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黑格尔的理性物质主义与思辨辩证法(三)

2017-02-25 18:27刘永佶
关键词:知性辩证法黑格尔

刘永佶

(1.中央民族大学 经济学院,北京 100081;2.河北工程大学 社会科学研究院,河北 邯郸 056038)

论黑格尔的理性物质主义与思辨辩证法(三)

刘永佶1,2

(1.中央民族大学 经济学院,北京 100081;2.河北工程大学 社会科学研究院,河北 邯郸 056038)

黑格尔不是“客观唯心主义者”,而是一位物质主义者;早期物质主义者坚持物质本体论并形成了经验知性方法论,其缺陷被贝克莱利用并发起质疑和攻击;康德在休谟物质主义基础上否定了本体论并确立其批判知性方法论,但其在主体与客体、知性与理性关系上却是分割的。黑格尔从主客体统一的角度确立了人的主体性,从而以自由精神原则论证和构建了理性物质主义的资本主义哲学观和思辨辩证法。

黑格尔;理性物质主义;思辨辩证法

六、以自由精神原则论证理性资本主义

资本主义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集中概括,启蒙运动中欧洲的进步思想家,不论是从哲学,还是从经济、政治、文化所进行的探讨,都是在论证资本主义的合理性及其制度化。他们在研究的角度和具体问题的看法上,受国度和历史、个人学识条件的制约,会产生分歧,但在总体理念上,却是统一的。也正是在统一和分歧的矛盾中,展开了人类思想史上的这场文化大革命,形成并充实、发展了资本主义,促进和主导了以资本主义为理念的社会变革运动及其制度化。

黑格尔是比较晚的启蒙思想家,或者说是晚期启蒙思想家的代表,甚至可以说是最后一位启蒙思想家。启蒙思想从英国发端,到法国达其高潮,德国为其终结,历时二百年左右。启蒙思想和启蒙运动以资本主义为理念,资本主义则以物质主义为哲学观念。启蒙运动的各阶段侧重点是不同的,英国的启蒙思想家提出了早期物质主义,并据此论证了资本主义经济、法律、政治;法国的启蒙思想家进一步发展、明确了物质本体论的早期物质主义,重点引导政治变革运动,即法国大革命;德国启蒙思想是在英、法两国启蒙思想家的带动下出现的,基于其特殊历史条件,主要是在哲学上总结、反思、修正、充实物质主义,由此论证法律、伦理、道德等问题,代表人物为康德、费希特、青年谢林和黑格尔。从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黑格尔是启蒙思想的集大成者。他的理性物质主义是从霍布斯、洛克开始的早期英法两国经验知性物质主义到休谟、康德批判知性物质主义演进的概括,也是以物质主义为哲学观念的资本主义从知性向理性演进的必然。这一过程是资产阶级意识的形成和发展的集中体现,黑格尔理性物质主义及以之为核心的理性资本主义,是资产阶级的阶级意识的概括。

黑格尔是从理性物质主义来论证资本主义的。如果说斯密对资本主义的贡献是在政治经济学论证了资本私有制和自由竞争,那么黑格尔的贡献则是在哲学上阐发了自由精神。自由精神包含自由竞争,它不仅是自由竞争的哲学基础,更是以理性从自然规律(精神)、意识、自我意识、法律、伦理、道德对人思想自由和行动自由予以阐发的系统的意识形态。以理性物质主义的自由精神为原则论证理性资本主义,是黑格尔哲学的主题,并贯穿着他的理想和主张。

