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网络舆情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研究

2017-03-01 08:24孙仁国姚学强
法制与社会 2017年4期
关键词:网络舆情监狱工作

孙仁国+姚学强

摘 要 舆情是政府部门关注民意并解读民意反映的民生、社会、政治等问题的重要途径,网络舆情是传统舆情的全新形式与表现。监狱作为担负刑罚执行功能的司法行政机关,有成为新的网络舆论关注热点的趋势。因此,监狱工作者必须把握网络舆情的特性与规律,立足监狱自身实际,前瞻性地研究处置与应对网络舆情的理念、思路与举措,并切实通过改进监狱的实务性工作,使网络舆情成为推进监狱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决策助力。

关键词 监狱 网络舆情 工作

作者简介:孙仁国,北京市天安门城管分局主任科员、政工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2016级在职研究生,研究方向:民商法学;姚学强,北京市柳林监狱主任科员、工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5级法律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监狱学。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2.093

监狱网络舆情是网络舆情向监狱机关的延伸,是民众通过网络所表达的对监狱机关及监狱工作人员(主要是监狱人民警察)的态度,意见和情绪的总和,是监狱传统舆情在网络平台上的映射。从当前的监狱网络舆情在网络舆情中所占的比重看,监狱还不是网络舆情关注的重点与热点,①但监狱仍有一些敏感或特色的话题会不时成为网络舆情的热点。需要从检视舆情工作不足入手,着力改进网络舆情应对措施以及更为基础的监狱工作。

一、监狱网络舆情主要内容及应对存在的问题

(一)罪犯暴力脱逃等案件以其轰动性成为最常见的网络舆情热点

河北某监狱、内蒙古某监狱等发生罪犯暴力脱逃案件后,让监狱工作者切实感受到了网络舆情的强大扩张力与影响力。尤其是内蒙古某监狱发生罪犯暴力脱逃后,传统媒体、网络新媒体都进行了跟进报道和深度挖掘,甚至画出所谓的“罪犯脱逃过程示意图”进行细节上的分析,犀利地指出监狱的管理漏洞与管理责任,形成了外界猜测与官方信息公布之间的强烈反差,反映出监狱在信息披露以及事件调查、处理的操作上还存在与信息化时代相脱节的地方。此外,一些单位为挽回不良影响、重树良好形象,而努力“将坏事变好事”,对处理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与之前事件披露的迟缓、处理责任人的低调形成鲜明对比,更易招致民众的反感,甚至再次成为网络舆情的热点。

(二)监狱对罪犯管理尺度过宽及罪犯待遇过优以其争议性易引发公众质疑

近年发生的个别患重病的人试图通过犯罪而到监狱享受免费医疗的案例,以及“鸳鸯房”、“豪华监狱”等新闻事件,引发了社会公众对监狱惩罚功能的质疑。监狱对罪犯的人权保障和服刑条件改善,在水准上不宜高于社会普通公众的保障水平,尤其是在對外宣传上,不能出于国际人权斗争和突显人性化管理的考虑而宣传过度,必须坚持真实不夸大,且与公众对刑罚惩罚功能的认知和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契合。

(三)罪犯家属、刑释人员对监狱及其工作人员执法问题的举报因其敏感性而成为网络舆情重点

监狱管理混乱、干警打骂体罚虐待罪犯、干警与罪犯界限不清等问题,是监狱信访举报的重点内容,上网成为比上访更畅通有效的举报渠道。由于举报人有明确的诉求,如果监狱不正视问题或是具体承办人员采取推、拖甚至变相报复等手段,则易引发举报人与监狱“死磕”。而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举报人更是主动“求辟谣”,用谣言倒逼真相,网民也以娱乐与戏虐的心态跟进监狱对事实真相的探究与披露过程。此类网络舆情,如果当事干警不能“出来走两步儿”,监狱态度上再不明朗,就会使监狱更加被动。

(四)监狱警察在社会上的违法违纪行为因其特殊性易引发群众指责并成为网络热点

当前普通社会公众中普遍存在仇官、仇富、仇警的心理,涉及警察身份的执法或非执法问题,极易引发民众情绪爆发,使舆论情绪化、非理性化。②相对于发生在封闭环境下的监狱执法问题,监狱警察在公共场合的执法或非执法行为更易于被社会公众监督。警车违反交规或私用、警察着警服出入娱乐场所,甚至如济南某女狱警着警服与社会人员发生冲击等,更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并成为网络舆情热点。

