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缘”下的社会支持构建与社会工作介入启示

2017-01-20 22:00吴莹
法制与社会 2017年1期
关键词:社会支持

摘 要 社会支持研究是社会工作研究与实务的重要方向,对于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功能发挥有重要影响。现有文献主要以问题视角,关注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的缺失现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本文对已有社会支持的研究梳理的基础上,基于离婚妇女的个案研究,采取质性研究的深度访谈法,以“选择缘”理论为分析基础,展开弱势群体对社会支持的能动建构探究,并从社会工作的个案、小组和网络介入三方面提出建议。

关键词 离婚妇女 选择缘 社会支持

作者简介:吴莹,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社会工作硕士。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1.084

一、 问题的提出及文献回顾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社会也由传统型逐渐过渡到现代型。人们的婚恋观念、行为和生活方式也有较大的改变,离婚率持续攀升,因离婚而导致的社会问题也随之增加。中国国家统计局显示,离婚登记人数从1995年105.6万对上升到2014年363.7万对,其中女性离婚人口数从显示最早数据的2002年3960‰到2013年的6183‰。女性作为社会上公认的弱势群体而言,离婚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上的弱势地位更加凸显。无可置疑,离婚妇女的问题也越来越引起学者的关注。在离婚过程中,基于对男女不同性别期待的家庭功能位置,“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性别分工思想,女孩子从小就被灌输一种最好的出路就是嫁人的结婚观念:女人应以家为主,婚姻是女人的归宿,家庭是女人的一切,基于社会性别的歧视,这让在离婚过程中受到影响和伤害的一群人,特别是作为女性,要不被贴上“坏女人,思想不当,作风问题,不顾家庭,不够体贴丈夫”等污名标签 ,就是在可怜的目光与哀叹声中被定格为“受害者”,使得她们的社会支持受到很大的限制。然而,在日常生活中,笔者发现这些离婚妇女并非如此,她们在日常生活中能动地建构着自己的社会支持,她们的社会支持动态以及她们如何能动地建构社会支持是本文的关注点。

(二)文献回顾

1.社会支持的相关研究:

社会支持研究是社会学界十分关注的领域,在20世纪70年代成为社会学研究的主流,对社会工作的理论与实务产生巨大的影响。作为一种行动和情感分享,社会支持是指个体从他人、群体、组织和社区中得到的各种形式的关心、扶持和帮助,其本质是一种物质救助、生活扶持、心理慰藉等社会性行为,对个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响。

国内外学者关于社会支持方面有大量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第一方面是关于社会支持理论的介绍评价性研究,主要关注社会支持的定义、分类、内容、要素、测量、模型等的介绍。第二方面关于社会支持理论运用性研究,主要运用到各种弱势群体的研究。如:求职过程、城市家庭、留守妇女、失独者、老年人、贫困群体等等。还有少量研究关于社会支持的动态过程,如张友琴对于弱势群体关注其社会支持的发送与传递的实践过程,还有金碧华对社区矫正假释犯对象的社会支持过程的研究等。

综上所述,关于社会支持的研究,无论是介绍性的研究还是运用到具体的群体中的研究,其基本假设是社会支持对个人的正常生活,尤其是对弱势群体非常重要,而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存在缺陷导致其不能正常发挥社会功能。在这种思维的指导下,弱势群体作为一个被动的群体,对其社会支持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无形中弱化他们的能力,无法达致助人自助。

2.离婚妇的女社会支持相关研究:

纵观离婚妇女群体的社会支持相关研究,也存在着同样的研究缺陷。Sakraida和Mary的研究中发现,离婚后的女性在社会网络和社会支持上有所减少。邵琦在单亲母亲的社会支持研究中发现,单亲母亲面临社会支持内容不均衡、非正式支持不稳定等问题。易松国关于离婚女性的社会支持实证研究中发现,女性在离婚后在物质、情感及家务三个方面所得到的支持都极为有限,从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所得的支持非常少,很多妇女在离婚过程中和离婚后常常感受孤独、无助和绝望。由此可见,关于离婚妇女的社会支持研究普遍认为她们在离婚后面临着不同程度的社会支持的减弱和缺失,把她们看成是被动无助的群体,强化了社会对她们这一群体的弱势标签。这种补缺型、单向式的帮助和建议使她们在服务中弱化能力,增加她们的无力感。

