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测评皆民意吗?

2017-01-10 17:41陈思炳
杂文月刊 2016年11期
关键词:反对票齐威王民意

陈思炳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哪些干部能上,哪些干部要下,主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裁判应该是人民群众。民意测评就是考核干部的重要方法之一。以民意测评的结果作为干部上下的一个依据,能较好地克服用人问题上存在的任人唯亲、长官意志等弊端,把真正优秀的人才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把庸懒散“混日子”的干部调整下去。然而,目前也有一些单位民意测评并不见得真正反映民意。

一些人拉帮结派,搞山头主义,“圈子”划线,以各自的亲疏关系、团伙利益、是否“圈内人”而投票,这样的“民意”实为“派意”;有的人为当官、当代表、当优秀多得推荐票,用金钱礼品拉票,给“利”多票多,给“利”少票少,这样的“民意”成了“利益”的砝码。像媒体披露的湖南省衡阳市省人大代表贿选案就是典型一例。有的人不严肃对待民意测评,视民意为儿戏;有的人认为“民意”无用,投不投票最终还是领导定;还有的人充当老好人,投了赞成票立马告诉对方,落个人情,把严肃的“民意”变成了“随意”;有些人以家族关系、亲缘关系、朋友关系等投“亲情”票,或对有恩于自己,有求于人者投桃报李,投“感情”票,视“民意”为“情意”;一些平庸无能之辈,自己不干事、怕担事,政绩平平,事业无成,又怕别人超过自己,对同事、同行、同学的进步充满妒意,我上不去你也别想上去,而以妒忌之心投反对票,这样的“民意”充满“妒意”;一些人把民意测评当成泄私愤图报复的机会,因与某人有成见,不仅自己投反对票,而且还四处游说,甚至造谣中伤,颠倒是非,拉一批“反对票”进行报复,使“民意”转为“恶意”;有的领导为了实现个人意图,按自己圈定的人,对下属进行暗示、授意、打招呼,最后堂而皇之地以“民意”行官意。凡此种种,都是民意的“变味”,是对民意的践踏和亵渎,并不能真正反映民意,而是一些别有用心者制造的伪民意。

正因为一些地方民意测评的“变味”,一些干部能带病提拔,甚至提拔不久就成了贪官。安徽省阜阳市原市长肖作新,白天在市人代会上以全票当选为市长,晚上就收受前来祝贺他荣升的40多个红包,近100万元。不久肖作新贪腐事发,进了“铁窗”。因此,对民意测评的结果要具体分析,要剔除其中的“杂质”和“水分”。负责考核的干部在民意测评前,应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参加测评的同志树立主人翁的责任感,端正态度,真正带着“重政绩、重公论、重实践”的原则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另外,组织人事部门不能简单以“票”取人。仅在办公室、会议室“画圈、打钩”的“民意”测评往往“水分”多。考察干部主要还是在干部工作的一线,干部所接触的群众中了解民意,听听干部不在场时群众的评价。正所谓“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古代齐威王在考察阿大夫和即墨大夫时,也曽在朝中搞过“民意”测评,朝臣都称赞阿大夫,非议即墨大夫。齐威王暗中派人去这两个人工作过的地方调查,才知道事情的真相,原来即墨大夫专心治理即墨,为百姓办事,不肯献媚朝中官员,故而得“反对票”多;而阿大夫在阿地不问百姓疾苦,田园荒芜,而只知用钱物贿赂朝臣,笼络人心,故得“赞成票”多。结果,齐威王重赏了即墨大夫,而煮了阿大夫。

习近平同志在《不要引导领导干部当“满票干部”》一文中指出:“讲群众公认决不是单纯的以票取人,敢负责、干工作的干部往往会丢点票。不能形成唯票的导向,不要引导领导干部当所谓的满票干部,否则就会引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敢得罪人,甚至拉票、贿选。”“考核干部要注重把握大节,抓住主流,注重品德…… 健全全面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干部考核评价的准确度及科学性,有效防止考察失真、评价失准、用人失误。”(习近平著《之江新语》第10页)总书记的教导,我们在干部考核与民意测评中落实了多少?

【佚 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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