(五)监狱干职以个人名义且表明身份的网络言论因其私密性易诱发网络热点

如知名论坛“天涯社区”的“警察天地”栏目中监狱警察对监狱工作及警察待遇等所发布的信息与评论,新浪微博、微信公从号中身份标明或实名认证为“监狱警察”且不代表官方的人员所发布的监狱工作动态及评论、随感等。这些真实反映监狱干警对监狱工作的意见、态度及情绪的言论,不能因其特定的身份而不纳入监狱网络舆情关注的范畴。因其发布相关感受及看法时,其所代表的不是监狱官方态度与立场,而是监狱警察作为社会公众的个人态度与看法。

(六)监狱作为国家机关,监狱警察作为公务员,因其公共属性必然成为网络舆情关注的重点

社会对国家机关“三公”消费、公务员特殊福利待遇、选人用人潜规则等问题的强烈不满,对公务员包二奶养情人、出入不健康场所、消费水平与工资收入明显不符等问题的持续关注,都因其话题的特殊性更易成为现实的谈资与网络舆论的热点。监狱将与所有国家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公共部门一起接受全民的审视与监督,因此,监狱必须从其他部门业已经历的网络舆情事件中吸取教训,并共同重建、维护好国家的司法公信力。

二、监狱网络舆情工作的现状与问题

(一)监狱管理者对网络舆情认知不清

在对待网络舆情的态度上,或是不了解网络,对网络舆情没有深刻的认识,没有思路、重视不够;或是看到政府机关面对网络舆论的被动,而心有忌惮,要么避之远之,要么强调强调行政手段、强硬措施压制;或是受监狱工作运行模式的影响和领导集体决策等制度的制约,对网络舆情工作思想上开放、行动上保守。在对网络舆情的定位上,还存在将网络舆情纳入宣传工作管辖范畴,以宣传工作思维强化正面宣传对网络舆情的引导,将宣传内容当作网络舆情的主体内容进行汇总分析等不恰当做法,使监狱网络舆情工作看到的多是亮点与成绩,而不是不足与危机,失去客观性、预见性、全面性。

(二)网络舆情工作人员缺乏实战经验

大多数监狱未遇到有较大影响力的网络舆情事件,网络舆情责任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缺少必要的实战锻炼与强化训练,理论多于实践,旁观多于体验。一些监狱对监狱相关网络舆情热点事件,仅限于传达内部文件和以旁观者的身份进行直观点评,并没有充分借鉴用于人员培训与制度完善;而直接受到网络舆情冲击的监狱,事发后一段时间又因忙于处置事件及责任人、对事故本身进行剖析并不断上会检讨,而难以对网络舆情应对情况进行专题总结并在监狱系統内进行交流共享,事后又大多不愿提起,形成了培训资源的浪费。

(三)网络舆情阵地建设进展迟缓

网络舆情的监测难点在于海量信息分散于各种网络载体上,即使是专业的网络舆情分析系统也难以全面检测到,因此,必须加强官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应用建设与运行,让想找监狱反映问题的人可以直接通过网络工具,如在微博上@某监狱等方式,直接向监狱反映。而目前,以微博为例,全国监狱系统除四川、重庆等省级监狱局,新疆第一监狱、广东惠州监狱等监狱以及个别监狱的团委组织外,绝大部分监狱局及监狱没有实名认证的官方微博。甚至除江、浙、沪、粤等个别省市外,大多数的局、监两级官网都存在信息更新慢、内容单调、无人关注、无影响力的状态。

(四)网络舆情工作运行不畅

除发生突发事件时,监狱能加强网络相关信息的针对性监控并及时处置外,更多的是网络舆情应对机制处于休眠状态,网络舆情工作人员主动意识不强,过度依赖网络舆情分析工具,满足于舆情信息的定期梳理汇总,且目光只关注有影响力的传统媒体电子版及门户网站,没有深度舆情信息挖掘的积极性。甚至一些问题在网络上形成了一定的舆论影响后,监狱才后知后觉,造成监狱对潜在的热点舆情不能做到早关注、早介入、早处置。因此,必须加强网络舆情热点规律性的研究,针对社会公众、网民关心关注的话题加强监测,对一般性话题给予关注,使网络舆情工作资源得到有效配置和高效运行。

