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野下的社区情感治理研究

2017-01-27 12:45
法制博览 2017年28期
关键词:法治社区

杨 旭

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党校,重庆 400031

法治视野下的社区情感治理研究

杨 旭

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党校,重庆 400031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社区作为社会治理的基础单位,立足于关注社会心态、群体心理和个体情绪,以发挥情感治理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意义。本文以沙坪坝区石井坡街道团结坝社区在推进法治社会的进程中运用情感治理的有效探索,提出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用法治手段把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完善多元主体依法参与社区治理创新的治理模式;以法治为前提,以情感为纽带,形成系统化的社区治理手段;健全对社区干部业务知识、法治思维和职业道德的系统化培训体制的路径建议。

法治;社区;情感治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进一步提出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就要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了全面依法治国的主题,具体指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2014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2014年5月13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对社会治理作出精辟论述。在理念上,强调把社会治理作为一门科学,讲究辩证法,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在方法上,强调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在手段上,强调不能简单依靠打压管控、硬性维稳,还要重视疏导化解、柔性维稳;在主体上,强调注重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党中央全会精神、国家相关政策以及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都表明要用法治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从而体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质内涵。而社区作为社会治理的基础单位,承载着社会治理的基层主体和基础任务。运用法治思维与创新思维来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进程是各级党委、政府需要持续关注与实践的重点任务。

一、相关概念

(一)法治

对于法治概念的界定,英国思想家洛克说:个人可以做任何事情,除非法律禁止;政府不能做任何事情,除非法律许可。这句话发展到当今,更具体表现为对私权利行使的保障和对公权力运行的限制。即对于私权利而言,“法无禁止皆可为”;而对于公权力而,“法无授权不可为”。而这正体现了法治社会的真谛,即公民的权利必须保护,政府的权力必须限制。

当然,作为一种治国的方略、治国的理念以及社会调控方式,法治与人治是截然相对立的,要法治就不要人治,要人治就不能有法治。因为法治强调以法治国、法律至上,法律具有最高的地位与权威。而人治则强调领导者个人权力可以凌驾在法律之上。法治的推进必然需要人的实施,但“要靠人来发挥作用”与“人治”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法治是形式意义的法治和实质意义的法治的统一体。形式意义的法治,强调“以法治国”、“依法办事”的治国方式、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实质意义的法治,强调“法律至上”、“法律主治”、“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价值、原则和精神。二者是相互联系与相互融合的,形式意义的法治应当凝结法治的价值、原则和精神,实质意义的法治也必须通过法律的形式化制度和运行机制予以实现,从而让法治在形式与实质上得到统一。

(二)社区

“社区”一词源于拉丁语,意思是共同的东西和亲密的伙伴关系。“社区”一词最初是由德国的社会学家滕尼斯应用到社会学的研究中。20世纪30年代初,费孝通先生在翻译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的一本著作《Community and Society》(《社区与社会》,著于1887年)时,从英文单词“Community”翻译过来的,后来被许多学者开始引用,并逐渐的流传下来。近些年来,我国的很多社会学家开始对“社区”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而且对“社区”的理解和认识各不相同。例如范国睿认为:“社区是生活在一定地域内的个人或家庭,出于对政治、社会、文化、教育等目的而形成的特定范围,不同社区间的文化、生活方式也因此区别开来”。刘视湘从社区心理学的角度定义为:“社区是某一地域里个体和群体的集合,其成员在生活上、心理上、文化上有一定的相互关联和共同认识”。具体是指有共同文化的居住于同一区域的人群。在具体指称某一人群的时候,其“共同文化”和“共同地域”两个基本属性有时会侧重于其中一点。[1]

尽管社会学家对社区下的定义各不相同,在构成社区的基本要素上认识还是基本一致的,普遍认为一个社区应该包括一定数量的人口、一定范围的地域、一定规模的设施、一定特征的文化、一定类型的组织。社区就是这样一个“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但无论侧重于什么特征对社区进行界定,社区一词都是强调人群内部成员之间的文化维系力和内部归属感。

