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合规性研究

2017-02-22 09:23董丹丹刘超韩瑞红李艳艳
商业会计 2016年23期
关键词:会计信息

董丹丹 刘超 韩瑞红 李艳艳

摘要:文章立足于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现状和未来发展前景,以2010—2015年创业板上市公司数据为研究样本,分析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对会计信息披露合规性的影响。研究发现:提高公司管理层人员的持股比例、提高独立董事比例、增加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可以提高会计信息披露合规性;而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增加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则会降低会计信息披露合规性。研究结果对提升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有所帮助,为规范我国证券市场中的会计信息披露合规性提供了参考。

关键词:公司内部治理 会计信息 披露合规性

一、引言

我国证券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在促进资源配置、为经济建设筹集资金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我国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有避重就轻的倾向,重形式轻内容,过于程式化,导致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失真、财务舞弊现象较为突出。投资者根据所获取的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分析风险和收益以进行决策,因此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投资决策的正确与否和财务报告使用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决定了资本市场能否健康有序发展。通过对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较差的原因进行深层次剖析,不难发现,这一问题的主要内因是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保证中小股东获得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避免受到大股东和经理人的欺骗。同时良好的公司内部治理能够更有效地激励管理层,使其最大化实现公司价值,诚实、公允地披露公司的会计信息。因此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披露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产物,两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是企业微观经济运行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基于此,本文以公司内部治理对会计信息披露合规性的影响为出发点,构建多元回归模型进行实证分析,从股权结构和董事会特征方面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和相应的变量相关性分析,在此基础上验证公司内部治理-会计信息披露合规性的多元回归分析,以检验当前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对会计信息披露合规性的实际影响效果。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股权结构。股权结构是指不同的股东所拥有的股份占公司全部股份的比例,它的集中或分散程度将对公司的价值产生影响。吴淑贤等(2009)在以80家上海本地股为样本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进行研究中发现,公司治理的构成因素——股东结构与信息披露之间显著正相关,即股权结构越合理,越有利于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但该研究并未将公司治理结构的具体因素与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之间的相关性作深入探讨。本文从股权集中度、管理层持股比例方面对会计信息披露合规性进行研究。

股权过于集中,大股东在出席董事会会议过程中,对决策过程的了解及最终控制权都会限制经理人员依据会计职业判断做出的选择。同时由于控股股东掌握了公司大量的内部信息,他们对公司信息的充分披露要求不高,所以存在大股东的会计行为并没有代表公司全部所有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不仅如此,大股东往往还会利用其对公司会计行为的超强控制侵犯中小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特别是公司治理效率可能会随着股权高度集中而失效,财务报告更大程度上依托于控股股东的利益,财务舞弊的可能性会增大(Fan、Wong,2002)。因此,随着股权集中度的提高,越不利于保证会计信息披露的合规性。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H1a:股权集中度与会计信息披露合规性负相关。

管理层作为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财务报表是否公允陈述负主要责任,因此考察管理层持股比例的多少,能否及时有效地进行管理监督对于提升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管理层通过公司创始者身份获得股票,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强烈的意愿,勤勉经营以提高公司业绩从而增加自身财富,因此不会轻易选择通过提供虚假会计信息这种方式来获得短期利益。相反,他们可能会更倾向于披露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以维持公司的良好声誉和形象,避免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另一方面,管理层由于其出色的管理能力被授予股票期权,由于持股比例较低,可能不足以形成较大的权力对会计信息进行操纵。因此随着管理层持股比例的提高,会计信息披露合规性也愈加提升。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H1b:公司管理层持股比例与会计信息披露合规性正相关。

(二)董事会特征。董事会作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内生制度,对经理人员是否正确对外进行财务报告和披露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此本文从独立董事比例、董事长与总经理是否两职合一的专业特征、董事会召开会议次数的行为特征方面对会计信息披露合规性进行研究。

