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飘萍新闻思想述论*

2017-02-25 07:00徐新平刘炎飞
关键词:新闻事业报纸

徐新平,刘炎飞

(湖南师范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邵飘萍新闻思想述论*

徐新平,刘炎飞

(湖南师范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邵飘萍是中国新闻事业在民初转型时期的代表人物,是中国第一个集新闻记者、新闻学者和新闻教育工作者于一身的“新闻全才”。他的新闻思想主要内容有:在新闻职能方面,认为报纸的首要任务是传播消息;在记者的任职资格方面,最早提出记者要以“品性为第一要素”;在新闻业务上,认为凡事必力求实际真相,以“探究事实不欺阅者”为第一信条;在记者责任上,特别强调记者要有“铁肩辣手”的斗争精神;在处理传者与受众的关系上,主张对待读者可以迎合但不能盲从,讲究高雅而不能低俗;在媒介经营管理方面,主张新闻机构既要注重社会效益,又要注重经济效益,努力实现两个效益的有机统一。

邵飘萍;新闻思想;铁肩辣手;实际应用新闻学

邵飘萍(1886—1926)是我国新闻史上第一个被誉为“新闻全才”的记者。在近二十年的新闻生涯中,他创办过通讯社,当过《汉民日报》《申报》和《京报》等几家报社的记者或主编,还应聘为北京大学、北京平民大学和政法大学的教师,集新闻记者、新闻学者和新闻教育工作者于一身。他说:“余百无一嗜,惟对新闻事业乃有非常趣味,愿终生以之。”[1](P34)1926年4月26日,他被奉系军阀张作霖以“宣传赤化”的罪名逮捕杀害,时年40岁。当年毛泽东在北京大学当图书管理员时,听过他讲授的新闻学课程。后来毛泽东在延安时对斯诺说:“在新闻学会里……特别是邵飘萍,对我帮助很大。他是新闻学会讲师,是一个自由主义者,一个具有热烈理想和优良品质的人。”1923年和1924年,邵飘萍分别出版了两本新闻学专著——《实际应用新闻学》和《新闻学总论》。这是我国第一批新闻学著作,在中国新闻学术史和新闻教育史上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但是,过去相关的论著对邵飘萍新闻思想的论述过于简略,我们认为有必要对邵飘萍新闻思想和理论主张进行再探讨。

一 报纸的首要功能是传播消息

中国近代报纸,从王韬时代到邵飘萍时代已经走过近半个世纪的历程。但是,在数十年的时间里,关于报纸的首要功能与职责这个基本问题,报界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著名报人梁启超、汪康年、英敛之等人认为,报纸的天职就是用舆论来监督政府、向导国民。因此,当时报纸上刊载数量最多、对社会影响最大的是政论而不是新闻。民国建立后,中国的政治制度和经济文化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新闻事业为了适应新时代的需要,突破了原来重政论而轻新闻的藩篱,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

邵飘萍最早从新闻业务角度将晚清新闻事业与民国初期新闻事业进行比较,认为两个时代的最大区别是从“政论为本位”过渡到“以新闻为本位”。他在《新闻学总论》中说:“自近年新闻纸愈益进步以来,以新闻消息为本位之潮流已日见其显著,与曩时之以政论为本位者趣味盖完全不同。‘新闻纸’之名词乃自是渐符其实。”[2](p131)他还举例说:“四十年前之《申报》,其中只有文章、诗词或小说等类,新闻不过一二最不相干之趣事,盖重文辞而未重纽斯之时代也。”[2](p42)客观地看,晚清报刊无论是洋人创办的还是国人创办的,其总体特征的确是重政论而轻新闻。但这种状况也不是一成不变的,相对而言,洋人报纸的新闻多于国人报纸的新闻,辛亥革命时期的报纸刊载的新闻多于戊戌变法时期报纸的新闻。邵飘萍的理论贡献在于不仅客观地总结了晚清、民初两个历史时期报纸业务的差异,而且揭示了报纸的本质属性和根本职责,加深了人们对“新闻纸”的认识与理解。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明确了记者的首要任务是报道新闻。他在1923年出版的《实际应用新闻学》中开篇第一句话就是:“报纸之第一任务,在报告读者以最新而又最有兴味、最有关系之各种消息,故构成报纸之最要原料厥惟新闻。”[2](p15)就是说,报纸的首要任务是报道新闻而不是发表意见。邵飘萍认为,“以新闻为本位”是世界新闻事业的基本原则,美、日等国的新闻业之所以发达,就因为坚持了这个原则。虽然刊载政论来传播意见信息也是报纸的重要职责之一,但是,从根本职能上说,传播事实信息才是报纸的第一任务。客观地说,自王韬以来,中国近代新闻事业已诞生数十年,但对记者到底是干什么的这个基本问题,直到邵飘萍、徐宝璜时代,才有了明确的认识。

