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深化科技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关键问题研究

2016-12-04 07:26张文莲
中国科技纵横 2016年16期
关键词:科技人才武汉市武汉

张文莲

(武汉科技情报中心,湖北武汉 430023)

武汉深化科技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关键问题研究

张文莲

(武汉科技情报中心,湖北武汉 430023)

本文以武汉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为研究对象,从人才队伍总量、人才政策和计划项目体系等方面概述了武汉科技人才发展现状;分别从全市和东湖高新区两个层面提炼了武汉人才体制机制改革重点和亮点;从顶层设计、落地执行、监管回溯三个阶段,找出武汉科技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存在的关键问题;围绕武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提出进一步深化武汉科技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对策建议。

科技人才 体制机制改革 武汉 关键问题

武汉是科教大市,科技人才是我市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武汉以深入落实国家人才发展规划为主线,大力推进人才政策创新和人才工程实施,人才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效。但也应当看到,当前武汉人才总体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还不相适应,人才激励、评价、流动等方面存在着障碍和瓶颈,严重制约了人才活力的释放。全面调动人才创新活力的关键在于深化科技人才体制机制改革。

1 武汉科技人才发展现状

1.1武汉科技人才总体情况

武汉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已初步建成了一支以两院院士、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为主体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截至2014年底,武汉地区人才总量达到214.7万人,其中汇聚了60名两院院士,218名(市属39名)中央“千人计划”专家,20名国家“万人计划”专家,数量在中部省市领先。此外,武汉市有137人入选湖北省百人计划,581人被评为对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384人被评为享受国务院、省、市政府特殊(专项)津贴的专家、356人入选国家、省、市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

1.2武汉主要人才政策和项目

武汉市科技人才政策数量上呈逐年递增趋势,截止2014年,武汉市与科技人才相关的政策有77个,项目计划72个;内容上逐步趋于丰富和完善,不仅包括大量的工作条件、生活条件、学习条件在内的人才政策,如《武汉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管理办法(试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引进人才奖励办法(试行)》等专项政策,且制定了一系列配套的专业职务岗位晋升政策、科技人才的考评政策、相应的奖励政策以及发展性政策,如:《武汉市市级行政机关专业技术首席职务聘任制试行办法》、《武汉市创新岗位特聘专家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的若干意见》等。科技体制机制的不断优化吸引了大量的海内外科技人才回汉就业、创业,为武汉市高科技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武汉市还构建了以 “黄鹤英才计划”为主,以东湖高新“光谷3551人才计划”、武汉开发区“高端人才集聚工程”为两翼,以“武昌英才计划”、“汉阳英才计划”等各区(工业园区)特色引才计划为支撑的、相互衔接的全市引才格局。近5年来武汉市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达到4000人,其中1180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入选黄鹤英才计划(含光谷3551人才计划和武汉经济开发区“高端人才聚集工程”),培养支持254名本地优秀人才入选“黄鹤英才(专项)计划”,各类高层次人才获得资金资助近13亿元。

2 武汉实施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人才改革重点

2.1全市科技人才体制机制改革重点

2015年7月21日,武汉召开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动员大会,审议通过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意见(草案)》及《关于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实施意见》。围绕培育和引进创新创业人才,提出实施“城市合伙人计划”,打造国际人才自由港,大力实施“摇篮工程”、“青桐计划”,将武汉市打造成“全国青年创业圣地”。

《意见》提出用3至5年时间,引进100个以上产业领军人才及团队,1000名以上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吸引带动10000名以上各类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对引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给予每人一次性200万元奖励补贴;对引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及团队,实行“一事一议”,最高给予1亿元资金;对引进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来汉创办企业或开展成果产业化活动,给予每人一次性100万奖励补贴;对在汉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给予100万元项目资金资助和最高1000万股权投资。企业每引进1名国内外顶尖人才,给予企业100万元奖励补贴;企业每引进1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给予企业50万奖励补贴。提高人才创新成果转化收益比例,科技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所得占成果转化收益比例不低于70%。对来汉创新创业人才及其配偶,实行落户免审直批制度。

2.2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人才体制机制改革重点

围绕科技人才成果转化需求,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2年出台“黄金十条”系列新政,推动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规定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七成归个人所有。出台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办法,有效激发武汉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开展以商标、专利、标准等知识产权作资入股创办高新技术企业试点。大力推动科技支行、风险投资等金融机构、投资机构等的聚集,引导金融机构开展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信用贷款等。深入实施“3551光谷人才计划”,建立高层次人才择优资金资助递增机制,对于入选“3551光谷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在成果转化的初期可给予100-600万元资金资助;对掌握世界一流成果和技术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最高可给予2000万-1亿元资金资助。对优秀领军人才项目予以1000万元以上的资金投资,并建立保本退出机制。

