

在前两个阶段,经过体操训练员的有效帮助与保护,体操练习者的动作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因此在这一阶段,训练员需要加强的便不仅仅是对学生体操动作的严格管理,更需要的是对学员兴趣爱好的培养以及对学员耐心程度的提升[4]。

3 帮助与保护的体现

3.1 常规教学

在体育训练的过程中,不能因为是业余训练便降低对学生的要求,需要将专业训练运动员在训练时的严谨性和团队之间的互帮互助精神带到对幼儿的业余体操培训中来,只有这样,体操练习者才能在较好的教学秩序和教学环境中得到有效的帮助和保护。

3.2 树立安全训练观

体操训练员必须在课前做好备课工作,并在教案中体现出可能会出现的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处理方案。与此同时,体操训练员在每次的教学实践中都要反复强调树立安全意识,明确一些必要的安全措施,如,着装轻便,不携带尖锐的物品,不留长指甲等,准备活动要充分,易伤部位要早预防,增强他们学会自我保护的意识。

3.3 场地与器材的安全性检查

体操训练员在教学前,应该仔细检查器材,排除练习器械安装不牢固的隐患,将保护和帮助体操练习者的工作做到位。

4 在实操过程中对保护与帮助的应用

业余体校体操训练员在进行课前培训时,对幼儿的保护与帮助便是一门必修课,幼儿进行业余的体操训练的目的很大一部分是为了训练孩子的体育精神以及良好的身形,而非专业的技术,因此加强对练习体操的幼儿的保护与帮助是进行安全有效教学的前提。

业余体校体操幼儿训练员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训练员在训练过程中需要具备高度集中的注意力,对每一个体操练习者的安全负责,才能让他们对你产生信任感,才能有足够的胆量按照你的要求完成各个的动作。

(2)具备过硬的体操技能,不但能熟练完成前滚翻的动作,还能拆分和组合各个动作技术。如果体操训练员的技术不过关,甚至某些动作还不能熟练完成,体操训练者不可能对你产生应有的信任。

(3)制定合理的评分标准,有效保护体操训练者的信心。4~8岁的体操训练者的体能水平和接受能力差别很大。为此,体操训练员应该根据他们的接受水平进行有区别的指导,同时,考核也不能一刀切。对于那些接受程度慢的同学,体操训练员可以借助他们的优秀同伴的力量帮助他们建立信心,逐渐提高他们的动作熟练程度。

[1]杨绍虞.体操教学中的保护和帮助[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95.

[2]伊·阿·布拉昵科.体操教学中的保护和帮助[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95.

[3]公有才.体操教学理论与方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5.

[4]董汉英.略谈保护帮助在体操教学中的特殊作用[J].体育科技信息,2001(5):34-36.

G807.7

A

2095-2813(2016)10(a)-0033-02

10.16655/j.cnki.2095-2813.2016.28.033

①邱佳妮(1981,11—),女,汉,广西梧州人,研究生,梧州市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中级教练,研究方向:竞技体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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