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语法化微征

2017-03-03 01:52杨欢
北方文学·下旬 2016年10期
关键词:语法化

杨欢

摘要:“所有”是现汉汉语中常用的表示“归属”,“全部”等含义的常用词,在周代以前,两者仍然是独立成词,且较少连文,纵观“所”“有”进行融合的演变是一个由特指到泛指的转化的过程,既保留了各自的本义,又融入了新的含义。

关键词:所有;语法化;虚化

一、“所”字的本义

“所”字的本义在学术界中主要有两种观点。

第一种是以许慎的《说文解字》中的解释为准,即“所,伐木聲也。从斤戶聲。”《詩》曰:‘伐木所所”。认为“所”字是一个“从斤户声”的形声字,其本意为“伐木声”。另一种意见认为“所”是会意字,“从斤从户”,表意为“拿着武器站在房外”。指“酋长的房子”由此延伸为“房子”。

我门认为可以综合理解,即“斤”是以物指人表示“伐木工人”,“户”以部分带整体,指房屋,“所”在古汉语中的本义为“木匠的房子”,由此泛指“小的房子”。

二、“所”字的虚化过程

清代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说:“伐木聲、乃此字本義。用爲處所者、叚借爲処字也。若王所、行在所之類是也。用爲分别之?者、又从処所之義引申之。若予所否者、所不與舅氏同心者之類是也。皆於本義無涉。是眞叚借矣。”

他从《说文》入手,从“所”的本义伐木声到假借为“处”字,又从该义继续引申。认为“处所”是“所”的假借义,不是本义。根据史料,“所”字始见运用于《尚书·周书》和春秋时代的钟鼎铭文中,應产生于周初。在周代,“所”字既表示“处所”的本义,又有向代词虚化的演变。

例:若无所往,则宜来复其所而安静。——《周易》

这种转变是一种半虚化的转变。“所”字还有作为不定数词的运用,表示大概的数目。在此结构中,“所”为助词,除了可以称代处所之外,还可以带动作的对象、目的、由来、凭借、交与等。

三、“有”字的本义

针对此词本义,存在很大争议。许慎在《说文解字》对其解释为:“有,不宜有也。”许慎认为“有”乃形声字。

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说:“有,不宜有也,谓本是不当有而有之称,引申遂为凡有之称。凡春秋书‘有也,皆有字之本义也。”可见他认同许慎的说法,认为“有”的本义是无中生有,再泛指“有”。

从字形考证,甲骨文的为表示一只手的“又”字,周代早期金文的“有”上面是“又”,下面的部分表示“肉”,得到肉为即为“有”,这种观点更加可信。

四、“有”的意义发展

在甲骨文中,“有”是个“又”字,表示一只手。到了周代早期金文中,“手”下面加了“肉”,在字形上是“手持肉的样子”。因此在周代,既有“有”“又”通用的现象,我们把描述静态存在的“有”称为第一种用法,第二种用法是表示“从无到有”的动态过程,为“有了”。《春秋》《尚书》中第一种用法居多,到了汉代,这种用法虽仍然存在,聃频率降低,只在《汉书》中存在少量存句。魏晋时期,“有”不再作“又”,“又”“有”并用,“有”表示存在之意。后虽然第二种仍时有出现,但是描述静态的一般动词“有”仍为主流。

五、“所”“有”的融合及发展

在周代,“所”和“有”仍然是单独的词,主要以单独的形式存在。到了春秋战国时期,“所+有”后面开始出现名词,即转化成了“所+有N”结构。如:天地四方者,男子之所有事也。——春秋战国·《礼记》

在上述例子中,“有”不与“所”联合做名词性结构,而是作“动宾结构”的谓语,指“拥有N”,“所”再与“动宾结构”构成名词性结构,表示“拥有一切N的”。一直到魏晋六朝时期,“所有”除了表示“拥有的东西”之外开始加上“一切”“都是”“皆”“倾”“尽”等词,组合起来表示“全部”的含义。在此时期,“所有”虽需要和表示“全部”的词一起使用,但也开始从“拥有的东西”一层含义中分化出来,表示“一切”“ 全部”等含义。一直到宋元明时期仍然没有明显变化,“所有”继续保持两种语法含义,即名词化标记“拥有的东西”和动词“归属于”。到了清代,出现了“所有的”,至此,“所有”三种意义和现代汉语中的意义真正的一致了。

六、“所有”意义语法化的历史原因

“所”“有”进行融合的背景:“所”表示地点,“有”即“存在”,“一定地方存在某物”泛指为“人或物具有什么”,是由特指到泛指的转化。

“所有”语法化的过程主要是“所”的词性和语法功能改变的原因造成的。

“所”本义表示名词“处所”,在《尚书·周书》中,“居其所”之类结构转化成了“其所居”,那么“所”就由名词转化成了结构助词。在春秋时期,“所”字由名词转化为“助词”,“所+动”结构可以表示跟与此动词相关的名词的具有两端。这个结构除了可以表示处所之外,还可以表示与动作行为有关的目的,对象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A所有B”,此结构表示A和B的所属关系。可以表示“拥有的对象”。除此之外,“所有”发展出“全部”的含义也和“所+动”结构可以表示与此活动相关的名词具有不止一端有关。“A所有B”结构中,“所有”连接两个名词 “表示拥有,进而表示“拥有的全部”,再后来的发展中,“所有”开始偏向B的单方,表示“一切,全部的”。

综上所述,现代汉语中的“所有”既保留了它的古代用法,也在历史发展中有所创新。其主要原因是,不同用法在语言的使用中有不同的词汇含义和语法意义。

参考文献:

[1]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

[2]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

[3]王力.王力古汉语字典[Z].北京:中华书局,2000.

[4]汪维辉.东汉-隋常用词演变研究[M].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9.

[5]蒋绍愚.古汉语词汇纲要[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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