第二,衡量报纸价值大小的标准,不是评论,而是新闻。如何衡量一份报纸质量的高低?1901年,梁启超在《清议报第一百册祝辞》中曾提出过四条标准:“校报章之良否,其率何如?一曰宗旨定而高,二曰思想新而正,三曰材料富而当,四曰报事确而速。若是者良,反是者劣。”[3](p476)而邵飘萍认为:“新闻来源之丰富真确与否,直为新闻社之原力。”[2](p137)梁启超提出的4条标准分别从办报宗旨的高低、介绍思想学说的好坏、刊载内容的丰富恰当和报道事实的准确及时方面来衡量报纸好坏,而邵飘萍提出的标准主要是着眼于新闻的及时性、丰富性和准确度,更加突出了新闻业务的标准。这一观点在中国新闻事业的幼稚时期,无疑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第三,新闻评论要以新闻事实为基础。邵飘萍说:“报纸上所发表之评论,乃依据新闻中之事实而加以批判者,新闻不真则评论亦自难期公平与适当。”[2](p15)在邵飘萍看来,新闻评论之所以称为新闻评论,是因为要先有发生的新闻事实,然后才有评论者的个人意见。新闻真实性决定了评论的正确性。这一看法,深扣新闻评论的本质,有利于加深人们对报刊评论特点的认识和评论写作质量的提高。

二 记者的资格以“品性为第一”

在中国新闻史上,关于记者任职资格和条件的问题,并不是邵飘萍最早提出的。晚清时期的著名报人王韬就说过:“非绝伦超群者,不得预其列。”[4](p171)王韬说的“绝伦超群”的人才,是指品性上“公平诚正”、知识上“博古通今”的人。梁启超说:“业报馆者,不可不有史家精神。”[3](p970)汪康年主张办报的人必须讲究“报品”和“报德”[5](p167-170)。郑贯公说:“言办报,不得不先言记者;言记者又不得不先言其人格。”[6](p52)这都说明,中国新闻业的先贤们早就认识到了道德和才能对于记者和报纸的重要性。但是,最早明确提出记者资格要以“品性为第一要素”这个命题的,则是邵飘萍。

邵飘萍在《实际应用新闻学》的第二章“外交记者资格与准备”中说:

外交记者发挥其社交之手腕,与各方重要人物相周旋,最易得一般社会之信仰,亦最易流于堕落不自知而不及防。盖因其握有莫大之权威,则种种利欲之诱惑,环侍于左右,稍有疏虞,一失足成千古恨矣。故外交记者精神上之要素,以品性为第一。所谓品性者,乃包含人格、操守、侠义、勇敢、诚实、勤勉、忍耐及种种新闻记者应守之道德。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泰山崩于前,麋鹿兴于左而志不乱。此外交记者之训练修养所最不可缺者。[2](p18)

这是一段流传甚广、影响很大的新闻学名言,凡学习新闻专业的,几乎无人不晓。它明确论述了记者为什么要以“品性为第一要素”和记者品性的内涵。邵飘萍认为,新闻记者因地位重要,握有莫大的权威,要与各方面重要人物打交道,最容易受社会尊重,但在道德上也最容易堕落。堕落的主要原因是经不起“种种利欲之诱惑”。为了抵制各种诱惑、防止堕落,就要注意培养“种种新闻记者应守之道德”,从而做到“不受社会恶风之熏染,不为虚荣利禄所羁绊”。他慎重地提醒新闻界同行:“世每有绝顶聪明、天才茂美,利用地位,籍便私图,至于责任抛弃,人格扫地。”“一旦败露,则世人之厌恶非笑,集矢其身,欲挽回而已无术。不仅害及一己,新闻界之前途实受其累。是安可以不慎?”[2](p18)就是说,无论从自身的名誉,还是从报业的前途计,记者的品性都是立业的根本。

邵飘萍认为记者的品性包括人格、操守、侠义、勇敢、诚实、勤勉、忍耐、和蔼、庄严、机警、沉着、谦恭、礼让等内容。但是,在这么多的道德品性中,最为重要的是“人格尊严与独立”,做到了这一条,其他就好办了。他说:

新闻记者应具之德性,与一般人并无大异,其第一重要者,曰人格尊严与独立。……惟新闻记者所处之地位环境,及其活动时所用之手段,有易损及人格之尊严与独立者,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故不可不特别注意。[2](p114)

什么是人格尊严与独立呢?在邵飘萍看来,就是“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泰山崩于前,麋鹿兴于左而志不乱。”[2](p18)也就是孟子所提倡的“大丈夫”精神与气概,或者称之为“倔强性格”。在新闻活动中,不屈服威权,不痴迷金钱,不动心美色,不惧怕打击,能抵挡住一切诱惑与压力,坚持独立的操守,才算有了人格尊严与独立。在1924年出版的《新闻学总论》中,他又强调说:

倔强性格应用之方面,在使意志固定,自信力坚强,而不为污浊之环境所诱惑。即加以种种胁迫,然新闻记者意志之坚定如故。所谓“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乃新闻记者保持人格之必要条件。夫新闻记者所处之地位,易受各方面温和或激烈手段所侵迫,……故必艰苦卓绝之士,蒙患难冒危险,知人生于世之真价,视他人之富贵势力如浮云;且虽幽囚受辱而安之若素。是皆所谓“倔强”性质之表现。[2](p119)

邵飘萍反复强调记者要有“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品性,是因为记者的社会地位与工作特点的需要。回顾我国新闻事业的历史,在新闻活动中真正能够做到顶得住压力、抗得住诱惑,称得上独立自尊的记者,并不占多数。因此,从古至今,人们才会不断地倡导独立自尊的品性。邵飘萍所处的北洋政府时期,报纸接受政府的津贴是一个普遍现象。政府部门按照超等、最要、次要、普通四个等级给报馆发放津贴,等级越高,津贴越多。当时的《东方时报》《顺天时报》《益世报》《社会日报》等报纸就享受“超等”的津贴。“邵飘萍创办《京报》,生活阔绰,有当时极少见的自用汽车,香烟也是特制的,上面印有‘邵振青吸用’字样。为了维持这种生活,向各方谋求津贴也是常见的。”[7](p268)对于记者接受各种津贴的行为,邵飘萍在他的著作中曾做过这样的评论:

津贴本位之新闻纸,我国今日尚占多数。新闻之性质殆与广告相混同,即不依真理事实,亦并无宗旨主张,朝秦暮楚,惟以津贴为向背。此则传单印刷物耳,并不能认为新闻纸,与世界新闻事业不只背道而驰。[2](p136)

邵飘萍自己一方面主张记者要独立自尊,不要被污浊环境所污染,也知道“津贴”对于新闻队伍的腐蚀和对新闻报道的危害,认为“津贴新闻”根本称不上新闻,只算是“传单”;另一方面又接受来自政府或政府要员的津贴。可见人们要抵制金钱的诱惑,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

不过,邵飘萍的可贵之处在于,他并不是任何津贴都来者不拒。1925年底,在张作霖旧部郭松林起兵倒戈的事件中,邵飘萍明确站在郭松林一边,因此得罪了张作霖。张作霖为了拉拢邵飘萍,给他汇去了30万元,希望他不要做负面宣传。邵飘萍当即将30万元如数退还,对家人说:“张作霖出30万元收买我,这种钱我不要,枪毙我也不要。”[8](p20)最后,邵飘萍还真的死在张作霖的枪口之下。另外,他收了政府和要员的钱,不等于闭口不说话,更不被军阀势力所左右;对于政府的恶言恶行照样揭露。例如,他骂袁世凯是“国民公敌”;对段祺瑞、张作霖的批判和揭露毫不留情。在从事新闻工作的十多年里,他四次被追捕,数次入牢狱,而意志坚定如故,不屈不挠,较好地践履了人格独立的伦理追求。

三 记者要“以探究事实不欺阅者为第一信条”

邵飘萍认为,他所处的时代,新闻业已经进入新闻消息本位时代,一般读者注意的焦点,每不在评论而在纪事。而且,评论的正确与公平要以消息的准确为前提,“凡消息屡屡迟钝错误者,亦决难期评论之公平适当”,[2](p137)因此,他主张:“凡事必力求实际真相,以‘探究事实不欺阅者’为第一信条。”[2](p16)

北洋政府时期,新闻失实是新闻界司空见惯的现象,许多报社因受津贴和党派利益以及记者自身素质等多重影响,常常出现不少的虚假新闻。邵飘萍分析说:

社会所以不重视访员之故,半由无对于新闻事业重视之观念,半由为访员者于上述弱点之外,更多不健全之分子,不能自重其人格,对于新闻材料,不求实际之真相以忠实态度取舍之;或受目前小利之诱惑,或以个人意气泯灭其良知,视他人名誉为无足重轻,逞其造谣之技,一旦被人指摘,则以“有闻必录”一语自逃其责任……愿有志于新闻事业者,振起其责任心,凡事必力求实际真相,以“探究事实不欺阅者”为第一信条。[2](p16)

在这里,邵飘萍主要从新闻真实的重要性角度指出了记者不被社会尊重的原因。他认为,新闻真实是新闻事业赖以立足的基础,是记者赢得社会信赖与尊重的前提。记者之所以不被社会重视和信赖,一半是因为社会还不太了解新闻事业的重要性,一半是由记者自身造成的,即在维护新闻真实性上做得不好,“对于新闻材料,不求实际之真相以忠实态度取舍之”。有些记者不能自重其人格,受眼前小利的诱惑,放弃了责任;有些记者,为了私利而发泄个人意气,丧失了记者的良知。

