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

2016-12-17 15:34
福建林业 2016年5期
关键词:十三五重点林业

福建省“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

福建省是我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林地面积926万公顷,占全省陆域土地面积76.2%,“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列入了省级重点专项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准并印发实施。

一、“十二五”建设的主要成就

“十二五”期间,全省围绕“生态省”和“森林福建”建设,大力实施生态工程,建设资源基地,打造产业集群,持续推进现代林业建设。全省共完成植树造林1686.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5.95%,继续保持全国首位,主要任务和各项目标基本完成。

二、“十三五”林业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林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各地党委政府都更加重视林业,社会公众期待林业发展。我省林业建设已经成为全省提前实现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生态省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任务。同时,林业发展也面临发展和保护统筹难度加大,发展方式亟待转变,生态公共服务任重道远,基础保障难以适应新要求等急需解决的问题。

三、“十三五”林业发展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以建设现代林业先行区为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补短板、强基础、促转型”的要求和“三保、两推进、两提升”的思路,全面落实六大任务,重点实施十大工程,提升林业现代化水平,为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要求

1.坚持创新发展,完善现代林业先行区的体制机制。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创新林业体制机制,完善林业支撑保障体系,激发林业发展活力。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完善林业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注重发展创意林业、智慧林业,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实现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2.坚持协调发展,提升现代林业先行区的整体水平。深刻认识保护和发展、生态和产业的辩证关系,统筹沿海与山区、城市与乡村、山上与山下区域协调发展,促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优化生态空间格局和产业布局。在巩固森林生态系统保育和保护优势的同时,抓紧补齐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以及生物多样性方面的短板,实施一批林业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扩大森林、湿地保护的面积,着力提高森林质量,保护生物多样性,增强生态服务功能和整体发展水平。

3.坚持绿色发展,确保现代林业先行区的可持续性。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严守生态红线,把科学保护贯穿林业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全面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突出把绿色化作为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取向,创造和积累生态资本和绿色财富,促进绿色富民惠民。坚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促进林业产业优化升级,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林业产业发展道路。

4.坚持开放发展,拓展现代林业先行区的发展空间。重视学习借鉴国际、港澳台及其他省份的先进经验做法,统筹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福建自贸试验区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为契机,顺应国际林业发展趋势,加强对外合作交流,巩固闽台林业合作交流前沿优势,进一步扩大林业对外合作领域,不断推进形成更加完善的林业对外开放新格局。

5.坚持共享发展,凝聚现代林业先行区的各方力量。充分认识“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走“建设人人参与,成果人人共享”的现代林业建设道路,充分调动全社会发展林业、保护生态、提供生态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推进国土绿化,加强森林城市和国家公园建设,推进生态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推动发展成果共享,让社会公众有更多获得感。

(三)发展目标

加快推进林业现代化进程,全面建设生态功能完备、资源利用高效、生态产品共享、发展活力强劲的现代林业先行区。主要目标:生态安全格局和功能更趋完备、森林培育和资源利用更加高效、生态产品和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发展机制和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四、主要任务

(一)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先行先试,锐意改革,重点在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方面改革取得新的突破,创新林业体制机制,完善生态保护和管理机制。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走出去”步伐,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和自贸区战略,加强闽台林业合作,进一步扩大林业对外合作领域。

(二)加强生态系统保护

科学保护生态空间,严守林地和森林、自然保护区、湿地、沿海防护林、森林公园、生态公益林6条林业生态红线,完善最严格的林地保护制度。严禁毁林开垦,严格控制过度开山种茶种果。不断加强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和重点区位生态修复,重点加强沿海基干林带、重点水土流失区等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的保护和修复。

(三)强化森林科学经营

持续开展造林绿化,造林更新确保做到“三个必造”,即对上年林木采伐迹地必须造上林,对上年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和盗砍滥伐迹地必须造上林,对上年项目建设占用征收林地的必须通过等面积以上荒山或非规划林地造林予以补充,确保森林覆盖率不下降。秉承分类经营和近自然经营理念,加强森林经营,加快转变森林经营方式,加大林分结构调整、退化林分修复、中幼林抚育和封山育林力度,强化战略性森林资源培育。发展现代种业,发展碳汇林业,促进森林资源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利用。

(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充分挖掘林业产业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中的优势和潜力,以政策引导、示范引领、龙头带动为抓手,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培育花卉苗木、竹业、油茶等绿色富民产业,加快传统林产加工业转型升级,培育扶持新兴产业和电商等新业态,打造产业品牌,壮大产业集群,优化产业结构。

(五)增加生态公共服务

加快城乡造林绿化美化,拓展林业发展空间。完善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文化培育和宣传,注重生态服务供给的普惠性,丰富和创新生态产品,努力把良好生态成果和生态效益有效地转化为生态公共服务,提升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

(六)夯实林业发展基础

加强林业基层站所和林区民生设施建设,完善林业防灾减灾体系,规范林业执法,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力度,突出科技创新,加强林业信息化建设,建设“智慧林业”,加强生态监测体系建设,提高林业现代化信息化水平和服务能力。

五、重大工程

(一)天然林保护工程

将全省天然林和有培育成为天然林潜力的未成林封育地、疏林地、灌木林地全部纳入天然林保护范围,按照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保护和管理,并享受国家天保工程相关政策。科学开展天然林经营,开展天然林资源和生态功能监测,建立健全天然林管护体系。全面停止704.7万亩国有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至2020年,全省天然林保护面积不低于6200万亩。