(五)舆情工作队伍管理理念保守

一些省市成立了局、监狱两级的新闻发言人、网络信息引导员队伍,要求相关人员必须注册博客、微博、邮箱等帐号,并定期通过发帖及回帖量进行考核。但通过在网络信息员中开展的个别访谈发现,一方面,监狱在网络信息员的资格准入上有较高的政治要求,而这部分人又都很少接触网络,担任信息员后更是本着少发言少出错、不发言不出错的原则,很少主动发表言论,或是转发一些无伤大雅的心灵鸡汤类帖子,造成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形式化、僵化;另一方面,在网络上比较活跃、有多年网龄、有自己的博客或微博帐号并拥有一定量粉丝的干警,又不愿把私人资源用于工作,甚至担心自己以往的言论首先受到追究,对监狱网络舆情工作出发点和操作模式的存疑。

三、监狱网络舆情工作改进措施与思路

(一)监狱管理者在网络舆情工作上必须坚持思想更解放、观念更开放、观点更包容

要改变层级管理观念对网络舆情工作的制约,淡化对网络信息员队伍的行政管理,要放权,给予网络信息员更自由的发言权和言论尺度,甚至允许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透露基本事实或是对监狱的质疑等;淡化对网络舆情的强力管控,以平等的态度对待网民及其言论,不管网民真实身份是公知还是草根,都给予足够的重视;淡化领导权威和个人意志,避免“领导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和“领导重视、特事特办”等人治色彩浓重的管理模式,对反映问题的网民,不利用公权力追究,对发表言论内容真实但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信息员,要给予最大的豁免权。只有监狱管理者思想认识适应信息化时代,网络舆情工作才能够减少不必要的阻碍与制约。

(二)监狱网络舆情工作队伍在组成和管理上要更多元、更松散、更体现个性与自由

网络信息引导员等不应采取传统的行政管理标准进行管理与考核,要坚持干警自愿参与的原则,鼓励干警以个人名义进行实名认证,并利用业余时间、运用个人资源、依照个人喜好进行网络舆情监测与引导。同时,每个单位一个新闻发言人的机制明显与“人人都有麦克风”的信息化时代脱节,局、处职领导尤其是部门第一责任人都应是监狱的指定发言人,且要实名认证并经常性地上网发布监狱工作相关的个人意见、看法,以形成个人监狱问题专家的权威性和影响力,造就一批具有监狱工作背景的“公知”、“大V”,拥有大量的粉丝支持,为在监狱网络舆情应对中获得主动权、发挥引导力打下群众基础。

(三)监狱必须在管理原则与制度上创新,放开组织纪律、宣传纪律、保密纪律的束缚

作为执政为民的一级基层党组织,作为执法为民的刑罚执行机关,监狱必须适应信息化时代和公民社会人民群众对执法执政公开透明的迫切要求,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将人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放到突出位置。满足公众知情权的渠道不是正面宣传,而是信息公开!

为此,监狱必须按照党中央、司法部的统一部署,在非原则性问题和日常性事务上,不断加大狱务、政务、党务公开的范围与力度,并对相关组织、宣传、保密等制度进行修正,减少各种基于部门利益和信息管控考量的不合理条款,为做好网络舆情工作打开信息管控的大门,保障网络舆情工作按照信息化时代信息传播规律良性运行。

(四)监狱必须客观设置监狱安全与罪犯改造目标要求,让公众对监狱工作有合理的期待与评价

要正确对待监管安全问题,不能让安全成为制约监狱创新与进取的枷锁,尤其是对外宣传上,各监狱间、各省市间不能将监管安全问题作为比拼的标的,防止误导社会公众对监狱安全问题期待值过高,甚至是“零容忍”,而使监狱在发生监管安全事故后更加被动。

