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当代北极政策的实施困境分析

2016-12-17 01:51
学术界 2016年12期
关键词:破冰船海洋法极地

○ 苏 朋

(暨南大学 国际关系学院, 广东 广州 510632)



美国当代北极政策的实施困境分析

○ 苏 朋

(暨南大学 国际关系学院, 广东 广州 510632)

美国作为当今世界综合国力最强的国家,其国家战略涉及全球各个角落。历史上,美国曾多次对北极地区进行过探索,也出台过一系列的国家政策。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这些北极倡议和规划,从未得到实质上的推行与落实,其背后的原因值得探究。本文考察了美国小布什政府至奥巴马政府时期的北极政策,从技术、对外关系以及制度这三个层面来分析美国当代北极政策的实施困境,并在结语部分针对于中国北极战略,提出了一些建议。

北极地区;北极战略;国家安全;国家利益;能源安全

北极地区由于长期被冰层所覆盖,且受制于技术的局限,一直以来未曾受到各国的重视。近年来全球气候变暖,极地冰层融化,虽然对北极地区的动植物有很大的影响,〔1〕但却提升了北极地区通航的潜在可能性。如果北极航线得以开通,将大幅缩短欧、亚、北美洲之间的海上通航距离。此外,北极地区所蕴含的丰富油气资源也使得北极地区的战略意义更加明显。

美国自从购得阿拉斯加之后,也逐渐开始了对北极地区的探索,也曾出台过一系列国家层面的政策和政府指令。美国涉足北极地区的历史由来已久,而真正意义上的政府主导下的北极探索,则始于二战期间,并一直持续至今。尤其是自小布什执政至奥巴马第二任期的八年时间内,美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北极战略指令和战略构想。但是,美国北极政策的实施情况则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2013年出台的《美国北极地区战略》以及随后的《美国北极地区战略实施计划》(2014年)基本停留在纸面阶段。而相比之下,俄罗斯国防部则在2015年初高调宣布,于2015年底前完成在北极战略性军事项目的建设工作,于2016年完成在北极地区400个军事设施项目的建设、改造和部署工作。〔2〕美国北极政策受到了近两届政府的大力提倡,联邦政府和军方虽然也制定了较为详细的北极战略蓝图,但为什么在实施层面却一直停滞不前,其中原因值得分析和思考。本文将从技术、对外关系和制度层面来分析当代美国北极政策的实施困境,并在结语部分对中国应制定怎样的北极战略做出一些思考。

一、技术层面:自身缺乏极地作业设备

由于极地环境不同于其它地球区域,因此在北极地区维持自身存在首先要依托的就是极地装备,这其中破冰船和极地飞机是两种必备的工具。而当今美国无论是军方还是海岸警卫队或是涉及海洋作业的部门均缺乏破冰船。而一个国家拥有破冰船数量的多少可以反映出其在极地作业能力的大小。根据美国智库传统基金会(The Heritage Foundation)的一份战略调查报告显示,美国的破冰船数量严重不足(参见图1),远落后于俄罗斯和加拿大,甚至与芬兰和瑞典相比都有很大的差距。美国目前仅有1艘常规动力破冰船正在超期服役,勉强可以满足当今的极地作业标准。〔3〕为了弥补破冰船数量的不足,美国国会也曾在2010年拨款改造海岸警卫队的两艘老式破冰船,并延长服役时间以满足极地作业的需要,即便如此,老旧的极地海(Polar Sea)号的服役期也仅延长至2014年,另一艘姐妹船极地星(Polar Star)号则于2013年退役。〔4〕直至2016年,美国参议院拨款委员会主席科克伦才宣称,已经建议海军造船基金提供10亿美元,用于为海岸警卫队恢复已停产20余年的破冰船研制生产工作。〔5〕

图1 各国破冰船数量与等级对比

资料来源:Ariel Cohen,Ph.D.:From Russian Competition to Natural Resources Access:Recasting U.S.Arctic Policy,at Backgrounder(published by The Heritage Foundation),NO.2421,June15,2010.

