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民,陈海侠,杨旭保,王波,孙新娟
(1.三门峡市湖滨区农业畜牧局,河南三门峡472000;2.南阳市南召县动物卫生监督所;3.三门峡市人民公园管理处)
浅谈湖滨区畜禽养殖污染现状及应对措施
周建民1,陈海侠1,杨旭保2,王波3,孙新娟1
(1.三门峡市湖滨区农业畜牧局,河南三门峡472000;2.南阳市南召县动物卫生监督所;3.三门峡市人民公园管理处)
部分散养户没有建设粪污遮雨棚,产生的干粪直接堆放在养殖区外面,不能及时清理,行走路人和周围居民无不掩鼻快速通过。
小养殖户没有建立沼气池,污水直接排向周围低洼地带,或直接排向池塘河流,污染水源。部分虽然建有沼气池,但年久失修不能使用。
养殖场产生的恶臭气体,污染周围环境,危害饲养人员及周围居民身体健康。
由于湖滨区还没有一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对病死畜禽处理一般都是深埋,但存在两大隐患:一是深度不够,有被野狗扒出或雨水冲出来造成疫情传播的隐患,二是有污染地下水源的隐患。
一些养殖场建场比较早,选址在村镇附近、河流沟渠旁,甚至建在自己家里,布局凌乱、畜舍简陋、设施陈旧落后,极易对周围群众和水源造成污染。
在养殖业发展的早期,农民养殖产生的粪污经堆肥处理后直接还田,但随着养殖规模化和专业化,使得种养分离脱节,养殖者不种地,大量的粪污不能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不能及时还田消纳。
在畜牧业发展中,大力发展畜牧业曾作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一些养殖企业在发展初期根本没有得到环保和畜牧部门的报批就直接上马,环境保护不是核心职能,粪污、污水和臭气等污染没有纳入环保之列,畜牧部门也只能在场区建设的中后段以后(甚至投产以后)才能提出一些改善动物防疫条件之类的建议和对养殖环节技术指导,对粪污污染问题只能提出一些整改意见。
养殖业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利润薄、风险大,而污水、污物处理的运营成本相对较高,(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的干清粪最小污水排放量(每百头每天1.2 m3)计算,出栏1头猪所产生的废弃物要达到排放标准,处理费用将高达50多元),养殖场不愿意也承担不起,随意排污却是零处罚,因此相当一部分养殖户缺乏必要的粪污处理设施,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水随意排入池塘、沟壑、河流等。只有一些大型的养殖企业为了可持续发展才比较重视粪污处理。
虽然近些年国家鼓励养殖企业进行粪污处理,并研制出一些处理技术,但对于这些小型养殖户而言,这些高投入、暂时看不到回报的粪污处理设备和处理工艺无法得到推广。
根据农业部关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总结了我国普遍采用的畜禽养殖粪污技术处理模式:一是“污水肥料化利用”模式,二是“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模式,三是“粪污专业代能源利用”模式,四是“异位发酵床’模式,五是“污水达标排放”模式,六是“粪便垫料回用”模式。
由于湖滨区畜禽养殖存栏量较小,病死动物相对也较少,目前正与邻县协商共同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彻底解决病死畜禽污染问题,现已经进入场地选址等前期相关准备工作。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对农牧、环保部门职能进行了划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农牧、环保部门要明确责任、通力合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将这一关乎我国可持续发展的事务做好。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抬高养殖污染违法成本,倒逼养殖企业自觉进行环保设施建设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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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5090(2017)08-0041-01
2017-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