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

2016-12-18 22:09中共福州市委党校第37期中青班第一调研小组
福州党校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三坊七巷福州市福州

中共福州市委党校第37期中青班第一调研小组



福州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

中共福州市委党校第37期中青班第一调研小组

(中共福州市委党校,福建 福州 350014 )

保护和开发利用福州市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资源,可以彰显福州历史文化的价值和魅力。在已有保护和开发的基础上,福州市要进一步加大历史文物保护,构建全域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开发体系,整合历史文化资源,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内涵,理顺管护权责关系,不断推进文化产业建设,发展闽都文化旅游品牌,加强历史文化资源宣传推介。

福州市;历史文化;保护;开发

历史文化是城市的个性和特色,是提高城市知名度和竞争力的重要载体。福州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山川秀丽、风光旖旎,具有鲜明的城市特色和厚重的历史文化价值。保护和开发利用福州市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资源,对繁荣福州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升城市发展软实力,增强区域竞争优势,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福州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基本概况

习近平总书记历来高度重视历史文化的保护与开发工作,在主政福州期间就指出“评价一个制度、一种力量是进步还是反动,重要的一点是看它对待历史、文化的态度。要在我们的手里,把全市的文物保护、修复、利用搞好,不仅不能让它们受到破坏,而且还要让它更加增辉添彩,传给后代。”之后,历届市委、市政府始终秉承着这一理念,不断加大对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人、财、物的投入,全力推进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工作,在展示名城风采、彰显人文魅力、提升城市形象等方面成效卓著,得到了广泛好评与高度肯定。

1. 以完善立法编制规划为引领,构建保护与开发协调共存体系

1997年,《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颁布施行,为福州市开展保护和开发历史文化资源工作奠定了立法基础。2011年编制的《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明确要“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2013年,为完善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群等保护要素的有效管理,重新编制修订了《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及《福州市历史文化街区(风貌区、建筑群)保护管理办法》,为在新形势下加强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打下了坚实的立法保障。

有效、科学的共存体系除了需要健全、权威的法律,还需要完善、合理的规划引领。2012年,福州市委市政府在《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基础上,结合福州古城的历史特征和遗存实际情况,编制了《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2—2020)》,划定“一城两区”为历史城区范围,总面积达10.1平方公里,其中重点保护19处历史地段,包括3处历史文化街区(三坊七巷、朱紫坊、上下杭)、8处历史文化风貌区(烟台山、屏山、乌山、于山、冶山、西湖、马尾、洪塘)、8处历史建筑群(福建协和大学、苍霞及大桥头台江汛、马厂街、公园路及跑马场、禅臣花园、泛船浦、鼓岭、南公园)。根据这个规划,福州要保持城市山川形胜的传统格局和“枕山襟江”的山水城市风貌,修补、延续历史城区与外围古村镇、历史建筑群之间的文化脉络联系。重点保护历史城区中轴线,保护和控制三山、两塔视廊,强化传统轴线意象,逐步恢复和增加历史城区重要山体、开放空间之间,以及与外围山体之间的视线通廊等。由此,基本形成了以中心城区为重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优秀近现代建筑、城市历史地段、风景名胜区等组成的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和开发体系。

为不断完善名城保护体系,推动保护工作依规开展,2015年福州市组织多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素保护规划编制,为福州市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利用起到了科学引领作用。

2. 以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为抓手,加大历史文物保护力度

福州作为一座千年古城,勤劳的闽人先祖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目前,共有24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百余处省级历史文物保护单位,8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遍及福州地界的古民居、古建筑也为福州增添了浓重的历史文化底蕴。据统计,福州具有一定规模的历史地段共有24处,3处历史文化街区以及主要的七处历史文化风貌区均分布于城市历史中轴线或其两侧。其中,作为福州历史文化代表的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成为开展保护文物工作的重中之重,并由点及面拓展到所有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2006年,按照“修旧如旧,保持总体格局、风格、风貌不变”的原则和“政府主导、居民参与、实体运作、渐进改善”的思路,全面启动三坊七巷保护修复工作,累积投资45亿,修复157座建筑,完成保护修复面积22万平方千米。2015年,三坊七巷接待境内外游客超千万人次,并荣膺国家5A级旅游风景区,现在的三坊七巷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城市会客厅。