但是,即便如此,美国与其他北极国家的差距仍然十分明显。早在2010年的时候,俄罗斯就已拥有22艘常规动力破冰船,另外还有7艘核动力破冰船。加拿大拥有的破冰船数量也达到了18艘。芬兰和瑞典也分别拥有9艘和7艘破冰船。美国仅仅依靠两艘老旧的破冰船显然无法满足北极地区的作业需求。破冰船数量上的严重不足,严重影响到了美国在北极地区的探索活动,使其缺乏最基本的极地作业平台。破冰船的缺乏使得美国在北极地区的科学考察、石油勘探、航道开辟、极地环境保护、海洋专属经济区划界等等方面处于劣势。

在北极地区作业的飞机至少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是拥有在冰面和水上起降的能力,第二是具有较大的航程和较长的滞空时间(因为北极地区缺乏海上补给基地,拥有较长的滞空时间才能完成海上作业任务)。2011年北极八国在挪威的努克(Nuuk)联合签署了《北极航空和海上搜寻与救援合作协定》,各国划分了搜救区域和执行搜救任务的机构。协议中规定了美国是由海岸警卫队来承担北极地区搜救任务,〔6〕但是海岸警卫队缺乏北极地区作业所需要的合适的飞机,其驻扎在阿拉斯加州的现役飞机中航程最大、滞空时间最长的是洛克西德·马丁公司(Lockheed Martin)制造的四引擎式C-130型运输机,但该飞机不适合北极地区的作业需求,主要原因是该飞机是轮式起落架,且自重较大,难以在浅薄的冰层降落,也无法完成冰面起飞。此外,该运输机虽然航程较远且滞空能力强,却无法完成极地救助任务。阿拉斯加州参议员Lisa Murkowski曾在2011年5月的北极理事会上发表出这样的声明:“从历史上看,虽然我国(美国)的海岸警卫队在北极地区作业经验历史悠久,但是至少从我们警卫队目前的表面状况来看,在北极地区进行搜救行动仍然面临着诸多挑战”。〔7〕她在演讲中表示,“我们的C-130型飞机具有搜索能力,但是却无法完成救助任务”,〔8〕因此“由于缺乏海上资源和海岸基础设施,海岸警卫队乃至美国在北极面临着一种困难局面”。〔9〕

极地装备的不足,使得美国很难在北极地区体现出真正意义上的长期存在。虽然美国的潜艇部队可以长期游离于北极冰面之下,展示出潜在的军事威慑力,但在与其他国家进行北极地区争夺之时,单凭军事实力难以有所作为,特别是当《斯瓦尔巴德条约》(即《斯匹茨卑尔根条约》)和《伊鲁丽赛特宣言》签署之后,北极八国已经就和平的方式共同开发北极达成了一致意见。因此,专业极地作业设备显得十分重要。而美国破冰船数量的严重不足和极地巡航飞机性能上的差异,则会使得其自身在战略实施层面大打折扣。

二、对外关系层面:与俄罗斯、加拿大均有利益冲突

自沙皇时代开始俄国在北极地区就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而冷战时期为了对抗美国,苏联在北极地区一直保持着强大的军事存在。直至当代,随着国内经济的逐渐崛起,俄罗斯对于北极地区的能源需求越来越强烈。2009年5月12日,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签署了《2020年前俄罗斯联邦国家安全战略》,该纲领性文件分析和预测了未来十多年里俄罗斯面临的安全威胁,明确了俄罗斯国家安全保障体系的目标、重点方向和发展任务,其重点之一是捍卫北极主权和加强能源安全。俄罗斯把利用国际法来界定俄罗斯的大陆架边界列为自身的北极战略的首要目标。在北极八国当中,俄罗斯在北极地区的领土面积最大,同时在北极地区也拥有最长的海岸线,因此俄国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划定的专属经济区(EEZ)的面积也是位居第一。俄罗斯在2001年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了一份主张报告,要求获得120万平方公里的海域,这个海域的东部边界为白令海峡到北极点的子午线上,西部边界大致按照从北极点连到斯瓦尔巴群岛(Svalbard)和法兰士约瑟夫地群岛(Franz Josef Land),将罗蒙诺索夫海岭(Lomonosov Ridge)的主要部分也囊括在内,相当于德国、法国和意大利三国面积总和。〔10〕

