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中国外贸发展新模式

2016-12-26 17:40胡俊文戴瑾叶元
现代商贸工业 2016年11期
关键词:外贸跨境交易

胡俊文++戴瑾++叶元

摘要:跨境电子商务正在颠覆传统进出口模式,成为中国对外贸易新的增长点和新动力。当前,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仍然面临配套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市场监管体系不够健全;税收体系有待进一步优化;物流成本依然偏高等问题。因此,要促进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应做好以下几点:完善跨境电商服务体系;健全跨境电商市场监管体系;优化跨境电商税收政策;降低跨境电商物流成本。

关键词:

跨境电子商务;中国;外贸发展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6.11.021

1当前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新态势

跨境电子商务主要是指不同国家(地区)交易双方,运用电子商务平台,通过互联网和国际物流实现跨境交易的一种贸易方式。跨境电子商务的核心功能表现在买卖双方能直接对接交易终端完成跨境交易,实现并满足不同国家(地区)客户的消费需求,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成本,减少进出口经营环节。如今,跨境电子商务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新型的外贸方式。近年来,中国传统外贸发展速度明显放缓,对外贸易增长速度大幅下降,2013、2014、2015近三年,中国外贸增长速度仅为7.6%、2.3%、-7%。与此同时,跨境电子商务却保持了快速增长势头,交易规模从2009年的0.9万亿元人民币提升到2014年的4.2万亿元人民币,实现年均增长31%的骄人业绩。2015年上半年中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总额就已突破2万亿元,同比增长达到428%,占进出口总值的17.3%,估计2015年全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或将达到5.5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0.9%,其发展速度是传统外贸模式所无法比拟的。另外,跨境电子商务在中国进出口贸易中的比重也从2008年的4.4%提高到2012年的8.2%,预计到2016年将达到18.9%。总之,跨境电子商务以其巨大的发展潜力,正在颠覆传统进出口模式,成为中国对外贸易发展新的增长点和新动力。

2跨境电子商务的运营特点及交易模式

2.1跨境电子商务的运营特点

当今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崛起,完全改变了传统国际贸易的交易方式,其运营特点主要表现在:(1)跨境电子商务可以减少交易双方之间的中间环节,从而降低销售成本。出口商直接面对境外消费者,大大提升了利润空间,在成本和效率两个方面有利于企业竞争力提升。(2)跨境电子商务可以摆脱交易双方受地理空间的制约,使出口商降低遭受贸易保护措施影响。(3)跨境电子商务可以直接获取境外市场和客户的信息反馈,有利于供应商及时、准确把握境外目标市场潮流变化、价格动向,对境外市场营销策略及时调整和完善,对产品质量及时加以改进和优化,有利于售后服务质量的提升。(4)跨境电子商务可以直接对接买卖交易终端完成商品交易,不需要出口方频繁出国考察和推销,更不需要建立过多的海外机构,降低了海外市场的交易成本。在此必须强调,跨境电子商务尽管与传统外贸模式相比较有一定的优势,但同时也存在通关、结汇、退税以及贸易争端处理不完善等劣势。

2.2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易模式

按照进出口商品的流向分类,跨境电子商务可分为出口贸易和进口贸易两类。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又分为企业对企业的电子商务交易B2B、企业对个人零售电子商务交易B2C与个人对个人网络零售业务C2C,其中以B2B和B2C为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的主要交易模式。近年来,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发展迅猛,主要通过以下交易模式展开。(1)B2B交易模式。外贸企业依托现有跨境电商交易平台如阿里巴巴国际站、世贸通、一达通等展示企业产品信息,电商平台负责进行在线匹配和撮合,直到交易双方达成交易。这种交易模式,进出口贸易的部分环节在线上完成,销售对象主要是境外批发商,大多数B2B模式的交易订单金额比较大,完全在线支付还存在一定的困难,目前还没有实现完全在线交易,但在线全流程的跨境交易作为未来外贸的发展趋势和新动力是毋庸质疑的。(2)跨境网络零售出口业务通过两种交易模式实现。一种是电商建立自己的B2C网站从事跨境电商业务,如兰亭集势、易宝(DX)、唯品会等;另一种是电商入驻第三方跨境电商交易平台从事外贸业务。目前比较著名的跨境电商交易平台有亚马逊(Amazon)、阿里巴巴速卖通、敦煌网、亿贝(eBay)等。两种方式的销售对象主要是境外消费者和小额批发商,呈现出小金额、多批次、高频率的交易特征。(3)外贸C2C模式。目前主要是个人在亿贝(eBay)、洋码头、跨境购、亚马逊(Amazon)等电商平台上自主开设网店对外销售商品,所占份额相对较小。

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主要是跨境电商通过各种方式的海外网购平台向国内进口国内市场紧缺的商品,其中以海外代购模式和B2C模式为主。主要进口模式目前有海外代购平台模式(淘宝全球购)、直发/直运平台模式(洋码头、海豚村)、自营B2C模式(Amazon海外购)、自营直采模式(网易考拉海购)、跨境O2O模式(优盒网、洋立方)以及综合性的跨境小语种模式(一带一路商城)等。

3中国跨境电子商务进一步发展面临的挑战

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相关部门先后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尤其是2013年8月颁布的《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针对当前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特别是涉及海关监管、商品检验、外汇收支、出口退税、统计等环节出现的具体问题,提出了全面具体的解决意见和办法,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的业务操作流程,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随着国家对跨境电子商务各项支持政策密集出台和具体措施的逐渐落地,海关监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检验检疫流程不断简化,质检“单一窗口”和负面清单进一步普及,进出口税收体系不断优化,支付结算限制不断放宽。近年来在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等5个跨境电商试点城市的相关试点示范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和解决办法。但是,我们认为,现阶段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仍处在起步探索阶段,仍然面临各种新问题和新挑战。