黑格尔认为,哲学有两个基本范畴,即物质与精神,它们是对立的,也是统一的。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将他的哲学观念界定为理性物质主义,其要旨是自由精神。他指出,要明了精神,就要与物质相对应。物质的实体是重力或者地心吸力,而精神的实体或本质就是自由。“精神的一切属性都是从‘自由’而得成立”,“自由是‘精神’的惟一真理”。[1]物质的实体是在它的自身之外,精神却是依靠自身存在,这就是自由。人类与动物的重要区别,在于目的,“人类自身具有目的,就是因为他自身中具有‘神圣’的东西,——那便是我们从开始就称作‘理性’的东西。又从它的活动和自决的力量,称做‘自由’。”[2]人类就是在追求自由的进程中演进的。“整个世界的最后的目的,我们都当做是‘精神’方面对于它自己的自由的意识,而事实上,也就是当做那种自由的现实。”[3]人类历史根据自由精神的实现程度,大体可以分为如下阶段或时代:东方各国只知道一个人(帝王)是自由的,古希腊和罗马只知道一部分人(奴隶主)是自由的,而“我们”的现代知道一切人们是自由的。虽然他没有规定封建领主制阶段,但也可以明确他关于人类历史划分的原则和标准,他并以此原则和标准划分了哲学史的阶段。

自由精神是世界历史的目的和原则,它要通过具体的手段来实现,这里必然遇到总体与个体、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矛盾。人并不是自然地、生来就能体会并依循自由精神的,人的自然属性需要社会的意识、道德、伦理等的制约与教化、改造,并在法、市民社会和国家中逐步克服其野蛮性,限制属于自然属性的私利,才能认知并实行自由精神。黑格尔用“热情”来表达私人的利益、特殊的目的,是利己的企图产生的人类活动,它与总体目的和原则中体现的自由精神的“观念”是矛盾的,但又是切实存在的。观念与热情交织成世界历史的经纬线,如何处理好这二者的关系,使民众的私利和国家民族的公益相互一致,是自由精神实现的必要途径。自由精神之所以能在人类实现,就在于人类与动物的本质区别,这就是人类的理性。但人又有动物性的一面,具有生存的“粗暴和野蛮”的欲望,黑格尔不同意那种“人类天性上是自由的”观点,他认为所谓人类社会的“天然状态”中的自由并不存在。所谓“天然状态”也就是“野蛮状态”,现在世界上仍有个别地方存在,“不乏其例,但都是表现着粗鲁的热情和凶暴的行为。”[4]“‘自由’要靠知识和意志无穷的训练,方可以找出和获得。”[5]社会和国家最初只是限制了纯属兽性的情感和本能,进而限制了放纵和热情考虑的意图。“这一种限制,乃是真正的——合理的和依照概念的自由的意识和意志所由实现的手段。”[6]而法律和道德又必须依照自由精神的普遍本质和目的,才能成为这种手段。

黑格尔考察了历史各个阶段国家和社会对个人特殊利益和欲望的限制与改造,说明了自由精神在人类社会及每个人意识中的演进趋势,论证了法律、政府、道德、宗教、哲学等手段中所体现的目的和原则,以及自由精神主导的这些手段的演化。世界历史就是自由精神的发展阶段,“世界历史是专门从事于表现‘精神’怎样逐渐地达到自觉和‘真理’的欲望。它本身中的黎明来了,它开始发现要点,最后它达到了完全的意识。”[7]

自由精神并不是外在、先在于人的意识的,而是在人的主体存在与客体物质对象的矛盾中,逐步达到的意识的形态。“观察的理性在范畴的要素里重复了意识的运动:即感觉确定性,知觉和理解,现在,这个理性也将重新通过自我意识的双重运动,从独立过渡到它的自由。”[8]理性意识到自己仅是一个个体,作为个体必须在别的个体中要求并产生出它的现实,进而,个体意识被提高为普遍性,个体就变成了普遍的理性,并意识到自己就是理性,“意识到它自己就是一种已经自在自为地被承认了的东西,而这承认了的东西在它的纯粹意识里统一着一切自我意识。”[9]理性对自我意识的确定,是精神内在逻辑的演进和体现,是自由精神形成并作为目的和原则在世界历史进程中,以法律、政府、道德、宗教、艺术、哲学等手段限制人性中的兽性、情感和本能,促进个体的自在向自为,向总体精神转化的体现。黑格尔先于达尔文几十年,但他在理性思辨中已经发现了人类演化的精神内容,这比达尔文从生物学的探讨更有其价值。

黑格尔认为,人类社会演化到他那个时代,理性的自由精神已经在哲学上得到充分规定——他的哲学就是自由精神的理性论证,因而,就要依照理性的自由精神来构建社会和国家,使自由与个人的自我意识统一起来,由此来实现自由精神。

