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基于“工匠”培育的专业教学标准研究与实践

2017-03-07 23:21姜旭德包国民邱介军薛继昌丁岚峰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信息 2017年6期
关键词:工匠培育标准

姜旭德,包国民,邱介军,薛继昌,丁岚峰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哈尔滨 150066)

高职院校基于“工匠”培育的专业教学标准研究与实践

姜旭德,包国民,邱介军,薛继昌,丁岚峰*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哈尔滨 150066)

依据国家有关专业教学标准制定的政策与规定,通过对3D打印技术、药物制剂技术和食品加工技术等专业建设实践的深入研究,结合行业企业调研情况,构建了基于“工匠”培育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规定了基于“工匠”培育的专业教学标准的适用范围、基本格式、标准特点,并进一步详实阐述了标准的核心内容,为其他高职院校基于“工匠”培育的特色专业体系建设,提供可借鉴、可操作的专业教学标准参考模式。

高职院校;工匠培育;专业教学标准;研究与实践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主要由专业目录、专业教学、课程教学、顶岗实习、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五部分标准构成,是指导、管理和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最基本教学文件。为了更好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创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指示,按照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课题项目规定的任务,积极构建了基于“工匠”培育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并在3D打印技术、药物制剂技术和食品加工技术等专业建设中实施,目的是为高职院校基于“工匠”培育的特色专业体系建设,提供可借鉴、可操作的专业教学标准模式。

1 专业教学标准的政策依据与适用范围

构建基于“工匠”培育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的目的,就是要从专业教学层面解决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问题。为此,在我院三个特色专业深入企业调研的基础上,结合与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的实际,制定出药物制剂技术专业工学结合“工匠”培育“2+1”、3D打印技术专业工学交替“工匠”培育“2+0.5+0.5”、食品加工技术专业校研企“工匠”培育“1+1+1”专业教学标准。

1.1 专业教学标准政策依据

在基于“工匠”培育的专业教学标准构建中,必须依据、领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建立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性;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有关加强“建立专业教学标准与职业标准联动开发机制”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必要性的学习与认识;深刻领会《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加快完善国家教育标准体系,完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标准”和“建立健全对接产业发展中高端水平的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体系”的构想认识,努力达到从思想上保持与国家政策高度契合、高度统一,努力落实“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学校主体”的校企合作、协同育人,为培育具有工匠精神的卓越产业人才奠定政治理论基础。

1.2 专业教学标准适用范围

构建基于“工匠”培育的专业教学标准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适用于指导高职教育(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建设、组织专业教学、引导基于“工匠”培育的专业建设、开展专业质量评价与诊改;更好地辐射、适用于其他高职教育的各类型学校;考虑到基于“工匠”培育的专业教学标准,能更好地适应对学生“工匠精神”培育和企业员工“育匠”终身学习,在适用于三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同时,也可为其他学制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参考使用。

2 专业教学标准的基本格式与特点

2.1 专业教学标准的基本格式

基于“工匠”培育的高职专业教学标准的格式基本与国家教育部2017年高职专业教学标准相近。所不同的是视角更加宽阔,内涵更加全面,凸显了“工匠”培育和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合作,突出了“政行企校”协同育人育匠的地位。从结构上看,把就业面向改为职业面向,新增了质量保障项目,单列培养规格和“互联网+学生员工”终身学习平台项目。特别是对培养规格全面展开,对素质、能力、知识结构方面表述的更全面、更有时代性。

格式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入学要求、基本修业年限、职业面向、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及学时安排、教学基本条件、“互联网+学生员工”终身育匠实训平台、质量保障等十个部分。

2.2 专业教学标准的特点

培养规格内涵更全面,凸显时代性。全面落实党和国家对人才培养的宏观政策与要求,特别是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完善了培养规格的内涵。重点强调思想政治素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加了创新创业教育、工匠精神、质量意识、中华传统文化、安全意识、环保意识等教育内容;对人文素质和身心素质也分别提出了相应要求;能力培养方面既强调了与行企业对接的技术技能,也强调了信息技术应用、终身学习、沟通表达、团队合作等方面能力,凸显了时代特征。

继承实践研究成果,体现政策延续性。学习、吸收了已经发布的高职专业教学标准的合理内核;延续了专业类别划分、职业面向、核心课程、职业证书举例等;注意了与教育部已经颁布的顶岗实习标准等政策的衔接;吸收了课题组的《高职院校“政行企校”协同育人育匠制度建设的探索与建议》、《基于“工匠”培育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思路》、《基于“工匠”培育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探索》、《高职院校“互联网+学生与员工”终身育匠实训平台的建设研究》、《职业教育工匠精神研究进展》等研究成果。

注意规范管理,强调了标准格式的统一性。对素质、知识、能力的内涵和表述规范了要求,对课程类型的分类进行了规范,对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基于“工匠”培育的专业教学标准的格式统一了要求,以体现出与国家标准的规范性和统一性相一致的原则。