美国地质勘探局(U.S.Geological Survey)早在2008年就公布了一份评估报告,该报告称北极地区拥有原油储量900亿桶,天然气储量超过47万亿立方米,占全球未探明石油储量的13%和未开采天然气储量的30%。〔11〕而这些油气资源大部分集中在阿拉斯加州北坡一带,一直延伸至位于楚科奇海(Chukchi)的海底大陆架上。同样,美国国家海洋及大气管理局也对北极地区进行了考察,阿拉斯加州大陆坡(continental slope)的延伸地带也到达楚科奇海水域,那么同样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来划分专属经济区的话,美国和俄罗斯之间则会有重合地带。因此,如何与俄罗斯化解利益冲突对于美国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挑战。此外,由于国会参议院至今尚未批准通过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美国在与俄罗斯争夺海底大陆架的界限划定问题上缺乏法理依据。

虽然加拿大一直以来都是以美国的“北方盟友”自称,但触及国家利益的时候则与美国分毫必争。加拿大在北极地区内的领土面积仅次于俄罗斯,相应地在对北极海洋权益主张方面具有一定的地缘政治的优势。加拿大虽不如美国和俄罗斯那样拥有强大的综合国力,但也不是一个弱小的角色,其北极战略显露出对于有限影响力的大国地位的追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加拿大高调宣称自身在北极地区的军事存在,立志与美国进行竞争。2006年斯蒂芬·哈珀(Stephen Harper)领导的保守党执掌政府以后,已经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北极安全防务,其中大部分用于在伊卡卢伊特(Iqaluit或译伊魁特)建设深水港和水下监听网络。早在2007年的夏季,斯蒂芬·哈珀在巡视北极地区时明确表示“加拿大理解的北极主权的首要原则是,我们必须利用北极(Use it),否则我们将失去北极主权(or Lost it)。……今天我们告诉世界,加拿大在北极地区具有真正的、日益增加的、长期的存在(……Canada has real,growing,long-term presence in the Arctic)”。〔12〕2010年8月加拿大政府公布了一份新的北极外交政策(Arctic Foreign Policy),其明确提出了北极地区不仅曾经是加拿大的利益所在,将来也将永远会是如此,并且决定向北极冰区水域投放更多的船只,包括使用重型武装破冰船,此外还要加强北极地区的空中监测,加强加拿大在北极地区的领导力(leadership)和监管力(stewardship)。〔13〕美国虽然借反恐之名强调要在北极地区维持必要的军事存在,但是在冰原地带的基础设施建设、极地低温环境下作战经验方面都不如加拿大。美加互为邻国,并且加拿大也属于北约成员国,因此美国在实施自己的北极战略的时候,不得不考虑自身北极战略对于美加传统友好关系的影响。

其次,加拿大与美国在波弗特海地区的边界划定存在争议。经过近几年的科学考察,波弗特海面之下的地层蕴含有巨大的石油储备已经成为美加两国的共识。美国在阿拉斯加州北坡地区(North Slope)附近的普拉德霍湾(Prudhoe Bay)探索到了迄今为止最大的半离岸油田,英国石油公司(BP)经过勘探认为普拉德霍湾油田的规模要大于加拿大的海伯尼亚油田(Hibernia Oil field)。〔14〕近年来,在波弗特海东部也有着石油和天然气的重大发现。因此,这一地区的战略价值也在不断凸显。美加两国的对于海洋边界的划定方法的分歧,实际上反映出了加拿大与美国之间对于潜在石油资源的争夺。

美国阿拉斯加州和加拿大育空(Yukon)地区之间的陆地边界是东经141度经线。但是,是否将边界向北延伸进波弗特海海域至今仍没有确定。加拿大认为,1825年英国与沙皇俄国签署的《圣彼得堡条约》(Treaty of Saint Petersburg)适用于当今加拿大与美国之间的边界划分,因为加拿大是当年大英帝国的继任者,而美国的阿拉斯加州也是于1867年从沙皇俄国那里购买而来的。因此,加拿大认为,两国海上边界应该沿东经141度经线,将两国陆地边界延长200海里直至波弗特海海域。而美国则认为边界划分应该依照传统的等距离原则(equidistance),因此美加两国的波弗特海边界划定应该依照垂直于实际海岸线的200海里(约为370公里)来进行划分。这样一来,加拿大与美国之间争议海域面积达到了8100平方海里(21000平方公里,参见图2)。〔15〕