公司经营过程中,经理人员的利益有时与大部分股东的利益在某种程度上是相背离的,此时独立董事就发挥了其显著优势。独立董事通过检查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反映,加强对内部审计业务的指导与监督,间接提升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同时独立董事审查公司的关联交易,防范上市公司利用關联交易进行利润操纵,从而保证向投资者提供较为真实客观的财务信息。更重要的是,独立董事检查公司的会计政策和财务报告,以此来判断会计人员实施的会计程序和采用的方法是否真实公允,规范适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会计政策、程序和方法以及会计管理体系,从会计技术整体上把握会计信息质量。因此聘用一定比例的独立董事来保证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合规性是非常必要的。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H2a:独立董事比例与会计信息披露合规性正相关。

董事长兼任总经理使得董事会降低了对总经理的监督与制约,破坏了上市公司原本完善、合理的监督机制。总经理的双重地位决定了其会计行为的双重性,总经理作为本公司的经营者,对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负责,同时又是董事会意志的体现者和实施者,他们的利益在很大程度上与董事的利益趋同。利益同化的现象促使总经理、董事采取联合行动,运用手中的权力通过对公司实际经济业务的决策和会计职业判断的选择来谋取自身利益,如以高于市场的价格出售大股东的资产或变现下属子公司的股权等不良行为,并作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掩饰,误导证券市场参与者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因此,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对会计信息披露合规性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消极影响。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H2b: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与会计信息披露合规性负相关。

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董事会接受股东委托作为公司的代表进行日常活动,对经理人员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对其披露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此,如果董事会能够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责,可以有效抑制公司利润操纵、财务舞弊等行为。随着董事会召开会议次数增多,会议持续时间增长,表明董事会越积极勤勉,越能促进监督职能的发挥,在审核财务信息生成的过程中,可以进一步降低管理层出于自身利益粉饰财务报表导致财务信息失真的可能性,从而保护投资者和各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因此董事会作为连接股东和经理人员的重要纽带,是改善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合规性的关键。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H2c:董事会召开次数与会计信息披露合规性正相关。

三、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与样本选择。本文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选取2010—2015年的数据,剔除ST、*ST等处于非正常状态的公司,以及金融、保险行业和财务数据、公司治理数据不全的公司,最终得到2 042个样本,其中2010年153家,2011年281家,2012年355家,2013年355家,2014年406家,2015年492家。本文被解释变量涉及的信息披露质量相关数据,是由笔者对深交所网站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评》结果进行手工分类、统计和汇总分析得到的,所使用的其他数据主要来自深交所网站以及国泰安CSMAR数据库。数据处理与分析软件包括EXCEL、STATA 12.0等。

(二)研究变量。

1.被解释变量。目前,学术界衡量信息披露质量大多采用以下两种方法:一是权威机构的评分。如标准普尔的《信息披露质量排名》、我国深交所的《信息披露考评》等。二是学者根据搜集相关变量的数据,按照一定的权重计算后自行评分。本文采用深交所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评》结果作为信息披露质量合规性的替代变量进行统计分析,考评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因此被解释变量为优秀时取值为1;良好时取值为2;合格时取值为3;不合格时取值为4。

2.解释变量。本文的解释变量为股权集中度(CR)、管理层持股比例(Man)、独立董事比例(Rate)、董事长兼任总经理(Dual)、董事会召开次数(Meeting)。其中股权集中度用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表示;董事长兼任总经理为虚拟变量,若样本公司两职合一取值为1,否则为0。

3.控制变量。包括:公司规模(Size) 、财务杠杆(Debt)、公司成长能力(Growing)、公司盈利能力(Roa),并设置行业(Indu)和年度(Year)的虚拟变量控制行业、年度的影响,如下页表1所示。

(三)模型设计。根据上文分析,本文将会计信息披露质量(Quality)作为被解释变量,以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中的股权结构和董事会特征等一系列指标作为自变量,构建多元回归模型进行实证分析:

Quality=β0+β1CR+β2Man+β3Rate+β4Dual+β5Meeting+β6Size+β7Debt+β8Growing+β9Roa+β10Indu+β11Year+ε (1)