在总结三坊七巷保护修复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以历史文化名城中轴线和主要街巷保护与开发为主线,2012年始,又陆续对朱紫坊历史文化街区、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鼓岭老街、烟台山与苍霞历史文化风貌区等进行规划编制及实施保护。同时,逐步启动实施屏山镇海楼重建、鼓楼遗址公园建设、南街改造和风貌整治工作以及古城区内澳门路、道山路、北大路、鳌峰坊等传统街巷街景风貌整治工作。另外,福州还将把保护利用视野延伸至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推进永泰嵩口、仓山阳岐等的保护。因此,自福州被公布为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来,福州对历史文物保护开发工作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广度和力度,绝大多数的文物保护单位得以保存,光是中心城区的文物保护单位增加到337处,新挖掘出土的文物达千余件。

3. 以提升历史文化资源综合效益为核心,探索创新良性保护开发模式

在具体保护与开发过程中,福州本着“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科学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兼顾保护型改造的经济、环境、社会三方面的综合效益,对历史文化资源,尤其是历史文化街区和风貌区的保护与开发,采取了渐进式“微循环”做法,逐步整治,分步实施,收集整理历史文化资料,对现存文物古迹加以修复,并恢复已消失或正在消失的历史遗产,结合地方风俗特色,探索创新的文化旅游模式,大力推进城市基础建设及配套设施,提升旅游承载能力,建章立制为文化遗产保护开发保驾护航,形成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实现历史文化资源历史和经济价值可持续发展的保护开发模式。

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开发为例,福州结合旧城改造,实施三坊七巷及其风貌区、乌山南北坡、屏山山头角、仓前山北坡等历史城区、历史街区、风貌区保护,居民搬迁5000多户,拆除各类建筑60多万平方米,投入资金达50多亿元,基本延续了历史城区在历史上的城市功能格局特点,使得福州古城风貌不断彰显,历史文化价值日益体现。同时,在旧城更新改造中,严格控制建设容量和建筑高度,力争把旧城的居住人口调整到适宜水平。通过这些年的努力,福州基本实现了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协调发展,树立文化遗产保护与适当旅游开发的典范,实现福州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可持续发展的良性模式,其中,三坊七巷不但实现了福州市5A级景区的突破,并且将参与文化部非遗保护标准制定,其保护与管理开发思路频频在业界获赞,值得予以推广。

4. 以扩大福州市历史文化知名度和影响力为目的,不断强化推介宣传方式

一是有效整合资源,着力打造“闽都文化”品牌。在保护开发福州市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过程中,积极整合各类历史文化资源,以开发保护历史实物为出发点,大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深入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影响力,已经申报成功包括10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内的非遗项目共51项,逐渐孕育凝练出以昙石山文化、船政文化、三坊七巷文化、寿山石文化为代表的“闽都文化”品牌,并不断以此为核心,大力开展民俗文化活动,成立“闽都文化”研究会,将闽都文化融入到福州人民的生活生产之中,让人们更好地了解体验福州特色地方文化。经过这几年的努力,闽都文化已被世人所认可,昙石山文化遗址公园已成为“福建第一文化旅游”品牌;“马尾船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福建海峡寿山石文化研究院成为福建首家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三坊七巷更是荣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区文化遗产保护奖。二是加强文化产业建设,提升历史文化内涵。三坊七巷,朱紫坊、台江、仓山等中轴线上重点古迹遗存都通过整合各自周边资源,以自身开发为主要载体,主动承载文化产业发展,积极弘扬民俗特色文化,比如三坊七巷,已进驻企业130多家,业态包括特色餐饮、工艺美术、创意设计、书画装裱、古玩收藏、文化交流等各类文化产业,2015年实现文化产业经济收入达700万元。三是加大宣传推介,提升福州历史文化知名度。通过电视媒体、网站、论坛、微博、制作宣传片等形式加大了宣传推介力度,吸引外地游客。在中央一套、四套投放了福州历史文化名城旅游的宣传广告,并在《走遍中国》《远方的家》等央视知名旅游栏目进行福州形象专题宣传。同时实施“走出去,请进来”的宣传策略,组织专人赴各大主要旅游客源地开展福州历史文化名城的宣传推介会,并邀请各地组团社的踩线团来福州市踩线,为提升福州市历史文化知名度做足功课。

