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折”的统一:中国国语运动中的“不统一主义”

2017-03-20 16:32王东杰
社会科学研究 2017年2期
关键词:方言

〔摘要〕 中国近代国语运动在致力于“语言统一”的同时,也对统一“过度”的危险抱有深刻警惕,因而明确将“不统一主义”定为国语运动的宗旨之一,在整个世界范围内的语言民族主义潮流中都别具特色。“不统一主义”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力倡保护方言,反对国语一统天下;二是主张“蓝青官话”式的国语标准,不要求每个人都说得字正腔圆。造成国语运动这一特色的原因不止一个,既和国语运动领袖们的自由主义思想倾向有关,也和中国文化和社会传统本身对于地方性的宽容和高度赞许有关。这一特色提醒我们,中国近代的民族国家建设在走向权力集中化的同时,还存在着“疏松统一”的可能。

〔关键词〕 国语运动;语言统一;国语不统一主义;方言;蓝青官话

〔中图分类号〕K257;K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7)02-0144-23

法国大革命时期,一位雅各宾党人宣布:“一个自由民族的语言应是唯一的,且对所有人皆是同一的(The language of a free people must be one and the same for all)。”①一语道出了语言民族主义的基本原则:一个民族,一种语言。两百年后,法国政治学家吉尔·德拉诺瓦(Gil Delannoi)指出,从“帝国”到“民族国家”的政治变革,必然伴随着语言状况的改变:“在帝国时代,政治和文化精英之间以有文学传统为依托的通用语言进行沟通,而每个地区都有方言”。进入民族国家时期,方言“先被当地社会精英所抛弃,又被大众教育冷遇”,无可挽回地趋向“灭亡”。相应地,“民族语言”则扮演了两种角色:既是“反对帝国语言的多样性象征”,又是众多地区性方言的掘墓人。作为一个国家“剩下”的唯一一种语言,它同时是“语言标准和政治规范”。〔1〕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Anthony Giddens)也注意到,民族主义在欧洲的发展过程,亦是与方言文化相关的地域性共同体的瓦解过程。〔2〕因此,语言民族主义不但意味着一种新语言(民族统一语)的诞生,也意味着许多旧语言(方言)的湮灭。

中国近代国语运动无疑是语言民族主义浪潮的众多追随者之一,不过,这并不等于它在任何方面都对其原型亦步亦趋。李方桂在1947年的一段评论中注意到:接受政府所颁行的国语标准,并没有妨害大多数中国人仍然用方音去诵读文学文本,也没有使得方言的“声望”受到什么明显损伤。〔3〕确实,中国国语运动的领袖们大多对方言抱有一种积极而友善的态度,即使不将其看作家属,至少也当作可以共处的邻人,而不是一定要打倒的對手。国语和方言之间虽然也有紧张,但无论如何还没有发展到敌对地步,在多数情形下,反而是并辔骈行,形成了一种“双语”体制,并得到了理论上的认可。同时,“国语”也常被看作一组可以在某种范围内适当移动的语言光谱:只要人们能够大体无障碍地沟通,国语的能事已毕;国语运动并不要求每个人都能把标准语说得字正腔圆。

在这些方面,国语运动和欧洲原版的语言民族主义主张显然存在着不小的差异。但此一特色似乎迄今尚未引起学界的足够重视。尽管也有人注意到,新文化运动诸子对国语和方言的互补有过不少论述,并且无论是自由主义者还是左翼文化人,对方言文学和方言文艺的倡导和实践都一直没有停止,但对于这些现象,论者往往是点到为止,多数研究者仍然倾向于把国语运动看作国家(中央)政治和文化权力对(包括方言在内的)地方文化实施的“文化宰制”。比如,汪晖就认为,在抗战时期“民族形式”的讨论中,左翼文化人对“地方形式”的肯定,“不是为了形成地方认同,而是‘民族认同”。而从整体来看,中国“现代语言运动的主流”不但“是以消灭口语的多样性为代价的”,还伴随着“现代国家在文化上的支配地位的形成”(见其《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下卷第2部,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1505、1526页)。对国语运动方言观的大体勾勒,见崔明海《“国语”如何统一——近代国语运动中的国语和方言观》,《江淮论坛》2009年第1期,173-179页。刘进才(《语言运动与中国现代文学》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225-266页)较全面地讨论了中国现代“方言文学”的发展及其最终命运。此外,如赵黎明《五四歌谣方言研究与“国语文学”的民族性诉求——以北大“歌谣研究会”及其〈歌谣〉周刊的活动为例》(《学术论坛》2005年第12期,167-171页),王丹、王确《论20世纪40年代华南方言文学运动的有限合理性》(《学术月刊》2012年第9期,140-145页)都涉及其中的某些层面。关于国民政府对方言电影(主要是粤语电影)的打击,是一个研究的热点,如傅葆石《双城故事:中国早期电影的文化政治》,刘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108-110页;李培德《禁与反禁——1930年代处于沪港夹缝中的粤语电影》,上海档案馆编:《上海档案史料研究》第1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170-187页;范雪《电影“国语”与三十年代有声片》,《文艺研究》2010年第5期,90-104页;程美宝《地域文化与国家认同:晚清以来“广东文化”观的形成》,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238页;吴国坤《语言、地域、地缘政治——20世纪五六十年代国泰∕电懋的都市喜剧》,姜进主编:《都市文化中的现代中国》,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305-322页。喻忠恩以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独立性最强的“两广”地区为例,讨论了国语运动与中央—地方斗争的直接相关性(《“两广事变”后的广东国语运动》,《开放时代》2009年第4期,66-73页)。又,“文化宰制”一词,来自英国文化理论家雷蒙·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对dialect一词演变过程的描述,详见《关键词:文化与社会的词汇》,刘建基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130页。这在很大程度上恐怕是因为,既存研究对中国国语运动的思考,基本是通过西欧、日本经验的透镜进行的,故而多见其同,而鲜见其异。