(三)情感治理

一般而言,情感治理有三个层次:社会心态、群体心理、个体情绪,即宏观、中观与微观。[2]社会心态是从社会治理的宏观视角而言。情感治理要求在正式或非正式的制度安排之中加入与群众的情感联结,即立足于老百姓的根本利益,把老百姓的所思所想所急作为治国理政和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前提、出发点和关注点,这也是群众路线在社会治理中的具体实践,即在社会治理中同样要体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主动行为。因为只有把老百姓放在心中,完善老百姓的社会保障机制、畅通老百姓的诉求表达机制以及积极回应老百姓的诉求,解决实际需要,老百姓才会真正而自觉地践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群体心理是从社会治理的中观视角而言。情感治理要求特别关注在转型期间因社会阶层的分化和利益格局的深度调整而引发的特殊群体的心理动荡与情绪失控,这些情绪反应,包括焦虑、愤怒与失落等,需要长时期的关注与心理调控。通过完善基本保障制度与利益补偿机制,从法治的途径去回应老百姓关注的利益与收入问题。通过有效的心理疏导,帮助他们宣泄不良情绪,给予这些特殊群体希望,增强信心。

个体情绪是从社会治理的微观视角而言。情感治理要求透过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个体,去挖掘背后的根源,去分析这些个体产生心理困扰的主要原因,从而才能对症下药。近年来抑郁症被认为是造成自杀的最主要原因。而抑郁症成为社会流行病有其时空背景,社会的个体化趋势与医疗化建构作用其中。[3]而这些个体极端化情绪的疏导需要社区干部的精细服务,也需要专业社工的积极介入,从生活上对其关爱,从心理上对其抚慰,从工作上对其帮助,从而以科学合适的方法回应这种极端情绪。

二、社区情感治理在建设法治化国家进程中的必要价值

(一)是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的重要手段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特征表现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具体来说,社区通过情感治理,使社区处理重要事务时,按照法定程序、强调民主决策,充分听取多方面的意见,借鉴多样化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在基层切实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广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社区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社区所面临的多种现实矛盾问题能够得到正确处理,公平和正义能够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社区“两委”与社区居民之间关系和谐,社区居民与居民之间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平等友爱、融洽相处;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区进步发展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社区居民的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通过培育成熟、良好的社会组织,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形成良好的社区秩序,社区居民安居乐业,安定团结;在生活水平得以提高改善的基础上,关注社区环境卫生,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是良法价值在推进社区治理创新中的重要体现

法的价值是指法律满足人类生存和需要的基本性能,即法律对人的有用性。它表现为法对于人的多元、多层次需要的满足。也表现为人对法的期望、追求、信仰。因为法的价值是一种总是高于现实状态的法的理想状态,是人的相关思想与行为的目标。它在指导人类的同时,又评价着人类关注的法与自己之间的关系及人类的相关思想与行为。社区通过情感治理,法的各种价值目标,如秩序、安全、效益、公平、自由、正义等凝结在具体的治理行为中,从而促使法的具体功能和作用的实现,最终促使善治的目标能得以实现。

(三)是社区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社区矛盾的重要运用

当前的社区矛盾基于社会阶层的分化、利益需求的多样化而表现出内容复杂、形式多样、主体多元、易激化等特点,而法治思维就是将法治的诸种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是一种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逻辑化的理性思考方式。社区通过情感治理,也学会运用法治思维来化解社区矛盾,那就是在做出行政决策、执行上级决定、化解具体矛盾时,以情感为纽带,不断审视矛盾产生的根源,审视化解矛盾的手段、程序是否合法,从而促使道德与法治的真正融合。

三、实践探索——以沙坪坝区石井坡街道团结坝社区为例

(一)沙坪坝区石井坡街道团结坝社区背景简介

团结坝社区位于沙坪坝区石井坡街道,成立于2001年11月,占地面积约1.2平方公里。辖区有重庆丰讯电子有限责任公司、重客隆超市、中国邮政储蓄等17家社会单位。截至目前,常住人口5886人,2361户,25个居民自治小组,90%以上都是原来的特钢职工和家属。社区党委有党员405人,设4个党支部,12个党小组。2005年7月,随着全国最大的整体性破产案——重庆特殊钢集团公司破产,4万多下岗职工、退休工人、家属,连带这个特大国企承担的所有社会职能,一并转入沙坪坝区石井坡街道。面对现实的重重困境,团结坝社区两委紧紧抓住新的历史机遇,以高度负责和创新探索的精神,利用情感纽带,开辟出了一条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新路径。昔日一个集矛盾尖锐、管理无序、环境极差于一体的贫穷落后单位型社区升级为今日先后荣获“重庆市基层党建示范点”、“重庆市文明社区”、“重庆市卫生单位”、“重庆市充分就业示范社区”等荣誉的先进示范社区,从满地批评抱怨声到赢得了市、区、街道和辖区群众的高度认可。

