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导游自由执业改革的思考

2017-02-16 13:29王瑷琳
中国市场 2016年43期
关键词:建议意义问题

王瑷琳

[摘要]国家旅游局于2016年5月正式启动了导游自由执业改革试点工作。目前,改革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但作为一种新的执业形态,改革之初难免会有一些困难。文章就导游自由执业改革之初所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从而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导游自由执业;意义;问题;建议

[DOI]1013939/jcnkizgsc201643184

1导游自由执业改革的意义

11有利于遏制旅游市场乱象

导游自由执业改革,可以说是导游管理制度从封闭式管理迈向市场化的一个重要举措,有利于遏制旅游市场的一些不合理现象,促进市场秩序的良性发展。自由执业赋予导游充分的自主权,以市场公平竞争代替以往受缚于旅行社来决定利益分配的局面。以往受“导游必须经旅行社委派”的规定限制,导游只能通过旅行社才能有工作,但旅行社为了抢夺市场,以零团费接团,然后将矛盾交给导游与游客。导游被旅行社“捆绑”进了不合理的低价团、“填坑团”,所以有时候导游一旦接团就先已经垫付了很多费用了,就只得从游客购物、推自费项目等环节赚回来。所以在这种现实情况下,导游和游客实际上都是受害者。一旦导游自由执业,就会倒逼旅行社改变无偿使用导游、强制或变相强制导游变“导购”的陋习,从而一定程度上遏制低价团,减少强行购物等市场乱象,从而促使旅行社经营进入到良性循环,以质量、品牌来吸引旅游者。

12有利于提升导游服务质量,重塑导游形象

实行导游自由执业以后,通过网络预约平台,导游和游客可以进行双向选择,实现双赢。游客可以自主选择自己喜欢的、服务质量好的、评价优良的导游为其服务,也可以灵活安排自己的出游行程,特别是不再担心会被骗、被整、被忽悠了。

13有利于优化导游队伍结构

据统计,我国导游队伍已经具有一个比较庞大的规模,导游证持有人数达到80万人,然而真正实际从业人数不到30%,其中剩余的70%中不乏有很多具有渊博知识、较高综合素质的“导游”,有些还可能是某方面的专家。他们可能有自己的主业,把导游作为兼职,但是因为“必须经旅行社委派”才能带团的规定,有时候在时间安排上可能无法跟旅行社无缝对接。但导游自由执业以后,可能就会吸引一部分“消失”的导游重回导游岗位,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带团特长,选择性地为游客服务,当然也就不乏有某些方面的行家了,从而使导游队伍结构更加优化。

2导游自由执业改革面临的问题

21对改革制度的认知和理解不透彻

211导游未充分理解改革制度

从今年5月起,全国9个省市正式启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以四川成都为例,从3月份就开始了导游自由执业、导游薪资第三方支付的改革试点工作。推出了云游易导与成都导游管理星评系统,22000名导游要在8月份完成注册工作,随后开始试运行。但在进行的过程中,笔者了解到,很多导游根本就没搞清楚导游自由执业的概念;有的了解此事,但理解很模糊;有的认为“这就是一种形式主义,麻烦费事,多此一举”等问题。所以导游们似乎并没有完全意识到这种改革制度所带来的深刻变化,也并不是很清楚改革之后究竟该怎么样去操作。

212旅行社门店认为威胁其利益

目前,还有很多旅行社对于导游自由执业缺乏深入的理解。他们认为一旦放开自由执业后,导游可以直接跟客户联系,为其制定行程、带团等,甚至将一些老客户抢走,这样旅行社的利润就会受到极大的影响。

213消费者对于网上预约导游存在顾虑

就消费者而言,对于网上预约导游是存在顾虑的。一方面,还没形成网上预约导游的习惯;其次,对于网络预约导游的规则、权利及事故发生后的处理解决等问题不是很了解,可能认为网约导游的安全性、可靠性還值得考虑。

22导游预约平台激烈竞争

据国家旅游局在官网上发布的信息,上海携程、北京途牛、厦门欣欣信息有限公司、同程等企业将开展“互联网+导游”试点,主要包括导游服务、网络评价等。事实上,在导游自由执业正式放开之前,网络上就已经有很多导游服务平台,如“阳光车导”“棒导游”等。这些平台上的导游不一定是有导游证的,就是对某地非常熟悉而充当司机向导而已。这么多平台激烈竞争,为了吸引游客,会不会出现导游身份造假、竞价排名、虚假点评等问题?游客如何区分、辨别这些平台的资质、可靠性?如何运用这些平台?都是值得考虑的问题。

23监管手段和法律制度亟待创新

导游服务质量是旅游服务中比较难把控的环节,现在自由执业后监管更是个难题。从法律上来说,导游自由执业还会带来一些新的问题,比如导游的意外伤害保障问题、游客的损害赔偿的维权问题、游客刑事犯罪防范问题、纳税问题等。况且现在我国旅游行业的许多法律法规,如《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中有许多条款与导游自由执业政策是存在一些矛盾的,因此导游自由执业制度的推行不可能一蹴而就,监管手段和法律制度亟待创新。

3导游自由执业改革的建议

31全面落实导游自由执业改革的学习培训

在导游自由执业改革试点期间,应该全面加强甚至带有强制惩罚性的措施去实施该项制度的宣传学习及培训工作。一是要让一线导游充分认识此次改革的重大意义及具体操作流程、要求,调动其积极性,让他们尽快上线;二是要消除旅行社的顾虑,让他们认识到这只是派团模式的一种改变,对其经济效益等方面影响较小,并能积极配合改革;三是加大对游客的宣传,让他们能尽快适应这种网约导游的模式,熟知网上预约平台的甄别、筛选和运用。

32规范网络预约平台

加强对网络预约平台的管理,对于平台上线的导游应该认真筛查、验证身份,必须是持有导游证的合法导游,应和那些所谓的无导游证的“私人导游”区别开来,因为导游自由执业不等同于任何人都可以当导游。平台上导游的信息也应该尽可能地完善,不仅仅只有导游的姓名和几张照片而已,还应该包括导游的从业时间、导游特色、游客点评资料、收费标准等,这样才有利于旅行社、游客进行比较筛选,并有所保障。

33创新监管手段

关于网约导游的服务标准、执业范围等,国家旅游局已经有明确的说明,但在实际操作中,导游如果涉及讲解、向导以外的类似于所谓“微旅行社”的业务,在服务过程中仍然有购物返佣的现象等,对其进行限制本身是很困难的。这就需要加强对其进行监管,包括线上监督、线下监管同时进行,“事中监管”和“事后监管”及时跟上,平台监督和大众游客监督相结合。

34加快法律法规修定的步伐

导游自由执业将涉及到很多方面的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的修改调整和设计,如《旅游法》、导游自由执业的职业保险制度、导游个人的基本社保制度等。目前9个省市正进行着改革试点,目的其实也就是在试点的过程中发现问题,不断地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只是需要加快步伐,从而更好地指导导游自由执业改革,使其有法可依,规范导游自由执业工作。

参考文献:

[1]周泽猛导游自由执业的困难和对策[N].中国旅游报,2016-07-15

[2]付玉婷导游成旅游改革深水区突破口[N].大众日报,2016-02-29

[3]顾昀导游如何不再受旅行社约束导游自由执业须引入评价体系[N].京华时报,201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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