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定五亮”实现巡察工作由阶段性向常态化转变

2016-11-28 11:14垣曲县纪委
支部建设 2016年36期
关键词:县委制度工作

■ 垣曲县纪委

“五定五亮”实现巡察工作由阶段性向常态化转变

■ 垣曲县纪委

今年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垣曲县严格按照运城市委要求,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突出政治巡察,强化问题导向, 坚持严字当头、干字为要、实字为重,采取制度先行、理念创新、措施跟进,推动巡察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定制度 亮规矩

为保障巡察工作始终在制度和法律的指导下运行,垣曲县先后制定了《关于建立垣曲县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垣曲县巡察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县委巡察组长库管理办法(办法)》《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库管理办法(试行)》《垣曲县委巡察工作流程(试行)》和《线索台账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为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提供了制度保障。要求巡察人员在巡察工作中务必做到:“一能”(能牢记)“两会”(会宣传、会解释)“三不”(方向不偏离、程序不错乱、任务不落空)。

定机构 亮队伍

全市巡察工作动员会之后,垣曲县配备了“两支核心队伍”。一是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为副组长,纪委、组织部门相关领导为成员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组建了专业化的巡察队伍。根据全市市县巡察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正科级规格的县委巡察办,设立了县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通过严格筛选、逐级推荐、严格审核,从纪检、组织、公安、检察、农经、审计、财政、国税、地税、国土、信访等部门抽调优秀党员干部,建立了由51人组成的巡察组组长库、专业人才库和工作人员库。巡察人员在巡察时,统一悬挂由县委巡察办印制的“中共垣曲县委巡察组巡察组长”或“中共垣曲县委巡察组巡查人员”胸牌,既让广大党员干部了解巡察干部的巡查身份及巡查人员的合法性,也便于群众监督,同时也增强了巡察干部遵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等有关规定的自觉性。

定底线 亮态度

为确保巡察质量,垣曲县向所有巡察人员亮明了“两个态度”:一是坚守“三条”底线,严守组织纪律,坚决执行县委和县委巡察组的安排部署;严守保密纪律,任何时候都不能跑风漏气、泄露秘密;严守廉洁纪律,把好人情关、亲情关,决不以权谋私。二是严守“四不”原则,即:不干预、不处理、不越权、不表态。同时确定15种巡察方式,明确规定个别谈话应有两名巡察工作人员参加,涉及重要问题需单独约谈或与实名举报者约谈,需经巡察组长批准,方可“一对一”谈话,未经同意的,严禁私自接触被巡察单位的任何人。

定重点 亮典型

今年正值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县乡换届、脱贫攻坚的特殊时期,这些也给做好巡察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垣曲县以查重点领域为突破口,以抓典型为根本,要求巡察工作人员研判形势、发现问题,使巡察工作真正做到个性问题立行立改,共性问题建章立制。加强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关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点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了解破坏党和政府形象、影响改革发展稳定、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重点发现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对4个县直单位、3个乡镇进行了巡察。前不久,垣曲县还采取“一托二”的方式,又进驻到6个涉农领域的县直单位开展巡察。截至目前,发现“两个责任”落实方面的问题线索15个,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问题线索10个,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线索8个。

定措施 亮手段

针对问题线索这一关键环节,垣曲县坚持深挖细挖,分析研判,探索并建立了“一账四簿”管理模式,即:问题线索管理台账、移交问题线索件、问题线索整改件、上级转办件及上级督办件四个登记簿,实行统一编号、专人负责,实行动态管理、挂账销号办法,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办理流向、处理结果“一单清”。同时,为解决巡察工作中处置问题线索的随意性,对边沿性问题线索,一律经巡察办审核,报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意,最后确定移交方式,有效防止了问题线索流失。巡察工作开展以来,第一批巡察共发现并受理问题线索达69件。第二轮巡察,分别对曾经发生过典型违纪问题和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相对集中的新城镇、英言乡、华峰乡3个乡镇和县林业局、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等6个县直单位展开了全面巡察。

(责编:于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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