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

2017-01-06 12:27陈雨婷
大经贸 2016年11期
关键词:私募基金现状问题

陈雨婷

【摘 要】 近年来,私募基金已经成为了我国证券市场上的一支重要力量,虽然私募资金本身可能存在很多相关问题,但是它在促进经济发展上发挥的积极作用也是毋容置疑的。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如何发挥私募基金的积极作用并规避其消极影响也成为了社会改革的一个方面。本文从私募基金的定义和特点出发,浅析了它在我国的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相关问题,并对此提出一些相关建议。

【关键词】 私募基金 现状 问题 对策

引 言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证券市场的各种投资工具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私募基金也不断被大众熟知并接纳,而且在我国已具有一定规模,形式也更趋复杂化和多样化,呈现出迅猛的发展态势。但是,私募基金在我国的发展过程中也暴露了很多问题,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需要我们对这些问题予以解决,发挥私募基金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本文从私募基金的定义和特点出发,浅析了它在我国的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相关问题,并对此提出一些相关建议。

一、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顾名思义,与公募基金相对,因通过非公开的招募说明书等形式,向特定的个人或少数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而得名。近年来,私募基金已经成为了我国证券市场上的一支重要力量,虽然私募资金本身可能存在很多相关问题,但是它在促进经济发展上发挥的积极作用也是毋容置疑的。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如何发挥私募基金的积极作用并规避其消极影响也成为了社会改革的一个方面。虽然私募基金在我国的发展时间并不长,但是它已经成为了我国证券市场上的一个重要组成成分,私募基金的发展如此受人们的欢迎,必定也与其自身独特的特点分不开。

1、私募基金的投资灵活度较高。这与私募基金的资金管理方式分不开,私募基金一般采取的是封闭操作的方式,基金经理的可操作空间比较大,他们往往能根据自身的知识和能力,来选择能获得长期或稳定回报率的投资方式,而不用受到利润指标和指定资金投向、投资工具等的限制。

2、私募基金的单位投资量较大。这是因为私募基金不是公开招募的,它往往只能向特定的个人投资者或者少数机构招募资金,因此就造成了每个人或者每一个机构的投资量比较大的现象。

3、私募基金的监管远不如公募基金严格。这意味着私募基金在募集、投资、退出的过程中受到的政府管制是比较宽松的。最明显的是在信息披露上,私募基金不需要向大众公布其相关投资信息,这一方面使私募基金不断繁荣发展,另一方面又给这种成功埋下了隐患。

4、收益率在机制上得以约束保证。这主要体现在私募基金管理上的激励约束机制上。笼统地说就是将私募基金经理或者机构管理者的利益与投资者的利益捆绑在一起,一方面激励基金经理寻求好的投资方向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率,另一方面也加重了基金经理的违约成本,降低了投资者的投资风险。

二、私募基金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及问题

私募基金,起源于西方国家,虽然在我国的发展历史只有几十年,但由于其自身的优良特点以及政府管制上的一些“真空”,私募基金逐渐成为了我国资本市场上不容小觑的一股力量。但是我国的私募基金与真正意义上的私募基金仍然存在本质上的区别,我国的私募基金经理往往通过向投资者许诺一定的保底收益率来吸引投资资金,其实这掩盖了投资风险的天然存在性,不利于投资者认识私募基金背后存在的风险,以便及时调整自己的投资行为。

我国私募基金的管理机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小而多的“工作室”,这主要是一些知名专家或著名评论人等靠“名人效应”吸引个人或机构投资者,使得他们愿意将一部分资金交由“工作室”打理。二是咨询或者顾问公司,个人或机构投资者与这类公司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投资者往往委托咨询公司办理相关投资事宜,该类公司只是代为办理投资,而没有太多的自主操作空间。三是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与前述咨询公司相比,该类公司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这类公司在管理投资者的投资资金时具有更大的自主操作权力,这类公司是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代替投资者进行投资理财。

尽管私募基金的发展如此迅速,但是我们也必须承认它自身存在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以及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1、私募基金受到的法律保障不健全;2、私募基金管理的不透明;3、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比较高;4、政府监管没有明确责任主体;5、私募基金市场竞争无序。

1、私募基金受到的法律保障不健全。我国没有在法律上对私募基金的合法地位进行明确的表述,这实际上产生了私募基金发展的“灰色地带”,这也直接导致了私募基金后续一系列问题的产生,正因为它的法律地位没有得以明确,所以政府对私募基金的管制也是没有效率的。这也无形之中增加了私募基金的个人或机构投资者的风险,因为他们与基金管理机构的合同或者协议可能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

2、私募基金管理的不透明。这也是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的一个特别大的差异之处,现行法律和相关规定也没有要求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把投资信息向大众披露。一方面这是由于私募基金本身的封闭操作的管理方式造成的,这样有利于增加资金投资的灵活性。但另一方面,这种类似于“黑箱操作”的行为可能隐藏了很多不合理不合法的投资行为,这些行为的影响可能是比较恶劣的,也许投资者的一部分收益被基金经理吞噬,也许这些私募基金在资本市场上到处投机,扰乱资本市场的秩序。

3、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比较高。在投资理财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才是跟私募基金打交道最多的人,而在目前的法律和行业环境下,基金管理人受到的约束往往不具有确定性。一方面国家没有出具对基金管理人的明确的约束条例,另一方面证券行业也没有形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行业约束机制。这就使得基金管理人难以仅仅通过个人职业道德来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而上述的私募基金管理上的不透明可能会增加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毕竟他们做出一些违法行为也没有人知道,这是相当危险的。

