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云托月,长歌当哭

2017-03-16 11:07高雅琛
大观 2017年1期
关键词:玉兰余华三观

高雅琛

摘要:从余华的这篇《许三观卖血记》中,我们能够看到很多的浙江越剧元素,这是一部以戏曲为表现形式来关注现实,外表朴实简洁但却内涵意蕴深远的作品。本文希望通过叙述聚焦作品语言,浅谈作品的结构,初析其内在情感,以期对这部作品有更深层次的了解。

关键词:卖血;戏曲化

《许三观卖血记》写的是许三观的日常生活和生存的挣扎。作者的描绘是平淡的,如同越剧一样的娓娓道来,“犹如盘起来的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对于《许三观卖血记》,余华曾经说的很清楚:“我要用我们浙江越剧的腔调来写。”然而在文章中他确确实实的是把他浙江的曲韵风流表现得淋漓尽致。让读者在淡云托月的越韵意境下,窥视许三观悲凉而又现实的命运。作者在平民日常生活常态的平淡描摹中轻松愉悦而又用意匪浅的描绘了许三观十一次卖血经历,而这十一次卖血就是许三观一辈子的真实的痛苦挣扎的折射,贯穿他一辈子生活历程。他的痛苦已经深入骨髓,长歌当哭,无可名状。

对于许三观的痛苦,余华并不是在写作之前就有所打算的,“在这里,作者有时候会无所事事。因为他从一开始就发现虚构的人物同样有自己的声音,他认为应该尊重这些声音,让他们自己去从中寻找答案。于是,作者不再是一位叙述上的侵略者,而是一位聆听者,一位耐心、仔细、善解人意和感同身受的聆听者。他努力这样去做,在叙述的时候,他试图取消自己作者的身份,他觉得自己应该是一位读者。事实也是如此,当这本书完成后,他发现自己知道的并不比别人多。”所以,许三观的痛苦是一种由书中人物水到渠成的发言所形成的音律渐强的戏曲念白的叙述方式体现出来的,而“毫无疑问,这种渐强的方式是最为天真的方式,就像孩子的眼睛那样单纯,同时它又是最为有力的叙述……”

始终觉得余华《卖血》这篇文章是一次杰出的以戏为小说的实践,处处透露着戏曲化色彩。小说叫卖血“记”,“记”正是一种戏曲体式,比如“玉茗堂四梦”分别叫《还魂记》《紫钗记》《邯郸记》和《南柯记》,更不用说《西厢记》了。不谈小说的名称,我这里要说的是小说戏曲化的语言表达。

爷爷:你爹为什么不来看我?

许三观:我爹早死啦。

小说中开篇写的是许三观回乡下看年迈的爷爷,那么许三观他几岁了?他的父母呢?他父母是做什么的?这一系列的问题在作品中并没有明说,但是通过人物的对话,读者在下文中总能找到一些答案。又比如第六章写许三观得知自己带了绿帽子,如何惩罚“犯了生活错误”的许玉兰,就是全由对话来表现的。甚至就连那些事件、心理,余华也尽量通过对话、独白来交待。

许玉兰:许三观,吃饭啦。

许三观:你把饭给我端过来,我就坐在藤榻里吃。

许玉兰:许三观,你什么时候才享受完了?

许三观:我也不知道。

许玉兰:一乐、二乐、三乐都睡着了,我的眼睛也睁不开了,你什么时候在藤榻里享受完了,你就上床来睡觉。

许三观:我现在就上床来睡觉。

从一开始要在藤榻里吃饭的决绝,到“不知道什么时候享受完”的痛苦加深而又失落茫然,再到最后从愤恨的思想上转变过来,“马上就去睡觉”,暂时放下心里的痛苦与挣扎。这一系列心理过程,从想不通到越想越气,心理痛苦加深,直至消减殆尽。余华都用一种“无技巧的技巧”将其通过语言简洁明了的表现出来。

还有结尾写到老年时许三观卖血不成在街上哭,引出一场众声喧哗的大型对话,这场对话中有众人参与,最后在许玉兰的痛骂中,以许三观的总结性发言“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结束了全篇。

越剧的语言就是要在顾及舞台演出实际效果和一般观众的欣赏能力、避免出现一味追求骈丽繁华的弊病的前提下,做到雅而易懂,俗而不陋。越剧语言常常因剧情的不同,所表达内容的不同,从而显的层次分明,语言通俗生动,并富有幽默感。余华在让许三观开口说话的时候总不失事宜的带动起配角们的诙谐之感,让读者感受到它所包含的越韵的雅俗共赏的特点。也体现了越剧渗透在作品语言之中的韵味。

另一方面,越剧讲求结构的整体性,流畅性,追求详略有致的演绎方式。在越剧的影响下,小说《许三观卖血记》也呈现出一种带有曲韵的结构。首先,作者让小说遵循主人公自然发展的状态发展,主人公所经历的事情都是恰如其分的,其次,按照时间顺序,把主人公发生的事情都搜聚在一起,使得整部作品犹如浑然天成,如流水一样时而涓涓,时而汩汩,时而又肆虐奔腾。

让人印象深刻的首先当数文章中的循环结构模式。张学军先生对余华重复循环的解释是:“余华是为了建构叙述结构所采用的一种叙述手段,以此来表达他们对于世界不确定性的一种认识和那种难逃劫数的具有悲观色彩的宿命观。”5而我认为,余华的重复循环确实是为了构建叙述结构所采用的一种叙述手段,但是是一种对于事情發生的确定性的肯定判断,因为肯定所以才劫数难逃,所以才具有悲观色彩的宿命观,继而只得长歌当哭。

其次,作品详略的写作策略,也是人们评论、研究的焦点。最经典的要数许玉兰生产和许三观不厌其烦的用嘴给孩子们做红烧肉那两段了。前者三进产房,作者只寥寥数语,后者同样三遍做红烧肉,却事无具细。这种表现方式跳出了常规,除了表现了许三观家当时悲剧的命运意外,也给平淡的叙事中加入了起承转合的调味料。

另外,作品的节奏也借鉴了越剧先松后紧,先慢后快的模式,最后在悲剧的最高点又归于平淡。许三观第二次卖血与第一次相隔了十年。第三次卖血是因为林芬芳,自愿卖血。第四次卖血又与前一次隔了十年,因为灾荒,目的在于解决温饱问题。第五次卖血是两年后,是为了给当知青的两个儿子钱。第六次卖血,仅在一月之后。时间骤然变短。为了救得了肝炎的一乐,许三观第七次卖血。接下来的三次卖血都只有三四天的间隙。时间越近,情感越紧张,在读者为之揪心的时候,作者逐渐把文章推向了高潮。而第十二次卖血又归于平淡,十一年之后,为了重温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滋味,六十四岁的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

整篇作品在我看来,俨然就是一场以民乐为伴奏的现代越剧。唱词念白都恰到好处,曲调,节拍都俨然有序,快慢镜头络绎交错,给人一种韵律的享受。在这一种状态下再看许三观,任何细节都变的合情合理,任何平淡的事情被用戏曲来表现使得感情的抒发更加淋漓尽致。以至于许三观的悲哀极致的只能长歌当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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