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扣时代脉博 以匠心精神为始终*

2017-01-25 19:15于向华
关键词:被告法官工匠

●于向华

紧扣时代脉博 以匠心精神为始终*

●于向华

“每办一个案件,都是一次思想的锤炼、一次良知的拷问、一次经验的积淀。”这是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法官黄志丽的经验之谈。作为一名基层法院法官,她的工作方法有着鲜明的时代特色,与我们时下所倡导的“工匠精神”相契合。

何谓工匠?工匠,泛指技艺高超的手艺人。他们有着固有的严谨、专注、敬业、坚持精神,我们称之为“工匠精神”。当然,工匠精神不仅是一种技能,更是一种态度。工匠与金钱多少无关,它代表的是一种精神和气质,是荣誉,也是责任。“工匠精神”,并非为简单的机械劳动者所独有,而应该成为一个时代的气质。作为司法工作主体,法官理所当然地成为“工匠精神”的践行者。

(一)提倡“工匠精神”,树立终身钻研和学习理念,将调查研究贯穿始终,让裁判符合客观事实。黄志丽法官曾说过这样两句话:“只有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查清案件事实真相,妥善修复受损关系,才是群众需要的公正。”“法官办案,莫被表象迷惑,应抽丝剥茧,追根溯源,让裁判最大限度地符合客观事实。”

法律具有工具价值和实践价值。法律之所以由法官来实施,除了法官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外,还因为法官具有人类普遍存在的理性。①聂洪勇、王琼:《法官自由裁量权之法理分析—以刑事司法为视角》,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111页。法官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和创造性,对每一个具体案件的研判,是法官对于法律理性由知识到实践的转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把条文的法律转化为生活的法律;二是把抽象的法律转化为具体的法律;三是把社会上各种各样的矛盾和冲突转化为一种技术和程序。在这里,法官作为法律不同理性的转化者,其工作就是要完成满足社会需求这一法律实践理性,转化本身既是一种技术,也是一种艺术,是“术”“道”“法”“势”的结合。②陈增宝:《法官心理与司法技巧》,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第147—148页。

因而,法官必须树立终身钻研和学习理念,尤其是对非专业知识的涉猎。非专业知识是法官知识结构中的重要因素,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法官的审判活动,③冯军:《法官的知识和经验解析》,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4年第3期。成为其形成正当性裁判的有益补充。印象最深的是黄法官审结的那起古玩案。庭审中,围绕对一枚抵押物“大义通宝铜钱”的鉴定,案件陷入了僵局。这时,黄志丽开口了:“被告,大义通宝是元末起义军陈友谅铸造的,有小平、折二、折三共三款,从照片上看,铜钱品相可不赖,既然是祖传的,那是存世款,可不是‘生坑’,你是行家,没有三五千能出手?”被告董某一愣:“黄法官,‘生坑’你都懂啊?”黄志丽笑了笑。之后,董某不再主张鉴定了,无奈地开始说实话,最后案件顺利调解结案。

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古往今来人类发现真相的目的并没有发生变化,发生变化的只是发现真相的手段、方法和过程。”④陈瑞华:《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7页。法官唯有终身学习,方能适应审判“新常态”。

(二)提倡“工匠精神”,树立质量意识、精品意识,将亲和调解贯穿始终,让群众感受司法温情。“法律作为社会控制的一种方式,其正义导向的核心环节在于司法。”⑤Cairns,“The Theory of legal Science”,in the American jurisprudence Reader,Cowan,T.A.p.148.黄志丽的事迹昭示我们:法官首先应当以亲和的面貌示人,这是赢取信任的切入点。法律,是一门古老而威严的艺术。法官,则是从事这项神圣艺术的工匠。司法的过程不能靠理想主义的情结和民粹主义的盲动,须从表象找规律,从嘈杂中辨析民意。情理法的此消彼长,静态动态的盘根错节,纵向横向的时空转换,无时无刻不考验着我们的智力、耐心、勇气乃至人性,无不考验着我们法律人的“工匠精神”。

