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三强化三融入推动农电管理“法治”与“营销”双融合

2016-12-12 22:08李鹏
中国经贸 2016年19期
关键词:供电所营销法治

【摘 要】本文试图探讨通过加强供电所的法治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逐步规范营销方式,提升营销服务水平,实现供电所“法治”与“营销”双融合。

【关键词】法治;营销;农电管理;供电所

一、基于三强化三融入推动供电所“法治”“营销”双融合研究的背景

2016 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 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的要求是:落实《2016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在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 着力抓好“七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根据公司2016年经济法律工作安排,以“十三五” 法治建设规划为统领,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 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

二、基于三强化三融入推动供电所“法治”“营销”双融合内涵

三强化三融入是基于强烈忧患意识,以满足客户需求、提供优质营销为导向的,致力于推进“法治”和“营销”双融合的管理模式。强化依法防控风险,融入营销最前端;强化法治刚性,融入营销全过程;强化法治引领,融入营销细节,将供电所营销工作从“业务导向”向“客户导向”转变,从“粗放型管理”向“法治化管理”转变,为客户提供和谐友好型营销,实现“始于客户追求、终于客户满意、高于客户期待”的优质营销目标。

三、基于三强化三融入推动供电所“法治”“营销”双融合主要做法

1.强化依法防控风险,融入营销最前端

以客户为导向,针对供电所波及营销的风险因素,抓住资金、营销两条主线,达到规范供电所管理、实时监控,实现风险防控常态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1)抓牢营销风险防控线。莱西公司确定出优质营销工作防控要点,落实责任,确保问题查改到位、风险防控到位、纪律执行到位。一要严格执行规定的停送电程序,严格履行计划停电、欠费停电提前告知义务,不准未经告知、随意给客户停电;二要严格执行电能表轮换前的旧表码告知义务,严禁旧表码未经客户确认便私自拆除电能表;三要严格执行95598工单处理的时限规定,接到工单第一时间内联系客户,杜绝处理时限届满时才临时应对;四要严格95598工单的处理质量,重要工单实行所长接访或回访责任制,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不准随意放弃客户满意率指标;五要严格执行故障报修到达现场的时限规定。

(2)资金风险防控线。具体涵盖供电所电费资金、电费滞纳金、违约金的执行、物资管理等。供电所自身要依法运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健全风险管控制度和流程,堵塞管理漏洞,增强员工风险防控意识,充分认识风险防控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风险安全无小事”的责任意识,加强风险防范,将风险防控作为一项长期工作。

2.强化法治刚性,融入营销全过程

建立流程、职责、制度、标准、考核等“五位一体”管理机制,将五大生产要素紧密匹配起来。建立全面覆盖、统一通用、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业务流程体系,保障制度刚性执行“不走样、不变通、不落空”,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管企业。

(1)建立专业管理机制。各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发挥专业管理的作用,履行对供电所的法治监管责任,相互之间协调配合、信息互通、合力监督。将制度标准、业务流程的刚性执行情况作为专业管理的重点内容,确保专业要求在各层面、各环节真正落到实处。切实将法治企业建设要求细化到专业监督、业务检查等工作中,确保常态化推动。

(2)建立协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财务监管、审计监督、纪检监察、法律监督和运营监控等职能作用,全面构建法治企业建设协同监督体系。按照分工负责、有机配合、相互支撑的原则,以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各领域、各环节的突出问题、苗头问题和管理薄弱环节进行排查治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对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问责,形成集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于一体的闭环管控机制。

3.强化法治引领,融入营销管理细节

以标准化管理为目标,积极以法治引领,加强细节管理,将法治管理分解到供电所,融入营销细节。

(1)按照公司营销营销管理的“大制度”逐项细化,分解成多项内容具体、贴近实际、便于操作的“小制度”。“小制度”从“小”切入,使内部管理、资料管理、岗位职责、考核指标、工作标准、行为规范等全面落实到个人,各项管理制度、工作程序、记录台账、基础资料管理到位,使每位农电员工明确自己应该怎么干、干到什么标准,这种使“大制度”转化为“小制度”的过程,使班组建设管理制度真正落到了实处。

(2)每天班前和班后组织10分钟的小聚会,有针对性地布置任务、解决问题、总结工作;每周五下午开组务会,组织农电员工就当周工作、安全活动、资料管理和农电员工学习进行汇报和分析总结,解决存在的问题。“小会议”所需时间短,既不妨碍工作,又便于相互交流、化解工作矛盾和随时改进工作。

(3)按照安全生产、线损管理、营销营销、指标管理等项目量化到个人,每个项目都设有考核专责人,考核专责人严格按月度考核办法考核,要求人人达标,在达标栏上公布。

四、结束语

通过“法治”、“营销”双融合,推动各专业、各级单位依法从严治企,有效的促进企业经营效益和精益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提升了企业的法治化水平,真正让规章制度“立得起来、落得下去”,强化了供电所员工制度意识,将制度标准固化到每一个工作流程,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管企业。

参考文献:

[1]闫志斌 企业集团依法治企、提升管理水平的实践和思考[J].经验管理者,2011,4(05):125-126.

[2]张丙宇依法治企与构建和谐企业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11,3(04):236-237.

[3]智春兰 试论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依法治企的重要性[J].法制与经济,2011,5(07):352-353.

作者简介:

李鹏(1981—),男,汉族,山东淄博,经济师,大学本科,从事供电所管理、经营分析以及经济类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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