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冤假错案成因及杜绝对策

2017-01-27 23:12翟帅乐王霄雯
法制博览 2017年21期
关键词:河南师范大学商丘市办案

翟帅乐 王霄雯

河南师范大学,河南 新乡 453007



论我国冤假错案成因及杜绝对策

翟帅乐 王霄雯

河南师范大学,河南 新乡 453007

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发展过程中,冤假错案的发生率逐年降低,这说明我国的依法治国方针已逐渐在实践中落实。然而这并非意味着没有冤假错案的发生,由于一些办案人员的认识能力不够以及案件本身的复杂性导致司法领域内的冤案错案,使得人民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所以,我们必须要重视证据的突出作用,它对维护法律权威,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有着不可替代的功能。本文旨在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进而剖析冤假错案的形成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

冤假错案;原因;措施

一、典型案例简介

1998年2月,位于商丘市柘城县赵楼村的赵作亮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叔父赵振晌已失踪4个多月,怀疑被同村赵作海杀害,随即公安机关开展了相关调查。第二年5月,赵楼村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无名尸体,无法查明尸源,公安机关遂把赵作海作为重大嫌疑人于以刑拘。2002年10月,商丘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赵作海犯故意杀人罪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2年12月,商丘市中院一审判决赵作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3年2月,河南省高级法院裁定核准商丘中院上述判决。2010年4月,所谓的被害人赵振晌出现在赵楼村,同年5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撤销其当年对赵作海案的刑事裁定和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赵作海案的刑事判决,赵作海被无罪释放。

二、以案例为基础,分析冤假错案成因

(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规定的不够明确

我国刑诉规定了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等其他非法方法获取证据。看似讲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予以立法化,但在实践操作中却困难重重。一方面,内容原则化,不够具体。另一方面,相关的操作程序缺失,没有配套的实施准则。这将导致在司法实践中时常发生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方法,不利于社会发展。[1]

(二)有待完善的侦查监督机制

我国的刑诉规定一些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例如逮捕,拘留等,其实施的时间长短,实施的批准等制度均由侦查机关自己决定或者检查机关的审查。因此,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也仅仅是原则了。作为公诉机关的检查院出于惩罚犯罪的态度,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办案,批准逮捕成了一个形式。做到了互相配合,却很难实现互相制约。所以,我国的侦查监督机制仍需要进一步完善。[2]

(三)司法监督制约不力

作为刑诉中关键地位的公检法三机关,往往目标一致,产生了一种主观归罪的心里,这将严重威胁犯罪嫌疑人的权益。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对国民的最大的尊重,司法实践不得以大局为重为借口而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给一个存疑的人定罪。三机关在配合的同时,要相互监督,有疑问要及时解决,不得将疑问舍弃。[3]

三、冤假错案的杜绝对策

(一)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两高三部”联合发布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定》,这使得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得以确立。它不仅明确规定了以何种方式获得的何种证据应该被排除,而且对如何排除非法证据的操作程序也做出了具体规定。这将对我国的刑事诉讼证据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也可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二)完善侦查监督机制

我国的公检法各部门都有自侦案件,为了避免侦查权的滥用,我国急需设计一个专门的监督机构,用来规范侦查程序,从而加大对犯罪嫌疑人的保障力度,有效的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三)注重互相制约

要深刻理解我国刑法的目的与功能,惩罚犯罪只是手段,保护人民才是真正的目标。互相配合与互相制约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不可择其一。办案中,要始终坚持法定程序,不可简略,不可推卸,不可耽误,严格把守质量。一审,二审,再审,以及其他的特别程序均要一视同仁,不可草草了事,审判的结果关系到国民安危,切不可走过场,要实打实的,保护辩护人的发言抗辩权。[4]

四、结语

从典型案例凸显了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缺陷,突出了刑事诉讼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地位。因此必须坚持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才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要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首先要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立法化。其次,要提高办案人员的知识涵养,培养高标准的认识能力,做到能够全面细致的办案。最后,要坚持孤证不能定罪,要坚持实物证据与言辞证据并重,严格遵守证据认定标准。

[1]李丽静.赵作海案疑点重重,为何错错错[N].新华日报,2010-5-11.

[2]宋强.我国刑事证据规则体系构建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3]卢娟.论侦查程序的价值设计与改革探索[J].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8(2).

[4]刘卉.对刑事审判权进行监督的几点思考[J].郑州大学学报,2009,7(5).

D

A

2095-4379-(2017)21-0264-01

翟帅乐(1994-),汉族,河南禹州人,河南师范大学,本科生;王霄雯(1996-),汉族,河南新密人,河南师范大学,本科生。

猜你喜欢
河南师范大学商丘市办案
裳作
河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设计作品选登
河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国画作品选登
河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作品选登
商丘市工程建设项目“双流程”并联审批成效显著
商丘市
疫情防控与检察办案“两不误”——河北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无接触”办案
不忘初心 砥砺前行——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五年工作综述
商丘市
抢钱的破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