值得指出的是,“有闻必录”是影响中国新闻业数十年的错误观念。其意思是说,只要是听到别人讲过的,报纸就可以报道,至于是不是真的,记者概不负责。这一思想观念的本质就是逃避新闻失实的责任。晚清时期像英敛之这样德才兼备的优秀报人,有时也用“有闻必录”作为自己辩护的挡箭牌。[9](p303)可见这一观念流传之广、影响之大。对于这一违背新闻真实原则的说法,邵飘萍是最早站出来批驳和澄清的。他说:

愚意我国报纸中时见有所谓“有闻必录”之无责任心的表示,乃最易流于不道德之“专制的”恶习。以革新进步自任之外交记者,万万不可沿袭之,以招社会之厌恶与轻视。曩在北京大学及平民大学演讲新闻之学,曾对于“有闻必录”一语,再三攻击,愿有志于新闻事业者,振起其责任心。[2](p16)

邵飘萍把“有闻必录”看成是不道德的、专制的、无责任心的恶习,可谓是透骨见血的批判。从邵飘萍、徐宝璜等人向“有闻必录”发起猛烈地批判攻击之后,这一影响中国新闻界数十年的错误观念才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邵飘萍不仅明确提出了记者要“以探究事实不欺阅者为第一信条”的观点,而且在如何维护新闻真实的方法上提出了许多正确的主张。

在他看来,记者要做到“探究事实不欺阅者”,除了要消除“有闻必录”错误观念的影响外,还应了解造成新闻失实的其他原因。他说:“余每以亲历所得,研求新闻所以失实之原因,不外乎下之所列:(一)新闻记者活动之疏解;(二)新闻记者缺学力经验;(三)被访者错误之答复;(四)官僚政客之欺蒙记者;(五)不良记者之欺蒙读者;(六)时间与环境之已变更。”[2](p134)邵飘萍说他归纳的这六条造成新闻失实的原因,是他“亲历所得”,真实地反映了那个时代媒介的实际情况。针对这些原因,邵飘萍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他认为,记者要获得真确的消息,须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是具备专门学问与普通常识,尤其要懂得新闻学知识,认识新闻价值,用丰富正确的知识来指导新闻工作。“认识新闻价值者,能使重要之点毫无遗漏;否则仅记谈话糟粕,而反遗漏重要之新闻,不只虚此一谈也。”[2](p19)就是说,记者在新闻活动中要有识别力和判断力,要学会按照新闻价值的标准来选择新闻事实,分清精华与糟粕,不能做录音机和传声筒式的记者。

二是培养观察力、推理力、联想力。邵飘萍认为,有了观察力,不致被假象所迷惑;有了推理力,不致被破绽所糊弄;有了联想力,不致被局部所蒙蔽。这三种能力是记者探索事实真相时缺一不可的利器。

三是细密与注意。“外交记者之观察、推理、联想,固为探索新闻真相之利器,但此际有不可忘者,则细密与注意,尤为探索无论何种新闻皆不宜或缺者。”“如新闻中之人名、地名、数目、时间皆为构成新闻之要素。”[2](p21)邵飘萍依据自己的从业经验,提醒新闻记者在新闻采访与写作中,一定要弄清楚构成新闻的基本要素(何事、何人、何时、何地、何故、如何),避免新闻失实。

四是写作上要“简单明了”。他说“稿子最要紧的就是‘简单明了’四字,其实能做到这四字实不容易。有时简单就不明了,有时明了又难简单。要想简单,就别说废话,别说废话,自然就简单。要想明了,不要去掉了重要,不去掉重要,自然就明了。再以‘真’字做资格,‘兴味’做血液,定是很好的稿子。”[2](p233)邵飘萍提出以“‘真’字做资格,‘兴味’做血液”作为衡量好稿子的标准,可谓是新闻写作的金玉良言。在他之前,还从来没有人做出这样精辟的概括。

五是记者须坚守第三者立场。“新闻记者第一层之觉悟,即知自身无论处于何种境遇,皆当确守第三者之高垒而勿失。故惟以真理与事实为标准,不知有友,亦不知有敌。”[2](p116)这要求记者不要轻易加入任何团体而使报纸成为一党一派之御用工具,否则既加入团体,就有团体之利害与色彩,而影响到新闻的真实与客观。记者虽就职于报社,但不能以一社之利益为出发点,而要以社会整体的利益为出发点。只有自居于“第三者”与“社会之公人”的地位,心中只忠实于“真理与事实”,才能常保超越与独立的精神,才能树立新闻记者的权威。