关于波弗特海问题,目前美国面临三个问题:第一,由于没有加入1982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因此缺乏利用大陆架来划分海域的法理依据。第二,美国至今尚没有找出合适的法律条文来否定加拿大的划分依据,目前,只有参照1825年英国与沙皇俄国签署的《圣彼得堡条约》来划分边界。第三,在2011年北极八国在挪威努克(Nuuk)联合签署的《北极航空和海上搜寻与救援合作协定》(Agreement on Cooperation on Aeronautical and Maritime Search and Rescue in the Arctic)当中,〔16〕美国与加拿大之间的搜救区间边界划分也是按照东经141度经线作为界线,〔17〕因此,美国很难说服加拿大在波弗特海划界问题上同意使用另一套划分标准。

最后,加拿大与美国在关于“西北航线”的定性问题上存在争议。最早在1986年,加拿大就宣布了沿着北极群岛外围的直线行驶方案,提出“西北航线”经过了本国北部的北极群岛(Canadian Arctic Archipelago ),因此属于加拿大内部水道(Internal Waters)。而美国则一直认为“西北航线”是一条国际水道(International Waters),并且曾在2005年派出潜艇强行通过北极群岛。而加拿大声称“西北航线”具有不受限制的国家控制权,并且在2009年,加拿大国会的下议院通过了一个提案,将“西北航线”改名为“加拿大西北航线”。〔18〕加拿大的意图是将“西北航线”纳入自身的绝对掌控之中。时任加拿大总理斯蒂芬·哈珀为此提出了北极“主权计划”,准备建造6至8艘强化武装的极地巡逻船,将巴芬岛(Baffin)的纳尼斯维克(Nanisivic)海港扩建为一个军港,在康沃利斯岛(Cornwallis)的坚决湾(Resolute Bay)建设一个“严寒气温训练基地”,这两者均位于“西北航线”的东部入口处。〔19〕很明显,加拿大以驻军的方式显示了自身掌控“西北航线”的决心,使美国将“西北航线”国际化的战略意图难以实现。

图2 美国、加拿大关于波弗特海的争议

资料来源:Modified from Rothwell,Maritime Boundariesand Resource Development:Options for the Beaufort Sea,Can.Inst.of Resources Law,1988.

参见:http://publications.gc.ca/Collection-R/LoPBdP/BP/bp322-e.htm(访问日期:2015-12-1)

三、制度层面:参议院未通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目前关于北极地区,由于缺乏一部完整的适用于极地地区的国际法律规范,1982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则成为了当今各国划分极地海洋区域的“默认准则”。在这份管理对海洋利用的法律框架中,第六十七条(大陆架的定义)、第七十七条(沿海各国对大陆架的权利)、第七十八条(上覆水域和上空的法律地位以及其他国家的权利和自由)以及第二百三十四条(冰封区域)对于当今北极地区的海洋问题都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作用。尤其是第六十七条和第七十七条,实际上是各国划定自己的领海以及专属经济区的法律依据。〔20〕但是,在美国国内对于该法律的认可产生了分歧,这使得美国在处理北极地区事务时,缺乏国际法的法理支持。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自1994年生效以来,已有162个国家加入这项公约,目前俄罗斯、加拿大等北极圈周边国家均有加入,只有美国还没有加入该公约。美国参议院专业委员会曾经于2007年以17票赞成4票反对的压倒性优势通过了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投票,〔21〕但是在提交参议院进行最后的批准之际却迟迟没有得到批复。美国法律规定,加入国际条约须由参众两院审议通过。而在美国国内,《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支持者的票数一直未能超过反对者的票数,“主要是由于公约的反对者担心海洋法可能意味着向国际社会交出国内权利和管辖权”。〔22〕其反对意见主要指向深海采矿的条文。美国认为海洋法公约第十一部分及其附件三所规定的“生产限制政策”“强制性技术转让”、海底管理局企业部的平行开发等规定,违反了美国倡导的自由竞争原则及其经济利益。〔23〕

时至今日美国参议院尚未批准海洋法公约,在未来是否会批准海洋法公约仍然存在一些不确定性。由此可见,由于缺乏海洋法这个法律框架的支持,美国在北极地区与俄国、加拿大在处理海底边界划分的问题上将一直处于劣势,这将影响美国在北极地区总体战略的布局与实施。

