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2016-12-12 13:10张俊
现代营销·学苑版 2016年10期
关键词:解决对策中小企业融资

摘要:本文拟在我国中小企业融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所遇到的困难与障碍,深入探讨解决的思路和方法,希望为我国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 ;问题;解决对策

1.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及原因

1.1中小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

1.1.1中小企业资本金严重不足,资产负债率很高

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相比具有初始资本投入不足的特征。中小企业主要适于从事于大企业的配套协作生产或服务业等对规模要求不高的生产经营,其初始资本不会很大。在我国,中小企业在改革开放之前多为地方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改革开放之后,中小企业所有制形式变得多样化。地方财力的分散性、乡镇财力的有限性、民营经济发展初期资本原始积累的不足,以及20世纪80年代及90年代初期所吸引外商投资的结构特征,都决定了我国的中小企业在创办之初的资本投入是不够充足的,即资本金不足。

1.1.2财务制度不健全

由于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处于依靠创新成长、依靠指导成长阶段,未能形成一套科学的、制度化的管理体制,因而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财务管理上普遍存在着下列问题:缺乏严密的资金使用计划,资本周转效率较低;在存贷管理和债权债务等方面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随意性较强;缺乏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及制度,不具备大企业那种内部资金调度能力;不注重吸收外源投资,而将运营资金盲目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重视利润而忽视现金流量的管理,消费过高而导致积累不够。这些问题导致了财务管理的乏力,进而加剧了企业融资的困难。

1.2我国金融体系不完善

1.2.1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贷款的激励机制不足

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规范、信息透明度低增加了中小企业贷款事前审查和事后监督的难度,而且贷款频率高、额度小、风险大的特征导致金融机构发放单位贷款的经营成本和信用风险水平较高。在考虑风险和成本的基础上,金融机构必然要求较高的贷款利率作为补偿。但国内贷款利率却一直受到政府严格管制,缺乏弹性的低利率,难以弥补银行经营成本上升和风险增大的损失;而且在国内银行风险观念增加的条件下实施的贷款个人负责制,要求发放贷款的信贷员完全负责贷款回收并实行严厉的风险责任追究和惩罚制度,也抑制了银行信贷人员收集中小企业信息并提供贷款的积极性。

1.2.2缺乏通畅的直接融资渠道

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对我国而言,目前国内尚未建成可供中小企业融资的正规资本市场。我国沪深股市以支持国有企业发展为主线,其融资机会则较偏向于国有企业。比如说,一方面,国内债券市场规定发债企业应具有3000万元的最低净资产和实力雄厚的担保单位,从而增加了企业债券市场的准入约束,同时发债利率不得超过同期存款利率40%的幅度限制,也很难弥补中小企业债券投资者所承担的高风险,降低了债券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另一方面,根据《公司法》规定,国内上市公司必须具有5000万元的最低净资产额和连续三年的盈利记录,持有股票面值达1000元以上的股东不少于1000人等等。从实际情况看,中小企业几乎完全被拒之门外。

我国企业证券发行采用“规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的方法,中小企业很难通过公开发行债券的方式直接融资。尤其是在1999年国家规定企业债券利息征收所得税后,即使利率高达3.78%(同期储蓄率仅为2.15%),发行额度也很难完成。因此,中小企业难以直接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有数据显示,有83%以上的中小企业的贷款服务没有得到满足。

1.3缺乏公平竞争的融资环境和法律法规保障

首先,国家信贷政策存在所有制歧视,我国没有专门为中小企业贷款的中小金融机构,而大量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中小企业则很难获得银行信贷,更谈不上享受投资补贴和贷款贴息政策;其次,国家税收政策不公平,民营企业为主体的中小企业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又要缴纳20%的个人调节税,实际上承担着双重税赋,税赋明显过重;最后,中小企业法律法规建设滞后,缺乏《中小企业信贷资金管理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等有关维护中小企业融资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

2.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措施

2.1必须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内部制度进行革新

兼并收购、股权合作和战略合作都是企业制度革新的有效解决途径。现代企业还可以通过聘请公司管理团队、会计审计团队,借鉴优秀企业的相关经验,完善自身财务制度,按照国家法律以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及时准确披露财务信息,以确保银行等信贷部门能够加强对企业的了解与信任程度。只有完善自身结构和管理制度,企业才有可能从银行借到贷款。

2.2完善金融机构管理方式与管理制度

当下中小企业贷款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需要冗杂的手续和复杂的审批过程,需要的审批时间相对较长。银行等金融机构再审批通过之后,要采用积极的态度尽早发放贷款,充分考虑到企业的需求。

目前各级商行的贷款权限与实际有多不符。商行等金融机构虽然提供有各种各样的担保方式,但是真正用到实际中简单可行的却不多。一方面商行等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其收入、偿债能力、威望等接受个人担保,为企业主提供便利;与此同时还可要建立起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担保体系,对于那些融资困难的中小企业施以援手,在政策上完善相关机制,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政策支持,做到互利进步,并在实际操作中不断完善相关制度。

参考文献:

[1]赵国忻.非公开资本市场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有效性探讨[J].金融与经济,2010(11):48-50.

[2]迟宪良.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与对策研究[D].[博士学位论文].长春:吉林大学,2007.

作者简介:

张俊(1979.05- ),男,本科,汉族,湖北武汉人,现任职于武汉市第一医院医保办,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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