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渐发现嬉皮士

2017-02-22 18:51史凤晓
大学生 2017年2期
关键词:老挝大卫经历

史凤晓

《直到我们相遇》是作者蔻蔻漫游老挝的经历。慢步调的国家里徜徉着一个无所事事的作家,看小船靠岸,看天色渐变。这本节奏奇慢的书里她骑着“小绵羊”电车探险、勇斗飞虫,还有她用尽浑身解数来对付苹果手机卡槽,都是极小的事情,读着却充满乐趣。

她提到了米凉粉,这让我想起某年夏天,我和好朋友在凤凰古城时的吃粉经历。我们在近一周的时间内几乎每天都去一家游客绝对不会去的小店吃粉。那家小店破旧不堪,屋内张贴着毛爷爷画像,让人有时会有一种恍惚感,不知是在哪个时代,这种独特的幻觉与米粉的美味足可以让我们原谅那个夏天的炎热。

作者勇斗飞虫,让我想起我在凤凰古城某家青旅与飞虫战斗了一夜的经历。我记得,老板说这就是住在沱江边需要付出的代价,因为潮湿是很多小虫存在的理由。

这本书是作者的回忆,我知道虽然那一个一个的方块字是她在电脑前辛苦敲出来的,甚至敲到手指受伤的程度,但我宁愿想象着那是作者坐在她常提到的合欢树下,于某个有风有阳光不太灼热的夏日午后,看着树影光影交织,一点点将这些感受慢慢诉说。她讲得悠然,我听得也自在。

让我在阅读中产生共鸣的不仅仅是这些事情与经历,还有作者所钟爱的一类特殊人群:嬉皮士。作者在前一本书《如果你在就好了》中,曾提到过一个酒不离手并且每隔五分钟就会爱上一个东方女孩的嬉皮士,在《直到我们相遇》中,她又不止一次地描写了同类人。

《如果你在就好了》第一次提到50岁的美国嬉皮士大卫。他戴着烂草帽,穿着破背心,赤脚,瘦骨嶙峋。更有趣的是他总是赤脚行走,并且告诉作者,人光着脚才能从土里吸收养分。他认为酒比水好,所以酒不离手。更有趣的是,他狂热地喜欢亚洲女性。他与作者聊天时,说他爱亚洲女人,尤其是她们眼睛上的蒙古褶。他说这种褶皱让她们的眼神特别神秘。他回忆自己刚到老挝时,不停遇见亚洲女孩的心醉回忆:“走在路上,每五分钟就要陷入一次爱河。这一定是天堂。”

作者在《直到我们相遇》中又详细地描写了这位老嬉皮士大卫后来在老挝的经历。她的笔下,他不关心山水,不关心人类,只关心他所在的村庄的人。他的东方女孩梦在他遇见的一个十三岁的老挝女孩那里得以圆满。他初次遇见那个女孩时便爱上了她,但她因发烧而智商受损,为了保护她,他等到她21岁时娶了被世界和家人遗弃了的这个女孩,以婚姻和遗产来守护她。

嬉皮士大卫的嬉皮与柔软,让我想到前两年我在英国认识的一对嬉皮士母子。她们是我朋友的邻居,所以我有很多机会与他们交谈。母亲叫Tracy,年近五旬,独自生活,偶有儿子来访。她每日酒瓶不离手,因此一口牙齿全被酒精腐蚀了,不戴假牙时,笑起来就是一个糟老太太的模样,但这丝毫不影响她开心时的咧嘴大笑。

Tracy在村头开辟了一块田地,平时工作之余便去田地劳作,我在路上遇见她时,常见她一身泥土,嘻嘻呵呵。丰收季节时,Tracy便将果实赠予邻居。她熟悉每一种植物,能叫得上任何一朵花的名字,她的花园也是附近最美的。她更有一手好厨艺,中餐、印度餐、西餐都不在话下,甜点也是首屈一指。每逢圣诞节、新年,她便邀请所有邻居去她家吃饭。我悄悄问过我的朋友她丈夫的情况。朋友说他也是听自己的妈妈说,Tracy年轻时与一位男士相恋,好像有了儿子之后,谁也再没见过孩子父亲,包括孩子本人。

Tracy年轻时做的最有趣的事情是去澳大利亚旅游被警察遣返回国的经历。她当时只能买得起单程去澳大利亚的机票,她在澳大利亚的原始森林里了解各种植物,她回忆说差点没被野兽吞了。因为无法支付得起回程机票,所以她选择一直呆在澳大利亚,直到警察发现,遣送她回国。当然,她笑着说,可爱的澳大利亚警察给她支付了回英国的机票。

儿子Luke,90后,他在妈妈完全放纵的情形下长大,没有任何父亲式的榜样,当然也少了制约。我朋友总说,一个不受任何限制长大的孩子大概就是Luke的样子,他可能会经不住诱惑做些出格的事情,但他的内核永远是柔软善良的。他吸毒,读佛经,狂热迷恋共产主义,他培植各类菌菇,对各种科学感兴趣。Luke之所以吸毒,据说是他女朋友影响的。他女朋友的名字与他妈妈的名字一样,也叫Tracy。他们平时一起生活在曼彻斯特,没有正式的职业,无论平时做什么,能糊口,买得起毒品便可。

他和女朋友分手之后便回到了家乡,我才有机会多见到他。他遗传了母亲嬉皮士的外在与精神,从不在乎外在世界的看法,他的自由讓我们这些生活规规矩矩的人羡慕。他顶着一头乱蓬蓬的头发,我甚至很少见他剪指甲。他不分季节穿着一身从二手军装店里淘来的俄国海军的军大衣,军大衣一年四季包裹着苍白的肌肤,而不像讲究的英国绅士会在大衣里面穿整齐的衬衣和马甲背心。即使是英国特殊的海洋性气候,也还是会让Luke的穿着打扮显得特别。“特别”是只属于我们这些循规蹈矩之人的感觉,对Luke而言,那或许只是衣食住行一样寻常的事件。

然而,Luke嬉皮的外在里是一颗非常柔软、赤诚的心。他在计算机方面如天才一般,无师自通,我朋友或者任何邻居的电脑有问题的时候,Luke总是一个电话便到。他也曾经应我的要求帮我去大学图书馆扫描过文献资料,虽然我们只有几面之缘。不少人迷恋嬉皮士,羡慕他们从身体到灵魂的自由,我也是渐渐发现这一类人的存在与可爱。

合上《直到我们相遇》最后一页,也关上了我的回忆之门。我在想,哪天,我要带上伞去她的文字慢慢织就的那个国度,只怕星斗太多,流星砸了脑袋;看过星星,我要行走在那美丽的河边,说不定会在某棵合欢树下遇见嬉皮士大卫和他的妻子。

2012年,我在微博里被《如果你在就好了》这本书名所吸引,于是买来一读。读罢甚是喜欢,我又一连买了几本送给同学。我也从此知道了蔻蔻梁这个特别的作家,因为了解到她毕业于中山大学英语系还有一种同类专业相惜的特别感觉。而那一年,是我回归母校中国人民大学读英美文学博士的第一年,整个世界都是玫瑰色的,包括让我眼前和世界一亮的这本书和它的作者。

而与《直到我们相遇》的遇见,又被不可控的因素足足推迟了近一年的时间。一年的英国留学生活特别快乐,我的英语有很大的进步与提高,但同时汉语表达能力也大大下降。然而我研究的诗人华兹华斯先生教会了我,情感是书写过程中最重要的东西,所以我相信,读书时的感受不会在意我用什么风格的语言将之表达出来,只要情感真挚,那么一切会自然流露。

责任编辑:孙云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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