四、结语及对中国的启示

当代美国的北极政策体现出了一种双重性。首先,美国想要继续保持自身在北极地区的优势,巩固实力基础,谋求对整个北极地区的控制。因为美国认为未来北冰洋地区可能全线贯通海上航线和空中航线,这关系到美国在全球范围内的机动。而北极地区是美国进行导弹防御系统建设和预警的重要区域,为了进行海上战略补给、战略封锁等战略行动,美国需要在北极地区部署海上和空中力量,以显示美国在北极地区的存在。

其次,美国积极利用国际组织扩大影响,为自身国家利益服务。因为当今各个政府间和非政府的国际组织在北极事务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美国在环境保护、资源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方面,都离不开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尤其是在极地科学研究方面,很难由单个国家独立完成,美国需要获得尽可能多的研究观测点、共享研究平台来确保研究的准确性,还需要与他国交换研究数据和样本。因此,在北极地区的科研活动,美国一直都是倡导与俄罗斯、加拿大和欧盟的合作。但是,美国并非希望自身仅仅是一个普通的参与者,而是试图建立一个环北极观测网络,并且在其中担当领导角色。

笔者认为,美国当代北极政策自始至终贯穿了一条主线即保障其国家能源安全。这对于中国也有很大的启示,即中国可以将自身的能源管道建设多元化,北极地区问题也关乎中国能源安全。

首先,中国的原油进口已经形成了以中东和非洲为中心的地域结构,因此能源进口地域多元化非常必要,而北极地区则是一个可行的方向。1997年中东地区对中国出口的原油量为该年中国进口原油总量的51%,1998年时这个数字超过了60%,之后几年略有下降,但从2003年至今这个数值仍然保持在45%至50%之间波动,并且从1999年以来,非洲已成为了中国第二大原油进口来源区域。〔24〕此外,根据国际能源机构2011年的数据统计,中国从1973年至今,能源消耗比重一直在不断上升,由1973年的7.9%上升至2009年的17.3%。〔25〕由此可见,中国能源的对外依存度也在逐渐上升。因此,中国也不应该忽视北极地区的潜在能源储备,应该积极利用联合国和北极理事会等国际组织来谋求自身在北极地区的利益,同时积极参与以美国为首的北极科学考察,获取北极地区的信息和资料,确保北极成为中国下一个能源供应地,这样中国的能源供应来源将不会受限于中东和非洲地区。

其次,中国也是一个对外贸易依存度较高的国家,北极航线一旦开通,将缩短运输周期,降低运输成本,给中国对外航运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和政治效益。中国极地研究中心杨惠根也认为:“北极航线开通,将使中国现有的东、西向两条远洋主干航线上增加两条更为便捷的到达欧洲和北美的航线,可以减少海上运输成本,开辟新的海外资源能源开采地,降低和分担途经马六甲海峡、巴拿马运河、索马里海域和苏伊士运河等高敏感地区所带来的政治风险和经济成本”。〔26〕

中国应该积极融入与北极相关的国际组织,参与相关规则制定。以科学研究和极地考察为手段,同时利用北极理事会观察员身份,推动北极议题国际化,利用国际法规和联合国有关章程,增强中国在北极地区的话语权和实际存在。

注释:

〔1〕徐徐:《北极海冰消失破坏当地生态》,光明网,2016年9月22日,http://tech.gmw.cn/newspaper/2016-09/22/content_116377762.htm,访问时间:2016-9-22。

〔2〕佚名:《俄罗斯北极战略将去向何处?》,新华网,2015年12月14日,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5-12/14/c_128527200.htm,访问时间:2015-12-20。

〔3〕〔4〕Ariel Cohen Ph.D.:From Russian Competition to Natural Resources Access:Recasting U.S.Arctic Policy,Backgrounder (No.2421,June 15),Washington D.C.:The Heritage Foundation,2010(5).