追踪国内外高职发展趋势,体现引领性。在标准制定中遵循了国际专业认证中强调的“学生为中心、成果为导向、质量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强调了培养规格(毕业要求)在课程设置中的引领作用和质量评价的标尺作用,在质量保障项目中,要求建立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及监控机制、加强日常教学组织运行与管理、建立毕业生跟踪评价制度、利用监测评价结果有效改进专业教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持续改进。

高职专业建设留有调控空间,体现开放性。基于“工匠”培育的专业教学标准是基本框架,留有可调控空间与发展的空间,鼓励建设“工匠”培育的特色专业。与国家专业教学标准建设一样删除“教学建议”,突出“专业教学标准”的核心内容,更符合《高等教育法》规定的“高等学校根据教学需要,自主制定教学计划”的规定。对课程设置只界定总学时数和学时分布比例,不对具体课程规定具体的学时数。

职业资格证书的获得不作为特别要求。只强调对接职业资格证书,包括行业企业认可度高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为培育“工匠”人才,建议研究构建“互联网+学生与员工”终身育匠实训平台,实施、探索“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卓越产业人才证书和高职学位证书”通融的证书获取制度,但不做硬性规定。

新时代背景下的智能化发展对人的促进作用与影响力。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条件的极大改善和网络信息化的高速发展,以往安慰型的企业岗位已经不能适应年轻人追求有兴趣、有创造力、有挑战性、有价值的心理岗位需求了。为此,在”政行企校”协同育人育匠中,要适应当下就业观已经逐渐向创新创业心智型模式转变的现实,努力合作开发“学中做、做中学、做中教”的课程体系,既能满足心理工作岗位需求,又能满足企业工作岗位实际需求。

强调专业教学标准的质量保障体系构建中,增加专业抗风险能力分析环节。

3 专业教学标准核心内容部分阐述

3.1 专业教学标准的职业面向

基于“工匠”培育的专业教学标准的职业面向,要求体现出专业与行业、专业与职业、专业与岗位的对应关系。对于专业方向区分度大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分。主要包括:专业大类与专业类(对应2015版专业目录的大类和中类);对应的行业(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主要职业类别(主要对应国家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到小类);主要岗位类别(需调研行业企业现行通用岗位类别);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举例(社会和行业认可度高的)

3.2 专业教学标准的人才培养目标

基于“工匠”培育的专业教学标准的人才培养目标建议描述为:×××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和主要技术技能,面向×××等行业/职业类别/技术领域,能够从事×××等工作具有工匠精神和精湛技艺的卓越产业人才。

应当指出的是人才培养目标是对该专业3年左右的学习,毕业后能够达到的职业与专业成就的总体描述。同时,还包含着对学生毕业时的要求。培养目标应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撰写时要注意体现与中职和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差别。

3.3 专业教学标准的人才培养规格(毕业要求)

基于“工匠”培育高职专业教学标准的人才培养规格(毕业要求)是对学生毕业时所应掌握的素质、知识、能力的具体描述。这也是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依据和检验人才培养质量的起点和终点。

3.3.1 素质规格

一是思想政治素质方面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是文化素质方面要求提出对毕业生文化素质的普遍要求,也可结合专业特点和职业面向提出进一步要求;三是职业素质方面要求包括在职业道德、工匠精神、创新精神、信息素养、质量意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等方面的要求,应注意与中职和本科的区别;四是身心素质要求包括身体和心理健康方面的普遍要求,也可以结合专业特点和职业面向提出有关要求。

3.3.2 知识规格

一是文化基础知识规格要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提出要求;二是专业知识规格要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和行业特点提出要求。

3.3.3 能力规格

专业的技术技能是最核心的能力,应结合专业特点,结合行业企业职业技术标准或规范、主要工作岗位(技术领域)要求,注意与中高端产业发展水平相对接。在“职业面向”的基础上要细化出若干条目。要在技术技能方面的要求之外,还应要求具备创新创业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终身学习能力等,要结合专业特点,针对高职学生提出要求。

3.3.4 典型工作任务举例

要求在基于以上素质、知识和能力的要求,列出毕业生应能够完成的典型工作任务。

3.4 专业教学标准的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主要依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毕业要求),每门课程设置都应服务于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应落实国家有关文件中对课程设置的相关要求,要体现出与高职教育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相呼应,并在调研学校课程设置情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课程设置要求。课程一般包括以下几类:

3.4.1 公共基础平台课程(公共通识课程)

主要是指同一学院,甚至同一年级都一样的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军事理论课、体育、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公共外语、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公共艺术、创新创业教育、职业素质教育、工匠精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课程;还可包括国家安全、社会责任、节能减排、绿色环保、劳动卫生等方面的课程或专题讲座(活动)(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也可适当调整)。

3.4.2 专业平台课程

包括专业基础平台课程、专业核心平台课程、专业拓展平台课程,并涵盖有关实践性教学环节。对三类课程的名称和实践环节可分别举例说明。需要明确的是,专业核心平台课程一般5~8门,除列出课程名称外,还应列出主要教学内容;有专业方向的,根据需要可列举出主要专业方向课程,对其他课程门数不予规定,可根据核心课程适度安排;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包括实习、实训、实验、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实习必须达到教育部有关专业顶岗实习标准,要制定基于“工匠”培育的顶岗实习标准,论证顶岗实习的实践性教学方案)。

