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的“东方村社”思想

2017-03-12 19:07马艳玲
林区教学 2017年8期
关键词:村社俄国所有制

马艳玲

论马克思的“东方村社”思想

马艳玲

(哈尔滨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哈尔滨150025)

马克思在创立唯物史观的过程中逐渐将目光投向了俄国、中国和印度等东方国家,尤其是对东方村社(农业公社)进行研究,创作出一系列重要著作,形成“东方村社”思想,揭示东方社会的独特之处。马克思强调东方国家可能会走出一条不同的发展道路,研究“东方村社”思想不仅能为我国社会发展提供理论指导,而且还能帮助我们坚定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信心,对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马克思;东方村社;背景;阶段;意义

“东方村社”思想是唯物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东方国家的村社制度长期存在,但在19世纪40年代以前却少有学者对此进行研究,也没有引起学术界的重视,马克思注意到了东方村社的存在,并对其展开了长期而全面的研究。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研究东方村社制度是完善历史唯物主义的必须条件,也是当时大的历史背景下完成无产阶级革命需要认清的现实。马克思研究东方村社经历了三个阶段,从初步了解、探索到形成理论体系再到完善,形成了一套“东方村社”思想。其中关于生产方式、社会发展规律和跨越卡夫丁峡谷等理论至今仍是学界的热议话题。随着“东方村社”思想的传播,越来越多的学者了解并继承发扬了这一思想,不仅成为全世界无产阶级争取解放运动的理论指南,而且也是发展中国家实现自身发展的理论依据。马克思的“东方村社”思想对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

一、马克思“东方村社”思想提出的背景

从思想理论背景上看,马克思的“东方村社”思想是其所有制研究的产物。

在早期,人们对史前社会还知之甚少而且研究得不多,马克思阅读了这方面的著作,并依靠推理总结出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得出“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1]400。当然,该说法有失偏颇。后来,随着马克思对东方国家研究的深入,尤其是对村社研究的增多,他发现东方国家的土地所有制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土地所有制,而且生产方式也有所不同。对此,马克思开始了长期的对东方村社的关注与研究,为丰富和发展历史唯物主义提供了必要条件,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他提出了亚细亚生产方式这一概念。另外,马克思的“东方村社”思想也推进了《资本论》的创作,马克思在《资本论》的写作过程中有关土地所有制方面,阅读了大量与东方国家土地制度相关的资料,并做了大量笔记。其中,马克思查阅的与俄国相关的书籍资料就有几百种之多。最初马克思的“东方村社”思想一经在俄国传播就引起了人们的关注,随着马克思著作传入俄国,马克思的观点在俄国的影响也越来越大,这些都促使马克思进一步思考东方村社问题。

从社会历史背景上看,马克思的“东方村社”思想是东方国家社会革命的产物。当欧洲革命陷入困境时,东方国家却是另一番景象,在中国爆发了太平天国运动和第二次鸦片战争,印度爆发了反抗殖民统治的起义运动,这些运动都对统治者和殖民者造成了沉重打击。与此同时,俄国国内的社会矛盾也日益凸显,人民所受的压迫越来越重,反抗意识也越来越强,这些都促使马克思注意到东方国家革命新时期的到来。马克思认识到要想取得胜利无产阶级既需要与国内的其他阶级联合也需要与国际上的其他反抗运动结合起来,才能实现有力反击。由于东方村社在东方国家占有主要地位,小生产方式在俄国、中国和印度占大多数,这就使得这些国家中农民的数量十分庞大,而工人阶级只占极小的一部分。所以,马克思的“东方村社”思想是极其必要的,也使无产阶级认识到这一现实,对于以后的无产阶级革命运动起到了推动作用。

