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制度治党”落到实处

2017-02-09 15:26彭建伟
共产党员·下 2017年1期
关键词:制度治党治党问责

彭建伟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开启了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统一、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将制度治党落到实处,要做到四个坚持。

坚持将“懂规守制”挺在前。要深入学习研究、认真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悟得透、把得准,养成强烈的制度意识,把工作、学习、生活完全置于制度约束之下。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对上坚决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做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的明白人;对下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搞一言堂、个人专断,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制度,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把能干事、干成事、作风正、有担当的党员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杜绝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发生,为从严治党提供组织保证。不折不扣坚持反腐倡廉制度,自觉把权力置于制度的笼子里。行权之前用制度量一量,是否越过了红线;行权之后用制度审一审,是否违反了规矩。

坚持与“思想防线”相统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一大批腐败分子受到查处,无一不是理想信念坍塌、“三观”改造懈怠。在靠制度防范的同时,不能丢掉思想教育这一传统优势。要把理想信念、思想道德教育作为党员干部须臾不离的主修课,引领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理论素养。要把学习党章党规、宪法法律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使党员干部懂得法纪是天条、是护栏,必须仰视之、敬畏之、信守之,不断强化自我改造、自我完善、自我净化的意识和能力。要把实践锻炼作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方式,引领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群众工作,改进工作作风,应对复杂局面。

坚持把“主体责任”抓到位。各级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肩负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必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担负起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等全方位的主体责任。在制度建设和纪律建设中,吃透中央精神,带头学习贯彻,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机制,真正做到对人民负责、对党负责。在基层组织建设中,上率下行、层层传导,扛得起、抓得硬、做得实,在基层营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新局面。在干部管理上,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以刚性问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坚持将“监督问责”贯到底。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必须抓好党内监督这一基础性工程。要使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党内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人大法律监督和司法监督、巡视监督、舆论监督等各方面监督的作用,使监督覆盖到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和每个领域。要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完善问责机制,做好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要重点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树立起更严、更高的标尺,教育引导主要领导干部始终把自己置于严格监督之下。要落实好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让每一名党员都置于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之下。纪检监察机关要将严格党内监督作为主业来抓,采取多种形式实施全方位监督,加大巡视、案件查办和执纪问责力度;组织部门要健全干部考评考核、诫勉谈话、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依据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使依法依规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成为常态、一贯到底。

(作者系大连市中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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