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套房子是否还算遗产?
【案例】
我共姐弟三人,我下面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多年来我一直和父母共同生活,由我负责养老送终。父母分别于1995年、1996年去世,父母去世后我继续居住在以父亲名义承租的一套公房内。1998年房改时我出资买下了这套房子,于2007年通过公证,弟弟、妹妹都在公证书上签了名,将房子过于我名下,但我的弟弟、妹妹还是认为这套房子是父母的遗产,时常向我发难。请问:这套房子还算遗产吗?
【律师说法】
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你父母在世时居住的公房,只有租住权,没有所有权,谈不上是遗产。你父母去世后,你继续承租该住房,是房屋的租住人,出于这个考虑,房改时有关单位才能把房子卖给你。所以说,你买的不是你父母的房子,而是“有关单位”的。
当然,你是从你父母手里接过承租的权利,所以,你的弟、妹总觉得是父母的财产,他们的想法可以理解,做法是错误的。这种感情,不能取代法律规定,这一点你可以向他们讲清楚。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