二、马克思“东方村社”思想的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是19世纪40年代。在这一阶段,他开始将目光投向了俄国、中国和印度等国家。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过程中,马克思从理论角度对社会形态的更替变化作出了初步分析,他撰写了《德意志意识形态》(1845-1846)、《雇佣劳动与资本》(1847)和《共产党宣言》(1848)等著作[1]148-151。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将所有制的形式分为三种:“部落所有制、古典古代公社和国家的所有制、封建或等级所有制。”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中,马克思写道:“古典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都是这样的生产关系的总和,而其中每一个生产关系的总和同时又标志着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特殊阶段。”[1]340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到东方国家时马克思写道:“使未开化和半开化的国家从属于文明的国家,使农民的民族从属于资产阶级的民族,使东方从属于西方。”[1]405可见,在当时,马克思认为东方国家的发展规律同西方国家一样,他的研究还缺少事实佐证,研究得不够充分。

第二阶段是从19世纪50年代开始到《资本论》第一卷出版。在这一时期,马克思对俄国、中国和印度等东方国家的社会情况进行了更具体的探索。马克思全面研究了斯拉夫民族,包括其历史、语言和地域特征。这一时期马克思发表了大量关于斯拉夫民族的文章,尤其是关于俄国的文章数量最多,为以后研究俄国的村社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另外,在这一时期,马克思还对中国和印度的村社展开了深入研究,包括经济状况、社会状况、生产方式和国内主要矛盾等。他还特别关注了中国的太平天国运动和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及印度的民族大起义等重要历史事件。随着研究的深入,马克思也发表了一系列文章表述观点。在这个阶段,马克思的“东方村社”思想取得了丰硕成果。一方面,马克思发表了大量的具体论说东方村社的文章,对东方村社的认识更加深入;另一方面,马克思从理论角度深入探索了这些国家的所有制、生产方式及社会发展规律。马克思在发现东、西方国家的土地所有制不同之后,提出了亚细亚所有制[2]725-728的说法,明确提出了东方社会的独特社会结构。但此时的马克思理论还有局限,他在写作《资本论》第1卷时写道:“工业较发达的国家向工业较不发达的国家所显示的,只是后者未来的景象。”[2]82马克思仅仅考虑了社会发展的一致性而没有对其他的可能性给予重视。概括说,此时马克思的“东方村社”思想取得了一系列新成果,在整个“东方村社”思想体系中属于过渡期。

第三阶段是从1867年到马克思逝世。在这一阶段,马克思出版了《资本论》的第1卷之后全面深入地探究了东方村社,形成了一系列有关东方村社的思想。马克思为此付出了大量的精力,还做了很多研究工作,如重点考察了俄国的村社,积极与俄国的革命者、学者互相探讨东方村社问题。他阅读了大量关于俄国土地制度的文章,并撰写了数目众多的关于村社的通信、文章。马克思还将世界范围内的其他村社与俄国村社进行了比较,在这个过程中,马克思提出了“西方的先例在这里完全不能说明问题”[3]471和“极为相似的事变发生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就引起了完全不同的结果”[4]466等重要论断。马克思推断俄国、中国和印度等东方国家可以走出一条截然不同的发展之路。此时马克思的“东方村社”思想已经相当成熟,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也已经形成。

三、马克思“东方村社”思想的内容

马克思的“东方村社”思想的内容首先体现在他和恩格斯合作创作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们将所有制的形式进行了划分,在书中将所有制分为三种:部落所有制;古典古代的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马克思认为之所以有不同的所有制形式是与当时情境下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分工直接相关。部落所有制对应的是不发达阶段,在这一时期,生产力低下、分工不明确是典型特征。古典古代的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对应的是生产力和分工的进一步发展阶段,在这一时期私有制迅速发展,城乡对立产生。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继续了上一时期城乡对立的局面,生产方式以小规模的土地耕作和手工业为主。

另外,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将所有制形式分成了三种。首先,他提到的是亚细亚所有制,生活在这种所有制中的人们以土地作为基础,个人财产与公社财产相等同,人们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其次,古代所有制,与前一种不同,它是以城市作为基础,人口集中于城市,并且城市与耕地密不可分,但个人财产与公社财产相分离。再者,马克思还提到了一种所有制形式,日耳曼所有制形式,在这种所有制形式下,土地被分为公有地和私有地。

