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开创食品犯罪打击新机制

2016-12-06 11:51毕玉婵通讯员杨国鑫
现代世界警察 2016年8期
关键词:食药支队食品药品

文/本刊记者 毕玉婵 通讯员 杨国鑫

北京:开创食品犯罪打击新机制

文/本刊记者 毕玉婵 通讯员 杨国鑫

北京警方会同食品安检部门对早餐摊点进行摸排调查

2011年7月,中国第一支打击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的专业队伍——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食品药品案件侦查支队(以下称食药支队)正式成立。经过六年的历练,这支队伍在摸索中求创新,针对食药犯罪打击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建立、创新机制,为全国公安机关打击食品药品犯罪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2015年以来,共破获食品类案件1300余起,查扣总价值近两亿元的问题食品,有效净化了首都食品安全环境。

行刑协作机制

为使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在共同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中形成合力,食药支队与行政部门,特别是与食药监部门的配合衔接探索建立了一系列相关制度,并取得突出成效。

(一)建立线索转递和案件移送制度。

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涉及行政违法的线索,或案件经侦查不涉及刑事违法但涉及行政违法,应及时向行政部门转递线索或移交案件。如涉及案件侦查不便立即转递移交的,应在适当时间转递移交。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行为的,各行政部门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全力配合公安机关的审查、办案工作,切实做到该移送的移送、该受理的受理、该立案的立案,严禁以罚代刑或降格处理。

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对对方移交的食品药品安全案件或案件线索认真研究,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必要时可共同开展进一步调查工作,并相互通报工作情况。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一是市食品药品安全办会同公安机关,组织相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分析与食品药品安全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形势,通报相关工作情况,沟通案件移送、协同办案工作,部署打击工作,总结阶段性成果。

二是建立市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安机关及相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联系人制度。各相关部门确定行刑衔接工作联系人,直接就相关工作中的各种信息进行沟通,协调相关工作安排。

(三)建立信息共享制度。

一是市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安机关及相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公众报警、举报、投诉、求助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基础业务信息共享,适时更新、交换共享数据信息,及时发现违法行为线索。

二是各部门间加强政策法规信息共享,及时通报本部门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的颁布及修订情况,加大法制工作协作力度,适时交流执法工作经验。

(四)建立联合执法制度。

组织公安机关及相关行政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公安人员在配合行政执法中,对于以暴力、胁迫等方式阻碍行政部门依法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严格依法查处;行政部门在配合公安执法中,及时开展对涉案物品的清点、现场鉴定等工作。

(五)建立检验鉴定绿色通道

为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提升刑事案件检验鉴定水平,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保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充分依托卫生、质检、农业等部门直属检验机构,以及社会第三方检验机构等在京检验检测技术力量,合力构建市食品安全刑事案件检验鉴定体系,开通检验鉴定绿色通道,建立健全24小时食品安全刑事案件检验鉴定工作制度,为有效应对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开展刑事案件检验鉴定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014年1月21日,食药支队接群众举报:丰台区某农贸市场部分摊位以病死猪肉冒充牛肉对外销售。北京市公安局立即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和理化分析测试中心成立专案组开展工作,并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立案侦查。

经前期侦查及对秘密提取的样品进行检测,专案组初步查明了李某某团伙每日从天津非法屠宰点购进数千斤未经检疫的猪肉进行加工,并假冒牛肉对外批发的犯罪事实。

2014年4月1日,在专案组的周密部署下,几家单位联合行动,在西城、朝阳、丰台、大兴四个区开展联合行动,集结优势警力160余名,一举打掉了这个长期盘踞北京市牛肉批发市场、年均销售额近千万元的犯罪团伙,抓获涉案人员32人,现场查扣问题猪肉5600余斤。

在这起案件中,食药支队还发挥了多警种协作优势,建立了由经侦牵头,特警、派出所等多警种整体作战的机制,为案件的成功侦破起到了事半功倍的积极作用。

司法衔接机制

公安机关在食品药品案件侦办工作中,常常需要与检察院、法院部门在法律适用、案件办理、督办等方面衔接合作,因此食药支队每当遇到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重大案件或执法中发现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新动向、新问题或重大线索,随时召开公、检、法部门的专门会议,通报情况,分析案情,共商举措,制订方案。对于案情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相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公、检、法机关可以联合组成工作组,共同研究,联合打击。同时由检察院、法院解决法律适用问题,加大追究违法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力度。