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

虽然福州市在保护与开发利用历史文化资源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开发与利用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1. 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发展建设不同步

一是随着城镇化的实施,人口极巨增长,城市规模迅速膨胀,许多还未纳入文物保护单位,但却极具地域特点、能够反映福州市悠久历史、独特风貌的老建筑、老民宅就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毁坏了,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之间产生冲突。二是历史街区的保护问题。历史文化街区既是文物、历史建筑的集中展示区,又是百姓的生活区,其间的民居大都年久失修、基础设施不配套、生活环境较差。早期以保护为主要目的的修复编制规划,往往忽略了未来人口承载的需求,导致在空间留白以及基础设施配套方面做的不够,城市发展的消费需求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工作之间也产生矛盾,以三坊七巷为例,早期在编纂保护规划时,预计年游客仅132万人次,而现今游客以突破千万人次,导致现有的配套服务设施严重不足,制约了保护开发的步伐。

2. 历史资源开发与文化传承延续联系不强

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的核心是传承历史文化精神,延续一座城市的灵魂,但就目前来看,历史资源的保护开发工作与福州市独具特色的文化渊源关系挖掘不够。比如,许多游客参观三坊七巷时,主要从南后街街头走到街尾,吃福州小吃、购福州特产,全程以参观实物为主。较少能够走到坊巷深处探究特有的福州习俗和古有的里坊文化,特别是随着原来老居民的搬离,坊巷内的习俗和信仰渐渐消亡,如不能加以保护,并用合适的方式加以发扬,则难以充分挖掘文化底蕴。另外,闽都文化在历史资源保护开发中的展示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目前一些信俗文化在重塑精神、保护历史、展示人文、发展文化方面起到的作用不容小觑。比如,南后街中虽然设有人力车、画糖饼、捏面人等传统工艺的内容,但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项目不多,如制花灯、漆画、软木画、寿山石等能够体现“闽都文化”精神的传统手工艺品都是以商品的形式呈现,人们对城市文化的体验仅停留在购物、美食上,缺少更多途径了解体验感受闽都文化的精气神。

3. 文物管护机制与当前现实需求不协调

一是对历史文化的保护往往仅限于各种博物馆、纪念馆,而一些具有别样情怀的历史风貌、民族风情没有被关注到,尤其是散落在村野的古堡、古寨、古村落、古民居还没有被关注到,单一的保护形式较难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二是受制于“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的规定,一些尚待开发的文保点资产运作受制,许多文化平台在创意拓展、布局、发展规划方面受到时限等方面的约束。三是保护修复中的细节处理还显粗放。比如于山东西南北四面山体均被各种建筑所包围,严重影响了“显山露水”的效果,且部分沿街商业业态与景观风貌也不协调,严重弱化了景观资源价值。四是目前福州市历史遗址并非都属国家、集体所有,据初步统计,将近20%归私人所有。产权归属不同导致文物管护难度加大,“无专门机构管事、无专项资金办事、无专人看护”是大部分遗址保护不力的真实写照。

4. 文物保护机制与开发利用体制运行不顺畅

文物保护与开发不仅仅是文物局一家的事情,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涉及市、县(区)两级政府及众多部门单位,缺乏一个有效的机构来协调各有关部门同步推进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常常出现硬件与软件不配套、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不协调等情况。比如三坊七巷管委会与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两个不同单位在三坊七巷的开发运营的过程中时时出现权责不清、协调不充分等情况。