黄志丽有着法官特有的刚强和自信,又兼具了女性的细腻和柔情,在多年的审判中,她练就了善于察言观行的本领。只要与当事人一接触,分析当事人的言行举止,对他们的诉求就有了一个基本判断,进而提前制订审理方案,缩短办案期限。比如,她审理的那起普通离婚案,被告频繁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判决离婚或是调解离婚都是正常结果。可黄志丽突然宣布了休庭,让被告单独留下来谈话。她问被告:“我看你情绪有些怪?怎么会老是打老婆?”听完被告回答后,黄志丽又说:“你有没有特别爱流汗?情绪容易激动的时候还会心慌?你看这么多人只有你满头大汗!”听完被告回答后,黄志丽再说:“你可能是得了甲亢,我学过一些医学知识,你赶紧去医院检查,甲亢不是什么绝症,早治疗就好。”结果,被告到医院诊治果然是得了甲亢而不是他臆想中的癌症,原来丈夫误以为自己得了绝症而媳妇又不关心所以总打仗。原因找到,这个家庭又重归于好,撤诉结案。

再比如,因为征地赔偿款分配意见不一,古塘村村民蔡溪发和蔡亚伟请黄志丽做个评判。黄志丽发现,双方几十年的邻居关系一直不错,争议的赔偿款数量也不大。黄志丽从情理入手为他们调解,纠纷得到圆满解决。黄志丽说如果开庭审理这个案件,很快就能落槌敲定,但是他们关系会越来越僵。

一件案件的审结,可能只是法官工作业绩数字的简单罗列,用心与否,带来的却可能是当事人完全不同的人生走向。我们追求的是“案结事了”,而不是“结案了事”。这,便是精品,是高质量。

(三)提倡“工匠精神”,树立规则意识、服务意识,将释法析理贯穿始终,让社会认同法治精神。“规则之治没有错,但法律之后还有复杂的情感,事实之中有着难解的缘由。”⑥胡华军:《以“工匠精神”锤炼司法实践》,载《人民法院报》2016年6月12日。做一名公平正直的法官,是黄志丽矢志不渝的人生追求,更是她取信于民的立身之本,也是她多年审判工作的写照。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她一个个地向他们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让他们明白自己的处境,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开庭时不知道怎样陈述,起诉状读不了,她就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拆开来询问;不明白法言法语,她就再一个个翻译成方言土语;对剑拔弩张的当事人,她告诉他们法庭会有一个公正的结果,不满意还有其他救济途径,不必采取极端解决方式解决。以黄志丽的感人事迹为原型创作的工艺题材电影《知心法官》中有这样一幕:

作为首批来漳芗市投资建设的台商,桩基案当事人王兆华和前妻找到黄志丽,委婉地提出质疑,希望法庭能公平公正。

黄志丽释法析理,向王兆华与其前妻做了正确的法律引导,最后尘埃落定,当黄志丽在电话里获悉台商王兆华接受法院调解时,她深情地说:闽台之间,一样的海水,感受的是一样的温度……

黄志丽通过充分说理,使胜诉方赢得明明白白,败诉方输得心服口服。她准确把握规则意识与服务意识的平衡,没有将思维局限在有形的法律规则中,而是深刻领悟法律规则背后所蕴涵的法律精神,并在此基础上把握社会生活的实质及未来的发展趋势。

良法善治是民众的期盼,也是每个法律人孜孜以求的目标。法官的工作方法事关法官的司法能力。⑦关于法官的能力,可参见马军:《法官的思维与技能》,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11页;张启楣主编:《法官岗位培训读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第201—223页;乔宪志、金长荣主编:《法官素养与能力培训读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9页。黄志丽让冰冷的法律有了温度。她是老百姓的“知心法官”,也是我们身边的榜样。为每个人创造出公平的竞争环境,破除特权的恣意,摈弃金钱的干扰,权力得到有效制约,权利得以充分保护,是我们施展身手的时代幸运,也是我们在兹念兹的毕生责任……

(作者单位: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校:范岱岳

*本文获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和人民法院报社组织开展的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研讨征文二等奖。

猜你喜欢
被告法官工匠
90后大工匠
双被告制度的检视与重构——基于《行政复议法》的修订背景
工匠风采
法官如此裁判
法官如此裁判
猴子当法官
工匠神形
做“德法兼修”的好法官
我被告上了字典法庭
工匠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