六是慎重对待“社外投稿”。他说,对于社外投来的新闻与评论稿件,“须慎之又慎,所宜防者:(一)错误;(二)感情的攻击或恭维;(三)与个人有利之广告式新闻。社中如认为有可载之价值者,必当再加调查,证明无误,且将有作用之部分完全删去。”[2](p138)

邵飘萍提出的关于防止新闻失实、维护新闻真实的方法,是较为全面的,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指导性。这一方面得力于他个人的学识与思考,另一方面也得力于他长期的新闻实践。他提出的这些主张,虽然并不完全符合当今的现实,但对今天的新闻工作依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四 “铁肩辣手”的责任意识与斗争精神

“铁肩辣手”是邵飘萍于1918年10月在北京创办大型日报《京报》时提出的。《京报》创刊时,邵飘萍手写了“铁肩辣手”四个字悬挂在编辑室正面墙上,作为自己和报社同人的座右铭。这四个字取自明朝杨椒山的诗句“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只是将“妙手”改为“辣手”,一字之改,反映了邵飘萍服务社会、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和维护正义、敢于批判的斗争精神。邵飘萍说:

新闻记者之天职,在平社会之不平。故苟见有强凌弱、众暴寡之行为,必毅然伸张人道而为弱者吐不平之气,使豪暴之徒,不敢逞其志,不能不屈服于舆论之制裁。[2](p119)

新闻记者之尽职,以道德人格为基础,以侠义勇敢为先驱,而归本于责任心之坚固。[2](p206)

为什么记者要站在平民大众一边与豪暴之徒作斗争,对政府要履行监督之责呢?邵飘萍认为,这是由新闻事业的特性和记者的社会地位所决定的。他认为:新闻纸是社会公共机关和国民舆论的代表,记者是社会之公人,“故从事于新闻事业者,认明此种事业之特质,第一当彻底觉悟新闻纸之为社会公共机关。根据事实与信奉真理,皆以社会公意为标准,非办理新闻社之个人或团体所可因一己或少数人之感情、利害关系而任意左右之。”[2](p104)众所周知,报纸是社会公器、记者是社会公人的观点,是西方资产阶级新闻学说的重要内容。邵飘萍接受了这种观点,并鼓励自己和报界同人要旗帜鲜明的担负起伸张正义、服务公众的责任。

综观邵飘萍的一生,“铁肩辣手”可谓是他办报活动中一贯坚持的思想和追求的境界。1912年,邵飘萍辞去教职到杭州,担任《汉民日报》的主编,开始了职业报人生涯。在《汉民日报》,他坚持“报馆可封,记者之笔不可封;主笔可杀,舆论之力不可崭”的大无畏精神,撰写了大量“精通简要,雅善讥弹”的论说、时评、随笔,以激烈辛辣的笔调,旗帜鲜明而又幽默深刻地抨击袁世凯以及大小军阀的专横跋扈,揭露和痛斥浙江贪官污吏钻营牟利、残害人民的罪行,表现出可贵的斗争精神和过人的才华。

1913年,宋教仁在上海火车站被刺,邵飘萍有预见性地指出:“有行凶者,有主使者,更有主使者中之主使者”,矛头直指袁世凯。1913年8月,浙江当局以“扰害治安”的罪名查封了《汉民日报》,并逮捕了邵飘萍。邵飘萍回忆起这段经历时说:“忽忽三载,日与浙江贪官污吏处于反对之地位,被捕三次,下狱九月。”[8](p4)但他并不后悔,更没有退缩。他在给夫人的信中说:“弟以傲骨天成,岂能寄人篱下,故惟有勉励所为,欲以新闻记者终其身,不事王侯,高尚其志。”[10](p46)出狱后,邵飘萍东渡日本,在政法大学研习法律和政治。1915年底回国,不久被聘为《申报》驻京特派记者。他采写的独家新闻和内幕新闻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张季鸾曾经评价说:“飘萍每遇内政外交之大事,感觉最早,而采访必工。北京大官本恶见新闻记者,飘萍独能使之不得不见,见且不得不谈,旁敲侧击,数语已得要领。其有干时忌者,或婉曲披露,或直言攻讦,官僚无如之何也。”[11]张季鸾称赞的不仅仅是邵飘萍的采访写作技巧,而且是他内在的“铁肩辣手”的精神与品格。

1920年7月,段祺瑞政府垮台,9月《京报》复刊。此后,在一系列政治事件上,他的批判斗争精神体现得更加充分。在1923年的“二七惨案”中,他坚定的站在京汉铁路工人一边,在《京报》上给予罢工斗争以很大的舆论支持。在1926年的“五卅运动”中,《京报》不惜巨资,连发三次特刊,对“五卅惨案”表示了极大的同情和声援,对亲日军阀张作霖、张宗昌辈,用最直接大胆的语言进行了揭露与批判;对1926年的“三·一八”惨案,邵飘萍派记者亲赴现场采访,在《京报》上详尽地报道了惨案真相,并发表多篇评论严厉地抨击帝国主义和当时的卖国政府,大声疾呼全国各党各派起来声讨人类之蟊贼,为民族一洗野蛮凶杀之奇辱。邵飘萍在自己的新闻生涯中,一直在用行动阐释着“铁肩辣手”的精神内涵。