这是黑格尔的理想,也是启蒙运动以来先进思想家的追求,更是英国革命及其工业发展和法国大革命一系列历史进程的目的。黑格尔反思了启蒙思想家的有关思想,概括了历史进程的逻辑,提出了他的理性资本主义基本理念,即他理想的社会变革之大道。

黑格尔虽然很少提到资本,但他的自由精神是以物质为对象,以财产所有权为基本,以法律、道德、伦理等方式体现并实现的,是自由精神从原始人的野蛮状态经东方世界、希腊罗马世界、日耳曼世界演化至黑格尔的时代。他认为应从人的主体意识规定客体对象,并在主体与客体统一的意识演进的各环节,逐步提升到概念和精神。意识的演化是矛盾的对立统一,不仅是主客体矛盾,还有个体与总体的矛盾,规定和解决这些矛盾,促使意识在自我否定中发展的本质和动因,就是自由。意识和自由经知性而达自我意识,自我意识经理性思辨而达精神。在理性和精神的状态中,自由已不只是自我意识对主客体统一的认识,而是个体与总体统一的理性对客体必然性的认识,是对主体社会存在、社会关系(伦理)、道德的规定了。意识的这种发展过程和世界历史的进程与逻辑是统一的,自由精神的实现,就是要在法律、道德、伦理中贯彻其目的和原则,从而构建新型的社会制度和国家。而这也就是理性资本主义,它是对启蒙运动其他思想家的以经验知性方法论证的资本主义的提升,是从理性思辨辩证法对财产所有权为基本和核心的社会关系的论证,也是对斯密等人从经济学对资本制度规定的哲学概括和诠释。从自由精神对理性资本主义的基本理念及其哲学观念和前导性概念的论证,是黑格尔哲学的主题,而探讨理性资本主义的实现途径,则是他的哲学主张或目标。

黑格尔认为,理性资本主义的实现,不仅在于个体的教养和意识的提升,更在于社会总体从法律、制度等方面的制约与促进,或者说是主观精神与客观精神、道德与伦理的统一。“法的体系是实现了的自由的王国,是从精神自身产生出来的、作为第二天性的那精神的世界。”[10]他继承了启蒙思想家从个体人格和权利出发对法的探讨,因而法的主体是人,主体在自身中所具有的单个意志就是人格,人格的要义在于,我作为这个人,在内部任性、冲动和情欲,以及直接的外部定在等一切方面都是被规定的和有限的,“我是在有限性中知道自己是某种无限的、普遍的、自由的东西。”[11]人是意识到主体性的主体,人格包含着权利和能力,并且构成抽象的形式的法的概念,“法首先是自由以直接方式给予自己的直接定在,”[12]包括:所有权、契约、不法三个环节。所有权是一般抽象意志的自由,是对自己的单个人的自由,契约是一个人与他人发生关系时保持双方权利的条件下所有权的相互转移,不法则是对他人所有权和人格权的侵害。

所有权是首要的权利,也是法的基本,其主体是个人,对象是物,“每个人都有权把它的意志变成物,或者物变成他的意志,”[13]使该物成为我的东西,人把这种权利作为他的实体性的目的。当我把物变为我的所有物,即把物扬弃而变为自己的东西,所有权就是我自己意志的体现和保证。不仅物质财产,而且精神技能、科学知识、艺术,甚至宗教活动和讲道、弥撒、祈祷、献物祝福等,都可以用契约的形式在人与人之间交换,在买卖中视同物质财产。法律要保证所有权和契约,但对于侵害所有权的不法和犯罪,则应予以惩处。在抽象法对所有权规定的基础上,自由精神要求并转向道德,即个体自在存在向自为存在,个人自由意志向社会总体自由意志的过渡,并通过总体自由意志来制约个人意志和行为,其要旨和核心,是认知我和他人所有权的普遍性,承认并尊重他人的所有权。道德是自由精神在主观意志的体现,伦理则是自由精神在客观的社会关系中的实现。伦理由家庭、市民社会、国家三个环节构成。

