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以检察文化建设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期间思想政治工作

2017-01-29 15:28
法制博览 2017年32期
关键词:检察干警廉政检察

赵 硕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检察院,辽宁 本溪 117000

浅析以检察文化建设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期间思想政治工作

赵 硕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检察院,辽宁 本溪 117000

检察文化;司法改革;思想政治工作

在司法体制改革中,我们应该始终保持着思想先行、统筹部署的工作方法,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坚定改革信心和决心。在开展司法改革工作准备期间,为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需要,着力凝聚思想共识,解决思想矛盾,保持思想稳定,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应以检察文化建设推进思想先行工作,凝聚改革共识,有效激发全体检察人员支持改革、参与改革、融入改革的热情和力量,为全面完成司法改革提供由本至标的根本思想源动力。

一、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核心,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以检察文化建设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期间思想政治工作,应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不懈地加强理论武装,不断强化检察队伍的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

一是抓表率,领导班子带头。领导班子应以“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好、工作业绩好、纪律作风好、干警评价好”为目标,带头开展中心组学习,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小组学习,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开展。带头学业务,严格执行检委会学习制度,采取每个月全体委员集中学习的方式,重点学习与检察业务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重要文件,不断提高检委会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检察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能力。坚持严优选拔干部,严把选调进人关,优选中层干部;严格管理队伍,优待关爱干警,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政治生态。

二是抓载体,强化理论武装。在司法改革过程中,应牢牢把握政治建检的重要意义,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严格落实、规范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学习活动,全体检察干警应深入学习十八大以来党的重要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学习深入开展专题讨论、主题演讲、学习先进人物事迹、青年干警“六进”服务等实践活动,从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司法行为、廉政建设四个维度加强队伍建设,重点培育“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理念,切实增强了全体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三是抓党建,提升综合素养。应将抓好党建工作作为最大政绩和必尽职责,坚持以党建促队建,与专题教育活动统筹推进,全面提高检察干警思想政治素质、服务群众能力、公正司法能力、创新发展能力、拒腐防变能力、文明礼仪修养、勤俭办事能力,巩固各项专题教育活动的成果和实效。

二、以业务能力建设为重点,提升检察队伍专业素养

以检察文化建设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期间思想政治工作,应坚持对干警实行业绩考核,不断加强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力度,积极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一是重培训,拓宽法律视野。应该坚持走出去学,每年积极组织检察干警参加各级业务培训,有计划的选派干警参加高端法律讲坛,与法律专家直接交流学习。坚持请进来学,每年邀请上级院业务骨干来院专题授课,从薄弱环节抓起,逐步提高法学理论素养和检察实务技能。

二是重实战,锤炼办案技能。多渠道、多形式为干警提供锻炼的机会和条件,应该建立每周业务研讨制度,由业务部门承办人挑选典型案例,从案件疑难点、证据收集固定和法律适用三个方面在研讨会上做中心发言,交流办案经验,促进共同提高。推行业务部门负责人、案件承办人、控申部门联合接访,合力推动信访案件妥善处理的一体化工作体系,不断提高干警解决群众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是重成效,完善评价体系。应建立部门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情况,以测评干警学习能力、办案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廉洁自律能力,并将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制度不仅促进干警注重学习实践,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更营造了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近年来,我院多项工作始终在全省同类院中名列前茅。

三、以机制建设为保障,强化检察干警监督管理

以检察文化建设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期间思想政治工作,应该坚持抓廉政风险防控这个重点,紧扣执法办案、办公内务两条线,紧抓检务督察防护网,实行点、线、面立体式监督,消除纪律作风建设真空地带。

一是强机制,防控廉政风险。在以检察文化建设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期间思想政治工作过冲中,应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可以构建了“一表一台账”防控体系,通过“一张表”确定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案管部门借助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监督执法办案流程,并制作“台帐”及时提醒相关部门和案件承办人,将权力运行流程、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措施制定有机结合,有效提高了防控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是强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应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坚决反对“四风”,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财务管理、案件评查等一系列机关管理制度,加强对检察业务、机关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做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干警言行,形成管理规范、运转有序、快捷高效的工作环境。

三是强监督,约束干警言行。应该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谈心谈话、廉政档案记录等常态化作风建设。加强检务督察工作力度,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意见箱、案件回访等方法,采取“四结合”监督方式,即上级检察机关监督与地方党委、人大监督相结合,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八小时内监督与八小时外监督相结合,拓宽监督渠道,有效约束检察干警的言行举止,促进严格公正廉洁文明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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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4379-(2017)32-0133-01

赵硕(1989-),女,汉族,辽宁本溪人,法学学士,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科员,研究方向:检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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