3 武汉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研究

3.1顶层设计问题

武汉科技人才体制机制改革需克服全局统筹与部门管理分割、长期规划与短期目标矛盾、激励与评价缺位、重硬件投入与轻环境营造等顶层设计中存在的问题。首先,武汉市科技人才政策的出台政出多门,涉及科技、教育、人事、开发区等多个部门,甚至在武汉市不同行政区域以及不同开发区内还存在同城竞争以及重复建设的情况。其次,武汉人才资源市场化程度较低,人才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流动仍面临较大的体制障碍,国外专业人才吸引机制缺位使武汉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在国际化竞争中处于劣势。第三、现有人才激励与评价选拔标准以定性为主,定量为辅,重学位、学历、职称,轻能力、业绩,存在着评审标准不统一、主观随意性大、不易操作、能力与业绩难以准确衡量等问题。第四、武汉科技人才政策所提供的环境更多地从硬条件出发,而不是更具内化功能和深层次影响的软环境。第五,武汉科技人才政策的制定在时间上缺乏连续性的支持,颁布的政策相关部门的协调不合理,甚至相互抵制的现象时有发生,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技人才政策的实施效果。

3.2落地执行问题

武汉市近几年出台了多项人才政策,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吸引力度,调查结果显示92%的受调查者认为武汉市的人才政策好,但是在政策的落地执行方面有23.8%的受调查认为武汉市的人才政策好,但落实不到位;40.56%的受调查者认为武汉市人才政策好,但政策落实力度不够。

首先,政策宣传贯彻不够深入,调查结果显示,在接收调查的人中有超过30%的人很少关注人才政策的变化。政策的宣传是政策落实的基础,当前的人才政策主要是通过发文件、上报纸、登网络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但效果还不够理想,对于政策的宣传还是不够积极主动,缺乏辐射效应,没有达到长期深入宣传的效果。其次,武汉市的城市发展水平和政策制定的趋同性限制了人才政策的落实水平。武汉市地处中部,城市规模、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化生活等方面与京津沪渝以及沿海经济发达城市存在一定的差距。但是在制定武汉市人才政策时,所采取的育才、引才、用才等方面的措施与发达城市具有很高的相似性,在具体的资金资助方便更是存在较大差距,这样就使得武汉市的人才政策缺乏竞争力,难以吸引到真正的顶尖人才,甚至会出现人才外流的现象。第三,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和智力的法律制度缺失,相关政策不规范、不衔接、难落实,开发利用高端人才智力资源的能力不足,人才生活保障不够等是目前引智工作中亟待破解的难题;第四,政策的制定与企业的实际需求脱节,有的政策政府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财力,但是没有收到相应的效果,例如武汉市首次创新券集中兑付情况,总计发放的3000万元创新券,企业实际仅用出约55万元,大量创新券并未给企业减轻负担。

3.3回溯监管问题

近年来武汉市频繁出台并实施了多项科技人才政策,不同管理部门和研究机构也开展了科技人才政策实施进度和效果的总结和分析工作,但是缺乏一种长期的科技人才政策实施效果跟踪反馈机制。调查显示,74%市民并不了解武汉市人才政策回溯监管制度。科技人才政策的实施经常被割裂为启动政策、中期检查(年度总结),完成验收等节点,忽视了政策实施过程所反馈的有用信息,例如政策的缺陷与偏差、执行部门管理行为等。放松科技人才政策的跟踪反馈机制,政策实施便单纯地简化为完成任务或指标,既没有不断地完善和修正政策的合理性,也没有监督执行部门和政策受惠的科技人才的相关活动,更没有相关的数据或报告去解析一项科技人才政策本身的价值和政策创造的价值。因此,不利于下一阶段科技人才政策决策的科学化和合理化,也不利于科技人才政策实施中的控制活动。

4 武汉深化人才体制改革的关键问题及对策研究

从人才体制机制改革顶层设计的角度,依据科技人才特点和科技创新活动一般规律,以重大政策、重点项目、优势产业、创新平台为载体,提出深化武汉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的对策建议。

4.1关于人才汇聚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

健全科技人才合理流动政策。科技人才流动时,稳定关键岗位,结合学科优势和行业特点合理的配置科技人才,进一步提高人才结构性矛盾的宏观调控能力。对于一些重大项目的负责人、一些高尖学科的带头人,要建立一整套政策机制确保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使之无后顾之忧,全心全意干事业。对其他的科技人员,要秉承人才柔性流动机制,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以短期聘用、人才兼职、技术引进、合作研究、项目招标、技术指导、学术休假等方式,鼓励人才和创新团队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流动和发展。逐步建立科技人才流动的诚信管理与监督机制,加强行业协会、人才中介、用人单位的协同联动,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管理作用,建立失信惩罚机制,推动相关行业科技人才流动的自律行为。

围绕武汉科技产业重大需求,面向全球引进首席科学家等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建立访问学者制度,广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汉从事创新研究。探索建立技术移民制度,对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创办科技型企业等创新活动方面,给予武汉公民同等待遇。链接全球创新“尖峰”城市,引进一流研发机构。大力吸引国内外500强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在汉设立实验室、企业技术研究院、研发中心等各类研发机构。建立与东京、伦敦、波士顿等世界级创新城市的研发交流,探索建立国际科技合作联盟、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际科技产业合作园区,有效对接全球高端创新资源。

