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作品的法律保护

2016-11-30 09:59周成希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6年9期
关键词:法律保护网络文学

摘 要: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人类的信息传播和文化交流凭借着网络开放和迅捷的特点变得更加简便。在这之中,电子阅读由于其无纸化的优势一跃成为了现代阅读的重要方式。伴随着的是网络文学作品的增加以及网络文学产业规模的扩大。然而,在这个网络资源共享的时代,网络文学作品的侵权现象更是屡见不鲜。本文从网络文学作品的界定着手,分析目前网络文学作品面临的侵权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分析网络文学作品的法律保护。

关键词:网络文学;网络著作权;著作权侵权;法律保护

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进入了通过互联网就能轻松获取各方面信息的时代。网络成为人们学习、工作和生活不可或缺的工具。在这之中,网络电子阅读由于其开放性、无纸化的优势一跃成为了现代阅读的重要方式。随之而来的是网络文学作品的大幅增加以及网络文学产业规模的扩大。在这之中也存在着诸多网络文学作品的侵权现象。那么,我们该如何对网络文学作品进行法律保护呢?

一、网络文学作品的界定

1.网络文学作品的内涵

为了更好地分析网络文学的法律保护,提出合理有效的建议,我们应该首先明确何为网络文学作品。笔者认为,网络文学作品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及电子阅读方式的普及而产生的,以互联网为载体,在网络平台上发表或传播的具有独创性且能以有形形式复制的文学作品。

2.网络文学作品的种类

(1)首次直接在网络平台上发表的文学作品;

(2)通过数字化技术转化成电子数据上传到网络平台的已存在的传统文学作品;

(3)对上传到网络的传统文学作品进行合法地删改、创作从而形成的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有形形式复制的新型文学作品。

二、网络文学作品侵权的形式和法律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1.网络文学作品侵权的形式

(1)以抄袭为侵权行为特征的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侵权;

(2)以非法复制和传播为侵权行为特征的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侵权;

(3)以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作品或未按规定支付报酬为侵权行为特征的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侵权。

2.网络文学作品法律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网络文学迅速发展,已成为我国数字出版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网络文艺的重要类型。①然而由于网络开放性、虚拟性的特点使得网络文学作品在法律保护方面存在很大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1)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易受侵犯。网络对网络参与人的条件几乎没有任何限制,只要能连接互联网就能成为网络世界的参与人。而网络文学作品是以互联网为载体,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与传播的数字化文学作品,除非具有强有力的技术保护,极易被他人非法复制并传播,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2)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维权难度大。①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人难以确定;②侵权行为的发生难以及时知晓;③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侵权方式多样,追踪难度大。

三、网络文学作品的法律保护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的普及以及网络文学产业规模的扩大,实践中产生了诸多网络文学著作权侵权问题和纠纷。因此,我国根据实践经验在2001年修改的《著作权法》第十条关于著作权的具体权利形式中增加了十多项规定,其中第12项就是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承认了传统著作权在网络等电子环境下所享有的受保护地位。2006年11月20日最高院审判委员会第1406次会议《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二)》第二条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在网络环境下无法归于著作权法第三条列举的作品范围,但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其他智力创作成果,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护。”根据这一司法解释可知,作品的数字化形式和新的数字化作品均受著作权法保护。据此我们可以确定网络文学作品的法律保护范围。

笔者认为,为了更好地保护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必须建立和完善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法律保护体系,引导网络参与人培养法律意识、树立守法观念,自觉保护网络文学著作权,严厉打击侵权行为。

四、结语

网络技术的发展使我们跨入了历史性的新阶段,人类的交流与发展不再拘谨在一隅之地。与人类过去所有的经历一样,一项新技术一旦产生,人性中的恶念往往表现得更加殷勤和主动。在人类历史上,任何一项新技术的出现都不曾像网络技术那样放大了人性恶的能量。②在这之中,网络著作权面临着最大的挑战。

虽然十余年来,《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意见(试行)》等法律文件相继出台,但是笔者认为,我国在这方面的法律保护体系还是不够完善。结合现存的侵权问题,还应将提高文学网站建立门槛、建立网络文学作品发表实名制、完善网络文学作品管理登记制度等纳入立法的进程,从我国国情出发,结合网络时代的要求对网络文学作品的著作权进行法律保护。

注释:

①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4年12月18日.

②《互联网时代》主创团队,《互联网时代》,第七集《控制》,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2015年2月1日.

参考文献:

[1]杨巧,孙昊亮等.《知识产权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

[2]王迁.《知识产权法教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3]薛红.《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4]李杨.《网络知识产权法》,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1.

[5]欧阳友权.《网络文学本体论》,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4.

[6]刘晓兰.《网络文学版权保护问题研究》,《理论前沿》,2011(5).

[7]林双华,刘永辉.《<云霄阁>网侵犯著作权案告破》,《福建日报》,2007年9月4日,第2版.

作者简介:

周成希(1995.01.01~),女,汉族,浙江丽水人,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2013级本科生,法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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