五 迎合而不盲从的受众观

记者与读者的关系问题,历来是新闻界思考的重要问题。早在戊戌变法时期,严复在办《国闻报》的时候就提出过自己的见解,认为记者办报要想符合所有读者的口味是根本不可能的,“从甲则违乙,从乙则违背甲”。因此,严复主张,记者不应该迎合读者的口味,只要按照自己的理想与追求,坚持正确的办报宗旨就可以了。[12](p491-492)

邵飘萍在这个问题上也提出了自己的主张,但与严复不同的是:他认为报纸既要迎合读者的心理,又不能“不问事实理性而一味盲从迎合”。他认为:

新闻纸之教育的任务,既不仅为舆论之代表,而兼负有指导纠正之职责,则尤应根据事理,人醉独醒,挽救群众之谬误,使其回复于正轨。是故新闻事业之政策,大体在得社会多数之同情,不能不迎合乎各方读者之心理,然不宜不问事实理性而一味盲从迎合为事。[2](p109)

邵飘萍说的“不能不迎合”又不宜“一味盲从迎合”的观点,较之于严复的看法明显有了进步。从邵飘萍的有关论述中可知,所谓“不能不迎合”,是指新闻纸不能脱离现实的社会情状,不能脱离国民的现实生活需要与阅读兴趣盲目办报。他说:“新闻事业之特质,乃为国民舆论之代表者。则吾人执笔而为新闻纪载、评论时,即当默察多数国民之心理,与夫人群发达进步之潮流,不敢因一人一时之私见或利害关系,发为非国民的悖谬之议论,致失多数国民之信仰与同情。”[2](p107)很明显,邵飘萍说的“不能不迎合”读者的心理,是指要默察多数国民之心理,符合多数国民之需求,并不是指满足读者的低级趣味。

在邵飘萍的思想中,记者在政府和官员面前,是平等的关系;在民众面前则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是师傅与徒弟的关系。这与晚清时期所有报人都以“先知先觉者”自居一样。记者既然居于社会中导师与师傅的地位,担负着教育大众的责任,那么,在报纸的内容上,就决不能“不问事实、理性而一味盲从迎合为事”。

对于当时报界存在的为了商业利益而“迎合一般劣等读者之需要”的道德缺失现象,邵飘萍给予过尖锐的批判,特别是以下三种表现:

一是含有广告意味的新闻。“欲以新闻之面具而利用报纸为之宣传其目的。……所谓广告性质者,不仅在商品上用之,医生律师之名誉,文学家艺术家之作品,军人之战功,官僚之治绩,是皆广告而已”,[2](p68)这样的新闻,往往是记者受其愚弄之后再来愚弄读者的虚假新闻。

二是揭人隐私的新闻。“若与国家社会无关之个人私事,竟为揭发于报纸,乃违背德义,非人道之甚者。”“我国有一部分新闻记者,对于此义,似未深考,且每以尽发他人私事为能,终日所探索者,皆为他人之私事。竟有将他人之家庭秘密、闺房私语,揭载于报纸者,是诚可恨已极。使外人见之,直轻视我国人为毫无新闻知识与道德也。”[2](p69)

三是有害社会风俗的新闻。“所谓有害社会风俗者,最当注意之点,为秽亵与残忍。淫书、淫画、淫戏之禁止,与夫刑法进步行刑秘密,无非恐有害于社会风俗,而增长其淫乱性与残忍性耳。”[2](p69)所谓残忍的新闻,是报道那些惨不忍睹的事实与细节,“把那可怕的凶状,尽情的披露出来。叫人看久了,则习以为常,虽有惨状万分目若罔睹”[2](p233)。邵飘萍指出,有些报纸乐于刊载秽亵与残忍的新闻,无非是为了迎合一些劣等读者低级趣味的需要。这样做不仅破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读者,也损害了记者自身的形象。

因为学识、地位、趣味等种种原因,读者是分层次的,不同层次的读者,其需求也各不相同。关注和考察大多数国民的心理,就是为了迎合与满足大多数人健康的趣味与需求。邵飘萍历来主张,报纸“其善良之作用,在使人心美化,养成社会丰丽之情操”[2](p110),真正起到教育与指导的作用。有一段话最能反映邵飘萍的这种思想:

