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和市民关注的问题(上)

2017-01-19 12:42
上海人大月刊 2017年1期
关键词:代表监管建议

2016年12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召开多个座谈会,会见市人大代表,听取他们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对代表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进行梳理,分上下两期刊登。

一、加快推进科创中心建设

(一)提高社会参与度。有代表提出,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社会整体参与度有待提高,尤其是科技系统内部参与度不强,人员规模较小、项目较少,许多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不知道通过何种渠道来参与这项工作。建议有关部门要重点研究科技系统如何在日常工作中参与上海科创中心建设。

(二)加强科技对城市管理的支撑。有代表提出,上海科创中心建设要和城市管理的重点任务融合起来。要打造好上海的科技元素,加强信息化和大数据对决策、管理的串联度,增强整个社会资源的协同度,发挥综合资源的集聚效应。

(三)完善政策吸引人才留沪发展。有代表提出,上海生活成本较高,阻碍了人才留沪发展,一些人因为买不起房,不愿意到上海工作,或者转而到上海周边城市发展。建议采取措施吸引人才留在上海,建设符合科创中心发展的人才高地。有代表提出,政府可以在人才公寓的规划上给予更多政策支持。

(四)明确政府职能的定位边界。有代表提出,本市出台了《上海市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投入力度,但风投本身就是一个风险很高的行业,补偿政策可能导致政府风险加大,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要明确政府职能的定位边界,不能操之过急,也不能操心过度,建议政府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如税收等进行扶持。

(五)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有代表提出,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科研经费在执行过程中一旦需要调整,预算就要重新申请和批准,程序非常繁琐,建议把科研项目预算调整的管理权限下放到基层,这样更有利于科研经费的高效使用。有代表反映,科研经费在使用上还存在“人头费”限制严、设备重复购置、年底突击花钱、报销流程复杂等情况,建议对这些问题要予以关注。

(六)完善科研成果评价导向机制。有代表提出,目前对科研成果的评价机制尚不够科学,注重完成项目量,对产业化量的考核相对较弱,容易造成大量科研资源的浪费,建议完善科研成果评价导向机制。

二、着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推进陆家嘴金融城建设。有代表建议,本市金融中心建设要与自贸试验区建设、全球科创中心建设充分联动,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加快提高国际化水平,不断拓展空间载体范围,加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争取早日将本市建成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金融中心城市。

(二)完善国资考核机制。有代表提出,国资考核缺乏创新的导向指标,导致国资不敢承担创新风险,现在国资的考核指标是净资产收益率,这项指标的使用在将来有可能导致企业高负债,建议完善考核机制,激励国资既提高创新能力,又提高风险应对管理能力。

(三)加强金融市场监管。有代表提出,现在一些公司以理财为名进行对外投资、期货交易,一旦资金链断裂,受害最严重的就是普通老百姓。这些大量的新型案件,理论上很难判断是刑事犯罪还是经济纠纷,建议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

(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有代表提出,小微企业、实体经济和千家万户有直接关系,不仅涉及整个经济发展和就业,而且涉及真正的民生,对于当前出现的实体店关门潮,建议从政府部门到媒体宣传要更多地关心支持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的发展,为小微企业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

三、加强完善食品安全监管

(一)保障网络食品安全。有代表提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利用淘宝、微信或者其他网络平台销售自制的手工饼干、手工蛋糕等食品。有代表提出,目前网络订餐发展迅速,但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风险,尤其是对“家庭厨房”类网络订餐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建议有关部门针对这些新的动向研究相应的管理措施,进行有效监管。

(二)关注保健品行业乱象。有代表提出,现在大街小巷出现了不少健康生活馆、养生生活馆,向老年人推销养生保健品,有的甚至用“免费旅游”“免费体检”等手段忽悠老年人购买高价保健品,很多老年人深陷其中,居民群众对此呼声强烈。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保健类食品的监管,并在地方立法中细化对“保健食品”的规范措施。

(三)加强无证食品摊贩管理。有代表反映,现在食品安全管理存在“有证难办、无证难管”的问题。特别是居民区附近和学校周边,无证摊贩、流动摊贩非常多,给周围群众生活、环境、安全造成影响,但在监管上存在“空白”。不少代表建议,对无证摊贩的管理,必须要明确具体的监管部门和明确的监管措施。也有代表认为,食品摊贩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一部分老百姓的生活需求,政府管理不能“一刀切”,可以疏堵结合,进行集中管理。

