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侵权的认定和保护策略分析

2017-01-26 14:38王桑桑
法制博览 2017年6期
关键词:域名知识产权数据库

王桑桑

浙江崇和律师事务所,浙江 台州 317000



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侵权的认定和保护策略分析

王桑桑

浙江崇和律师事务所,浙江 台州 317000

网络的普及和应用,在为人们提供方便快捷的网络服务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新的问题,如网络侵权事件。与现实生活中的侵权事件相比,其特征发生新的变化,需要对其基本特征进行专门的分析,实现对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的认定和有效保护。

网络环境;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保护

一、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的基本类型

(一)著作权

所谓著作权是指作者通过自主创作形成的作品,具有固定的形式和特定的载体,能够为他人所复制。作者对该类作品具有拥有、使用和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这就通常意义的著作权。而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的涵盖范围有所扩充,除了文字、图片等作品以外,音频,视频等也纳入到著作权的范畴之列,实现涵盖范围的拓展。

(二)域名

简单来说,域名就是网络中的地址,是人们识别和访问网络用户的主要工具。在网络中,知名的域名已经与其所有企业之间形成关联性,成为企业的一部分,具有财产利益的属性,这导致域名满足知识产品的基本特征,成为知识产权的重要形式。

(三)数据库

网络环境下,数据库是进行特定数据存储和利用的系统,由专门的公司负责管理,是特殊的作品,网络用户可以通过访问数据库实现内部数据的调取和利用。从数据库的本质分析,它属于对数据的汇编,此类作品属于版权的管理范围内,应该视为知识产权。但是,由于其内部的数据有相当一部分是借用的,存在独立的知识产权,导致其独创性受到质疑,因而,数据库法律保护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其保护机制尚处于探究阶段。

(四)专利

网络的发展离不开先进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网络的应用,一大批先进的网络技术,如网页技术,在线专家系统等相继问世,成为许多企业的核心技术,具有专利的属性,应该将其认定为知识产权的主要类型之一。总体来看,专业大致分为两类,一是经营方法的专利,二是计算机程序专利。

二、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侵权的主要特征

(一)行为违法

所谓行为违法是指行为人从事的相关行为的事实属性,对相关事物的知识产权造成侵害,如果存在此类行为,即可认定为行为违法,不受侵权的严重性影响,不因造成损失的大小而有所区别对待。这是知识产权侵权认定的首要特征。

(二)损害事实

损害是从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利益角度出发进行描述的,是指利益的质量或数量受到影响而降低。网络环境下,损害事实更为复杂可以分为财产侵害、精神侵害等多种形式,尽管表述不同,侵害的类型各异,但是都可认定为损害事实,可以作为知识产权侵权的认定标准。

(三)因果关系

这是认定中的重要内容,应该对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的关系进行认定,确定是由于违法行为导致的利益受损,如果没有相应的因果关系,则认定条件不足,不能认定为知识侵权。但是,如果两者关系存在因果关系,是由于违法行为导致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利益受到侵害,则应该将其视为侵权行为。

(四)主观过错

在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对于有无主观过错的量刑标准是存在较大的差异的,所以,从法律公正原则的角度出发,应该对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心理状态进行调查,确定侵权行为的发生属于故意,还是过失。网络环境下,行为更具隐蔽性,主观过错的判别难度较大,应该以过错推定原则为宜,避免过错责任原则对网络产业发展造成的阻碍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对权利人造成的不公平对待。

三、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侵权的保护策略

(一)加强权利人的自我保护

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具有隐蔽性和灵活性特点,进行查处的难度较大,需要加强权利人的自我保护,增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在日常的网络行为中主要进行有效的防护,避免其他单位和个人对其造成的侵害。对于发现的侵权行为,应该注意证据的收集和整理,报请司法部门进行处理,借助法律手段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发挥相关部门的治理职能

网络环境下,信息量呈现爆炸式发展,知识产权的保护难度直线提升,对相关部门的职能发挥造成极大的影响。此种形势下,相关部门应该尽快转变角色,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宣传,提升网络用户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了解程度,提高法律意识,降低侵权行为的出现概率。与此同时,应该加大违法打击力度,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的方式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和协作,实现对网络知识产品侵权行为的有效打击。

四、结语

综上所述,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发生一定的变化,具有新的特征,应该积极推进侵权的认定和保护的创新,实现相关制度、举措的与时俱进,为知识产权的所有人提供有效的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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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A

2095-4379-(2017)06-0176-01

王桑桑(1989-),女,汉族,浙江人,研究生在读,就职于浙江崇和律师事务所,研究方向: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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