市民社会以财产私人所有权为基本,以契约为纽带,是财产私人所有权体现的自由意志在社会交往中的相互承认、保证和实现。这就是资本主义的理念,也是资本主义制度的基本形式和内容。国家是市民社会中财产私人所有权的集中概括,是对契约所体现的交换关系的规范和制约,也是从总体上对经济生活的政治把控与调节。黑格尔的国家概念是自由精神的最高形式,是资产阶级的阶级总体意识的集中概括,它并不是经验知性资本主义者所说的与资本家个人利益相对立的旧的国家,而是体现资产阶级意志的新国家,因而是“个体独立性和普遍实体性在其中完成巨大统一的那种伦理和精神。”至于政体形式,是民主制还是君主立宪制,并不是原则问题,只要贯彻自由精神的目的,采取哪种政体,就要视不同国家的具体条件了。

七、思辨辩证法

与苏联教科书将黑格尔的辩证法说成“唯心主义辩证法”,是他体系中去掉唯心主义“外壳”、“体系”之后的“合理内核”不同,我认为黑格尔的辩证法是思辩辩证法,是他理性资本主义哲学观念的理性物质主义方法论。作为寻道、论道之法贯彻于对哲学观念的规定和主题、主张之中,是理性统率认识全过程的原则,是自由精神的展开与集合。

黑格尔之后,西方哲学家只有马克思从理性高度领悟并运用了辩证法,其余的哲学家几乎都依然固守知性方法论,西方主流派对于其读不懂的黑格尔骂两句“臆造”、“幻想”之后,干脆弃之不顾,去做他们实证而实用的术、技研究了。而苏联教书派因把黑格尔视为历史渊源,不能不重视,但其知性教条的方法不仅将系统的思辨辩证法归入唯心主义,更列出几条“规律”将之教条化——就像从一头活牛身上割下几片肉晒成干,并把这几片肉干当做“牛的生物学”教材在大学和党校讲授。这也难怪上亿被这种“辩证法”培训出来的人,思维日益僵化、干瘪了。大概只有“西方马克思主义”中的个别人如卢卡奇才接近理解黑格尔辩证法,但他仍然将之归入“唯心主义”框架,不免出现偏差、误解。而马克思之后切实发展辩证法的毛泽东,主要功用在实践,虽对黑格尔很少涉及,但其关于精神与物质关系和突出人的主观能动性的观点,特别是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的论证,表明他对理性的深切把握,为辩证法开出实践之路。

黑格尔的思辨辩证法,体现于他的全部著述中,他认为,“辩证法构成科学进展的推动的灵魂。只有通过辩证法原则,科学内容才达到内在联系和必然性,”[14]“辩证法是现实世界中一切运动、一切生命、一切事业的推动原则。同样,辩证法又是知识范围内一切真正科学知识的灵魂。”[15]黑格尔是以主客体统一的理性来统率知性和感性的认识全过程的,思辨辩证法不仅是理性方法,也是全部认识过程的方法。从感性确定性开始的感觉、知觉、经验、知性的一系列认识过程,都贯穿着辩证法,而被纳入认识过程,与主体统一的客体对象,也因此由辩证法来加以规定和论证。从这个意义上说,思辨辩证法就是总体的、原则的方法论,并展开于各具体环节的研究中。从《精神现象学》开始的黑格尔所有著述,都是思辨辩证法的产物,也是思辨辩证法的形成过程。

作为理性物质主义的方法论,思辨辩证法并不是先于主义、主题、主张及其体系就已既成,研究过程也不是像用一把镐或一个搬手那应用既成的方法工具。思辨辩证法并非别人的方法论,而是黑格尔本人“我”的方法论,它就是研究的内容,因而要在研究的进程中逐步形成并运用。方法的运用与形成是统一的。

我们对思辨辩证法的探讨,不能像苏联教科书派那样以自己所制定的一套规律和范畴,从黑格尔著作中找出某些对应的话加以对比批判,而是以黑格尔的著述为依据,探讨其内在的方法论原则和要点。