新闻纸之灵魂,应冷静活跃于理智之世界,而耕耘于世人感情之畎亩,常以最新之事实与最有兴味之问题,涵养一般人之趣味性,将世人从枯寂冷酷之心境中救出。[2](p110)

这是邵飘萍那个时代,乃至在他之前所有优秀报人的共同观念与愿望。他们热切的希望通过手中的一支笔传播世界先进的思想文化来改造国民,造就具有现代意识和良好素质的公民,进而改造国家与社会。因此,他们不仅自己在长期的新闻实践中,坚持追求健康纯洁的旨趣,而且力主对低级趣味的报刊进行制裁。

邵飘萍在规划和提倡“理想的新闻纸”的同时,也提出了对于不良报纸和记者的惩罚措施。他认为,对于新闻界的不道德行为,要用三种方法进行制裁:一是法律制裁。即用能保护言论自由的正当法律来约束记者的行为;二是“社会方面之制裁。新闻纸苟滥用权威,流于专制,或颠倒是非、捏造谣言,则社会方面应加以制裁”。三是“同业团体之制裁。新闻记者应组织团体,谋公共利益之保障,然苟有不德之记者,滥用其权利,则同业可加以制裁。例如退出团体,断绝一切材料之交换,亦属有效之办法。惟此层亦须伴以同业道德之进步”。[2](p191)

他说的社会方面的制裁,主要是指社会大众要提高自身的媒介素养,了解新闻学的普通知识,能够识别和判断报纸的好坏,从而在订阅报纸的时候做出正确的选择:忠实于优秀的报纸,鄙弃不道德的报纸。而“同业团体之制裁”,就是行业内部的道德自律。问题是,当时新闻界的团体组织是有的,但用于约束全行业的新闻职业道德规范还没有制订出来。一般说来,行业组织对于同行的监督,的确能发挥一定的作用,但是,如果没有在全行业形成良好的道德氛围,没有切实可行的执行机制,仅靠道德提倡与道德自觉,其效果往往是有限的。

六 正确处理新闻的事业性与商业性的关系

在中国新闻史上最早提出报纸具有事业性和商业性双重性质的,是晚清时期《大公报》创始人英敛之。1907年4月18日,《大公报》发表的《邮便与报纸之关系》一文提出:“夫报纸者,商业性质之事也。”1908年,英敛之在《答问》中又说:“夫报纸者,虽亦商务之一端,究非商家之孳孳为利者比。监政府、导国民,本其天职之所在。”[9](p490)英敛之认为,办报是商业行为,但又不同于一般的商业经营,因为报纸要承担监督政府、向导国民的天职。

邵飘萍在其论著中对新闻的事业性与商业性的关系问题也给予了特别的关注,并作了较为全面和深刻的论述,提出了独特的见解与主张。在他看来,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直接关系到新闻行业的道德判断与选择。他的主要观点是:

首先,新闻纸是商品,新闻纸刊载的消息也是商品。他说:“新闻纸亦是商品之一种,不仅纸是商品,即里面的消息亦是商品。这似乎不易分别,比方有个话匣子在他人房中自唱,在窗外旁听的人亦聆到无形享利。再如近日卫兵打警察的事而论,这个消息人人可得之权,然我先在《京报》上刊出,别家报馆要是偷载《京报》的消息,就如偷人家的商品一样犯法律,所以新闻之消息也是商品。商品从何而来?系由劳力与资本换来的,新闻的消息,亦是化资本费精神得到的,故新闻的消息亦成商品。”[2](p222)邵飘萍对新闻是商品的命题,主要是从报纸的整体性和消息的独占性两个角度来说的。其意思是,既然新闻纸是商品,那么新闻纸上的消息自然也是商品,两者密不可分;某家新闻单位用劳力和资本换来的消息是独家拥有的,就同某件商品一样,具有独占性。独家新闻同商品一样,属于独家所有。

他在另一篇文章中介绍说,新闻是否为商品,本来各国是有争论的。“至1916年之末,始得一新判决例。是年美国联合通讯社控诉国际纽斯社,谓该社盗用其新闻消息,提出种种证据,大审院最后之判决则断定新闻消息乃以独特之劳力及资本而取得者,他社不得盗用之。于是,新闻消息之营业,乃与其他商品同受法律之保护焉。”[2](p95)

关于新闻是不是商品的问题,在我国新闻学界一直存在着争议。特别是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推行媒体改革,新闻单位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之后,对新闻是不是商品的问题,学界和业界进行了激烈的讨论,意见也颇有分歧。总体说来,不外乎三种观点:一种认为新闻是商品;一种认为新闻不是商品;还有一种认为新闻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现在大多数人认为,新闻的生产和消费符合商品生产和消费的特征,但新闻又不同于一般的商品,而是一种特殊的商品。