3.4.3 其他要求

思政课、实习实训、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内容依据国家有关要求,应有明确规定,确保教学质量和改革要求落到实处;应注重理论与实践一体化的教学设计。

3.5 专业教学标准的学时安排

学时是指学习时间,一般以45分钟为一个学时单位,实践教学一般每周按30学时计算。学制内总学时一般为2500~2800学时。其中,公共基础课总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25%,各类选修课程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10%,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不少于总学时的50%。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累计时间原则上为6个月(可分段进行),特色专业可结合实际情况调整。

除国家明确规定的必修课程之外,其他课程性质(必修、选修)的界定由高职院校自主确定。

3.6 专业教学标准的师资队伍

师资队伍包括校内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兼职教师应主要来自于行业企业。专业在校生与该专业的专任教师之比不高于25:1(不含公共课);专业带头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避免盲目上新专业,保证专业建设水平;双师型教师比例一般不低于60%;对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不作统一要求。

3.7 专业教学标准的教学设施

基于“工匠”培育高职专业教学标准的教学设施要以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为主要内容。要求实验室的面积、设施应能支撑专业实验教学需要;教育信息化条件应支持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和学生自主学习;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基地)可单列,也可融入实践教学条件中。要求专业参加职业教育集团或职教联盟,构建“互联网+学生与员工”终身育匠实训平台。

3.8 专业教学标准的教学资源

基于“工匠”培育高职专业教学标准的教学资源主要包括能够满足学生专业学习、教师专业教学研究和教学实施需要的教材、图书和数字资源。明确规定教材选用基本要求(应有明确规定的教材选用制度,优先从国家和省规划教材中选用;鼓励企业合作开发特色鲜明的专业课校本教材);明确图书配备有关基本要求和数字资源有关基本要求。

3.9 专业教学标准的质量保障

基于“工匠”培育高职专业教学标准的质量保障体系,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运用系统的方法,构建必要的组织结构,统筹协调高职院校各个部门,确保教学质量管理活动组织活动严密有序,关注教学信息反馈,管控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形成有明确任务、职责、权限的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质量管理体系。建议增加专业教学标准抗风险分析环节,采用SWOT分析法,即优势、劣势、机遇和威胁个项目,分析专业的规模效益、专业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发展效益,杜绝盲目增设专业,保证专业建设的程序性和可控性。

需要明确的是,基于“工匠”培育高职专业建设不能建立独立的质量保障体系,校院两级都建起有效运行的质保体系才能确保专业教育质量的持续提升。要重点考虑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五个关键要素,根据不同的专业特点提出相应要求:质量标准是前提——各主要教学环节均应有质量标准,包括教学准备、课堂教学、答疑、批改作业、实验、实习、实训、考试、毕业设计等;条件保障是基础——包括专业教学经费、设施、质量监控机构和人员等;过程管理是重点——包括规章制度、校院两级管理等;自我评估是核心——建立周期性的院系、专业、课程、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等在内的系统的评估制度,以及在校生与毕业生跟踪调查和社会评价等;反馈调节改进是落脚点——充分利用评价分析结果有效改进专业教学,形成持续改进的机制。

综上所述,构建高职院校基于“工匠”培育的专业教学标准,一定要实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必须依托“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学校主体”协同育人育匠,制定的专业教学标准一定要具有通用性、前瞻性,更要突出引领性。同时,在专业教学标准应用时,要鼓励不同区域、有不同定位的高职院校要制定出高于此专业教学标准,把专业办出水平,办出特色。

[1]习近平.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全国代表大会报告[Z].2017-10-18.

[2]李志宏.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体例框架与编写要求解读提纲解读[Z].2017-04-10.

[3]肖俊华,尹高飞.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专业核心课程标准建设探索[J].北京劳动保障学院学报,2012,(2).

[4]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制药技术类专业工学结合“工匠”培育“2+1”人才培养方案[Z].2017-09-20.

[5]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3D打印技术专业工学交替“工匠”培育“2+0.5+0.5”人才培养方案[Z].2017-09-20.

[6]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食品加工技术专业校研企“工匠”培育“1+1+1”人才培养方案[Z].2017-09-20.

2017-10-30

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重大课题“基于工匠培育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 (课题编号:ZJA1316001) 成果之一

姜旭德,1964-,男,哈尔滨市人,教授/省级教学名师,食品工程研究;包国民,1965-,男,蒙古族,黑龙江肇源县人,副教授/高教研副主任,职业教育研究;邱介君,1975-,男,哈尔滨市人,生物产业学院书记/副教授,思政研究;薛继昌,1976-,男,哈尔滨市人,电子信息工程系主任/副教授,软件技术研究;丁岚峰(通讯作者),1957-,男,哈尔滨市人,教授/省级名师,高职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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