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陆军恒
河北人民检察事业的开创者陆治国
文/陆军恒
河北政协人物谱
〔编者按〕从2010年庆祝河北省政协成立60周年起,本刊几年间连载了自省政协1950年成立以来最具代表性的几十名委员的业绩,受到广大读者欢迎。2015年是省政协成立65周年,为了彰显广大委员在革命战争年代,或和平建设、改革开放时期的卓越贡献,本刊继续展现了不同时期各界省政协委员的风范。2016年接续刊登,以飨读者。
陆治国
陆治国(1910-1993),原名陆边奎,抗战时改名陆治国,河北省安平县人。自幼读书,1925年12月读中学时加入中国共产党。解放前历任共青团顺直保属特区区委书记、共青团石门市委书记、中共保西特委书记、晋察冀军区锄奸部侦察队长,冀中区委社会部部长、公安局局长。新中国成立后,历任河北省人民检察署第一任检察长、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委常委等职。第四、五届河北省政协副主席。
1925年,陆治国入博野县同仁高等小学学习。此时正值第一次国共合作实现,作为受国民革命风潮影响的青少年,陆治国积极参加进步学生运动,并于1925年12月在博野同仁中学加入中国共产党,走上了革命道路。入党之后,陆治国在青年学生中开展革命道理的宣传,联系和发展党员,积极组织同仁高小的青年学生开展反帝反封建斗争。校方怀疑陆治国是共产党,陆治国等共产党员进步学生被开除学籍。失学后的陆治国到烈士田中学读书,在学校继续做党的工作。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国民党疯狂屠杀共产党人,制造白色恐怖。共产党人深入农村,开展土地革命。陆治国积极投身于土地革命斗争,并于1929年转入保定民生中学,利用学生会、体育会、音乐会等公开合法的组织开展地下活动,坚持斗争。他利用社会科学研究社、反帝大同盟等合法公开的进步学生组织,反抗国民党的专制统治。1930年9月至1931年4月,陆治国任共青团顺直省保属特别区委员会书记。1931年3月至11月任中共石门中心市委委员,5月至11月任共青团石门市委书记,同年11月至1932年6月任共青团直中特别区委书记兼反军阀部部长。中共顺直省委交办的主要任务是:恢复原有的革命组织,并迅速发展党团组织。面对九一八事变日军侵占中国东北的民族危机,他以投靠亲友求学为名,在正定开展抗日救亡活动,组织爱国师生深入平山、赞皇、灵寿、行唐、无极、藁城、获鹿等县进行抗日救亡宣传。1933年10月至1937年7月任中共保属特委委员、深(县)武(强)饶(阳)安(平)中心县委书记。1936年下半年担任中共保西特委书记。
在此时期,陆治国组织领导了正定第七中学和第八师范学校的学潮、灵寿暴动以及赞皇反盐店斗争。团结教育进步青年,为恢复和发展党的组织。他曾化名徐开明、李老四、张有财等,一切工作活动不得不依靠公开职业、合法身份作掩护。为了开展党的地下工作,陆治国曾从事过多种职业。他在白洋淀一带工作时,曾买下过一只渔船,以下虾篓子捕虾为职业掩护,夜间怕被查住,常把船开到淀中心,在船上研究布置工作,常在船上过夜。还曾学过修理水桶,在完县(今顺平县)当过货郎,卖针、线、肥皂、腿带子等。还当过算命先生、肉铺老板,最后还是选择了当中医。因父亲是老中医,陆治国从小耳濡目染,懂得一些医药常识,收集过一些“偏方”“验方”。他以治病救人作为公开职业,这既符合群众的需要,又方便掩护党的工作。1936年保属特委调陆治国去保西(完县、易县、唐县、满城)接替刘秀峰、侯玉田的工作时,即是以公开合法的医生身份作掩护,在山多平地少,一向缺医少药的保西一带站稳了脚跟。不仅为党做了大量的工作,而且还筹集了党的活动经费。后来陆治国回忆说:“白色恐怖时期,有无数的共产党员在以公开身份掩护党的地下工作过程中,为劳苦大众做过各种各样的好事,而自己共产党员的身份不为人所知。这是党的安全的需要,又是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相一致的本性所决定的,党和人民压根儿就是心连心的。”
1937年7月卢沟桥事变爆发,中华民族奋起抗战。按照上级党的指示,陆治国在滹沱河沿岸组织抗日武装。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建立后,任晋察冀三分区十大队二营政委、教导员,率部同日军进行了顽强的斗争。1938年12月到延安保卫部接受锄奸训练,1939年4月任晋察冀军区除奸部侦察队长、特派员、保卫部副科长。他不畏艰险,深入敌后,开展锄奸反霸斗争,一马当先,为巩固敌后抗日民主政权,粉碎日、伪军的封锁和“扫荡”作出了重要贡献。1941年到抗大二分校学习。1943年到延安党校学习,任第十支部书记、校部秘书处秘书。1944年调中央城工部做交通工作。1945年作为中共七大代表参加了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共七大闭幕后,陆治国回到了晋察冀边区,在艰苦的斗争中迎来抗日战争的胜利。抗战胜利后,陆志国于1946年2月起任中共冀中区委党校校长。1947年3月至1948年7月任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冀中行署公安局副局长。1948年7月至1949年7月任中共冀中区委社会部副部长、部长,公安局局长,领导冀中区的治安保卫工作,积极开展对敌斗争,组织清匪反霸,打击敌特的破坏活动,保卫了中央机关的安全。1948年12月起任中共冀中区委常委。1949年7月冀中、冀南两区合并成立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安部后,任副部长。
1949年8月至1950年7月任中共河北省委社会部副部长。1949年8月,华北人民政府任命王光华为河北省政府委员会委员兼公安厅厅长,陆治国为第一副厅长。