式中,β0为常数,βi(i=1,2,3......)分别为各自变量的回归系数,ε为随机误差项。

四、实证分析与检验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从表2可以看出,2010—2015年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评》评为优秀的上市公司数量和所占比例均呈逐年上升趋势,仅2015年比例略有下降,说明随着2006年《證券法》《公司法》的重新修订和监管力度的增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在不断提高。但是被评为优秀的公司所占比重仍然偏低,基本维持在20%左右,进一步显示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合规性还处于较低水平,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

表3为样本观测值的描述性统计。可知样本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均值为1.92,最小值为1,最大值为4,各样本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合规性差距较小。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均值为19.31,最小值为0.06,最大值为81.18,可见各样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有较大差距。管理层持股比例均值为0.39,说明各样本公司管理层持股比例较小。独立董事比例平均为38%,可见目前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性需进一步加强。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平均值为1.55,说明两职合一比例相对较高,不利于会计信息披露合规性。董事会召开次数平均为9.37次,但是最小值为3,最大值为33,进一步表明各样本公司的董事会召开次数之间存在显著差异。

(二)变量相关性分析。下页表4为2010—2015年间样本公司所有变量的Pearson相关性分析。可以看出会计信息披露合规性与独立董事比例、公司规模、财务杠杆、公司盈利能力在1%水平下显著相关,同时会计信息披露合规性与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公司成长能力也显著相关。另外,各变量相关系数的绝对值均不高于0.5,说明各变量之间不存在严重的共线性问题。由此,初步验证了所建立模型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三)多元回归分析。由下页表5可以看出:

1.Panel_A和Panel_B从股权结构方面分别列示了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和管理层持股比例对会计信息披露合规性的影响。其中Panel_A中的CR相关系数为-0.002,股权集中度与会计信息披露合规性显著负相关,说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低,越可能限制大股东操纵利润,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因此假设H1a得到验证。Panel_B中的Man相关系数为0.054,管理层持股比例与会计信息披露合规性显著正相关,说明管理层持股比例越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其利用信息强势地位进行盈余操纵的动机,保证会计信息披露合规性,从而进一步验证了假设H1b。

2.Panel_C、Panel_D和Panel_E从董事会特征方面分别列示了独立董事比例、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董事会召开会议次数对会计信息披露合规性的影响。其中Panel_C中Rate的相关系数为0.60,独立董事比例与会计信息披露合规性显著正相关,说明独立董事比例越高,越能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有利于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因此假设H2a得到验证。Panel_D中Dual的相关系数为-0.044,两职合一与会计信息披露合规性显著负相关,说明董事长兼任总经理时会削弱董事会的监督职能,使总经理对外披露的信息真实性下降,降低会计信息披露合规性,因此假设H2b得到验证。Panel_E中Meeting的相关系数为0.011,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与会计信息披露合规性显著正相关,说明增加董事会会议频率能够提高董事的勤勉程度,加大其对公司财务报告编制过程的监督力度,从而增强会计信息披露合规性,因此假设H2c得到验证。

五、结论及建议

本文以2010—2015年创业板上市公司为样本,考察了会计信息披露合规性与公司内部治理的关系。研究发现:管理层持股比例越高,独立董事比例越高,董事会召开会议次数越频繁,以及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低,董事长不兼任总经理时,越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披露合规性。本文的证据也表明公司内部治理与会计信息披露合规性关系密切,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因此本文从内部治理的视角对提高创业板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优化股权结构,避免股权过于集中或分散,使更多的中小投资者参与到公司的经营管理中来,打造股权多元化的局面。其次,提高管理层持股比例和独立董事的比例,通过股权激励、精神激励等计划多方位提高管理层的积极性,使管理层的利益和公司利益融为一体。独立董事比例的提高,进一步增强了独立董事的风险责任意识,可以发挥其独立性的优势,更加高效地监督经理人员减少会计信息操纵、舞弊等行为。避免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合一的治理缺陷,防止控制权的过度膨胀。适当增加董事会召开会议次数,督促董事会成员更加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综上,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股权结构、董事会、管理层的行为,各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才能得以保证,最终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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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董丹丹、韩瑞红、李艳艳,云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司治理。

刘超,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在读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會责任会计、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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