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建筑行业的垫资现象

2016-12-26 21:22陈静
现代经济信息 2016年8期
关键词:法律问题风险防范建设工程

陈静

摘要:本论文从垫资方的角度出发,通过认识何为垫资,了解垫资施工的性质,分析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垫资的状况,阐明了我国建筑业垫资现象的成因,以及垫资施工带来的风险及影响,更明确的把握在实践中对垫资问题的防范及处理原则。

关键词:建设工程;垫资;法律问题;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D922.29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8-0000-01

工程垫资在国内建筑行业中已经是一个极其普遍的现象,放眼国外也轻易可以发现工程垫资的身影,但并未引起如国内一般的恶劣影响。国内承包人避无可避、只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去勇敢面对。工程垫资是个双刃剑,在带来巨大风险的同时也会创造可观的利润,所以正确理解并认识工程垫资尤为重要,如果运用得当,使垫资向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对促进建筑企业的良性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垫资的状况

(一)设计投资主体范围广泛

目前,要求施工企业垫资的业主从过去比较单一的房地产商、部分港、澳、台投资商发展到现在已经涉及有关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外商投资企业等各行各业。

(二)垫资形式多样化

在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中,为了获得工程承包权或少投入资金,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绞尽了脑汁,出现了多种的垫资方式:(1)全额垫资施工。(2)部分垫资施工。(3)提供工程保证金。(4)约定按照现象进度付款。(5)拖延工程款支付。诸如此类、名目繁多。

(三)垫资工程实体进度涉及工期长,垫资数额巨大

目前工程已经由过去简单的承担寄出、几层以下主体结构、设计数额几百万发展到了现在的动辄垫资至少主要体结构完成(高层建筑)、涉及金额数千万元的程度,很多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把吸引垫资作为本企业融资的重要手段。

(四)工程垫资的盲目性越来越大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垫资施工已经成风,在此类问题上,有市场竞争激烈的结果,也有部分地方政府盲目圈地建设以及在招商引资方面把关不严,致使引资项目资金不到位,企业在选择工程项目的时候,往往没有经过科学的论证和调研,一味追求项目中标而盲目投资。

二、垫资施工产生的原因

(一)建设资金需求较大,建设资金存在缺口

由于我国工程承包市场供过于求,资金需求量大、筹集难度大,导致建设资金存在缺口的现象已屡见不鲜。这些建设单位虽然资金紧张,但又急着上项目,就采取边筹资边施工的方法,导致后期工程款拖欠。更有建设单位则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要求建筑企业垫资施工,以解决建设工程中的资金不足问题。

(二)建设单位不规范,通过发包来转移项目风险

有些建设单位,没有资金或资金不足就予以立项或开工,以采用垫资承包方式来弥补资金缺口。甚至有些建设单位即使项目资金充裕,也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施工,恶意拖欠,将承包垫资作为“经营之道”采用。

实际上,如果在垫资承包过程中,建设单位的付款行为无法得到保证和约束,垫资承包就会变成建设单位降低资金成本、转嫁经营风险、榨取施工企业利润的途径和手段。

(三)政府相关部门审批不严,监管不力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合格后方可开工,而资金到位正是审批的重要条件之一。但实际中,经常出现的情况是政府未对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进行实质性的调查,审批不严,监管不力,致使一些资金未到位,未从根本上达到立项要求的建设项目通过了审批,助长了建筑市场的某些不良风气,扰乱了正常的建设市场秩序。因此,审批不严是致使垫资承包愈发普遍的又一因素。

三、我国工程垫资风险的防范及对策

(一)增加企业的综合实力,提高竞争能力

正如前面提到的,盲目垫资施工不仅不能解决企业的生存压力还是阻碍企业经营发展的枷锁,这是一种牺牲企业长远利益的短期行为。要想使企业健康的发展,增加企业的综合实力,提高竞争能力,确立市场主动地位是关键。如何确立市场主动地位呢?其实,确立市场主动地位的过程是企业不断完善和积累竞争能力与经验的过程,也是企业不断完善和确立自身形象、加强自身素质、加强企业文化、建立和提高企业市场知名度和信誉度的过程。而这种能力、经验、形象和知名度等要素,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的竞争力源泉。

(二) 提高决策科学性,谨慎垫资,杜绝风险垫资

为有效控制垫资,为必要的垫资决策提供依据,要坚持对企业的资信状况评审,根据业主的实施项目的技术、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既往经营业绩、履约能力以及社会信誉和前景等综合实力,确定合理的市场定位,确定合理的垫资范围和期限,一方面要坚持层层把关,不搞领导一人说了算,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另一方面广开信息渠道,采取聘请有关专家、与各类银行建立联系方式,对业主的净资产、负债率和资信能力进行考察,提高对业主的资信调查评估能力,从而提高决策科学性,控制工程垫资,杜绝风险垫资。

(三)加强工程合同控制和索赔管理

建筑工程合同持续时间长、标的额巨大,而且合同履行过程中干扰事件多,变更频繁。因此,施工企业必须要加强合同控制和索赔管理工作。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因为发包方的原因,需要对工程材料、设计、施工、费用等方面进行变更调整,因为这些调整给施工单位造成费用、工期等变化的,施工单位应当进行履约索赔,让发包方对变更后的合同条款加以签字确认,这是保证新合同效力的必要方式。

(四)加强项目履约过程管理,避免变相或被动垫资发生

履约过程中的工程款拖欠也是一种较典型的被动垫资,所以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敦促业主履约,并时刻关注并研究业主资信状况的进一步变化,了解其资金运作情况,按时,催收工程款、对不能正常还款而其资信状况又呈不良趋势时,对将长期努力仍不能有效解决工程款拖欠,要果断采取法律措施,包括必要时停工,敦促业主尽快履约,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挽回损失。

四、结语

本文的研究,其根本目的是希望结合目前国内垫资状况、及产生诸多负面影响的原因,通过正确认识垫资,合理垫资,尽量避风险,使垫资承包方式向有利与我国建筑行业发展的方向前进。

参考文献:

[1]仲景冰.工程项目管理[M].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9.

[2]智胜国.浅析工程垫资承包[J].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报,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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