(四)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管控。有代表提出,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当前对农产品的监管相对较弱,且地方立法中缺少对食品安全源头环节出现问题的处罚手段,建议在食品安全的源头控制上加强力度,在农药使用、农产品加工等标准、技术方面体现上海的优势,领先于全国,达到国际水准。有代表建议,要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的追溯机制,全程跟踪食品的生产。

(五)与时俱进改进监管方式。有代表提出,现在一些无良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手段越来越多样,让人防不胜防,消费者的消费形式也有所改变,因此,食品安全的监管方式也应该与时俱进。要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加强对监管人员分层次、分类的专业轮训或业务培训,让他们及时了解新的动向,以适应监管工作的需要。有代表建议,政府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和数据平台,提前介入食品安全管理、及时发布本市食品安全报告。有代表建议,要建立完善食品生产企业的信用记录,运用市场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本市地方立法中拟对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探索通过备案进行纳管,有代表认为,小型餐饮服务和老百姓的食品安全密切相关,备案管理制的门槛太低,把监管放在后端,无法达到切实有效的监管。有代表提出,区级市场监管执法队伍的能级还不适应管理的需求,如果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后续的执法力量和监管措施又跟不上,会带来很多问题。

(七)正确宣传引导食品安全问题。有代表提出,现在网络上关于食品卫生问题的谣言很多、传播速度很快,普通市民无法辨别,容易造成社会恐慌,建议对那些恶意传播造成社会恐慌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同时相关权威部门要及时澄清事情、辨别真伪,给老百姓提供一个具有公信力的说法。近来,“阿大葱油饼”等网红美食引发社会关注,有代表认为,尽管民众对网红美食热捧,但执法部门从食品安全监管的角度,必须从严依法管理,对此社会舆论要正确引导,从法制角度加以宣传,不能打“感情牌”。

(八)增强地方立法可操作性。有代表提出,要真正管住管好食品安全,迫切需要完善本市地方性法规,但法律文本的落地实施,更多地依赖于监管能不能跟上、监管能力能不能跟上。目前,《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草案)》的一些条款看上去很美,但在实际中可能执行不了或执行起来有一定难度,建议操作性不强的条款要尽量少一点,谁来执法、如何执法等关键问题的规定,要切实管用,确保出台的条例能有效落地。有代表提出,违法的成本过低、执法的成本过大,导致了当前食品安全屡屡出现问题,建议在立法中明确处罚等法律责任。

四、持续抓好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

(一)加强非机动车管理。有代表提出,当前,交通管理中的一大顽症是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法规、乱骑行的现象较为严重,撞伤行人也屡有发生,建议将其作为下一步交通治理的重点。有代表提出,2013年上海出台了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但燃气助动车并不在非机动车的目录中,造成其事故责任认定等不明晰,建议明确其性质,加强管理。

(二)完善交通路牌标志。有代表提出,有一些路况比较复杂的地方,相关的指示牌却很缺乏,交通标志不清楚,人性化不够。有的无法区分是公交车道还是非公交车道,有的公交车道没有注明时间,有的地面道路划线变化很随意,容易给驾车人造成误解。代表建议,诸如交通指示标识这样的交通配套建设应该进一步完善,保证快速安全通行,体现人性化管理。

(三)统筹利用停车资源。有代表提出,停车难问题仍是交通管理的一大难点,要充分整合社会资源进行合理使用。有代表提出,在学校、医院等门口,确有临时停车的需求,建议可以设置临时停车点。有代表提出,针对医院停车难、病人看病不便的问题,建议医院能动脑筋多划出一些车位,并且在周边摸摸底,开辟一些立体停车场。有代表提出,对于车位不足的小区夜间停车问题,可以通过盘整小区周边的停车资源,在周边道路、商务楼、学校等实行错峰、错位停车。

(四)完善城市慢行系统。有代表提出,摩拜单车、OFO等公用自行车蓬勃涌现,是由于有广泛的社会需求,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交通“最后一公里”问题,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有代表提出,上海目前的慢行系统还不完善,非机动车道不足,经常遭遇断头路,客观造成骑车人乱骑行,建议加快推进上海慢行系统的再造完善。 (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代表工作处朱琦/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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