(二)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程

加大森林抚育、封山育林力度,重点加强沿海防护林、长江流域防护林等工程建设,着力加强“三带一区”造林绿化和修复提升。“十三五”期间,完成造林绿化500万亩、完成森林抚育1500万亩、封山育林1000万亩。

(三)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十三五”期间,新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新增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新增自然保护区面积15万亩。至2020年,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达37处,其中国家级15个,省级22个,省级以下各类自然保护区 (小区)3000多处,保护总面积达1260万亩,全省自然保护区保护网络进一步完善。实施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重点组织实施华南虎、猕猴、中华凤头燕鸥、黑脸琵鹭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闽粤苏铁、四川苏铁、长序榆、观光木、水松等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的保护救护。

(四)自然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重点对沙埕港、三都澳、罗源湾等12个沿海重要海湾和河口进行湿地生态修复。实施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等重要湿地生态功能区保护、恢复。“十三五”期间,新增国家湿地公园4个,新增地方级湿地公园4个。至2020年,国家湿地公园达11个,地方级湿地公园达4个。

(五)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工程

逐步将重点生态区位内的商品林调整为生态公益林,将商品林中的天然阔叶林逐步调整为生态公益林,建立重点生态公益林储备库。完善生态公益林定位监测体系及评价指标体系。“十三五”期间,实施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20万亩以上,完成28万亩重点生态公益林储备库建设。

(六)战略性林木资源储备工程

重点培育珍贵树种用材林、大径级用材林和速生丰产林,加大省属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力度。“十三五”期间,建设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50万亩,建设速生丰产林、大径材等战略性资源基地250万亩。实施省属国有林场低产林改造20万亩,针叶纯林树种结构调整20万亩。

(七)林下经济等富民工程

新增各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60个,其中国家级10个,省级50个,市县级100个,带动建设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50万亩。至2020年,全省林下经济基地面积达1000万亩。建设丰产竹林基地75万亩,开设竹山便道1.3万公里。至2020年,全省丰产竹林基地面积达675万亩,竹山便道达6万公里。建设丰产油茶林示范基地25万亩,至2020年,全省丰产油茶林基地面积达150万亩。新建花卉苗木示范基地100个,带动建设花卉苗木基地30万亩。至2020年,全省花卉苗木种植基地达140万亩。至2020年,森林公园的景观质量得到普遍改善,旅游服务设施基本健全,生态文化教育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森林旅游休闲康养人数达1亿人次。

(八)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工程

“十三五”期间,重点培育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50家,重点落实福人集团林板一体化技改提升项目。建设全省林业电子商务综合平台,包括展示平台、林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林权和林业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和林企融资服务平台等。

(九)生态产品共享工程

“十三五”期间,新增国家森林城市3个、省级森林城市(县城)8个,重点打造省级以上森林公园50处,新增星级森林人家50处,对全省177处森林公园(含县级)进行改造提升,建设景区内森林绿道200公里。营造乡村生态景观林1万亩,新增省级生态文化村20个、省级生态文化示范企业20家,继续开展20个树种的树王评选,编写出版《福建树王》系列丛书。

(十)基础设施保障工程

1.基层站所和林区民生建设。重点加强林业站、检查站、森林派出所等基层站房及配备设施设备,建设信息化服务平台。“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标准化基层林业站625个,省级森林公安警务技能训练基地1个,森林公安业务用房32处、森林派出所145处。实施林区道路和水、电网改造升级,新建或改建森林管护用房50处,修建林区道路2000公里,建设国有林场护林点100个。

2.航空护林监测和森林消防能力建设。重点强化航空护林监测和森林消防能力建设。“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省航空护林总站及7个分站,建设省航空护林总站综合基地和7个分站综合基地,实施无人机森林监测巡护项目,新建和升级改造地方森林消防队伍100支,补充配备通讯车辆、通讯装备、扑火机具、队伍营房、训练场地等设备设施。

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建设。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防治等体系和重点区域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实施重点生态区位有害生物防御工程,建设检疫追溯系统、检疫远程监控系统、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和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航空与地面防治相结合的应急防控体系;鼓励和支持社会化防治组织和林业经营者合作防治组织的发展,支持社会化组织参与政府购买防治服务,建立防治服务组织等级评定和防治效果评估系统,规范防治服务市场。至2020年,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达86%以上,灾害测报准确率达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

4.林业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完善林业执法体系,加强执法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林业综合执法能力。“十三五”期间,重点支持基层60个林业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装备设备现代化,50个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20个执法监督管理信息化和100个森林派出所建设。建立福建省林业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全省林业执法远程监控系统,加强全省森林公安执法指挥系统信息化建设。至2020年,林业执法远程视频监控探头覆盖林区主要交通路口、省际交通路口和林业道路检查站等。

5.林业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搭建和完善林业科技创新平台,建立林业科技推广责任制度,抓好林业科技推广示范样板建设。至2020年,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0%。完善公共基础数据库、林业基础数据库、林业业务数据库,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和林业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框架。升级全省林业系统信息化网络基础设施,依托“数字福建”政务网建设覆盖省、市、县和乡的四级林业虚拟专网,基本建成智慧林业框架。

六、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明确各级政府实施规划的主体责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同时,各级党委政府要确保规划落实到位、任务落地、责任到人。法制保障。加强立法、严格执法、全面普法。资金保障。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政府投入、吸引社会资本。科技保障。开展重点科研攻关。创新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林业科技推广服务,加快成果转化应用,提高科技贡献率。队伍保障。加强林业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林业经营等队伍及武警森林部队等建设。

责任编辑/丁 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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