三、保护与开发利用历史文化资源的对策与建议

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做法,按照福州市“十三五”规划发展要求,进一步整合历史文化资源,提升历史文化名城内涵,打造闽江地域特色的文化精品和文化品牌,彰显福州城市文化底蕴,树立福州城市文化形象,为福州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1. 进一步加大历史文物保护,构建全域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开发体系

从福州市实际出发,应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写入全域城市化、市域一体化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中,将构建“传承历史文脉、具有历史记忆和地域特色的新城镇”写入城镇化发展目标中,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理念全面融入城市化全过程。一是进行全面详细的调查摸底工作。做好全市文化事象的普查登记和认证工作,对古城、古镇、古村、古街区及其文物古迹,对古遗址、古水系、古树木以及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等,进行全面登记评估,整理历史脉络,划分事象类别,列出保护清单,确定保护等级,编制保护名录,划定保护范围,建立档案库和数据库,作为全域城市化、市域一体化建设规划的依据。二是进行凸现本地特色的规划和开发。组织各级历史文化方面的部门领导干部和专家参与城镇化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在建设规划中要体现钢性要求,增强计划性、强制性,减少盲目性、随意性,借鉴和吸收外国、外省市的成功经验,把形成地域特色作为重点,融入和渗透本地历史文化元素,体现本地历史文化特色。在新区规划中,要规划出保留本地文化记忆的场所,也要考虑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传统文化的继承留足空间。三是进行划区域、分类别的保护。完善保护区。在现有保护区的基础上,根据其历史文化遗存的类别、范围及影响,进行整体性开发,采取点线面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整体景观、综合环境、标志建筑、非遗文化、特色特产等的整体保护与传承。开发古民居。对古民居集中的重点村,采用保护古村建设新村的方法。一方面保护好旧村原生态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旧村的历史文化价值,开发旅游特色资源;另一方面做好新村的规划整治,为村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并建设完善古村旅游服务的各项设施,避免在古村过度的建设而破坏古村的古朴氛围。对非重点村,维持村落的整体风貌,对古建筑进行适当修缮,维持老建筑原来的古朴外观和建筑装饰,在尽量保留原有建筑结构和风格的前提下,改善内部生活设施,满足现代日常生活需要。活化老建筑。把历史文化传承与现代生活紧密结合起来,在城区规划时将具有特殊历史地位的老厂房、老影院、老剧场、老学校等文物建筑,或收回产权,或统一标准,在妥善保护的前提下使其“活化”,让“无言的史书”变成鲜活的历史讲述人。

2. 进一步整合历史文化资源,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内涵

加强对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整合历史文化资源,深挖历史文化内容,促进文化与旅游、文化与经济的有机融合,推动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彰显福州历史文化的价值和魅力。一是要深入发掘好特色民俗文化。要进一步扩大如斗堂文化和“茶帮拜妈祖”及相关信俗等深藏于历史资源中信俗文化的影响力,全力规划建设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信俗文化发源地,用好宝贵的海丝枢纽城市信俗文化资源以及台榕同源文化资源。二是拓宽展示闽都文化精髓渠道。要充分利用“闽都文化研究会”这一平台,加强与学术、科研机构合作,开设论坛、讲座和沙龙,使福州成为重要的学术研讨场所,让更多学者、专家了解闽都文化。同时,在文化展示、传播方面要标新立异。积极采用如VR技术、“印象系列”等全新技术,引入一些互动性、竞技性强的形式活动,能够吸引年轻人主动参与、回归传统,自发地参加到闽都文化传承中来。三是大力发展体验式文化旅游。在历史文化资源的旅游项目开发中,积极构建体验感高、互动性强的场所,不但能够吸引体验者的眼球,还能够在参与过程中激发创意灵感,给予体验者深度的体验和感受。比如,在老字号商店中创造一个展示传统手工艺制作的过程,甚至能够让游客也能够参与制作过程;再比如,在历史文化街区中开发高档客栈、互动式民居,为游客提供体验土著民俗的场景,提升街区民俗文化活力。同时,还应让民俗得以活化,将传统仪式风俗作为体验式元素,通过打造传统空间氛围,让游客有更深切的感受。