大力培育引进集聚创新创业者和创业投资人,作为“城市合伙人”,结成“奋斗共同体”。 通过城市合伙人对探索实行技术入股形成现金收益后再纳税的办法,设立1亿元股权激励代持专项资金,对符合股权激励条件的团队和个人,给予股权认购、代持及股权取得阶段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代垫等资金支持。

4.2人才培养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

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力度。一是加大对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选拔资助力度,完善各类人才开发计划,进一步向企业一线和青年科技人才倾斜,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学家、企业家、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二是调整完善全市人才计划,建立相互衔接配套、覆盖人才不同发展阶段的梯次资助体系。建立人才计划备案制度,市财政部门根据备案情况安排资金,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人才资助信息申报经办平台,整合单位和个人申报、评审评估、资助奖励、社会监督等功能,避免重复资助和交叉资助。三是鼓励跨国公司、国际学术机构在东湖高新区等搭建人才交流合作平台,选送优秀青年人才到跨国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学习锻炼;支持企业在境外投资设厂、并购、建立研发中心和高端孵化基地,吸纳当地优秀人才为其服务;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和领导人员因公出国进行分类管理,对技术和管理人员参与国际创新交流合作活动,实行有别于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的科研人员出国审批制度,简化审批流程。

创新产学研合作培养模式。推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协同发展。通过政策、资金、人才、服务叠加,在高端人才发现、博士后人才培养、技术项目研发、院所与企业导师互聘、青年科研人才实践等方面,形成“人才+项目+产品”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试点实施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独立招收博士后科研人员。鼓励支持研发能力强、产学研结合成效显著的企业独立招收博士后,扩大外籍博士后招生规模。

4.3关于人才激励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

打造优势产业,延伸科技人才链。通过发展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智能制造三大重点产业领域,做大做强一批重点企业,培育引进更多高层次科技人才,建立与国际规则接轨的高层次人才招聘、薪酬、考核、科研管理、社会保障等制度,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园区等试点建立“学科(人才)特区”,实施长聘教职制度,构建灵活的用人机制。

加大科技人才股权激励、科研工作绩效激励力度。试点国有科技型企业对重要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实施股权、期权激励,推行股权奖励延迟纳税政策,探索实行技术入股形成现金收益后再纳税办法。改革以工资薪金、年度绩效等短期激励为主的薪酬制度,将任期激励、股权激励等创新导向的中长期激励方式作为管理和科研骨干薪酬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完善科技人才和团队生活工作设施。建立武汉与东京、伦敦、波士顿等世界级创新城市的研发交流与合作平台,深入推进武汉与芝加哥、光谷与硅谷的“双城双谷”的合作,加快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建设,建设一批国际社区、国际医院、国际学校、国际体育文化和休闲娱乐设施。

4.4关于人才评价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

实行科技人员分类评价,建立以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机制。具体来说,建立健全各类人才培养、使用、吸引、激励机制,制定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制定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升人才评价的科学性。探索建立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和用人单位等市场主体评价人才机制。

深化职务科技成果管理、使用和处置权改革,构建市场导向的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机制。对高校、院所的职务科技成果,除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单位可自主处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不再审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所得收益不上缴国库,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所得净收益,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团队拥有。

放宽科技人才职称评审限制。开辟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回国工作、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其国外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或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参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依据,不受本人国内任职年限限制。对在科技创新工作中业绩成就突出、成果显著的优秀中青年工程技术人员,可打破学历、任职资历要求,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与岗位考核中,将成果转化应用情况与论文指标要求同等对待,技术转让成交额与纵向项目指标要求同等对待。

4.5关于环境营造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

依托“青桐计划”,打造领先全国的众创空间。打造光谷“川”字形创新创业聚集带,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住宿,建全链条孵化生态圈,重点集聚“互联网+”创业要素,建设有影响力创新创业中心,打造“全国青年创业圣地”。鼓励支持企业、投资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或管理运营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载体,打造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以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中心,打造环高校众创圈、大东湖创客带。在众创空间集中的区域,建设连片创新创业街区、创业生态园。扩大各类孵化器的数量和规模,引导现有孵化器提档升级。对各类新型孵化器和创新创业平台实施房租补贴和宽带网络等方面优惠扶持政策。

依托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营造“类硅谷”创新创业环境,创建人才改革试验区。探索建立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加大海外人才引进渠道和平台建设力度,建立多层次的离岸创业服务支持系统,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离岸创业托管模式,为海外人才营造开放、便利的创业营商环境。吸引国际孵化器入驻武汉。推进事业单位孵化器改造,鼓励国有孵化器引入专业团队管理运营。

完善创新创业人才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市场化、专业化的科技服务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服务业集群。继续试行并优化“科技创新券”政策,对创业团队和科技企业使用加盟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仪器设备给予补贴。新建一站式、全流程、专业化的人才发展政策和生活服务信息综合门户网站,建立市场化机构运营、政府机构监管的运作模式,提供便捷高效、精准细致的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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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paper chose th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alent institutional mechanism as the research object. we analyzed the present condition,and found the key issues about the reform, and put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to deepen further reform depending on the request of the comprehensive innovation reform experimental work in Wuh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alent ;institutional mechanism reform ;wuhan key issues

张文莲(1967—),女,湖北武汉人,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科技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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