同时,要借鉴世界上先进的行刑理念,改变过度强化和追求改造质量的做法,将以改造人为中心调整为以正确执行刑罚为中心,净化监狱的刑罚执行职能,减少刑罚执行过程不公开、不规范的操作,使罪犯考核、奖惩、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刑罚执行重点环节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减少社会公众对监狱“潜规则”、“暗箱操作”的存疑。此外,在罪犯生活卫生保障等方面,要与社会保障水平相当或适度偏低,不能基于人权斗争或监狱稳定而投入过度或无度。

通过以上措施,使潜在的网络舆情热点提前降温,对冲突发事件后的舆情压力,甚至在工作无可挑剔的情况下,监狱可以借事借势,趁机炒作,提升自身知名度。

(五)监狱必须进一步调整队伍建设与管理理念,并努力提升执法执纪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网络舆情最終的指向在于监狱的执法问题或瑕疵,在于监狱干警队伍的能力与素质,在当前监狱执法及干警队伍建设确实存在问题与不足的情况下,对于社会公众更容易监督、跟进的干警八小时外的违法违纪问题,监狱要转变将干警个人行为绑架到集体上的不智做法,不要因顾及个人言行对集体形象和声誉的影响,而由组织出面进行封锁消息、掩盖事实、为辟谣而辟谣等,要强化并向公众推介“个人行为个人负责”的原则与理念,既避免公众对“官官相护”处置不公的质疑,也转变干警发生问题后依赖组织、社会公众问责组织的不良局面。同时,监狱要把队伍管理的重点放在执法理念、能力与水平上,切实将该做好的事做好、该负责的工作负责好,不断推进执法的规范、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提升监狱执法的公信力,改变监狱在应对网络舆情工作中的被动局面,赢得网络舆情的主动权。

(六)监狱必须更全方位地融入社会,更密集地网上发声,实现监狱与社会舆论的良性互动

监狱的存在,不仅在于正确执行刑罚,实现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还在于推进社会法治的进步,促进整个刑事法律系统的良性运行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完美体现。因此,在网络已经成为社会各种团体组织、所有社会公众表达态度与观点的平台的情况下,在公共事件中,不能唯独缺少了来自监狱的声音。诸如“躲猫猫”事件、“邓玉娇案”、“许霆案”、劳教存废之争、马三家女子劳教所酷刑事件等涉及司法的问题,以及佘祥林案、赵作海案、“叔侄冤案”等涉及监狱工作的各种网络热点事件,甚而诸如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或是房价、油价等公共事务,监狱的“公知”、“大V”等都应发出自己的声音,体现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支持与追求。一方面,使监狱网络舆情工作者在参与网络舆论运作的过程中,反省监狱执法理念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增强对网络舆情的切身感受,增强监狱工作的网络生存能力,另一方面,通过更深度地接触并融入网络虚拟社会,为全面推进监狱工作的社会化打牢认识和实践基础。

四、结语

当前网络还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平台管理不规范,网民心智不成熟,虚假信息和网络暴力现象形成了对网络舆情工作的极大干扰;同时,国家机关、政府部门尤其是公、检、法、司等部门还切实存在很多问题,造成公信力不足,成为监狱网络舆情工作被动的基本环境。

因此,监狱网络舆情工作必须依托于信息技术应用的成熟和规范,依托于公权力部门公信力的整体提升。而对于监狱自身而言,监狱网络舆情的应对与处置绝不能仅仅由监狱网络舆情工作部门来完成,网络舆情最终指向的是监狱的全面工作和监狱管理者的整体表现,最终检验的是监狱管理者的执政、执法理念、能力与水平。

因此,监狱管理者必须与信息化时代俱进,解放思想,创新管理,以信息技术手段为依托,以解决监狱工作实践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为基础,以体制机制的改革、制度的修正完善为保障,以党务、政务、狱务的全面公开为助力,全面提升监狱自身的执政、执法、执纪水平和公信力,才能从根本上化解网络舆情带来的冲击,并使网络舆情成为监狱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矫正器、助推器。

注释:

①徐金贵.政法网络舆情实证分析与对策.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13(1).

②周安平.涉诉舆论的面相与本相:十大经典案例分析.中国法学.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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