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服务链结构及其功能研究

2017-03-13 20:25王爱民
中国集体经济 2017年6期

王爱民

摘要:以创新链和科技服务链共生关系为前提,构建了农业科技创新服务链的结构,并对农业科技服务链的功能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了农业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业科技服务;创新链;链式结构

农业科技服务是连接农业科技与产业的桥梁和纽带,是增强农业创新能力和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中心环节。自党的“十八大”重要会议召开以来,中央已连续三年下达了一号文件,突出加快创新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因此,农业科技服务已成为实施农业创新驱动战略中的关键环节。

一、文献述评

直接研究农业科技服务链的文献并不多见,但关于创新链和农业科技服务的研究为本文提供了一定的视角。创新链是通过将创新主体连接起来,以实现创新系统优化目标的功能链节结构模式。创新链理论是基于技术创新的“连环-回路模型”提出并不断发展的,经历了由最初的“线性创新链”(起始于研究,结束于应用)向“反馈创新链”(突出市场的反馈)到“非线性创新链”(强调创新与公司战略、目标结合)再到系统集成创新(注重链节整合)和网络型创新(组建创新战略联盟)的演进过程。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和跨国公司日益涌现,企业、研发机构和金融机构等组织之间的关系逐渐由单一市场交易关系,向战略联盟模式转变,技术创新突破了组织和国别界限,注重把基础知识研究与产品创新环节结合起来而成为一种链节网络模式。技术创新过程是一个多机构系统集成网络连结的过程,相应地,创新链也应是多机构创新链的系统集成。早期的研究主要功能视角进行研究,认为创新链上各个主体合作能有效降低创新成本,化解创新风险,提高整体创新功效。随后,创新链与产业链、科技服务相融合的研究逐渐增多。创新链是一种相互关联和配套的链环结构,科技服务在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一是实现开发链的专业化细分,二是促进研发链与产业链对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所以,科技服务应该强调链式整合。

由于农业技术具有明显的公共物品属性,早期很多国外学者认为农业科技服务应由政府提供,然而,政府供给在弥补供给不足的同时也产生了低效率和单中心化,因而促使农业科技服务活动向着商业化、私营化和经营多样化发展。国内学者主要从农业科技服务的现状及存在问题、供给模式和对策方面进行了研究。主要观点可以总结为:服务机构功能单一、经费不足、管理体制不畅是农业科技服务供给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以政府为主的多样化供给模式基本形成;理顺体制,完善投资机制是加强农业科技服务供给的根本途径。

以上研究特别是创新链与科技服务融合的研究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视角。但创新链与农业科技服务融合的研究还不多见。事实上,科技服务和创新链存在诸多关联。相对而言,农业经营主体更为分散,农业技术扩散的外部性更大,因此,从创新链视角研究农业科技服务,探讨其作用机理更具意义。

二、农业科技服务链结构

(一)农业科技创新链结构

科技服务链是以创新链为基础的,由相关服务组合而成的链式结构。创新活动决定了科技服务的方向和内容。从农业科技创新的过程看,农业科技创新是有农业基础研究、农业技术研究和农业技术扩散三个环节组成的创新链。

农业科技创新链不是单一的线性过程,链条上的各个环节逐次递进、相互作用、循环往复以实现更高层次的价值。农业基础研究的主要范围是对农业领域的一些共性的基础知识和关键性技术,为农业综合性和应用性研究奠定科学基础。农业技术研究的主要领域是开发专项农业技术和实用技术,并将研究中遇到的问题和相关的信息反馈到农业基础研究环节,为农业基础研究提供参考和借鉴。农业技术扩散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途径,也是农业技术研究成果价值实现的必要环节,主要包括农业科技开发、农业科技示范、农业科技推广。农业科技开发主要针对农业技术成果,进一步开发具有市场价值的产品;农业科技示范是农业技术扩散的关键环节。通过示范,一方面可以检验农业技术的稳定性和适用性;另一方面可以产生很强的示范效应和扩散效应,从而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农业科技推广是农业技术扩散的主要渠道和手段,是实现农业科技成果价值和产业化经营的必要途径。

