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互惠性和最优代理合同的研究综述

2016-12-26 00:00李彤
商情 2016年43期

李彤

【摘要】最优代理合同支付了最少的必要工资从而达到利润的最大化。员工们会认为这种合同违反了互惠性原则,拒绝接受或者减少努力。最终,最优代理合同利润最大化的有效性会受到损害。本文通过对近年来的国外进行的相关实验研究文章进行对这一方面的研究进展做一分析与展望。

【关键词】互惠性;礼物交换博弈;委托代理理论;最优合同

委托代理理论在管理会计研究中是最重要的理论之一。委托代理理论研究的焦点在于在各种控制环境下推导最优代理合同,然而,除了的财务激励,公司和员工之间会存在互惠规范。最优代理合同支付了最少的必要工资从而达到利润的最大化。员工们会认为这种合同违反了互惠性原则,拒绝接受或者减少努力。最终,最优代理合同利润最大化的有效性会受到损害。委托代理理论分析的最优合同并不像理论中展现的那么有效。本文通过对近年来的国外进行的相关实验研究文章进行对这一方面的研究进展做一分析与展望。

一、委托代理理论和最优代理合同

委托代理理论在管理会计研究中是最重要的理论范式之一((Indjejikian 1999;Lambert 2001)。委托代理理论的中心任务是研究在利益相冲突和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委托人如何设计最优代理合同激励代理人(Baiman 1982)。这种合同通过给予员工最低的必要工资来最大化公司利润,从而达到最大化公司利润这一最终目标。

这个问题的结果是众所周知的。因为员工工作之间的联系和公司利润不受任何外的不确定性影响,该公司能够通过观察公司的利润完美的推断出员工的努力。因此,公司应该使用以下“强制”合同(Harris and Raviv 1978):

根据这份合同,一个理性的员工总是会选择e*,因为这是唯一一个激励相容的努力程度的选择。因此,公司总会通过支付市场出清的工资(wH)得到最优的产出。

二、互惠性和礼物交换博弈

除了最优代理合同中的财务激励,在会计(Hannan 2005)和经济(Fehr et al.1993;Fehr et al.1998;Hannan et al.2002)的实验研究记录了公司和员工之间的互惠规范。

礼物交换博弈(Fehretal,1993)显示,相当比例的回应者愿意回报那些被认为是公平的(慷慨的)行为。但是,在礼物交换博弈中,得出的子博弈精炼均衡结果是:回应者将总是选择可能的最低努力程度,而提议者将总是提供可能的最低薪水。

礼物交换博弈代表的是一种模式化的,表现为非常不完全合约的委托代理关系。由于这种委托代理关系大量存在于一些重要的经济场合,因此引起了许多经济学家的兴趣,他们以各种不同的方式重复礼物交换博弈实验,得出的研究结果都惊人的一致:平均的努力程度与提供的薪水正相关,这完全违背了标准的委托代理理论的预测。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工资由外在因素决定(例如,由一个随机程序或者实验设计者决定),则薪水与平均努力程度的正向关系就消失了。

这种企业和员工间的“交换礼物博弈”,因为其与传统经济分析的预测不一致:公司给予员工高于市场出清水平的工资礼物,同时,员工也会回报超过所要求的努力程度(Akerlof 1982)。这项研究表明,通常这种互惠关系会给予公司一个更高的利润,而非经济理论规定的那样,公司仅支付市场出清的工资而员工也仅提供所要求的劳动程度。

礼物交换博弈研究中员工希望公司和他们之间保持互惠性的关系,所以当公司拒绝这么做时员工也会加以报复,如此,这种偏好将会削弱最优代理合同的有效性(Robinsonet al.1994;Rousseau 1995)。因为最优代理合同是支付最低必要工资从而促使利润最大化,因此被认为违反了互惠性原则。如果公司提供了违反了互惠性的理论上的最优合同,员工将会通过拒绝合同,或者减少努力程度来惩罚公司,从而利润最大化的最优合同的有效性将会被削弱。

三、混合合同的提出

Xi(Jason)Kuang和Donald V.Moser.对劳动市场进行了三项实验(Xi(Jason)Kuang;Donald V.Moser.2009),进一步探讨了交换礼物合同和最优代理合同之间的关系,并由此提出一个新的合同——混合合同。

第一个实验中,当只能在市场中选择一个合同时,选择最优代理合同是有效的利润最大化的合同,与代理理论预测相一致,它相较于交换礼物合同显著地提高了公司利润。第二个实验展示当两个合同都可供公司选择时,公司做出自己的选择后,最优合同带来的公司利润会显著地减少,因为员工开始通过拒绝合同或者减少努力来惩罚公司,最终,交换礼物合同和最优合同在统计上的公司利润是等价的。当标准代理预测被视为违反了互惠规范,最优代理论利润最大化的有效性将会被削弱。

第三个实验中,一个新的强制集合了最优代理合同和交换礼物合同的混合合同比这两个合同中的任一个都要更加有效。在劳动市场中,不同的公司选择了不同的合同,而新的混合合同收获了最高的员工努力程度、最高的员工报酬、以及最高的员工福利(公司和员工的总回报)。此外,尽管在第一阶段公司选择这三种不同的合同的数量相差不大,但是在随后的期间,他们很快就调整策略,使用混合合同。在最后的时期,95%的公司使用了混合合同。

这三个实验的结果说明新的强制集合了最优代理合同和交换礼物合同的混合合同比这两个合同中的任一个都要更加有效。

四、结语

根据委托代理理论分析得到的最优合同并不像理论中展现的那么有效,而将互惠性偏好合并其中可以得到更加有效的合同。这些结果对于会计研究者和公司管理层非常重要,因为大多数雇佣合同向劳动者支付薪酬取决于会计系统做出的绩效评估。一个合同是否成功的关键在于,了解绩效(比如产量、公司利润)以及其他因素(比如工资水平)同员工的互惠性偏好之间的相互作用,从而对员工的行为所产生的影响。这是一个非常具有价值的研究领域,可以帮助管理会计研究人员在当前的实践中更好地理解和描述合同,帮助公司管理者设计更好的合同和控制系统。

但是,对于实验研究的一些实验条件、实验程序的严密性和合理性,仍然存在着一些批评,因此,实验研究仍然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Indjejikian,R.J.Performance evaluation and compensation research:An agency perspective[J].Accounting Horizons,1999,13(2):147157

[2]Baiman,S.Agency research in managerial accounting:A survey[J].Journal of Accounting.1982,Literature 1:154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