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良法之标准判定

2017-01-26 14:38
法制博览 2017年6期
关键词:良法南昌大学正义

易 琴 王 琳

南昌大学,江西 南昌 330031



论良法之标准判定

易 琴 王 琳

南昌大学,江西 南昌 330031

“依法治国”中的法之意应当是良法,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良法的概念最早是由亚里士多德提出的,之后很多法学家也就良法的概念和良法的判断标准提出自己的看法。笔者认为,良法的判定标准不但要包括内容上的反映发展规律、体现正义、促进社会进步;而且还要包括形式上的结构严谨合理、体系和谐协调、语言规范统一。

良法;恶法;标准判定

一、良法的概念

“良法”与“恶法”是一组相对的概念,存在某些或某种标准来评价法律的好坏,一般将这些标准称为“良法标准”,只要是符合这类标准的法律就被称认为是良法,相反不符合这类标准的就是恶法。历史上首次提出“良法’理念的是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应包含两层意义,第一层是大家对于已经成立的法律普遍的认可和服从,第二层是大家所认可和服从的法律是良法。

二、良法的标准判定

对于良法的判断标准,不同学者有自己不一样的看法。本文将对良法的一般标准进行探究:

(一)内容上必须反映客观规律、体现正义、促进社会进步

法律是立法者的意识产物,根据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物质决定意识,法律应该反映各种客观关系,同样也要符合事物发展规律。法律调整的是各种各种的社会关系,受到各方面因素影响,比如政治、道德、文化、经济、宗教。因此法律应该反映多方面的客观规律,比如权力运行规律;人的生理、心理和成长的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中的规律;市场经济规律;法律运行本身所具有的规律。

良法不仅要反映发展规律,同时还要体现正义,促进社会进步。法的价值包括自由、正义和秩序,其中正义与否是衡量其是否是良法的关键。只有实现正义的法律,才能得到大家的支持,大家才能发自内心的遵守,以此来确立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这样法治才能得以实现。法律追求的正义既是相对的,但又是绝对的。正义是相对的是因为不同国家、不同阶级、不同民族、不同群体、不同时代甚至每一个个体对正义的理解是有差异的,法律又是绝对的是因为存在着某些方面的正义是大家共同还追求的,如对某些基本人权,现代各国法律所体现的要求是一致的。

在道德、宗教、法律等各种社会规制手段中法律是最强有力的,它的作用主要表现在能够维护、保障和促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因此法律对物质文明即对经济的促进作用是起决定性的。经济关系中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因此应当把促进生产力发展摆在第一位。只有先解决了衣食住行等生存问题,人类才能从事例如精神文明的政治、艺术等活动。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物质资料的生产水平决定着是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生产力发展是推动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进步的强劲驱动力。因此,发展生产力是法的首要目的和根本任务。

(二)形式上结构严禁合理、体系和谐协调、语言规范统一

从法的微观结构上来看,法的内容包括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原则,良法必须处理好这三种要素在内容和在逻辑上的关系,同时法律还应当针对某些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解释以及法的生效方式,做出科学合理的安排,这些都是法结构严谨合理的要求。

从法律的宏观结构来看,法依据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同可以划分为不同法律部门。良法要求不同的法律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具有内在的逻辑性、统一性。制定法律详细全面,各部门法律门类齐全,以保证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有法可依这是一个方面的要求。另一个方面要求各部门法律之间结构严密,各个法律部门彼此之间、法律效力等级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做到各种法律法规配套,上下左右紧密配合、构成一个有机整体。法的各个部门,各个规范和谐一致,不能彼此重复,相互矛盾。

法律的内容都是通过语言文字表达出来,这就要求表达法律的语言准确、明晰、严谨和前后一贯,要坚决杜绝法条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甚至前后矛盾的现象。只有正确使用好法律语言,在法的实施过程中才不会出现不必要的混乱,法的形式才能够很好地为法的内容服务。

三、结语

追求依法治国,追求的是依良法治国,真正的良法不仅仅对法的内容上有要求,同时对法的结构形式上也有要求,只有内容反映发展规律、体现正义、促进社会进步,形式上结构严谨合理、体系和谐协调、语言规范统一,才能成为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实现现代意义上的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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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A

2095-4379-(2017)06-0270-01

易琴(1993-),女,汉族,江西赣州人,南昌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法;王琳(1991-),女,汉族,福建三明人,南昌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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