(二)农业科技服务链结构

实现创新增值是科技服务链的核心目标,农业科技服务链必然围绕着农业创新增值的目标进行活动,包括基本活动、辅助活动和支持活动三个部分组成。基本活动主要包括农业研发服务、农业科技成果加工服务、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服务。辅助活动包括人力资源服务、信息服务、环境服务。支持活动主要包括政策支持和金融支持。

基本活动是农业科技服务链的核心环节。农业研发服务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基础条件,为专门从事农业研究的人员和机构提供研发规划服务,提供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加强信息交流等等。科技成果加工服务为創新成果的进一步熟化、改进和完善提供专门的服务,如产品设计开发、工程技术指导、产品经营等。成果转化服务是促进成果走向市场实现创新价值的一环,需要为产品和技术的示范基地建设、试验、鉴定、评估和孵化等提供专门化的服务。成果产业化服务是农业技术扩散的最后一个环节,需要为创新成果尽快进入市场提供专门化的营销服务,包括技术贸易、技术监督、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等。

三、农业科技服务链功能

以基本活动划分,农业科技服务链可以分为上中下游三个部分,上游主要是研发服务,中游主要是成果进进一步加工和转化服务,下游则是技术成果的扩散应用和产业化服务。

(一)上游功能:降低交易成本产生“配置效应”

创新成果是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原动力,在新技术研发阶段,重新主体往往面临着资源不足,信息缺失等问题,仅靠科研单位自己解决,需要付出更多的交易成本。科技服务专业化可以借助市场力量寻求创新资源,如提供创新风险资金支持、科技咨询和研发设施租赁,可以通过信息交流平台,建立科技资源共享平台,降低了交易成本,促进科技资源合理配置和流动。

(二)中游:信息传播产生“匹配效应”

对农业技术的熟化再开发是农业科技成果应用的关键环节,许多新技术成果往往因忽视熟化和后期加工被搁浅。通过农业科技服务促进了科技信息传播,有助于创新主体甄别合作伙伴,建立科技孵化器,对农业科技成果进行再加工和再设计,使之更加符合市场需求。

(三)下游:创新资源集聚产生“扩散效应”

小规模分数经营是农业生产的典型特点,为了规避风险,多数生产者不愿率先采用新技术成果,而是保持观望状态,这就决定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难度更大。所以,农业科技成果中,科技宣传、咨询和示范尤为关键。农业科技促使技术、资金、人才、信息等要素集聚,通过市场需求引导创新资源,为科技成果转化供场所。通过市场营销策划、科技推广和宣传,缩短新产品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同时提供技术指导,降低采用者的学习成本和风险成本。

四、促进农业科技服务发展对策建议

(一)发展专业化、社会化的农业科技服务中介组织

发展专业型的农业科技服务中介组织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织措施。一是服务服务技能专业化。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只有高度专业化、商业化,才能满足市场需求。二是服务功能全程化。社会化的专业服务组织必须同时完善各项配套服务措施,包括市场需求的预测和种养项目的选定,农用物资的供给与保障,产品的收购、贮藏、加工与运销等工作。帮助生产者解决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全程服务问题。三是服务机制市场化。农业科技服务中介组织机构应当完全采取公司化的运作方式,根据市场供求、价格等的变化确定公司的服务领域,選定服务内容。

(二)加强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其向产业化发展

首先,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体系和人员建设,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加强知识更新,建立一支高素质、能战斗的技术推广队伍;强化服务手段,建立农技推广办公条件保障体系。其次,推动农业科技推广多元化发展,增强社会化职能。发展各类社会化农业技术服务组织,培育多元化农业技术推广主体,不断满足农民的多样化技术需求。要鼓励和支持科研教育单位、涉农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技术团体等,开展技术承包、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物结合、技术咨询等服务。

(三)构建农业科技服务业政策支持体系

农业科技服务具有强烈的正外部性,需要政府给予一定的支持。增加对农产品安全生产、保鲜、加工、储运等方面的投入。制订鼓励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奖励办法和投资政策等;对农业科技创新和服务企业实行免税政策减免、项目补贴等优惠政策,鼓励其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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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廖颖宁.科技服务业结构优化模式与广东的实践[J].科技管理研究,2015(11).

*基金项目:江苏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B-a2013/01/07)。

(作者单位:江苏师范大学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