鉴于此,笔者认为对于社会支持的研究还应存在另外一个方向,探讨她们个人对社会支持的能动建构。本文基于离婚妇女的个案研究,关注她们日常生活中的“能动性”,探讨弱势群体如何能动地建构自己的社会支持,为社会工作的实务者提供新的介入方向。

二、 理论与研究方法

本文基于上野千鹤子提出的“选择缘”理论,展开离婚妇女对社会支持能动建构的探讨。上野千鹤子认为“选择缘”是除了血缘、地缘、社缘之外的“第三空间”,它具有三个特点:首先,它是自由开放的关系。“选择缘”是“相互选择的缘分”,原则上加入和脱离都是自由的,没有约束性。其次,具有媒体媒介型的性质。它以特定的信息和符号为媒介而连接在一起,没有直接接触,但也可以形成一种“关系”,保持着匿名性。最后,它让个体从过度社会化的角色中脱离开来,躲避角色和变身,减少社会角色的压力。同时,选择缘有“纯粹”和“不纯粹”的模式,选择缘和其他关系有时也有重叠的地方,形成了选择缘的“不纯的模式”。这种选择缘,可以为个体在困难时提供必要的社会支持,成为血缘、地缘、社缘之外,为个体提供能动利用的另一种社会支持资源,成为探寻个体能动建构与利用社会支持资源的窗口。

本文采用质性的个案研究方法,数据来自于笔者在2015年12月-2016年3月期间,以滚雪球的方式寻找的7名离婚妇女对她们进行的深度访谈。以“选择缘”理论为基础,探讨她们在面临离婚后的社会支持动态,关注她们如何能动地利用“选择缘”建构自己的社会支持。

三、个案呈现:离婚妇女社会支持的“解构”与“建构”

本节通过离婚妇女社会支持的变化过程,着重关注离婚妇女如何能动地重构她们的社会支持。

(一)污名化下社会支持的解构

尽管在法律上始终倡导婚姻自由和平等,社会文化和舆论对于离婚也更加包容,但对离婚者的偏见与歧视仍不可避免地存在,且对离婚女性尤甚,诸如“寡妇门前是非多”之类的说法即反映了失婚女性的尴尬和孤立。传统性别观与家庭观、贞操观使离婚妇女遭受社会的歧视,她们自知离婚的女人价值有所缺失,其自我价值有所贬低,造成她们社会支持有所限制。

受访的女性中,她们都表示离婚已经是社会的趋势,但是在离婚后的生活中,她们会受到社会“凝视”的困扰,碍于“面子与社会眼光”,她们可选择性的社会支持非常有限。

阿霞离婚后独自单身一人在外地打工,但离婚妇女这一身份的标签,阻碍着她获得更多的社会支持。

“单身女人在这个社会上还是受歧视的,就是多多少少会有。比如说很多人在一起的时候,首先我不愿意说自己是单身,我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是单身,我自己就存在这种心理,我那个时候真的没有说找什么机构啊,组织去帮你解决什么问题。”(阿霞)

阿雅和阿清也存在同样的情况:

“我和他(丈夫)一起经常进进出出,整栋楼人都知道。每个人都是有自尊心的,我刚离婚的时候放不下这个面子,我不喜欢除开我家人的人,我不喜欢和以前经常来往的人来往了,我(虽然)知道这部分人都对我好,但是好像我跟她们喝茶,无形中聊到这个人这件事。”(阿雅)

“我离婚之后,也没告诉家里人,因为觉得他们帮不了我什么。我就搬回了我自己单位的宿舍住,因为不交心的人会把你的事情当作笑柄来说,别人不喜欢就会讲你离婚的事情,取笑你,心里面幸灾乐祸的。”(阿清)

社会对离婚妇女的污名化,影响了她们对社会支持的利用。女性的家庭关系和谐责任,依然是其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体现所在。一旦女性的家庭破裂,离婚妇女会被以没有履行好自己的家庭责任,没有好好相夫教子,不够女人味,所以维护不了家庭关系理由而扣上“难相处”、“不称职”、“不爱家”等社会的无形“罪名”,这种无形的社会舆论压力和标签使她们她们选择脱离原来的地缘或业缘的社会支持,亲人、朋友、社会组织等正式与非正式的社会支持出现减弱或缺失。从已婚转变成离婚的婚姻状态,其社会支持开始解构。