陆治国故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3月,河北省人民检察署正式成立,陆治国兼任检察长,成为河北省人民检察署的第一任检察长。1950年3月—1954年9月,省人民检察署只受最高人民检察署领导。1951年河北省人民检察署承办了原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副书记兼专员张子善贪污犯罪案件。1952年8月,陆治国接任河北省公安厅厅长兼省公安总队政委,1954年11月15日,河北省委决定陆治国任河北省人民政府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兼检察署检察长,1955年4月至1956年7月、1966年5月至1967年1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委员、河北省委监察委员会委员、常委、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主任。1955年4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批准任命陆治国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陆治国同志先后两次就任河北省政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950年8月至l951年12月、1955年4月至1969年8月三届连任,把为党和人民事业无私奉献作为人生的最高追求。
在解放初期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肃反等运动中,他认真执行党的政策,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耐心教育和挽救干部,严厉打击贪污腐化和反革命破坏活动,为纯洁党的组织,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文化大革命”初期陆治国深受迫害,在逆境中,他始终对党忠贞不渝,坚持真理,千方百计地保护了一批老同志。1972年秋恢复工作后,担任河北省革命委员会保卫部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73年3月至1983年4月任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1973年5月至1976年10月任中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员会书记。他坚持抵制林彪、“四人帮”的极“左”路线,努力避免极左思潮对河北政法工作的干扰。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后,1976年10月至1983年6月,陆治国任中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河北省政法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陆治国于1979年7月至1983年3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委,1980年3月至1983年3月任中共河北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书记,分管落实政策工作。在省委的领导下,他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的指示,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事,消除派性,增强团结,为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和卓有成效的工作。1977年11月,河北省政协恢复工作后,陆治国担任政协河北省第四、五届委员会副主席,为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开创河北省人民政协工作新局面,推进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陆志国还是党的十二大、十三大、十四大代表。
在长期的革命生涯中,陆治国秉公办案,不掺私情,没为一个亲戚办事打过招呼,没为一个案子讲过人情。他常说:不正之风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的同志不警惕,缺乏共产党员的慎独精神,领导干部要敢于抵制不正之风,正人就要先正己,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文化大革命”中他的儿孙们受到株连,上大学和当兵都受到限制。“文化大革命”后,儿孙们多次要求他安排工作,可是他一个也没有办。他说:有能力读书考大学,没能力就在老家扛锄把,为这搞不正之风,我不干。他的孩子一个在天津是学校的普通职工,一个在石家庄是普通工人,在安平老家的儿孙均务农从耕。家乡百姓送他一个顺口溜:“一生一世空为官,家里村里没光沾。两袖清风飘然去,骨灰撒在滹沱间”(陆治国死后骨灰撒在了家乡的滹沱河)。
1993年3月31日因病在石家庄逝世,河北党政军负责人最后为陆老送行。“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天下至德,莫大于忠。”绝对忠诚是我们党对党员的根本政治要求,是做好干部的基本前提。陆治国的一生就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生动写照。他是河北人民检察事业的开创者,是检察官的优秀代表,是廉洁正义的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