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社会治理主体作用及其角色的历史性分析

2016-12-20 19:26剧凤书许晓蕊
知音励志·社科版 2016年11期
关键词:公民社会历史性

剧凤书++许晓蕊

摘 要作为当代公共治理的重要力量之一,公共社会在推动经济发展、维护公共价值、促进社会和 谐等方面都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在不同的社会历史阶段,公民社会治理主体的角色是否发挥作用、怎么发挥作用是与与当时的历史背景紧密相联的,因此,要积极探索现代社会公民社会发挥治理主体作用的途径。

【关键词】公民社会;治理主体角色;历史性

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提出“引领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因此,社会治理需要每个公民的参与,形成社会治理人人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1 我国公民社会及其治理主体的历史沿革

公民社会是指围绕共同的利益、目的和价值上的非强制性的行为集体。它不属于政府的一部分,也不属于盈利的私营经济的一部分。诸如指慈善团体、非政府组织、社区组织、工会等等都属于公民社会的范畴。追溯我国公民社会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1 传统的官府——民间社会

自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封建专制集权长期占据统治地位,社会自由发展的空间很小,“君权神授”等思想意识严重束缚了人们的头脑,人们甘于被统治,基本上不会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公民社会实体。到了明朝中后期,伴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在中国东南沿海一带出现了一些具有公民社会性质的商会。在清末民国初年,又出现了又出现了很多民间工商社团,他们通过契约来维系关系,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为当代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在长期的封建社会,很难发挥公民社会治理主体的作用。

1.2 强国家、弱社会局面的形成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社会各个领域都被国家所控制,尤其是国家对民间社会组织进行了清理,大部分民间组织要么成为政府的附属物,要么被取缔,形成了“强国家、弱社会”的局面,因此也极大地阻碍了公民社会治理主体作用的发挥。

1.3 改革开放后公民社会的发展

改革开放后,各种类型的民间社团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地位和作用也日益突出,而且这些公民社会组织也逐渐走上了正规发展的轨道。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公民社会组织也完成了现代化的转变,实现了自身的现代化发展,公民治理主体作用得以很好发挥。

2 公民社会在社会建设历史进程中发挥的作用

公民社会主体角色作用的发挥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公民作为社会治理的主体,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发挥的作用有大有小,但是在任何社会历史进程中都发挥着这样重要的作用。

2.1 维护公共价值,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在人类公共生活中,人们追求真善美,强调对国家、社会和他人的一种关爱,这就是公共价值。公民社会在强调公民公民权利的同时,更强调公民的社会责任,通过积极参与公共事务,提高自己的公民意识和社区意识,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着社会公共价值。公共服务是为维护公共利益、促进民众福祉而采取的行动。政府在为公众提供良好公共服务时具有一定的行政局限性,而公民社会却因其自身所具有的 “非营利”性质,而发挥为公共服务的重要作用。

2.2 维护社会和谐安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在我国的社会生活和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的同时,出现了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情况,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趋于多元,各种矛盾增多,影响了社会稳定。而公民社会正好能发挥化解矛盾、增进理解、减少冲突的功能,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在一定程度上说,公民社会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经济发展导致的利益分化是各种公民社会组织和利益集团产生的重要条件。公民社会不但可以规范行业行为、维护经济秩序,而且各种公民社会组织还蕴藏着巨大的就业潜力,推动者社会经济的发展。

2.3捍卫民主权力,推动社会改革进步。

公民社会的本质就是民主的社会。如何更好地实现人民当家作主,除了有效地发挥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作用外,还要充分发挥公民社会在推动民主制度的建立与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分割和制衡国家权力。公民社会在培育公民的民主参与意识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并使公民通过公共事务的参与实践来维护民主的实现,捍卫民主的价值和尊严。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改革是动力。通过改革促使人们不断创造新理念和新思维,而改革与创新的力量不仅仅靠政府,更需要来自于外部自下而上的社会力量的推动。正在兴起的公民社会已经成为政府创新与社会改革的强大动力和力量。

3 发挥公民治理主体作用的途径

从社会发展规律看,公民社会在社会建设历史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创新社会治理理念,发挥公民治理主体作用就要从多方面努力。

3.1 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保障社区社会治理。

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新时期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推动社会建设转型发展的重大举措。这就要求要强化公民治理的立法和制度建设、健全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法律机制、强化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增强社会组织的自律、自治能力,用法律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3.2 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共筑社区认同感。

无论是公民参与治理的个体活动还是共同活动,都体现了当地的文化精神,而且这种文化一经形成,就会成为密切人际交往、维系人际情感和分配社会资源的特殊精神纽带,因此,要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就要用相同的文化共识培养公民的角色意识,培养社区公民有共同的信仰和思想观念。通过文化共同体的培养,使社区成员从内心自觉地维护自己生存的社会氛围和制度环境,构筑起有利于社区治理的思想基础和文化自信。

3.3 发挥政府职能,重点培育社区社会组织。

培育和发展社区公益性社会组织,对于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这需要政府发挥其职能,降低社区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准入门槛,为它们开通管理登记的绿色通道、制定税收减免的保障政策、建立便捷高效的服务平台、制定社区公益性社会组织表彰制度等,从而有效地发挥公民社会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张勤.中国公民社会组织发展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2]杨明伟.公民社会对民主政治的意义和作用[J].理论探索,2003(06).

作者简介

剧凤书,现为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作者单位

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省唐山市 06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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