3. 进一步理顺管护权责关系,不断推进文化产业建设

历史文化资源的有效运营是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先决条件和必要保障,而历史文化资源要得以传承和发展,也需要不断创新的文化产业予以支撑。一是建立全域性统管运营机制。由一个主体来实现历史资源的协同管理,梳理出历史文化基因,构造适宜的法规、政策、经济技术环境,协调加强部门联动,提高保护开发的可操作性。二是划定产业布局,提升产业集聚影响力。以成熟的历史文化区域为核心,对区域内产业业态进行合理布局,合理设定功能分区,实现产业集聚,进而提升文化产业品位。同时,要将商旅圈拓展到周边地带,不断扩大历史核心区的文化辐射面,提升历史文化影响力。三是加大扶持“老字号”和地方特色产业。对效益较差、利润较低的文化企业,尤其是鱼丸、肉丸、扁肉、肉燕、软木画、脱胎漆器等“老字号”进行扶持。同时,深入挖掘传统手工艺人、传统技艺传承者等承载着历史记忆的人物,用他们的故事来延续历史文化的脉络,并大力发扬“匠人精神”文化,鼓励扶持传统手工匠人要在延续传承历史记忆的同时,用创新思维来重塑传统,用创新技艺来发扬传统,与时俱进的提升传统技艺品质。四是以幸福家园为载体,以双创活动为抓手,建立历史文化产业链。探索文化与产业相结合的路子,挖掘地域要素、民俗习俗、人文历史等文化元素,推介特色手工业、特色旅游、民俗体验、传统餐饮等,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综合开发,增强感召力和影响力;引导退休人员、大学生、打工农民返村创业,用他们的知识、智慧、资金,促进传统文化和产业的开发。五是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政府要坚持掌握历史文化资源的所有权、开发权和监督权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商业开发有机结合的运作模式,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领域招商引资力度。

4. 进一步发展闽都文化旅游品牌,加强历史文化资源宣传推介

要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充分展示福州市丰富历史文化资源,弘扬历史文化精神。一是加强阵地展示宣传。建设一批代表福州形象的重要标志性文化设施和基础文化设施,进一步完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风貌区以及民俗古村落周边的交通网络、管线管网、消防配电等配套设施,确保街区有序保护与开发。同时,加快建设历史博物馆,民俗展览馆和历史文化主题公园、历史文化长廊、社区博物馆等,提高历史文化资源利用条件和环境。二是开展乡土历史推介。积极采用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尤其是要主动利用“互联网+”的手段,通过网络、微博、微信、移动电视等新媒体,积极开展历史文化遗产的宣传推广,不但使广大市民更多地了解福州历史文化资源,更多地了解福州城市人文精神的内涵,树立自豪感和使命感,也能够使外地游客对福州历史文化了然于心,全方位地理解、体验、感知福州独特的地缘文化,使其享受福州、停留福州、爱上福州,提升福州城市的美誉度。三是加强对外宣传和交流。充分利用福州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在国内外重要媒体进行特色文化宣传,尤其是要借助福建与台湾的“五源”优势,加强闽台文化交流。利用历史文化深厚的优势,设立国学现象展示店,普及历史知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运用好闽台同源的信俗文化,在天后宫、张天君等信俗景点,通过斗堂禅和乐交流展演、两岸神明祭祀及传统节日民俗文化交流活动,加强两岸亲情建设;进一步提升“葆桢论坛”建设,通过举行两岸专家学者与会的学术研讨会等各种闽台交流活动,让闽台历史文化资源成为两岸人民交流的平台和窗口,加深台湾民众对福州的认识和印象,吸引台商来榕投资兴业。

执 笔:王 啸

课题组成员:高赟燕 何 曦 陈信锥 陈 岚

陈绍雨 王 啸 程春飚 吴德金

肖用良 陈望青 潘希建

责任编辑:林淑周

F592.7

A

1674-1072(2016)04-070-05

2016-07-20

中共福州市委党校第37期中青班第一调研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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