〔5〕刘书含:《“北极熊”又让美国紧张了》,人民日报(海外版),2016年6月14日,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wb/html/2016-06/14/content_1687375.htm,访问时间:2016-6-14。

〔6〕Arctic Search and Rescue Agreement,参见:http://library.arcticportal.org/1874/1/Arctic_SAR_Agreement_EN_FINAL_for_signature_21-Apr-2011%20%281%29.pdf,Arctic Portal,访问时间:2016-8-23。

〔7〕〔8〕〔9〕美国阿拉斯加州参议员丽莎·穆尔科斯基(Lisa Murkowski)于2011年5月23日在北极理事会上的演讲,参见:http://www.murkowski.senate.gov/public/index.cfm?p=Speeches&ContentRecord_id=528DD227-D658-40C9-9EE3-3F143C9AA67B,访问时间:2015-12-1。

〔10〕〔美〕Richard A.Lovett:Russia’s Arctic Claim Backed by Rocks,Officials Say,National Geographic News,September 21,2007.

〔11〕〔美〕Jad Mouawad:Oil Survey Says Arctic Has Riches,The New York Times,July 24,2008.以及〔美〕Joe Carroll:Arctic May Hold 90 Billion Barrels of Oil,U.S.Says,Bloomberg.com,July 23,2008.

〔12〕Unknown Author:Canada to strengthen Arctic claim,BBC News,August 10,2007.

〔13〕〔美〕Jane George:Canada unveils new Arctic foreign policy statement,Nunatsiaqonline.ca,August 20,2010.参见:http://www.nunatsiaqonline.ca/stories/article/98789_canada_unveils_new_arctic_foreign_policy_blueprint/,访问时间:2015-12-1。

〔14〕英国石油公司(BP)的考察报告,参见:http://www.bp.com/liveassets/bp_internet/us/bp_us_english/STAGING/local_assets/downloads/a/A03_prudhoe_bay_fact_sheet.pdf,访问时间:2015-12-1。

〔15〕〔美〕Sian Griffiths:US-Canada Arctic border dispute key to maritime riches,BBC News,August 2,2010.

〔16〕Agreement on Cooperation on Aeronautical and Maritime Search and Rescue in the Arctic,参见:http://library.arcticportal.org/1474/1/Arctic_SAR_Agreement_EN_FINAL_for_signature_21-Apr-2011.pdf,访问时间:2016-1-13。以及:《简报:北极搜寻救援协定》,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网站,参见:http://iipdigital.usembassy.gov/st/chinese/texttrans/2011/05/20110513154143x0.1715771.html#axzz1rRw3qLAv,访问时间:2016-8-13。

〔17〕海空搜救协定防区划分图(Arctic Search and Rescue Agreement,Areas of Application Illustrative Map),参见:http://arcticportal.org/images/stories/Illustrative_Map_for_Arctic_SAR_Agreement.jpg,访问时间:2016-7-25。

〔18〕陆俊元:《北极地缘政治与中国应对》,时事出版社,2010年,第174页。

〔19〕〔丹〕Nikolaj Peterson:“The Arctic as a New Arena for Danish Foreign Policy:The Illuissat Initiative and its Implications”.Danish Foreign Policy Yearbook 2009,Danish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Studies(DIIS),Copenhagen,2009,p.10.

〔20〕《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参见:http://www.un.org/zh/law/sea/los/,访问时间:2015-12-1。

〔21〕毕远:《美国或将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争夺北极资源》,人民网,2007年11月1日,参见:http://world.people.com.cn/GB/1029/6468631.html,访问时间:2016-3-21。

〔22〕〔美〕Charlene Porter:Clinton Working to Win U.S.Senate Approval of Oceans Treaty,IIP DIGITAL,December 19,2010,参见:http://iipdigital.usembassy.gov/st/english/article/2011/12/20111219141353enelra

hc0.3701593.html#axzz4LZLUZaLm,访问时间:2016-7-28。

〔23〕高之国:《美国拒绝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前因后果》,《重庆晚报》,2001年5月15日,第一版。

〔24〕程淑佳、魏冶:《中国原油进口地域格局演进分析》,《世界地理研究》2010年第3期。

〔25〕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World Energy Statics 2016,参见:http://www.iea.org/publications/freepublications/publication/KeyWorld2016.pdf,访问时间:2016-8-19。

〔26〕郭培清:《北极航道的国际问题研究》,北京:海洋出版社,2009年,序言第1-3页。

〔责任编辑:刘 鎏〕

苏朋(1984—),暨南大学-柏林自由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美国政府与政治、国家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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