4、政府监管没有明确责任主体。不明确的分工等于没有分工。虽然我国对私募基金的监管不够严格,但是也不意味着完全没有监管,比如说信托业就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而证券公司由证券监管委员会监管,分工监管可能是为了各司其职,但是受到政府体制的影响,也可能导致发生问题之后进行处罚时,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责任的情况,而这种现象就会导致监管无效,产生管理交叉或者管理真空现象。

5、私募基金市场竞争无序。首先,私募基金市场竞争激烈,一方面是由于越来越多的人看到私募基金的有利可图,它确实有它自身的优势所在;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政府管制不到位,私募基金市场存在很多管制真空地带,很多人想趁机大赚一笔。其次,政府管制的不到位又导致了无序竞争、恶劣竞争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无序竞争的后果可能会使得基金管理公司采取不规范的投资理财行为,忽视市场风险,也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风险。

三、针对私募基金存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私募基金在我国的发展过程中暴露了很多问题,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需要我们对这些问题予以解决,发挥私募基金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私募基金的存在已经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它本身存在的问题以及外部环境导致的问题也是真实存在的,但是它的发展也有它积极的一面。有人说过,任何规则都好于无规则。因此,我们必须正视私募基金,针对它存在的问题,制定出一系列有效的解决方法,扬长避短,使其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服务。下面我将从政府、基金管理机构和投资者三个角度来提出自己的建议。

(一)政府

1、健全私募基金的法律保障。这是进行一系列后续政府规制的前提,无论是明确私募基金的法律地位,还是承认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的委托、代理关系,或者是其他一切合法行为,只有承认并规定它的合法性边界,才能对这种行为进行合法性判定,才能进行管理和监督。这也是将私募基金“阳光化”的第一步,这也有利于私募基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也降低了投资者的系统性风险。

2、完善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私募基金是向特定对象招募的资金,但是不意味着私募基金就没必要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信息的目的是便于投资者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督,而这种基金的委托代理存在较高的道德风险,因而政府有必要对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的信息披露做出一些强制性规定,可以由相关部门对信息进行接收和审核,但是政府部门可以对此予以保密,这一方面保持了私募基金封闭操作的灵活性,另一方面又保证了对私募基金的监督,实为可行之举。

3、强化对私募基金的监管。这一方面表示政府应该对私募基金市场提出更全面的规制性要求,即在募集、投资、退出的过程中加强政府管制,另一方面又包括对已有管制措施的强化,比如说明确监管部门以及其监管内容,防止出现发生问题时找不到接受处罚的责任部门的情况。总之目的在于保证私募基金的安全性和阳光化操作,也防止私募基金的不正确使用给资本市场带来不良影响。

(二)私募基金管理机构

1、强化行业监管,防止恶性竞争。除了政府的强制性法律规制外,行业性的规定也是非常重要的,有时候往往能对行业内的环境起到很好的规制作用,因此这种行业性规定往往加大了基金管理机构的违约成本。虽然在中国,非政府组织能够发挥的力量往往是有限的,但是目前我们正处在社会改革的制高点,如果能有一个好的开局的话,接下来很多问题都迎刃而解。

2、强化基金管理机构的内部管理。尽管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利益捆绑,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约束,但是基金管理人这种既扮演管理者又扮演投资者的双重角色定位也会给私募基金的管理带来很多问题,比如说对于私募基金的市场退出就会产生不好的影响。因此,基金管理机构应该重视内部管理,使之成为能够承担社会责任的法人主体。

3、加强对基金管理人的职业道德教育。基金管理从本质上来说仍然涉及到资金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而根据我们的已有经验,这种分离往往会产生极大的信息不对称,以及由此而来的道德风险。尽管通过外部途径,比如法律规章、行业规定等,可以对基金管理人的行为产生一定约束,但是提高个人的职业道德素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才是最核心最本质的。

(三)个人或机构投资者

对于个人或者机构投资者来说,可能最大的问题存在于基金管理机构的选择上,那投资者首先要提高自己的风险意识,认识到投资风险的存在性,不轻易被所谓的基金管理人蒙骗,而将自己的钱交给不合格的基金管理人进行投资理财。其次,要提高自己的投资知识的储备。这主要是为了帮助自己做出正确的投资方案的选择,以及对于市场行情的分析,对于自己进入或退出市场有一个好的参考方向。最后就是要保持良好的心态,认识到风险的存在,也尽力优化投资方案的选择,降低自己的投资风险,然后对于市场的波动就应该有一个正常的认识,以良好的心态来面对得失。

四、结语

近年来,私募基金已经成为了我国证券市场上的一支重要力量,虽然私募资金本身以及在发展过程中暴露了很多问题,但是它在促进经济发展上发挥的积极作用也是毋容置疑的。私募基金在我国的发展过程中暴露了很多问题,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需要我们对这些问题予以解决,发挥私募基金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出现问题并不可怕,重要的找到解决的方法,有人觉得私募基金暴露的问题太多,因而对此持完全否定的态度,但是毕竟私募基金在我国的发展历史才只有几十年,经过时间的检验,事实表明很多规范性的东西都急需建立,我们应该用发展的眼光和辩证统一的方法论来正视私募基金的发展,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如何发挥这种投资工具的积极作用并规避其消极影响也是社会改革的一个方面,值得我们去认真对待与思考。

【参考文献】

[1] 余四林.论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现状及展望[J].财会通讯,2009,12:7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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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方毅祖.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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