黑格尔的思辨辩证法中以个体与总体统一为认识主体,并在认识的进程中与客体统一,它以理性统率知性、感性并贯通于统一的认识过程,在意识演化进程的各环节及其相互关系和转化中,都体现着思辨辩证法。并不是像一些黑格尔学的研究者所说只在理性认识中才有辩证法,这种说法仍没有跳出康德的知性与理性分隔的框框。康德也探讨并应用了辩证法,但由于他的认识主体只是个体,因而不能贯通知性和理性,他的辩证法也被切割为知性部分和理性部分,其知性辩证法只能对现象进行分析性规定,不能进行综合。而其理性辩证法则因与知性相脱离,只是从表象对世界、心灵、上帝等进行“二论背反”的空洞思辨。黑格尔克服了康德的这些缺陷,或者说正是康德的这些缺陷给黑格尔发展辩证法提供了契机。从《精神现象学》开始,黑格尔就明确了个体与总体统一的主体性,“我”与“我们”的意识发展中,从知性就已相联系,到理性就达成统一,并由此形成精神,进而体现于感性认识。个体与总体统一的主体在感性确定性基础上对客体的感觉所形成的现象和经验,是知性的对象,也是自我意识和精神的内容。主观精神与客观精神的统一,就是绝对精神。思辨辩证法是个体与总体统一的主体在认识客体对象的过程中,在以思维的形式将客体的现象材料概念化的同时对象化,并在概念运动中形成主体与客体统一的方法论。

主客体的统一是思辨辩证法的基本和原则,在黑格尔这里,并没有不包括客体的主体,也没脱离主体的客体。主体是主动的,只要是主体,就已经是对客体的意识,没有进入意识的个体人并不是认识主体,在意识演进的不同环节、阶段中,主体随意识的进展而以不同形式包括、容纳着客体内容,而客体也随意识的阶段性否定而存在于主体之中,主客体的统一集合于概念运动。概念是主体对客体的规定,也是客体在主体中的存在。当主体说到作为对象的客体时,它就已经是被主体不同程度认知和规定了的,或是感性确定性的感觉和现象,或是知性和理性的规定。知性和理性规定所体现的概念,已经不仅是个体的我的意识,而是总体的我们(包括我们的先辈)对客体的认识,个体我的感觉与总体的概念性认识从一开始就统一着。我并不是康德所设想的一个纯粹无知的认识主体,而是一个在人类社会历史演进中生成并与他人联系、接受前人已形成的概念的人,我的个体中就包含着总体性,总体性体现于我的个体性中。我的认识,即使是在最初的感觉中就不是纯粹的个体我,而是有相应概念性规定从而具有总体性的我们的认识了,知性以后的各环节、阶段个体与总体的统一就更为明确了。认识能力绝非单个人的,而是个人对总体认识方法的集合。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形成了主体与客体的统一,思辨辩证法由此而生成发展并运用于全部认识过程。

苏联教科书派不理解主体与客体的统一,在坚持物质本体论的前提下,把客体的物质世界摆在第一位,视作无限,而主体人是从属于客体的、第二位的、有限的。他们所谓的“唯物主义辩证法”,包括三部分:自然界的辩证法、社会的辩证法、认识的辩证法。其中,自然界的辩证法是首要和基本的,辩证法的三个或五个规律及其各范畴都是自然界的运动规律。恩格斯认为辩证法是关于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运动“两个系列”的规律,斯大林则更明确地认为辩证法就是自然界的规律。苏联教科书派依据他们的思想来评判黑格尔的辩证法,其差距是明显的,也根本不可能理解思辨辩证法。

以个体与总体统一的主体与客体的再统一为基本和出发点,黑格尔思辨辩证法的要点可以归结为:

其一,无预设性,不以先验的本体和“公理”作为依据,而是在探讨意识的生成、发展中规定其精神。黑格尔反对预设的本体论,不论上帝本体论和物质本体论他都是不同意的,由此,经院哲学和早期物质主义者为论证其本体论而先验地规定的前提、“公理”,也就不存在。作为理性的资本主义者,他进行哲学研究的目的在于论证以自由精神为原则的社会变革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为独立,为自由,为消灭外来的无情的暴君统治的伟大斗争,其较高的开端是起于精神之内。”[16]自由的主体认识其自身、外部条件和时代精神,“反思既能揭示出事物的真实本性,而这种思维同样也是我的活动,如是则事物的真实本性也同样是我的精神的产物,就我作为能思的主体,就我作为我的简单的普遍性而言的产物,也可以说是完全自己存在着的我或我的自由的产物。”[17]只有思维才能深入事物的实质,形成思想,思维是自由的,也只有自由的思维才能摆脱一切特殊性,不受任何先验的本体和“公理”的限制,而是依循思维的规律探讨事物的真实本性。

其二,从对立面的统一中把握对立面。在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中,就已经包含对立中的统一和统一中的对立,由此而形成了知性与理性、有限与无限、自由与必然等各个环节的对立与统一。黑格尔认识到,思辨辩证法所要面对和处理的,就是对立与统一的关系。“思辨的东西,在于这里所了解的辩证东西,因而在于从对立面的统一中把握对立面,或者说,在否定的东西中把握肯定的东西。”[18]“理性矛盾的真正积极的意义,在于认识一切现实之物都包含有相反的规定于自身。因此认识甚或把握一个对象,正在于意识到这个对象作为相反的规定之具体的统一。”[19]所谓对立面就是在自身内包含有此方与其彼方,是自身与其反面之物。此物的存在即在他物之内。对立面的统一构成矛盾,从对立面的统一中把握对立面,也就是对矛盾的规定。这是黑格尔思辨辩证法的核心和基本,马克思正是抓住了这一点,在对资本主义经济矛盾的研究中将辩证法推进了一大步。列宁也机敏地认识到其真正的价值并运用于对俄国革命的思想。而毛泽东则进一步明确辩证法的实质就在认识矛盾、解决矛盾。

其三,在否定的东西中把握肯定的东西。这是第二点的展开。黑格尔指出,“一切有限之物并不是坚定不移、究竟至极的,而毋宁是变化、消逝的。而有限事物的变化消逝不外是有限事物的辩证法。有限事物,本来以它物为其自身,由于内在的矛盾而被迫超出当下的存在,因而转化到它的反面。”[20]否定就是有限的事物向它的反面的转化,其根据在于矛盾。否定也可以说是矛盾的运动,但否定并不是消灭,而是在转化中包含肯定,即进展到一个新的环节或阶段。植物的芽对种子、茎对芽、果对花的否定是如此,精神的知性对感性、理性对知性、精神对理性的否定也是如此。黑格尔以《精神现象学》为例,指出“意识的诸形态,其中每一形态在实现时,本身也一同消解了,结果是它自己的否定,一并从而过渡到一个更高的形态。”[21]黑格尔哲学体系概念运动的每一步,都是在否定的东西中把握肯定的东西。这一过程,包含着量变引发的质变、质变后的再量变及其质变。

其四,以概念运动为核心和主干及其圆圈式发展。概念运动是黑格尔思辨辩证法的核心和主干,思维的各种形式及其内容,都集合于概念运动。概念运动作为“在否定的东西中把握肯定的东西”的思维进程,在总体上表现为圆圈式的发展。

当然,圆圈的结果和开端虽然是同一个,但却是已经充分发展了的、有充实内容的认识,即真正有了根据的认识。从感性确定性开始的概念运动是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这在《精神现象学》中充分展示着。而从具体到抽象概念运动的结果就是对绝对精神的规定,其内容就是作为开端的存在。绝对精神的概念规定并不是认识的终结,而是新的概念运动圆圈的开端,这个圆圈则是从抽象到具体的概念运动。这在《逻辑学》的存在——本质——概念的圆圈或概念运动,以及《自然哲学》、《精神哲学》中得到充分体现。《逻辑学》的存在论是关于思想直接性,即自在或潜在概念的学说,本质论是关于思想的反思性和问题性,即自为存在的概念的学说,概念论则是思想返回自身和思想的发展了的自身持存,即自在自为的概念的学说。《自然哲学》是《逻辑学》概念运动的继续,是从绝对精神对自然的展开论证,它从抽象到具体的概念运动,不仅论证了自然精神,也是《精神哲学》的前提,《精神哲学》以“灵魂”为起点,这也是自然界与人的结合点,进而论人的主观精神和客观精神,最后又归总于绝对精神。以主体与客体统一为基本点的辩证的思想发展过程,是逻辑的进程,其主体我和客体对象是在感性确定性中就已确定的,以此为基础的思维进程是主体和客体关系的不断提升与深化,概念运动集中体现了思维进程各环节、阶段的否定和发展,由此而形成了向出发点返回的“圆圈”。“圆圈”是对思维形式的形象的说法,其内容则是主体与客体统一的思维运动的不断深化与提升。

