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假错案前的律师保密义务

2017-01-20 21:06田峥峥
法制与社会 2017年1期

摘 要 律师保密义务是律师代理过程中必须遵守的道德底线。保密义务的遵守具有绝对性,除了豁免事项外,律师不得披露任何与代理工作相关的信息。在冤假错案前,律师的保密义务面临着客户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冲突,应当作为保密义务的例外,通过一定的途径进行披露。

关键词 律师保密义务 豁免 冤假错案

作者简介:田峥峥,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诉讼法学。

中图分类号:D926.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1.026

一、保密义务概述

律师保密义务指的是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保守其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人不愿泄露的信息。

保密义务是客户与律师关系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如果没有客户的知情同意,律师不得披露与代理工作相关的任何信息。该项原则的作用在于有助于增进作为客户与律师之间的信任关系,从而鼓励客户寻求法律协助并充分和坦诚地与律师交流,即便在涉及令人尴尬的或者有法律破坏性的事项也不例外。律师则需要这些信息以便为客户提供有效的代理服务并在必要时建议客户不要实施不合法的行为。

二、中美律师保密义务豁免的比较

律师保密义务的豁免属于例外规定,为了保护当事人与律师之间的信赖关系,律师在执业互动中知悉的未有人和其他人不泄露的情况和信息,都不得对外泄露。

我国律师保密义务豁免条文集中在《律师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律师对于知悉的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应当予以披露。

美国律师协会批准通过的《职业行为示范规则》中的“规则1.6信息保密”条文对以下情形进行了豁免:

1.能够合理的防止已经确定的死刑或者是实质性的身体伤害。

2.为防止客户实施合理确定会导致另一方财产或经济利益严重损害的犯罪或欺诈,而且客户已经或正在利用律师的服务以实施犯罪或欺诈。

3.能够防止、减轻或者纠正委托人犯罪或者欺诈行为的后果,而且客户已经或正在利用律师的服务以实施犯罪或欺诈。

4.为获取关于律师是否遵守了本系列规则的法律咨询意见。

5.在律师和客户之间的争议中代表律师提出索赔或辩护,根据客户涉及的行为建立针对律师的刑事指控或民事诉讼的抗辩,或者对指控做出回应在任何关于律师代表客户的诉讼中。

6.为遵守其他法律或法庭命令。

7.用以检测和解决由于律师任免变动或者是律师事务所组成或所有权变更而引起的经济利益纠纷,但前提是披露的信息不会损害律师-客户特权或以其他方式损害客户。

从内容上看,美国的律师执业规范对于律师保密义务豁免情形的罗列更为具体,适用范围也更为广泛。例如,当事人与律师之间的争议纠纷发生时,律师的保密义务就不再适用。从时间上看,我国律师对正在或将要发生的犯罪事实和信息具有披露义务,推理可得,基于双方之间的信赖责任,对于过去发生的犯罪事实和信息,律师不得进行披露。而美国律师可以对已经利用律师服务而实施的犯罪或欺诈进行披露,尽管在时间上可以追溯至过去发生的犯罪事实和信息,但是也局限于律师自身提供的服务,而没有拓展到委托人在过去发生的所有欺诈与犯罪事实。

三、案例分析

(一)埃特金案

1996年8月16日,在美国的弗吉尼亚州发生了一起凶杀案。 18岁的罪犯埃特金和26岁的罪犯琼斯在711便利店门口劫持了21岁的青年内斯比特。他们不仅抢了内斯比特随身携带的现款,并且逼着他用自己的银行卡从取款机中取出现款,然后开车到荒郊野外,用自动手枪对之扫射。内斯比特当场死亡。本案的争点一直集中在罪犯埃特金是否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直至从犯琼斯的律师史密斯突然指出公诉人在对琼斯的讯问中进行了诱导,成为了本案判决的转折点。

史密斯指出在公诉人对琼斯询问时,其作为律师在场。当琼斯描述在最后杀人场面中每个人的位置时,他的描述和物证并不相符。此时公诉人关掉了录音机,提醒他这些叙述和物证不符合,并引导他作出了对埃特金不利的确证词。这一过程,埃特金的律师完全不知情。一旦埃特金扣动扳机的事实成立,琼斯就能成为从犯而免于死刑。

作为琼斯的律师,史密斯受到律师对委托人保密义务的束缚而不能将这一将酿成冤假错案的重要事实予以揭露。史密斯曾经想揭露这一颠覆性的事实,但却被当地的法律道德当局告知,他并没有选择,除非他的揭露的信息能够挽救一个死囚。一直到十年以后,史密斯再次向有关部门咨询,被电话告知:因为其委托人琼斯已经不可能被判死刑,史密斯可以说出真相。在他站出来后,法官立即把埃特金的死刑改判为终身监禁。