其次,怎样处理新闻的事业性与商业性的关系。

邵飘萍通过分析欧美新闻事业发展的历史后认为,新闻是商品的观点已经“风靡全球,为一般经济家实业家之所公认。各国新闻事业所以倾注全神于营业方面者,乃商品说主张之结果”[2](p202)。但是,商品说带来的必然结果是,报馆以营业为本位,以发行为手段,以多揽广告为目的。这样就会“于不知不觉之间已卷入资本主义之漩涡”,他说:“新闻事业之商业化,却又有因只顾利益而压迫编辑记者之弊,以广告之故而左右新闻,势所不能免也。且资本之色彩日益浓厚,为精神劳动之记者,不能不仰资本主之鼻息,盖所采之手段,决不能与其所持理论相一致也。”[2](p137)因此,“以营业本位为理想的经营方法,未免为偏于资本主义之见解也。”

邵飘萍并不完全赞成新闻事业“以营业本位”的经营方法,对新闻事业“公有”说(于法人组织之下经营之)与“国有”说(将新闻事业移于国家机关之手),也没有完全肯定,他说:“余个人之所见,新闻经营之方法,与其他经济制度有密切关系,故将来纵有变化,亦必随社会其他制度以变迁。”[2](p203)他的这一观点无疑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新闻业的经营方法与其所处的社会经济制度是密切相关的。无论运用何种方式经营新闻业,其关键点还是在于如何正确处理好新闻的商业性与事业性的矛盾。邵飘萍的观点是:

现代新闻事业之潮流,一方日趋重于新闻消息,一方又日趋重于正当的营业。以营业所得之利益,维持发展其机关。欲从营业本位而达于理想的新闻事业之境遇,其手段则利用社会公器以打倒机关新闻,标榜严正中立,以博社会多数之信仰。若以理想言之,新闻社既为社会公共机关,非但不应有党派色彩,且目的尤不应在于营利。[2](p136)

由此可见,邵飘萍一方面主张新闻事业具有商业性质,正当的营业是必要的,但另一方面又主张不能专以营业为目的,更多的是要承担社会公共机关、国民舆论代表和指导教育国民的职责。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新闻机构既要注重社会效益,又要注重经济效益,努力实现两个效益的良性互动和有机统一。

邵飘萍新闻思想在北洋政府时期的报人中是最为丰富和深刻的,代表了当时中国新闻学理论的最高水平。它不仅吸收了西方新闻思想的精华,而且继承了中国传统伦理思想;既有较强的理论思辨特色,又有明确的现实针对性与指导性。他提出的观点涵盖了新闻职业活动的方方面面,足可成为当时新闻记者工作实践的指南。即使在今天,他倡导的记者要以品性为第一要素和以探究事实不欺阅者为第一信条以及要有“铁肩辣手”的社会担当精神等,依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1] 林溪声,张耐冬.邵飘萍与《京报》[M].北京:中华书局,2008.

[2] 邵飘萍.邵飘萍新闻学论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3] 梁启超.梁启超全集[M].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

[4] 王韬.弢园文录外编[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

[5] 徐新平.维新派新闻思想研究[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0.

[6] 张之华.中国新闻事业史文选[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7] 王润泽.北洋政府时期的新闻业及其现代化[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8] 蔡晓斌.中国报人[M].北京:新星出版社,2010.

[9] 英敛之.英敛之集[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

[10] 华得韩.邵飘萍传[M].浙江:杭州出版社,1998.

[11] 谭庭浩,阮清钰.一代报人邵飘萍[N].南方日报,2006-11-05(4).

[12] 严复.严复集:第二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6.

ADiscussiononShaoPiaoping'sJournalisticThoughts

XU Xin-ping,LIU Yan-fei

(School of Journalism and Communication,Hunan Normal University, Changsha 410081,China)

Shao Piaoping is a representative figure of the Chinese news career transition period.He is China's first generalist of news reporter,academic,and educator.His journalistic theories are as follows:in terms of the reporter's qualification, he firstly proposed that reporters should think "quality as the first element";in the news reporting,he insisted that reporters should strive to every real truth,and take "the exploration of that the facts don't deceive readers" as the first creed;on reporters’ responsibility,he particularly emphasized that journalists should have a fighting spirit of "iron shoulders and sharp pen";in dealing with the relations between disseminators and audience,he argued that papers should cater to,not blindly follow audience,disseminators should be elegant but not vulgar;in terms of media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he argued that news organizations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not only social benefits,but also economic benefits,and even realize the organic unity of these two benefits.

Shao Piaoping;journalistic thoughts;iron shoulders and sharp pen;Practical Applied Journalism

2017-01-06

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现代民营报人新闻思想研究(14JL04)

徐新平(1957—),男,湖南祁阳人,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新闻史学会常务理事,研究方向:中国新闻传播史。

G214

A

1008—1763(2017)06—01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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