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困难群众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山东省潍坊市法律援助工作服务群众纪实

2016-12-28 05:30山东省潍坊市法律援助中心
司法所工作 2016年7期
关键词:保护伞潍坊市刘某

文 山东省潍坊市法律援助中心

为困难群众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山东省潍坊市法律援助工作服务群众纪实

文 山东省潍坊市法律援助中心

潍坊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新华(左一)及工作人员与受援群众合影

随着法治建设的全面深入推进,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长。法律援助作为扶助贫弱的社会公益事业,逐渐为社会公众所熟知和运用,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申请法律援助依法维权,成为越来越多困难群众的选择。多年来,山东省潍坊市法律援助工作秉承“便民、高效、优质”的宗旨, 坚持“应援尽援、质量优先”的原则,以援助网络、便民服务、质量管理为重点,努力做大做优法律援助事业,认真办理每件法律援助案件,为困难群众撑起了法律的“保护伞”。近三年来,全市年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00余件,2015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840件,年均增长20%以上;累计代写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7.8万余人次,有效维护了受援群众合法权益。

打造全覆盖的法律援助网络

“原来申请法律援助还要跑到县里去,有时候不认识路找不到地方。现在好了,我们镇上就有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里还有联系点,特别是我们这些老年人,办理法律援助就更方便了”。说到法律援助,李大爷对送到家门口的服务是赞不绝口。

近年来,潍坊市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以“哪里有群众需求,哪里就有法律援助”为目标,以困难群众需求为导向,在织密服务网络、延伸服务触角上下功夫,把法律援助服务向最基层延伸,向广大群众贴近,着力打造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让广大群众能够就近、及时地享受法律援助服务。目前,全市基本构建起了横到边、纵到底的法律援助网络,市及各县(市、区)设有法律援助中心,各镇(街道)设有法律援助工作站。此外,还在妇联、残联、老龄委、工会、团委、公安消防队、看守所、监狱等部门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在律师事务所、司法所、新型社区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实现了法律援助网络无缝隙、全覆盖。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类法律援助工作站(点)260多个,在近万个自然村和新型社区发展了12000余名法律援助联络员和法律援助志愿者,为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提供便捷化、跟踪式服务。现在,群众遇到纠纷和法律上的难题,可以就近寻求法律帮助。

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

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

组织律师“赶大集”现场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

履职尽责真诚服务困难群众

“感谢政府,感谢法律援助中心,你们帮了我的大忙,教会了我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拿到赔偿款的刘某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两年前,刘某来潍坊一家企业打工,工作时不慎被重度烧伤。但所在企业没有和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其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并拒绝支付刘某任何费用。走投无路之下,刘某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了解,刘某生活十分拮据,住院费用都是东拼西凑借来的。为依法维护刘某权益,法律援助中心启动“绿色通道”,快速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办理此案。在律师的不懈努力下,该企业最终向刘某支付了16万元的医疗费用,解决了他的燃眉之急。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老年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潍坊市积极探索,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简化程序,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制作发放“法律援助绿卡”,对持有“绿卡”的群众免于经济困难审查,直接办理法律援助手续。凡是持有低保证的群众可直接申请法律援助,并将经济困难标准放宽至最低生活保障线的2倍。对涉及工伤保险、劳动报酬、见义勇为的案件,无需开具困难证明,直接办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申请法律援助。

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坚持从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利益出发,找准情理法的最佳结合点,科学灵活运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家住城郊农村的李大爷和老伴膝下儿女众多,均已嫁娶,本可以享享清福,但子女在尽赡养义务时却相互较劲,谁都不愿多出钱、多出力,甚至变着法地少出赡养费,导致老人连最基本的生活也无法得到保障。万般无奈下,两位老人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受理申请后,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决定先行调解,但李大爷的两个儿子和三个女儿站在自己立场上互不相让,并翻出陈年旧账,互相指责,对立情绪越来越严重,调解被迫中断。从法理上讲,该案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判决五个子女平均承担赡养义务,但这样一来,父子亲情就要破裂,兄妹感情就将不存,而且很容易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经过认真权衡之后,中心工作人员决定继续进行调解,分头做两个儿子和三个女儿的工作,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摆事实、讲道理,经过不厌其烦的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五个子女终于认识到了错误,达成了一致意见,原已破裂的亲情得到了弥合,一起剑拔弩张的纠纷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工作人员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

2015年1月6日,正在某工艺品公司上班的赵某某等36名职工发现两辆大货车堵在公司仓库门口,进进出出的陌生人正从仓库中搬运待销的玩具,仓库保管员根本无法阻止,而公司老板却遍寻不着,职工们立即报了警。经公安局调查,公司老板已经逃跑,公司资产被抵债了!赵某某等在公司工作多年,由于效益不好,公司拖欠工人好几个月工资,本来老板承诺年底将拖欠工资全部结清,没想到却玩起了失踪!36名工人情绪激动,赶到市政府门口,请求政府帮助讨要血汗钱。经调查,该公司欠外债1500多万元,老板携一家4口出逃,音讯全无。市委市政府迅速成立讨薪领导小组,指派法律援助中心参与办理。法律援助中心迅速成立讨薪律师团,经过了解案情,发现该公司虽然人去楼空,但尚有车间里的机器设备可以执行和变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职工权益是可行的。在为36名职工办理援助申请、审批和委托授权程序并与法院协商完成财产查封和扣押工作后,中心工作人员又马不停蹄调查取证,整理申请仲裁资料,最终通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该公司支付所欠36名职工工资50余万元。在劳动仲裁裁决生效的第一天,法律援助中心将准备好的申请执行材料递交法院申请执行,法院执行庭在最短时间内将裁决执行完毕,50余万元工资款如数发放到36名职工手中。一起即将爆发的群体性事件就这样平息了,党委政府给予充分肯定,受到援助的职工啧啧称赞。

为推动援助服务便民化,潍坊市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打造了一批沿街落地的法律援助窗口。在服务大厅设立咨询台、等候区、“12348”值班室、会谈室等功能区以及公开栏、无障碍通道,同时与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职能有效整合,提供“一站式”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学校、进监狱等活动,安排律师到“12348”专线值班,全天候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把法律援助送到群众身边。近年来,开展了“构建和谐社会法律服务百日行”“走千村进万户法律援助促和谐”“法律援助赶大集”等活动,提供法律咨询180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50万余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00余件。

法律援助案件全程监督

“群众利益无小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直接关系受援群众的切身利益。潍坊市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以群众满意为评判标准,建立援助案件办理全程监督制度,狠抓质量建设,为困难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

针对法律援助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潍坊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首问负责、服务承诺、质量监管、案件投诉等制度,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规范化水平。自2012年以来,制定并认真实施《潍坊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办法》,对全市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对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全部质量评议,监督评定情况与办案补贴发放、评先树优相挂钩。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填写质量反馈卡等方式,向受援人和承办人员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案件办结后,严格检查案卷,查看案卷材料是否齐全,谈话笔录、调查取证是否符合要求,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辩护词等法律文书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有效保证了办案质量。近三年来,全市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未出现质量投诉,共回访受援人17000余人,满意率达100%。潍坊市法律援助质量监督的做法受到司法部和山东省司法厅肯定,在全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试点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

法律援助进警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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