马克思初步探索了所有制的理论形式,认为阶级斗争在历史的更迭中具有重要作用,认为东方国家的发展要从属于西方国家。虽然马克思开始关注东方国家,但对具体情况调查了解得还不多,所以得出的结论具有一定的片面性。马克思在详细考察了东、西方社会之后,意识到东、西方社会的结构不同,总结了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但他只考虑了社会发展的一般性,没有过多考虑其特殊性。后来,马克思“东方村社”思想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创新地提出了跨越卡夫丁峡谷的设想,他既考虑到了历史发展规律的一致性,也考虑到了多样性。

总的来说,在第一阶段马克思创作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将所有制形式进行了划分,初步探索了社会形态理论,在书中马克思将其分为部落所有制、古典古代的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以及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他认为阶级斗争在历史更迭中具有重要作用,认为东方国家的发展要从属于西方国家。虽然马克思开始关注东方国家,但对具体情况的调查了解还不多,所以得出的结论仍具有片面性。第二阶段,马克思的“东方村社”思想主要是他提出了亚细亚所有制,分析了亚细亚社会的主要特征。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将所有制分为亚细亚所有制形式、古代的所有制形式以及日耳曼的所有制形式。马克思在详细考察了东、西方社会之后,意识到东、西方社会的结构不同,总结了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但他只考虑了社会发展的一般性,并没有考虑特殊性。第三阶段,马克思“东方村社”思想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创新地提出了跨越卡夫丁峡谷的设想,他既考虑到了历史发展规律的一致性,也考虑到了多样性。

四、马克思“东方村社”思想的意义

马克思“东方村社”思想既具有理论意义也具有现实应用价值。从理论意义上说,由于马克思对东方国家的关注、探析,使人们更清晰地了解到东方国家的社会状况,尤其是特殊的土地所有制形式和生产方式。马克思从哲学角度论述了社会发展统一性和多样性的辩证关系。随着马克思著作在中国的传播,我国众多学者对“东方村社”思想也进行了不断地研究与阐释。其中俞吾金专门对社会形态的演进[5]形式进行了研究;刘同舫认为可以从不同视角理解“东方村社”思想中的社会形态理论[6];赵家祥探讨了资本与社会形态之间的关系[7]。还有的学者专门研究了社会形态理论的概况,如刘子瑛、曹光章[8]、杨学功、楼俊超[9]等。这些对马克思“东方村社”思想的继承与解析以及探索社会发展模式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从现实应用价值上说,马克思在不同时期形成的理论与实践活动紧密相连,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理论结合实践的范本。从马克思提出的“不通过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设想在俄国十月革命中得到验证,证明了马克思的“东方村社”思想有实践的可能而非空想。随着客观历史条件的变化,国内外广大学者在理解和继承马克思主义的同时,也在不断发展马克思主义,提出了一系列理论力求解决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问题,这说明了马克思的“东方村社”思想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

马克思的“东方村社”思想使我们坚信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虽然我国在社会主义社会建立初期经历了一些挫折,但不能说是失败。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足以说明社会主义社会的强大生机与活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产物。研究马克思的“东方村社”思想中的诸多理论不仅可以深化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而且也能推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继续进步[10]。“东方村社”思想发展和完善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也是马克思主义整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马克思的“东方村社”思想进行研究有助于我们继续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第二十五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471.

[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M].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466.

[5]俞吾金.社会形态理论与中国发展道路[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2).

[6]刘同舫.马克思人类解放视域中的社会形态理论[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5).

[7]赵家祥.资本逻辑与马克思的三大社会形态理论——重读《资本论》及其手稿的新领悟[J].学习与探索,2013,(3).

[8]刘子瑛,曹光章.论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形态理论[J].求索,2012,(4).

[9]杨学功,楼俊超.如何理解马克思的三大社会形态理论——兼评学界的几种常见理解[J].教学与研究,2012,(8).

[10]黄斌.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研究与当代中国发展[J].探索,2012,(2).

〔责任编辑:钱晓玲〕

G411

A

1008-6714(2017)08-0064-03

10.3969/j.issn.1008-6714.2017.08.030

2017-04-24

马艳玲(1986—),女,黑龙江绥化人,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2015级硕士研究生,从事西方哲学及社会发展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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