其五,方法是思想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方法并不是外在的形式,而是内容的灵魂和概念。方法与内容的区别,只在于概念的各环节,即使就它们本身、就它们的规定性来说,也表现为概念的全体。”[22]这是黑格尔对方法在内容中地位和作用的说明。在坚持本体论的上帝主义者和早期物质主义者那里,由于本体是既定的、外在于人的、无限的,主体人只能针对无限本体进行被动的、有限的认识,因而方法也是外在于本体的,甚至是外在于主体的,是像工具那样拿来用的。康德将方法视作主体的思维能力的运用,这是一个进步,但由于他将主体与客体分隔、知性与理性分隔,因而其方法的外在性更为突出。黑格尔从个体与总体统一构成主体,主体与客体内在统一,以理性统领知性和感性所进行的无预设的思辨辩证法,将方法作为内容的一部分,是“内容的灵魂和概念”,克服了方法与内容相外在的传统,是人类思想史上的革命。对此,不论西方的实证主义者还是苏联教科书学派都是不理解的。实证主义者用数学方法充实形式逻辑形成完全外在性的方法研究哲学,苏联教科书派不仅因其倒退为物质本体论而将方法与内容分开,甚至运用这种观点去批评黑格尔的思辨辩证法。

不论实证主义者还是苏联教科书派关于方法与内容关系的思想,都是黑格尔以前的哲学家已经提出并使用过的。黑格尔是在克服其缺陷的过程中形成思辨辩证法的,例如数学方法,黑格尔指出数学方法“适合于它所专门考察的抽象对象和量的规定。”“斯宾诺莎、沃尔夫和其他的人,找错了路子,竟把这种方法也应用于哲学,并且把无概念的量的外在过程做成概念的过程,这个办法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23]实证主义及其衍生的科学主义等不过是在继续这个“错的路子”,而受其影响的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甚至历史学也有人主张用数学方法使之“科学化”。这种将方法视作外在既成工具的思想,正是现代哲学和社会科学发展的内在障碍。

黑格尔认为,方法与其对象和内容并无不同,他的方法“正是内容在自身所具有的、推动内容前进的辩证法。”[24]明确这一点,是黑格尔思辨辩证法得以确立的关键,也是人类思维发展成果的结晶。马克思领悟和系统理解了这一点,并从劳动规定人本质的核心,克服了黑格尔从意识规定人本质的缺陷,他的《资本论》的逻辑就是《资本论》内容的重要的部分,是辩证法发展的必要前提。

其六,逻辑进程与历史统一。方法作为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所集中体现的逻辑也就与哲学史和人类历史内在统一着。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思维逻辑与哲学史的统一,二是思维逻辑与人类历史统一。

从主体我的思维进程看,概念运动作为我的自由思维进程的集中体现,是有时间顺序的,如果我的思维不以个体生命为限,而是人类总体的我,那么概念的逻辑进程也就是哲学史。黑格尔指出:“概念的发展在哲学里面是必然的,同样概念发展的历史也是必然的。这种发展的主导力量是各种多样性的形态之内在的辩证法则。”[25]“历史上的那些哲学系统的次序,与理念里的那些概念规定的逻辑推演的次序是相同的。我认为:如果我们能够对哲学史里面出现的各个系统的基本概念,完全剥掉它们的外在形态和特殊应用,我们就可以得到理念自身发展的各个不同的阶段的逻辑概念了。反之,如果掌握了逻辑的进程,我们亦可从它里面的各主要环节得到历史现象的进程。”[26]逻辑与哲学史的统一根据在于思维的自由,黑格尔认为,能够作为哲学的思维逻辑,必须是自由的,而哲学史的起点,也在自由思维,即从古希腊哲学开始。哲学史的各主要阶段依次出现在不同民族,其逻辑关系,大体上与《逻辑学》的概念运动一致。《哲学史讲演录》对哲学史的探讨,基本上就是从哲学史对其哲学体系的展开和证明,但绝非每一环节都与逻辑的概念运动完全一致,而是将历史与逻辑的统一作为研究哲学史的原则。