(二)主要做法

1.巷内无生人345工作模式

社区为了加强对流动人员的服务和管理,统一改称外来流动人口为“新邻居”,推行345工作模式,开展巷内无生人活动。“三步走”服务:开设新邻居服务窗口、建立新邻居民情档案、开展新老邻居面对面交流联系活动。“四位一体”联动:信息采集由包片民警、协勤、协管员、计生专干联合入户;服务管理由协勤、社区干部、党员、居民组长共同协助。“五个到位”管理:职责明确到位、信息采集到位、宣传工作到位、队伍建设到位、监督落实到位。

2.三个居务解民忧

社区党委充分发挥社区老干部、党员、红岩党员志愿者的作用,利用多元化服务平台发起和组织实施了“三个居务”行动,从根本上改变以前对待特殊群体“节日慰问、平时漠问”的态度,进一步推动和落实居民自治网格化管理的成效。一是阳光居务驱阴霾。针对无人照看的服刑人员子女,社区发动党员、号召邻里,给28名服刑人员的子女当“代理妈妈”、“代理爸爸”,让党、政府和社会温暖的阳光照耀到这些生活在阴霾的孩子们身上,抚平心中的伤痛,看到生活的希望。二是温暖居务显真情。针对独居老人和孤残老人,社区志愿者开展“一帮一”或“一帮几”活动,使43名孤残老人感受到了社会大家庭温暖。从2006年开始,每年除夕夜,社区工作人员主动放弃与家人团圆的机会,与老人们共度除夕。三是牵手居务促帮扶。社区先后跑遍了68家企业,收集用工信息2200余条,组织就业培训17批,共266人,帮助131名生活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使低保C类人员从2008年的84%下降到现在的33%。

3.社区今天我当家

积极探索社区党委领导下的“联动自治网格化管理”新模式,不断培育居民的自治意识和社区理念,开展“社区今天我当家”活动,设置零报酬“主任助理”岗位,号召社区党员、居民热心参与,通过居民自荐或社区推荐——考察——公示——培训——上岗这五个程序,成为一个期间的社区当家人,接待居民来访,全程协助专职社区干部参与处理各项工作及社区事务。

4.三项机制惠民生

走访机制,畅通民意。按照“联动自治网格化管理”——区域职责为工作职责补台的原则,社区干部实行“出门一把抓、回来再分家”的民情走访机制。分析机制,理清民意。推行网格民情分析会、周三矛盾纠纷排查碰头会和民情办理日制度,及时研究走访收集到的群众生活中存在的难点、热点和焦点问题并落实具体的解决方案。反馈机制,沟通民意。网格民情分析会上向社区党委和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通报社区一周重点工作,反馈上周居民反映问题的解决情况,使居民反映的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5.网格服务三个百分百

社区党委坚持居民群众满意不满意是衡量社区服务工作的唯一标准,推出“网格服务百分百计划”,收集社区居民的联系电话,坚持由居民代表或党员按照楼栋随机拨打群众电话,宣传惠民政策、收集社情民意、了解群众对社区服务工作的满意程度,努力实现:惠民政策知晓率100%、社区建设支持率100%、服务工作满意率100%。

6.三全模式治理脏乱差

清扫全外包——即把环卫清扫外包给有资质的专业公司,保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保洁全天候——房前屋后、院坝、排水沟由相邻居住群众自主保洁,不留卫生死角;干部全监督——社区两委委员分片区承担环卫巡查责任,同时对化粪池、燃气总阀、消防栓、市政设施等进行全监督。

7.三个平台共建幸福家园

“社区今天我当家”平台,实现社区管理与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加强交流沟通,密切党群关系。“网格联动一点通”平台,建立纵横成网、上下联动、相互贯通的群众诉求快速反应和服务机制,在第一时间对群众的诉求作出反应并及时解决。“共建和谐家园”平台,加强非规范化小区建设,完善老旧社区防控体系,倡导居民“我为大家护一天,大家为我护两年”,建设平安和美家园。

8.关爱失独家庭

结对帮扶特困家庭。每逢节假日电话或上门问候,倾听他们的心声,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和心理问题。建立慰问关爱制度。每年春节对失独家庭进行慰问;其他节日对失独家庭中的特困户进行慰问;慰问生病住院的失独人员并及时申报生育关怀特设资金。组织星缘联谊活动。组织他们积极参加社区文体活动,参加科普大学学习,培养各种兴趣爱好,释放心里的压力,走出失独的阴霾。