2015年初,依据国家卫计委发布的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对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的使用范围进行了调整,禁止在发酵面制品中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大兴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学习研究,并多次会同区食药监局与区检察院、法院进行会商,研究依法处理的相关细节,成立联合工作组开展工作。

2015年7月,工作组对大兴区黄村、西红门、兴丰、瀛海四个地区内的70余个包子摊位进行摸排、取样及检测工作。根据食品研究所的检验结果显示,铝含量达到国家标准的包子摊位只有21家,铝含量超标的包子摊位有49家,其中铝含量为200mg/kg以上的有35家。

2015年8月,又对大兴区全区411家包子摊位进行摸排,取样送检330家。合格率仅为34.5%。

根据这一情况,2015年8月12日,大兴公安分局会同区食药监局,对抽样检测铝含量超标的包子摊位进行集中清理打击,有效地净化了当地的早餐市场。

该案件虽收效显著,但仍然有争议存在,争议的焦点为添加剂的含量多少时才能“足以对人体造成危害”,国家相关部门目前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食药支队通过与检察院、法院的多次会商和协调沟通,最后达成共识,促成北京市公安局会同食药监局、市检察院据此出台了“在制作面制品过程中非法添加硫酸铝钾案件法律适用意见”,并以此为契机在2016年联合开展了对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犯罪专项打击行动。

警企协作

为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预防和惩治食品药品犯罪的职能作用,依法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保护食药商标品牌,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合法权益,近年来,食药支队在对首都市场进行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与多家食品药品企业以及网络平台建立了包括信息交流及技术支持等方面内容的打击食品药品犯罪长效协作机制。

一是建立协作会商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近期违法犯罪线索和打击工作情况,对重大案件和突出情况随时启动会商机制,畅通了公安机关与企业间的联系渠道,共同研究维护预防犯罪和维护市场秩序的各项措施;公安机关定期开展走访,听取企业意见,共同分析食品药品犯罪形势,明确打击和防范重点,切实服务一线实战。

二是加强随警作战配合。企业作为权利人积极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公安机关侦查工作期间,提供鉴定检验的绿色通道,对公安机关送检的样品要进行快速鉴定检验。打击阶段委派专人随警作战,协助清点侵权伪劣物品数量,并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做好技术和侵权鉴定,及时出具结论报告。

2015年底,经侦总队接到某酒类企业工作人员线索反映:在房山区葫芦垡一出租房内有人销售假酒。食药支队立即开展工作,会同房山分局通过大量摸排查控工作,确定了以张某为首的湖北随州籍生产、销售假酒团伙,犯罪团伙成员以老乡、亲属构成,在农村承租场院,利用回收的酒瓶、包材等加工制作假酒,后以远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销售牟利。

在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生产、销售假酒的规律后,针对各个窝点实际地形情况,食药支队会同房山分局制订了周密的抓捕方案。2016年1月18日下午,经侦总队、房山分局共出动30余名警力,在各酒企权利人的配合下,对犯罪窝点开展打击抓捕工作,一举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涂某等涉案人员19名,捣毁生产、储藏、销售窝点共三个,现场查扣用于制作假酒的等各类白酒酒瓶十万余个,完整假酒包装一万余套,收缴压盖机两台,涉案物品总金额约为50余万元。

为加强信息导侦理念,食药支队还通过梳理研判十年来全市食品犯罪案件,建立食品信息资源库等方式,充分发挥信息效能,瞄准犯罪高发行业、地区和人群,有的放矢地开展打防工作。

针对食药犯罪案件中呈现的团伙化、区域化、网络化的特点,食药支队把打击触角向食品安全的源头和前端延伸,并通过不断的波次打击以震慑犯罪。2015下半年,针对非法添加的有毒有害食品、肉制品以及互联网销售问题食品等犯罪,组织开展代号为“惊雷”的系列打击行动,侦破食品类案件24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9人,集中打击了一批食品犯罪团伙,确保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与此同时,针对社会关注的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食药支队和相关行政部门建立了协作机制,共同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提前介入,快侦快办,及时妥善处置。(图片由北京市经侦总队食药支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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