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执法过程中权益保护问题探析

2017-01-26 14:38周志华
法制博览 2017年6期
关键词:人民警察合法权益权益

周志华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人民警察执法过程中权益保护问题探析

周志华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社会矛盾也日益凸显,治安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人民警察作为治理社会治安的主力军,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近些年,袭警的事件时有发生,而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的权益保障措施则严重缺失,使得人民警察的个人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为此本文针对如何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以便更好地发挥其职能作用进行探讨。

人民警察;执法;权益;保护

一、人民警察执法过程中权益受侵害的原因

(一)警察权益保障制度不健全

在我国现阶段,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人民警察法》等里面都能找到关于警察权益受法律保护的内容,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的相关保护条款力度还不够,这些规定比较笼统,缺乏对警察保护的实质性内容,从而不能对侵犯警察合法权益的行为人构成震慑。正是因为对在暴力袭警中的行为人很少有制裁,才使得他们有恃无恐,对警察缺乏一种畏惧,这也是不断出现侵害行为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社会治安形势日趋严峻

当前,社会正处在转型期,各方面深入的改革其实就是权力与利益的再分配与调整的过程,因而会引发一系列的矛盾冲突。而当这种改革一旦进入攻坚阶段的时候,这种冲突便会更加的尖锐,一系列突出的社会问题便全部暴露出来,社会治安形势日益严峻。在这个转型时期,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社会的控制,公安机关自然责无旁贷,因此人民警察的任务也变得日益繁重,危险系数也大大增强,他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各种困难。同时,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民众的权利意识大大提高了,对人民警察与公安机关的期望值也更大,社会的发展对他们的工作要求也更高。这二者便是一对矛盾,一旦这种矛盾激化,便会发生无视甚至伤害警察正当权益的事件。

(三)内部管理存在一定问题

公安部门是执法部门,代表着国家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在其内部管理的过程中注重整体形象,管理严格,而忽视了警察个人的利益。警察在受到暴力侵害后,第一个维权的机构应该是公安机关,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很多公安机关并没有担负起这种职责。一部分公安部门的领导的思想存在一定的偏执,将让人民满意的标准界定为人人满意,只要一有人投诉,不管执法民警对与错首先从他们身上找原因,甚至为了息事宁人,有的地方还设立了委屈奖,以牺牲公安干警的利益来赢得群众的满意。在对公安干警考核时,个别地方将有无群众的举报作为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二、保障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权益的有效策略

(一)改善警察工作的外部大环境

据相关的统计可以看出,中国警察同其他国家相比,其数量与人口的比例是最低的,而且工资待遇是最少的,但工作却是最辛苦的。通过他们的努力,创造了世界发案率最低的社会治安奇迹。然而,中国警察的伤亡率却远远高出其他国家。因此,作为党和政府,要尽量避免民警与群众的正面冲突,减少公干机关的非警务活动,使得无谓的伤害能够降到最低。除此之外,还要加强对群众的教育,使得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素质不断提高。舆论媒体也要多从正面进行引导,对民警真实的一面多加宣扬,为人民警察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

(二)全面提高警察的综合素质

古人有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执法者,如果自身都不能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又何谈去要求老百姓这样做;如果连自身的权益都不能依法保护,又如何能担负起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职责和使命。因此,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是维护和保障广大民警合法权益的保障。执法民警除了要具备熟练的专业技能、丰富的律法知识外,还要善于与民众沟通,以此来减少在执法过程中与其执法对象所产生的对立情绪,双方互相配合、互相理解,圆满地解决问题。

(三)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要想保障和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必须要加强法律制度的建设,推动维权立法。纵观当今世界,很多国家在警察执法权益的保护方面都形成了自成体系、完备的立法。如美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警察在执法时,如果遇到犯罪嫌疑人有反抗,可能威胁到民警的生命安全,可以采取开枪等有效的保护自己的措施。通过这样的法律,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就有了正当防卫的权利,就可以将以往那些由于法律不完本带来的正义消除。广大干警在执法时也就没有了后顾之忧,因而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三、结论

近年来,频繁发生的暴力袭警事件,使得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权益屡屡遭到侵害,其执法权威也在不断遭遇挑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剖析,这一现象应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要出台系列法律法规对其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只有这样才能维护警察的尊严,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更好地为广大民众服务。

[1]邢曼媛,孟丽萍,杨玉海.人民警察执法权利与自身权利保护[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10).

[2]崔进文.警察行政权的失范及其控制[J].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02).

D

A

2095-4379-(2017)06-0259-01

周志华(1997-),男,黑龙江绥化人,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本科生,研究方向:警务技战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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