(二)以“选择缘”建构社会支持

离婚妇女也并不是被动、无能的个体,在社会支持限制的同时,她们也会积极地寻求出路,提升她们的生活品质。在资料分析中,笔者发现,离婚妇女会通过“选择缘”主动为自己寻求社会支持,让她们生活解除社会中对离婚妇女的歧视,改善她们的生活状态。

1.建构“纯粹”选择缘的社会支持:

“纯粹”选择缘的社会支持意味着抛开原来的社会关系网络,重建新的社会关系,并从中获得社会支持。在资料分析中,笔者发现,离婚妇女主动地开启选择缘的“纯粹”模式,弥补她们所缺失的社会支持。她们通过参加社交,利用网络等媒介,认识新的朋友,从而获得新的社会支持。

阿雅和阿燕在离婚后,为了摆脱内心的难过和寂寞,她们选择通过社交认识新的朋友来调适离婚生活:

“(离婚)之后我就去健身房办了3年的健身卡,有时间我就去跳健身操,去到那里也认识了新的朋友,也跟那些朋友又去这里喝喝茶,大家出去聚聚会啊,日子就好打发了。我去健身房我就会认识新的朋友,别人不知道,不用跟你查户口交底,别人问我晚上为什么不回去,我就说那个人不回来吃,子女读书的,自己在健身房里玩一下,有空减肥这样子说,所以一些新朋友别人不知道我过去,大家像新鲜朋友一样,别人就不会用另外一种眼光看我。我就没有这种心态和压力,所以说那些老朋友最多间中偶然间聚会一次,就说大家聚一聚朋友情而已,但是给我自己选择,我就喜欢新的朋友。”(阿雅)

“我孤独的时候就去唱唱歌,跳跳舞,交多点女性朋友、知心朋友去唱唱说说。我晚上就会去一个公园,那里有一个地方专门给别人跳舞的,我就去那里跟别人一起唱歌跳舞。通过跳舞唱歌,在社会的平台认识朋友,或和单位的知己朋友聊天,日子就好过多了。(阿燕)

除了通过外出社交认识新的朋友,她们也会通过网络媒介拓展自己“纯粹”的选择缘,获得更多的社会支持。

阿惠和阿雪她们通过网络的论坛帖子,QQ群等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内心,获得支持:

“我那段时间(离婚)不开心,我就会上网,在网上发帖子,很多网友跟我一样有相似经历的人就会在下面回复,给我鼓励。大家都是离婚的,不会嘲笑你,歧视你,感觉在那里反而可以得到很多的心理支持。我也会进去一些离婚相关的QQ群,里面都是离婚的妇女,大家在一起分享自己的故事,还鼓励彼此,有时候我把一些自己的问题提出来,她们也会帮忙出主意。”(阿惠)

“我会把自己的离婚故事都写到网络的心情帖子上,很多网友就会评论,大家彼此分享和鼓励,我觉得网络是一个很好的平台,大家都不知道是谁,可以把自己平时不会跟朋友说的东西都讲出来,也会与一些有相似经历的朋友产生共鸣,大家相互鼓励,就会好多了。”(阿雪)

离婚妇女通过社会平台交新的朋友,通过网络等媒介以“隐秘”的身份与别人形成“纯粹”选择缘的关系,她们不用背负着“离婚妇女”这一污名化的身份标签,可以从中免去平时与朋友相处被受歧视的心理压力而获得支持。这种“匿名性”的纯粹选择缘,弥补了她们因离婚所缺失的社会支持,重建了新的社会支持。

2.建构“不纯粹”选择缘的社会支持:

“不纯粹”选择缘的社会支持即在原有的社会关系中能动地选择能被利用的社会支持。离婚妇女除了选择“纯粹”的选择缘模式,也会选择与自己比较聊得来,不会被歧视的朋友接触,这是她们在单纯的“地缘”或“社缘”之上附加更为积极因素的“不纯粹”选择缘的社会支持。

“离婚之后,我就搬回来自己单位住,跟自己单位的人来往,单位有一些交心的朋友,我跟我的一个工友特别好,她也是离婚的,也算是好姐妹一起生活,她不会说你,会教你怎么坚强。离婚了之后我通过同学聚会也跟以前一个中学同学有了联系,她虽然有家庭,但是知道我的事情不会笑我反而得到她很多方面的帮助,经济上,照顾小孩上,那段时间我都和她在来往,都是多亏她。”(阿清)

