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痕迹检验技术在刑事侦查工作中的应用

2017-01-27 20:05
法制博览 2017年34期
关键词:案发现场侦查人员痕迹

辛 锐 高 超

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安徽 来安 239200

分析痕迹检验技术在刑事侦查工作中的应用

辛 锐 高 超

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安徽 来安 239200

现阶段,在我国公安机关和有关的侦查部门当中,痕迹检验技术已经成了侦查人员用于破案的最为重要的技术手段之一,正确的对痕迹检验技术进行使用不仅可以成功的帮助侦查人员获知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同时还可以和案发现场的有关物证产生十分紧密的联系。本篇论文主要研究的内容就是痕迹检验技术的相关概念,并且在这个基础上对痕迹检验技术在刑事侦查工作中起到的作用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以此来为我国的刑事侦查工作提供有力的帮助。

刑事;侦查;侦查部门;案件;手段;技术

一、痕迹检验技术

(一)技术概念

就目前的情况来讲,对于公安机关而言,痕迹检验技术已经成为了案件侦破中最为重要的一种技术手段,同时它对于案件侦破的意义也是十分重要的。在利用这种检验技术的时候,最为主要的方法就是侦查人员通过案发现场来对不同的检验方法进行采用,以此来发现案发现场遗留的一些痕迹,在找到这些痕迹以后,侦查人员就可以对这些痕迹信息进行判断,以此来获取出犯罪嫌疑人的有关信息。与其他技术手段对比我们可以发现,痕迹检验技术具备的特点是比较高的,而且在使用范围上,它的适用范围也比其他的技术手段更加宽泛。

(二)作用

一般来说,痕迹检验技术所具备的作用是十分多样的,但最主要的作用还是为了防止侦查人员出现一些决策性的错误,这样一来,侦查的范围就可以有效的缩小,并且在最大程度上提高侦查的效率,从而为法院的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依据。

(三)技术应用

当公安机关内的侦查人员在进行刑事案件侦查的时候,有一点必须要注意的就是,侦查人员在进行侦查工作的时候,必须按照相关的规范来完成有关的操作。通常情况下,侦查人员需要具备较强的发现能力,要学会发现那些细小的事物,因为在案发现场中,任何的事物都可以为案件的推理提供有效的线索。

二、痕迹检验技术在刑事侦查工作中的应用

(一)足迹检验技术

通常情况下,每个人的足迹都是存在一定差异的,相关侦查人员可以采集案发现场嫌疑人留下的痕迹,之后对这些足迹信息进行适当的分析,分析完成后,犯罪嫌疑人的信息就可以成功的获取了。当侦查人员在对案件现场进行勘察的时候,一旦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脚印,那么就可以通过脚印的大小来对犯罪嫌疑人的信息进行判断,这样一来,嫌疑人的范围就可以得到有效的缩短,方便侦查人员在最快的时间抓获嫌疑人。

在进行足迹检验的过程中,该技术起到的作用还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采用足迹检验技术可以确定案件的性质。举个例子来说,在一些刑事案件中,如果案发现场没有出现打斗的痕迹,那么死者的死亡确定就会出现多种可能,可能是自杀,也有可能是意外死亡。另外,侦查人员还要对足迹进行勘察,要是案发现场只发现了死者的脚印,那么就很有可能是自杀或者是意外死亡。

第二,足迹检验技术可以促进警犬。可以让警犬作为辅助伙伴参与到案件侦查中来。比如:如果再案发现场发现了嫌疑人的脚印,那么侦查人员就可以让警犬去嗅,之后通过相应的分析来对嫌疑人进行锁定。

(二)指纹检验技术

通过对指纹检验技术进行适当的分析我们得出以下结论,在该技术当中,最为主要的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获的过程中,侦查人员是可以从案发现场进行指纹提取的,之后,法院就可以根据这些指纹证据对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采取判定。

其次,有关侦查人员可以依据嫌疑人留在案发现场的指纹痕迹进行相应的分析,以此来分析出嫌疑人的作案过程。此外,在进行相关侦查工作的时候,侦查人员必须对案发现场采取仔细的保护,因为在案发现场中,不仅有嫌疑人的指纹信息,同时还有毛发信息等,一旦这些信息遭到了人为的破坏,那么就会丢失很多重要的信息,从而影响侦查的进度。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侦查人员在进行有关侦查工作的时候,为了更加准确的对犯罪嫌疑人的信息进行获取,那么就要结合化学法等手段,并且在这个基础上采取痕迹检验的方法,以此来对犯罪嫌疑人的有关信息进行确认,除此之外,侦查人员还可以通过缩小范围来促进案件侦破的进度。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现阶段我国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的工作当中,痕迹检验技术起到的作用是非常关键的,这种技术不仅可以有效的缩短侦查范围,同时还可以为侦查人员提供强有力的证据支持,从另一个方面来说,痕迹检验技术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侦查工作的发展。

[1]陈宸,刘良贤.痕迹检验技术在刑事侦查工作中的应用分析[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6(34):106.

[2]赵俊峰,郑标.痕迹检验技术在刑事侦查工作中的应用[J].法制博览,2015(32):151-152.

D925.2;D918.91

A

2095-4379-(2017)34-0142-01

辛锐(1991-),男,汉族,安徽滁州人,本科,任职于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研究方向:痕迹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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