9.3+3服务管理模式

针对社区矫正人员多、吸毒人员多、刑满释放人员多的特点,街道推行总结出“3+3”特殊群体服务管理模式。“一摸、二建、三跟”加强管控服务:摸情况。通过派出所信息反馈、定期入户走访摸排,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建情网。围绕特殊群体周边亲属、朋友、邻居和所在社区等建立亲情联系人,协助街道开展工作;跟动态。建立对应帮扶机制,跟踪动态,落实家庭、亲友、社区三方动态监管措施。“三方协同”丰富人性帮扶:职能联动落实帮扶政策。协调联动社保、民政、司法等部门,畅通诉求渠道,落实相应政策,帮困扶助到位;社会参与提供专业服务。通过辖区社会机构共同参与和政府购买服务,引入培训就业、美沙酮维持治疗、心理疏导等社会服务项目;居民自治开展志愿帮扶。以社区为单位,成立邻里志愿者队伍,建立帮扶关系,落实帮扶措施。

10.邻里互助“帮一把”志愿者服务

中心湾社区位于沙坪坝区石井坡街道的中心位置,辖区情况与团结坝社区十分类似,居民大多为原重庆特殊钢集团公司职工及家属。中心湾社区经过多年来开展邻里互助“帮一把”志愿者服务活动,帮扶弱势群体,关注老年人居家养老,化解矛盾纠纷,加强邻里沟通等,今日的中心湾社区已经从十年前的“火药桶”演变为和谐稳定示范点,成为市区乃至全国先进——全国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社区、首届国家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重庆市和谐示范社区、重庆市文明社区、重庆市优秀妇女之家、重庆市计划生育“十佳示范”社区、沙坪坝区优秀志愿者服务组织。

四、路径建议

(一)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用法治手段把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各级党委的政治、组织和思想领导下,坚定而有序的加强社区的党建工作。通过落实党章在教育管理党员的基本要求,面向社区全体党员深入开展党内教育活动;通过维护党中央权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生机活力;通过践行党的宗旨意识,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通过严格制定党的规矩,让党员行为有了保障和依托,有了边界与底线。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及优秀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真正得以体现。

(二)完善多元主体依法参与社区治理创新的治理模式

社会的转型发展也要求政府一元主体地位的转变,那就是党委、政府、社会各方、公民多个治理主体共同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治理。所以社区治理需要在加强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如转变政府治理观念,发挥政府治理国家事务和公共事务的主导作用,同时树立有限、责任、法治、服务政府的观念;利用政府购买等途径,逐步培育和完善社会组织,使之具有相对独立性,充分发挥其专业化的积极作用;以及充分培育公民意识,使公民具有自主意识、平等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和法治意识,组织公民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社会治理;通过志愿者团队的无偿服务;社会单位的积极参与。使传统的社会管理转向时代发展要求的社会治理,努力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上取得成效。

(三)以法治为前提,以情感为纽带,形成系统化的社区治理手段

立足点趋向人民群众。把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治理的突破口,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靠人民群众开创新形势下社会治理新局面。这就必然要求建立上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从而使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得到及时化解和向好的方面转化。

(四)健全对社区干部业务知识、法治思维和职业道德的系统化培训体制

通过区委党校对社区干部专业技能、法治思维、职业道德、互联网“+”等全覆盖的培训,健全以区委党校为培训基地主体,联合高校等专业教育机构,面向辖区内所有的社区干部,形成对社区干部的全覆盖培训体制,让社区干部经常能得到“充电”的机会,通过学习最新的政策、法规,掌握具体社区实务的操作方法与技巧、理解社区干部的职业道德等,在社区治理中能利用更科学、高效、有序的方法实现和谐安定的社区治理局面。

五、结语

社区治理创新,就是要与以前全能政府的理念相区别;与以前政府统揽社区事务的传统管理模式相区别。按照全球治理委员会对于治理内涵的界定,“治理是指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种方法之总和。”这是一个使相互冲突或不同的利益可以得到调和并且可以采取合作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它包括有权强迫人们遵守的正式的制度和政体,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认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所以按照这样的界定,治理作为一种持续的过程,通过正式和非正式的良好的制度安排来协调公共、私人部门以及私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以达成一种善治的目标,即实现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形成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也是一种最佳状态。[4]而良法善治正是法治化国家的不断追求。也是现代化国家民主之治、科学之治、文明之治、规则之治的本质要求。

[1]刘视湘.社区心理学[M].北京:开明出版社,2013.

[2]何雪松.情感治理:新媒体时代的重要治理维度[J].探索与争鸣,2016(11):40-42.

[3]萧易忻.抑郁症在中国产生的社会学分析[M].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16.

[4]俞可平主编.治理与善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D922.1

:A

:2095-4379-(2017)28-0010-04

杨旭(1976-),女,四川达州人,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党校,讲师,主要研究方向: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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