3.1配套服务体系不够完善

跨境B2C电商全面放开后,对海关监管和检验检疫部门的业务提出了新的挑战。由于小规模B2B和B2C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交易频次的增加导致海关监管和检验检疫部门工作量巨增,增加了日常监管难度,需要对监管和检验检疫流程进行创新,对政策措施加以完善并尽快落实到位。由于大多数微型电商企业目前还没有进出口经营权,跨境网络零售又没有传统外贸业务必需的报关单,就无法实现结汇、退税等业务操作。另外,与传统外贸较为成熟的支付方式相比较,跨境电子商务网络金融服务解决方案才刚刚起步,支付业务还处于创新与摸索阶段,以中国银行为代表的一批中资银行,对跨境电子商务的服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和完善。

3.2市场监管体系不够健全

跨境电商主要依托电商平台向境外销售产品,对交易市场的及时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对于交易行为的规范和消费者权益保障等方面,必须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保障,这就要求我们的立法工作必须要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而及时跟进,不能长期缺位和不作为。目前跨境电商还处在起步阶段,立法工作还相对滞后,特别是对跨境电商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和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对售后服务的保障等方面还缺乏相应的规范标准作支撑,容易导致少数不法电商企业通过电商平台发布虚假广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骗境外消费者,甚至侵犯知识产权。据了解,在亿贝(eBay)、阿里巴巴速卖通、跨境购等电商平台上,中国卖家接到境外客户投诉也是时有发生。

3.3税收体系有待进一步优化

国家最近出台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新政策,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将不再按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税改新政对于减少灰色地带的盈利空间,避免国家税收流失起到了积极作用,有利于外贸企业公平竞争。但是,税改新政也导致零散小型跨境电商面临着严峻的生存压力,许多通过从零售店扫货邮寄的海外代购模式,将逐渐失去原本的价格优势甚至退出市场。由于目前个人小额进口税制的系统化管理体系还不够完善,建立健全新的小额进口税制机制就显得十分紧迫。另外,大量微型跨境电商企业物流方式仍然以快件投递为主,没有相应的报关单,目前暂时还无法享受到退税的优惠政策。

3.4物流成本依然偏高

跨境电商物流运输方式目前以邮政渠道(EMS,小包)、四大商业快递(DHL、UPS、FedEx、TNT)和自主专线(俄罗斯专线)为主。海外仓的建立与运用,将货物批量发送至国外仓库,实现本地销售,本地配送,为跨境物流配送提供了便利,但所涉国家和商品种类仍然有限。海外进口采用保税区(保税仓)+跨境电商平台模式,商家采用集装箱运输将货物运至保税区(保税仓),客户在相关电商平台下单购买,可以缩短运输时间并降低物流成本。但仅限于海外进口,规模较小。跨境电商采用B2C和C2C模式进行交易,商品的单件体量一般较小,多采用航空运输,较高的物流成本已经成为跨境电商利润的主要吞噬点。

4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应采取的相应策略

4.1完善跨境电商服务体系

(1)尽快构建并完善跨境电商服务体系,鼓励并支持有实力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进入跨境电商行业,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物流、运输、仓储、通关、退税等一系列服务。

(2)全面贯彻落实商务部、发改委等9部门提出的对跨境电商进出口商品实施集中申报、集中查验、集中放行等一系列便利措施,提升通关效率,降低监管成本。(3)中资银行要充分利用境外分支机构强大客户资源优势,利用对驻在国政策和监管细节的熟悉,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高效可靠的支付平台。

4.2健全跨境电商市场监管体系

(1)在管理上要强化监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执法互助,以监管信息系统与平台建设为核心,以诚信信息为互通基础,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2)建立跨境电商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溯源机制,严格执行网络经营者电子标识和网络交易商品、交易行为的标准规范,净化网络市场环境。(3)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关注境外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充分利用海外仓业务,优化售后服务制度,对消费者不满意的商品可实行无理由退货。

4.3优化跨境电商税收政策

(1)对最近出台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退税或免税政策,要做到切实履行到位,既要降低小微企业税负,也要避免国家税收流失,更要提倡企业之间公平竞争。(2)尽快实现电商平台、物流、支付、结汇、退税等系统联网,实现电子口岸通关、结汇、退税一体化管理。(3)进一步简化征税环节,更多采用信息化技术和手段,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更加便捷和优质的税收服务。

4.4降低跨境电商物流成本

(1)努力扩大跨境电商企业海外仓业务的覆盖范围,以集装箱海运替代零散小包运输以降低物流成本,提升售后服务质量。(2)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利用保税区(保税仓)的优惠政策,通过正常渠道和国家政策允许方式进口商品,满足国内客户消费需求。(3)积极推动跨境物流产业实施标准化管理,实现运输工具、包装、装卸、仓储等标准化,以标准化降低跨境电商物流成本,提升跨境物流速度和效率。

参考文献

[1]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跨境电子商务重构中国外贸产业链[EB/OL],2016-03-26.http://www.100ec.cn.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3-2015).[EB/OL].http://www.stats.gov.cn.

[3]艾瑞咨询.2012—2013年中国跨境电商市场研究报告[EB/OL].2013-09-04.http://report.iresearch.cn/2022.html.

[4]国务院九部委.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国办发[2013]89号转发)[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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