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日两国贸易互补性与竞争性

2016-12-01 14:25岳帅
智富时代 2016年12期
关键词:贸易结构

岳帅

【摘 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增长,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我国与“一衣带水”的日本贸易联系不断加强。本文将通过贸易依赖度指数,即HM指数以及2005—2013年的两国进出口数据的实证分析来说明两个国家贸易依赖程度及其变化趋势;通过分析近年来中日贸易的分产业相关实证数据并利用产业内贸易指数(G-L指数),说明两国的贸易结构以及其特点。从而为两国日后贸易提供建议。

【关键词】贸易依赖度;HM指数;贸易结构;产业内贸易

一、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市场化程度的加深,我国经济规模得到不断扩大,对外贸易联系日益增强,对外经济依存度也不断提高。而日本更是作为我国的邻邦,其与我国“一衣带水”,按照引力模型,在其他条件相似的情况下,两国距离越近,贸易量就越大,因此中日两国经贸联系与其他国家相比较为密切。近年来,中日间存在的政治冲突和领土争端,在某种程度上对两国贸易产生了负面影响。因此,研究中日两国贸易互补性与竞争性,有助于引起两国对双边贸易的重视,进而可以对两国今后贸易乃至两国经济的健康发展产生积极意义。

二、研究方法

本文通过对近年来中日两国分产业相互进出口数据和比例的实证进行分析,同时借用产业内贸易指数(G-L指数)得出中日的贸易结构特征和变化趋势,从而为今后中日贸易的发展以及我国经济的进步提供建议。产业内贸易指数(G-L指数)计算公式如下:

GLIITi=1-|Xi-Mi| / (Xi+Mi)×100%

式中: Xi 表示i产业的出口量,Mi 表示i产业的进口量,GLIITi 表示i产业的产业内贸易指数,GLIITi值在0-1之间,其值越高表示产业内贸易比重越高,反之亦然。

三、中日贸易结构及其特征

(一)中日两国出口商品比例的分析

表五、表六反映的是2009、2013年中日两国相互出口比例。根据上述两表所示,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出口日本的产品中粮食的比例远远高于日本出口到中国的比例,说明日本高度依赖于从中国进口粮食作物,这也与日本人多地少,而且平原少,山地多有关,同时日本长期是粮食净进口国。同时,我们发现,在原材料、矿物性燃料、化学制品、原材料制品、一般器械、输送用机器等类产品的出口上,日本出口中国占比都高于中国出口日本占比。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中日贸易在大体上是符合比较优势原理的。我国平原较多,适宜大范围机械化耕作,同时土地肥沃,劳动力丰富,而相反日本山多地少,人口又很多,可谓人多地狭。因此,在粮食生产上,我国相对于日本具有比较优势,进一步使得我国相对于日本是粮食的净出口国。同理,日本作为亚洲唯一的发达国家,在资本和技术上其比较优势远远高于我国,从而,日本对中国出口的贸易结构以机器设备等科技含量高的产品为主。所以,根据上表中的实证数据,我们可以得出在中日两国的贸易分工中,中国以出口劳动力密集的产品为主,而日本以出口资本和技术密集的产品为主。

(二)中日两国的产业内贸易分析

同时,我们发现在大多数产业上中国在向日本出口这些产品的时候,也在从日本大量进口同类产品,这种现象被称作产业内贸易。

在上表中,除食品和输送用机器两个产业外,中日两国的该指数均在50%之上,说明这些产业的产业内贸易水平都比较高。而且对比表七和表八,我们可以得知大部分产业2013年的产业内贸易指数比2009年的该指标更高,这说明中日两国的贸易结构正在逐步转向产业内贸易。这种现象出现的部分原因可能是近年来中国高度重视科学技术的发展,资本积累也到了一定的程度,从而中国的生产力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从而逐渐推动中日贸易结构由原来比较优势所推动的垂直化贸易向以产业内贸易为主的水平贸易转变,贸易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然而,而在中日产业内贸易过程中,中国也主要进行低技术附加值的加工贸易,核心技术优势方面较为欠缺,使得中日产业贸易失衡。[2]中国在对日贸易中控制力不足。

四、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中日两国在贸易上既相互竞争,又互利互惠,彼此相互依存,密不可分。通过对中日贸易依赖度的分析,我们得知中日两国在贸易上依赖程度比较高,尤其是日本对中国出口的依赖程度相对更高,而且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中日两国贸易依赖程度仍在不断加深。

2.通过对中日贸易结构的实证数据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中日贸易结构正在从以比较优势为主的垂直化贸易向以产业内贸易为主的水平贸易转变,但垂直化贸易仍然是主要的贸易形式。中国在中日贸易中仍然处于低端,严重依赖于低廉的劳动力和自然资源。

(二)建议

1.中日两国要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推动中日贸易的深层次发展。近段时间以来,中日两国存在一些政治分歧和领土争端,外加一些违背自由贸易的经济政策的推行严重影响了中日两国贸易的正常发展。中日双方应该明确认识到两国之间存在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关系。任何一方经济能否得到充分发展都关系到另一方的长期发展前景,任何一方为了眼前利益而对另一方所作出的高关税、进口配额等影响自由贸易的政策最终都将影响其自身的经济运行。因此,中日双方应立足于经济发展的长远趋势,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加强彼此之间的相互理解,求同存异,积极推进双边贸易自由化的进程,共同推动两国乃至东亚的繁荣发展。

2.我国要不断地积极推动技术革新,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增强我国科技比较优势的竞争力,推动我国对外贸易结构进一步合理化。尽管,近年来我国与日本的贸易结构有所改善,水平化贸易有所发展,但两国的贸易方式仍然属于垂直化贸易,我国出口到日本的产品仍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这使得我国在中日贸易中处于相对劣势的状态。改变这种状态的根本办法还在于大力发展科学技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进一步增强我国在高科技产品上的比较优势,推动我国对外贸易结构的优化升级,逐渐使我国在与日本的贸易中以水平贸易为主。

【参考文献】

[1]郑巧珊. 中日国际贸易依存关系研究[D].吉林大学硕士论文,2014:4.

[2]张家瑞. 中日贸易商品结构及其成因分析[J] .管理现代化,2011,(4)

[3]方玲燕. 中日贸易的溢出效应实证研究[D].东华大学硕士论文,20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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