(二)罗根案

罗根因为谋杀罪在监狱中度过了26年。事实上,真凶威尔逊在1982年杀死了两名芝加哥警察,并指控由乔恩·伯格率领的第二区侦探在他被捕之后对他施以酷刑。威尔逊的两个律师一直保守着罗根是无辜的这一秘密,直到威尔逊去世才将之公之于众。威尔逊承认他才真正的枪手,他在1982年1月11日南哈尔斯泰德的一次抢劫中击落了一名麦当劳的保安人员,而这是罗根被判刑并被定罪的依据。

但是威尔逊活着的时候,律师们因为律师-客户的特权要求其保持沉默。他们在当时将这个秘密放置在一个金属盒中,直至2007年11月,律师考文垂和昆兹在阅读的约翰·康洛伊读者封面故事时发现威尔逊最近死亡才解开了金属盒,宣布了这个秘密。几周后,罗根被释放。

(三)对比分析

埃特金案与罗根案在保密义务的行使结果上是相似的,但是他们的形成原因却有不同。埃特金案中,冤假错案的成因是公诉人在审查过程中的违规操作,而罗根案则是因为威尔逊个人对案情事实的隐瞒。律师对威尔逊杀死两名芝加哥警察的秘密进行保护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公诉机关对琼斯的诱导是否受律师保密义务的保护值得探讨。后者的保密义务产生于是广义上的律师-客户关系的要求, 其结果的确定应当衡量对他人的人权侵犯以及对司法公信力的损害。

四、美国律师保密豁免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近年来,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奸杀案,聂树斌强奸杀人案等冤假错案震惊全国上下,对司法公信力造成了极大的损害。2013年,中央政法委与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印发了《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和《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对各级侦查机关的侦查工作、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审查工作和各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作出了明确的程序规范,将尊重和保障人权提升到了新的高度,以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防守冤假错案底线为目标。

(一)冤假错案前律师保密义务的豁免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之下,不得不让我们反思,律师的保密义务是否能够获得一定限度的豁免。笔者认为,对侦查机关、审查机关在工作中存在的包庇犯罪嫌疑人、故意伪造或隐匿证据、错罪强加于第三人等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披露,以防止对第三人造成的伤害,维护司法公正性。

1.刑事诉讼的目的:

刑事诉讼的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直接目的表现为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要求律师披露相关信息是基于刑事诉讼惩罚犯罪,发现案件真实,保护第三人人权的角度出发的。对比之下,冤假错案造成对第三人的人权损害应当超越披露信息对被代理的被告人的人权产生负面的影响。

2.实体公正与程序正义:

实体公正追求案件的实体真实,消极实体真实主义将发现真实与保障无辜相联系,认为发现真实本身应当包含力求避免出发无罪者的意思。程序正义则要求维护正当程序,在所给定的程序范围内,竭尽所能,将以此认定的事实视作真实。无论从实体正义还是从程序正义的角度,都应当支持豁免保密义务。一方面,侦查机关、审查机关的违规操作本身就是对程序正义的侵犯;另一方面,实体正义要求将揭发犯罪,发现真是作为诉讼追求的唯一目标。

3.人身、财产安全危害性:

《律师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律师对于知悉的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应当予以披露。虽然委托人并未直接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但是侦查机关、审查机关的庇护从一定程度上间接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产生了危害,因此从条文解释上获得豁免也未尝不可。在美国律师《职业行为示范规则》的 (b) 款第(1) 项同样确认了生命和身体健全的更高价值,允许披露合理必要的信息以防止合理确定会发生的死亡或严重身体伤害事件。

(二)披露方式

律师保密义务与作证义务的冲突是学术界长久以来讨论的话题。作证义务的行使是对保密信息进行披露的方式之一。但是,学术界一直抱有的观点是保密义务应当优先于真是义务,即律师不应当出庭作证,指正其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信息。这一做法对于普通的案件是无疑是可行的,但在特殊情况下应有商榷的余地。笔者认为,当律师在代理过程中知悉了侦查机关、审查机关的违规操作时,可以选择向律师协会或者监督机关,通常为法院,进行披露。从主体上说,律师直接对抗侦查机关、审查机关会造成两方实力不对等的局面;从职能上说,律师协会具有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对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的职责,而各级人民则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当中发挥着把关和监督的底线作用。

五、结语

律师的保密义务不仅是制度建设,同样也是社会观念的转变,作为舶来品,其适用应当符合我国的法制环境。律师保密制度在冤假错案中的豁免是对人权保障的重要安排,能够从根源上对司法机关的侦查、审查工作进行监督限制,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

参考文献:

[1]陈露.美国律师保密义务的新变化.中国律师.2013(6).

[2] Prosecutorial Misconduct Leads to Life Sentence for Daryl Atkins.http://www.deathpenaltyinfo.org/prosecutorial-misconduct-leads-life-sentence-daryl-atkins,lastvisitedat.2016- 10-29.

[3]26-Year Secret Kept Innocent Man In Prison.http://www.cbsnews.com/stories/2008/ 03/06/60minutes/main3914719.shtml, last visited at 2016-10-31.

[4]陆越.律师保密义务的道德困境及解决途径.山西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