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药品专利保护的必要性

2017-02-20 20:58程晓波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2期
关键词:医药专利药品

摘 要:药品专利是重要的知识产权之一,药品产权的专利的安全性与人们的生活健康息息相关。开展药品专利保护的必要性研究,明确药品产权必要性,可以有效的保证社会居民和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从而促使我国公共社会获得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加良好的发展前景。

关键词:药品专利;必要性

由于我国的制药企业的发展较晚,因此我国的医药医疗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着一定的差距,同时我国的药品专利保护的系统的完善性也需要加强。明确药品专利保护工作开展的必要性,提升药品专利保护的工作的开展的全面性,可以使得我国的医疗水平在药品专利保护工作的开展以及经验的积累下,逐步的、稳定的提升。

一、药品专利保护工作的开展意义

开展药品专利保护的必要性探究,首先应当思考药品专利保护工作的开展意义,在我国的专利保护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专利的开发人在一定的期限内,对于其研发成果具有法律承认的独占权。这一规定同时保障了专利研发人员的知识产权和个人经济利益。为了促使我国医疗行业的高速稳定开展,我国也开展了药品专利保护工作,从而使医药研发者以及药物生产公司能够在较高药品开发生产成本下,确保自身的经济效益[1]。药品的专利权的有效应用,也可以有效的保障药品的专利被迅速的投入到实际的生产和开发中,医药研发者以及药物生产公司的利润的获得也可以有效的推动医药研发公司,在开发新的医药产品的过程中,获得稳定的经济基础,提升医药开展的效率性的同时,也使得药物产品的质量性得以有效的保障。因此药品专利保护工作的开展意义的重要性不可忽視。

二、药品专利保护的必要性研究

1.开展药品专利保护工作,是保护技术开发创新的基本方式

药品是一种特殊性相对较高的商品,在人们的健康保障的过程中占有不可忽视的重要地位。同时药品的发展生产技术,也是国家在发展进程中的重要研究技术之一。药品专利的开发具有高成本、高难度以及高风险和高利润的特点,只有药品专利的保护工作的开展具有足够的力度,广阔的范围和较理想的独占性,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医药发明创造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开展药品专利保护工作,是保护技术开发创新的基本方式,其开展程度也直接决定了公众的生命健康。

同时由于药品专利具有高成本的研发特点,因此开展药品专利保护,实质上也是保障药品的研发者顺利进行研发的成本回收。如果药品的专利保护工作不能够顺利开展,则会使得药品专利的开展者的开展研发工作的积极主动性被降低,同行在药品行业竞争的过程中也会采用恶性竞争的方式,参照别人的药品研究成果开发出可替代的药物产品,侵害药品专利开发者的利益。例如下例: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研制开发除了名为“苯芴醇”的预防疟疾疾病的药物,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与瑞士期巴依佳吉有限公司共同合作,申请了六十八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利保护权利,有效的保障了其外销率[2]。在良好的回收了专利成本的同时,也获得了较为理想的利润。同为预防疟疾疾病的药物青蒿素,其开发企业因为没有意识到申请专药品专利的必要性,而在激烈的药品竞争市场中失去了市场竞争力,无法有效的回收专利开发成本,因而使得企业无法进一步的开发青蒿素,严重的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和药物的研发。

2.开展药品专利保护工作,有效的加强了对于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

在我国的药品管理条例中,对于药品有着明确的定义:作用为预防、医治、诊断病人的疾病,以及有方向的引导人体的身体机能处于平衡状态的物质。因此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其适应性、剂量、应用方式以及注意事项都必须给予足够的关注,进而有效的保障药品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同时药品的种类也相对较为繁复,主要包括:化学药剂、抗生素以及放射性药物等等。由此可知其药物的应用具有复杂性和专业性,为了保障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以及社会医疗质量,开展药品监督工作的重要性不可忽视[3]。

开展药品专利保护工作,可以使得药品的研制、制造以及销售工作都受到严格的、具有方向性的监管,这可与使得药品的质量得以有效的提升。由此可知药品专利保护工作的开展,在确保医药开展的效率性的同时,也使得药物产品的质量性得以有效的保障。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命健康安全意识也在不断的提升,同时例如有“非典”、“禽流感”、“艾滋病”等全球性的公共健康问题的解决的重要性也不言而喻,开展药品专利保护工作,提升各国的药品监管工作的实施的实效性和时效性,提升药品的质量,严厉的打击制假贩假想象,可以有效的缓解跨国界的公共健康危机。因此开展药品专利保护工作,有效的加强了对于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是全球各个国家在发展过程中,都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三、结束语

开展药品专利保护的必要性研究,药品专利保护的必要性主要为:开展药品专利保护工作,是保护技术开发创新的基本方式以及开展药品专利保护工作,有效的加强了对于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两点。开展药品专利保护的必要性研究,明确药品产权必要性,可以有效的保证社会居民和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明确药品专利保护工作开展的必要性,提升药品专利保护的工作的开展的全面性,也可以为我国的医疗水平的提升提供巨大的推动力。

参考文献:

[1]姚颉靖,彭辉.药品专利保护的博弈分析——兼论“公地悲剧”与“反公地悲剧”研究现状[J].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3:65-69.

[2]姚颉靖,彭辉.药品专利保护与药品费用负担——基于27个国家和地区的数据分析[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03:66-71.

[3]姚颉靖,彭辉.基于文献计量的药品专利保护统计分析[J].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3:60-64.

作者简介:

程晓波(1989~),男,甘肃甘谷人,现供职于北京诚远嘉信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究方向: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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