“每个人的观点、社会地位、接触的人不一样,想法都不一样,可能有些人对离婚的女人有排斥的心理,说这个女人离婚了,我们最好不要跟她在一起,我也没必要再去跟她沟通什么,我接触的朋友都是不会在乎我是离婚的(身份),我们平时也会一起出去玩,大家都很开心。”(阿霞)

“有些工友比较好的,我们也常常聊天,有些关系比较好的工友也过来开导我,她们也是离婚的,大家一起玩、谈心,相互开导就这样子。”(阿丽)

从以上离婚妇女的论述可知,女性作为社会存在,总在不断适应、转变和重建社会空间,她们会在地缘或社缘中,选择性地建构“关系”,把自己的生活调适到有利的位置。她们在地缘或社缘中能动地剔除“歧视”的不利因素,通过“不纯粹”的选择缘获得经济、心理上的支持,展示了她们对社会支持运用的主体能动性。

离婚妇女通过选择缘“纯粹”与“不纯粹”模式的建构,展现了她们在社会支持缺失后能动地重构社会支持的过程。她们并非是被动的、弱势无能的群体,她们在社会支持“解构”的同时,也积极地通过选择缘“重构”新的社会支持,这些新的社会支持弥补了她们因离婚所减少的社会支持,使她们能减轻孤单、寂寞和绝望的离婚痛苦与无助感,提高她们的生活品质。

四、社会工作的介入启示

国内对离婚妇女的社会支持研究倾向于把她们作为经济上的弱者、社会上的被歧视者等负面的、有问题的角色,从这种视角去探讨如何用社会工作三大方法进行介入,如何让她们适应离婚后的生活,忽略了离婚妇女作为能动、优势的个体,会影响服务效果。通过以上离婚妇女对于社会支持的选择缘建构,笔者提出社会工作在社会支持方面的介入建议。

(一)以案主为中心的选择缘专业关系

社会工作在社会支持中普遍被划分为正式社会支持的一部分。在社会支持中对于社会工作的社会支持功能大多都以社会工作者的助人服务为社会支持建构的重点,以补缺型的理念对服务对象进行介入。然而,对于服务对象,社会工作者则是一名陌生的“第三介入者”,具有“选择缘”的特性。在个案介入中,社会工作者要改变个案的介入理念。社会工作者应把自己看作为服务对象选择缘中的一部分,服务对象寻求社会工作者的帮助正是其发挥潜能实现自助的起点,是服务对象善于利用社会工作者这一“选择缘”的能动表现。社会工作者应把服务对象的求助行为看作服务对象在选择缘中建构自己社会支持的过程,形成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专业关系,充分利用热线电话或面对面的介入方式,以保密、不评价客观中立的态度与服务对象建立“选择缘关系”,让服务对象减少心理压力,充分表达自己的想法。在这样的专业关系中,社会工作者能更好地了解服务对象的想法与需求,使社会工作者充分地看到服务对象是一个充满想法与智慧的能动个体,在服务中更能激发服务对象的潜能,达致助人自助。

(二)支持互助型小组工作

支持互助型小组工作认为小组成员彼此都是有智慧、有能力的个体,它是通过组织具有较大同质性的群体建立起来的社会工作介入方法,小组成员在小组中互为主体,共同参与,彼此分享故事,相互鼓励而获取支持,同时也是扩展交际圈子的社交平台。在小组中,小组成员都有相似的生活经历,彼此分享解决问题的方法与智慧,减低成员的心理压力,同时可以帮助小组成员拓展选择缘,小组成员可以通过小组认识新的、有共同经历的朋友,为彼此的生活提供支持。因此,社会工作者可以针对离婚妇女这一群体,组织支持互助型的小组,引导她们在小组中发挥自己的智慧、优势与能动性,让组员在小组中通过分享、交流获得解决生活难题的方法,同时提供机会扩展她们的选择缘,让她们在小组中可以发展更多“选择缘”的社会支持。

(三)利用媒体媒介拓宽服务对象选择缘

选择缘的媒体媒介型的性质,让媒体媒介成为社会支持网络的一种新形式,特别是网络媒介。媒体媒介的匿名性、虚拟性,可以让个体抹掉身上的社会化身份标签,缓解个人或群体污名化的心理压力,让个体以匿名的方式与他人形成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从中寻求帮助。当今,网络社会工作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工作介入手法进入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它是以网络作为媒介而开展的社会工作,通过互联网实现个案或小组工作的整个过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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