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法律观探究

2017-01-15 11:27张嘉文
西部论丛 2017年11期
关键词:墨子

摘 要:墨子是我国先秦思想家。基于战乱的时代背景,他通过叙述“天志”而想建立一个统一的政治秩序,从而解决人民的生存、财产问题。墨子的“法仪”是普遍的、平等的,具有进步意义,但是由于历史背景所限,他的法律观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具有一定的幻想性而缺乏实践,这是他法律思想不足的一面。

关键词:墨子 天 法 兼爱 非攻

墨子是先秦著名思想家,他及其后学的思想在先秦时代产生巨大的影响。在法律方面,有学者研究认为,墨子是先秦首位对“法”的概念进行理论反思[1]并围绕其建构一整套治术理论的思想家,从而引领其先秦诸学派对“法”进行诠释、运用的风潮。墨子的法律思想主要集中在《法仪》与《天志》两篇之中。

一、以“天志”为核心的法律观

《法仪》中墨子对法的论述是最为核心的,其中这样说“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虽至百工从事者亦皆有法。百工以方为矩,以圆为规,直以绳,正以县。无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为法。”墨子是先秦典型的小生产阶级思想代表,他将“法”比作规、矩、绳、悬,这些事物的共同特点在于它们都是工匠所日常普遍使用的,为工匠提供标准以参考的重要工具。墨子希望“法”能为人们的社会生活像工具一样提供一个普遍的、可供使用的标准。那么“法”的标准是什么呢?墨子认为父母、老师、国君都不是值得完全效法的对象,因为父母、老师、国君之中都有不仁不義者存在,从而墨子提出“法”的来源应该超越于所有的父母、老师、国君,他称之为“天”。

需要明确的是,墨子的“天”与先秦思想家老子所著《道德经》中“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中的“天”是不同的。老子的“天”是天地的一部分,对于老子而言,更重要的是天地之间的“道”,即万物的本质。人应该通过学习自然的秩序从而领悟政治社会治理的方法。墨子的“天”是有主观意识的:“既以天为法,动作有为必度于天,天之所欲则为之,天所不欲则止”。“天”的喜恶是社会秩序最终来源。如果单从这一点出发,很多学者会误认为墨子是宗教家。如梁启超先生认为墨子的“天”是“人格神”,墨子的主张与基督教最为接近。从性质来说,墨子的“天”与宗教之神是相似的。但是有学者认为,墨子和传统宗教不同,他不是树立上天来压制被征服被奴役的人们的,他是以天为“兼相爱,交相利”的一个最高准则,以之来对付当时的统治层的。结合《法仪》和《天志》的原文论述方式来看,墨子确实如此。《法仪》中墨子说“天必欲人之相亲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以其兼而爱之、兼而利之。……以其兼而有之、兼而食之也。”在这里可以发现,墨子之所以提出天的概念,是因为他认为上天供养哺育万物,上天平等对待所有人,这是所有具体的人和国家都无法达到的,只有“天”才能做到。

那么“天”的喜恶是什么呢?《天志上》中这样论述“天欲其生而恶其死,欲其富而恶其贫,欲其治而恶其乱”从这里可以发现,墨子的目标是实现一个可以共同和睦生存、富裕、治理的社会。然而正是由于处于各国战乱的政治背景之下,各国国君之上缺乏一个监督者,不能对各国进行有效的制衡,各国才会相互残杀。墨子认识到战乱的源头,进而在国君之上提出更高的概念以形成对国君的制约。

二、墨子法律观的内容

墨子的法律观主要包括“兼爱”、“非攻”。

“兼爱”的意思是天下人都彼此相爱。《兼爱》篇中这样写“若使天下兼相爱……故视人室若其室,谁窃?视人身若其身,谁贼?”如果每个人都爱护彼此的住宅和身体,那么就不会发生盗窃、伤害。从这里来看,墨子具有维护个体财产权、人格权和健康权的意识。

在《非攻》篇中,墨子说“今有一人,入人园圃,窃其桃李,众闻则非之,上为政者得则罚之。此何也?以亏人自利也。”一旦有人损害他人的利益,那么他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同时这种处罚也是有层次的。“取人马牛者,其不仁义又甚攘人犬豕鸡豚者,是何故也?以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应当根据受损害程度的大小来衡量人的罪过。甚至墨子指责发动战争的罪行“今至大为不义攻国”。这种思想在当时的时代是极为先进的。

三、小结

墨子的法律观是基于战乱而产生的,他渴望的目标是实现人民的生存和富裕、社会的治理,他所追求的法是工具性的、普遍适用的、人人平等的。然而基于当时的时代背景,他并没有进行实践的机会,无法提出更加具体实行措施,其“法”的概念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所以墨子将其理论寄托于通过抽象的“天志”来推行也是不可避免的。

注 释

[1] 引自李平:《论墨子与先秦 “法”学兴起》,《法制与社会发展》2014年第2期

参考文献

[1] 李平:《论墨子与先秦“法”学兴起》,发表自《法制与社会发展》2014年第2期

[2] 马作武:《墨子的法律观评析》,发表自《法学评论》2004年第2期

[3] 郑晓珊:《论墨子的自然法思想》,发表自《广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

[4] 孟天运、葛敬静《墨子“法天”“听民”的法律思想》,发表自《东方论坛》2011年第4期

[5] 杨师群:《墨子政治法律思想评析》,发表自《杭州学刊》 2017 第4期

作者简介:张嘉文,性别:男,籍贯:辽宁省锦州市,在读研究生 研究方向:法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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