人类的历史以自由为基本和起始。黑格尔认为,人类的本质是意识,是精神,因此,世界历史属于精神的领域。精神的真理是自由意识,“世界历史无非是‘自由’意识的进展,”[27]世界历史与逻辑的统一体现于黑格尔的全部体系,尤其是《精神现象学》和《精神哲学》的概念运动,统一的集合点和出发点,就是自由概念。黑格尔认为,人对自由的意识是逐步扩展和深化的,在《精神现象学》中是从感性到知性到理性的进程中达到意识、自我意识和精神——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进而经宗教的异化再达到绝对精神,这个历程的动因就在自由。人类世界历史对自由的意识及其实现,也是先从原始人的不知自由而到东方世界的只知一个人的自由——即其放纵、粗野、热情的兽性冲动与其他所有人的柔和驯服导致的专制君主的任性作为,因而他也不是一个自由人。进一步是古希腊、罗马少数奴隶主的自由,日耳曼人在基督教的影响下,知道一切人都应是自由的。日耳曼世界演化到现代,一切人自由的意识已经普遍化,并为自由精神的实现而进行变革。世界精神的内核是自由,而自由的实现手段则是个体人的欲望、兴趣、活动,国家和民族是人类存在的总体方式,自由精神的演进就在法律、道德、伦理和民族精神之中展开,以此制约和教化、导引个体人的欲望、兴趣、活动,使之依循自由精神原则。而克服法律、道德、伦理中不利于自由的成分,加强民族精神中的自由原则,是人类现代所面临的重大课题,也是自由意识的逻辑进程的必然要求。

黑格尔通过对人类历史进程中自由精神演化的探讨,论证了当时正在进行的社会变革的合理性,即与自由精神的逻辑发展的统一。自由精神的合乎逻辑的历史发展和实现,就是黑格尔的理性资本主义。思辨辩证法在探讨逻辑与历史统一的自由精神的进程中,得以形成并论证了理性资本主义之必然。

[1][2][3][4][5][6][7][27]黑格尔:《历史哲学》,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年版,第16页、第31页、第18页、第37页、第38页、第38页、第49页、第17页。

[8][9]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263页、第263页。

[10][11][12][13]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0页、第45页、第48页、第53页。

[14][15][16][17][19][20][22]黑格尔:《小逻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76页、第177页、第32页、第78页、第133页、第179页、第427页。

[18][21][23]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66年版,第39页、第36页、第35页、第37页。

[25][26]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1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43页、第36-37页。

[责任编辑 王云江]

On Hegel’s rational materialism and speculative dialectics(Ⅲ)

LIU Yong-ji1,2
(1. School of Economics, 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081, China; 2. Institute of Social Sciences, Hebei University of Engineering, Handan 056038, China)

Hegel is not an “objective idealist”, but a materialist; the early materialists insist on the material ontology and form the empirical intellectual method, whose defects are used by Berkeley and questioned and being attacked; Kant, on the basis of Hume materialism, denies ontology and establishes its critical intellectual methodology, but its subject and object, intellectual and rational relationship are divided. Hegel establishes the human subjectivit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unity of subject and object, thus demonstrating and constructing the dialectic of capitalist philosophy and speculative theory of rational materialism with the principle of free spirit.

Hegel; rational materialism; speculative dialectics

10.3969/j.issn.1673-9477.2017.02.001

B516.35

A

1673-9477(2017)02-001-07

[投稿日期]2017-06-02

刘永佶(1951-),男,河北抚宁人,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河北工程大学特聘教授,河北省“三化”及其协同发展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主任,研究方向:经济学、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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