澳大利亚汉学家费约翰(John Fitzgerald)的有关论述篇幅虽短,却深值注意。他把中国“语言改革运动中文字统一化和多样化之间的论争”,与“中央集权者和联邦主义者之间围绕着中国国家形态问题的政治竞争”,视为两个同构而平行的现象。费氏同意,无论是“语言联邦主义”者,还是“中央集权者”,都处在“民族统一”的话语框架中,但前者所说的“统一”乃是“各个分裂的地方社会的集合”,后者更重视“抽象地重新组织起来的民族”。费约翰对两派平等对待,并注意到方言和国语之间的复杂性:对方言的认同未必即是对统一的背叛,相反,甚至可能是国家认同的另一种形态。〔澳〕费约翰:《唤醒中国:国民革命中的政治、文化与阶级》,李恭忠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231-238页。我这里想特别点出的是:作为“国家认同”的一种载体,方言认同并不意味着“地方认同”的消失,反而展现了地方认同和国家认同的协调一面。在此意义上,前揭汪晖的论述虽然关注到了同样现象,但他所突出的是两者的对立关系。

与大多数研究取向不同,本文主要关注国语运动中那些“不统一”的面相:乍看起来,它们和国语运动的旨趣背道而驰,但它们的确就存在于国语运动内部。这些面相主要表现为两个主张,而恰与那位雅各宾党人的理想南辕北辙:“国语运动”并不意味着一个国家只剩下“唯一”一种语言,也不要求所有人的“国语”都能说得一模一样。当然,在任何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种语言”都不曾完全变为现实,但这里边的关键显然不是其在客观上是否可能,而是人们在主观上是否愿意接受此一原则。或者说,这不是一个“能不能”的问题,而是一个“想不想”的问题。中国国语运动明确揭出了“不统一主义”的旗帜,且将其列为宗旨之一,在全球范围内的语言民族主义运动中都是特立独行之举。若考虑到20世纪上半期中国的浓郁民族主义思想氛围,此一主张就更显得不合时宜,值得细加检视。

一、 “国语不统一主义”

1906年,陆费逵在一篇文章里指出,中国人之所以“知有乡谊而不知有国家观念,知有省界而不知有国家种界”,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方言不一”。因此,要凝聚“全国人心”,就要从“统一语言”做起。〔4〕这段话可以看作是对中国近代国语运动基本思路的高度概括。显然,自一开始,方言就和“分省界、判同乡之成见”联系起来沈敦和语,见《统一方言说略》,《寰球中国学生报》第1期,1906年6月,26-27页。,成为国语运动主要的针对对象。20年代中期之后,在有些“革命家”眼里,方言更是成为“封建”势力的表征。比如,马俊超在分析陈炯明的“封建思想”时,就有意无意提及,陈氏“不会国语,满口的海陆丰土话”。见刘凤翰等整理《马俊超、傅秉常口述自传》,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9年,34页。与此同时,作为铸造“国家观念”的利器,国语则被提升为确立“国民资格”的要件。1923年,黎锦晖宣布:“不懂中华国语的人,当然没有中国公民的资格。”〔5〕不久之后,沈恩孚也提出:“不论老的少的男的女的,都要懂得国语,假使不懂国语,就是没有国民的资格。”〔6〕

不過,对方言分歧的批判,是否即意味着国语运动应把打倒方言作为一个努力目标?按照“一个民族,一种语言”的原则,答案自然是肯定的。1902年,《外交报》刊发的一位英国传教士的演说便预测:“中国苟能永远自主,则各地土音,必尽易为官话。将来铁路大通,往来便易,复多设学校,教化齐同,土风之不操,有断然者。”〔7〕那么,语言的统一即是“土风”的绝灭。1910年,由日本人主办的《盛京时报》发表了一篇倡导国语统一的文章,提及西方“宗主国”禁止殖民地人民使用“土语”,“以消杀其故国之思”。《论语言之必宜统一》,《盛京时报》1910年5月22日,2页。文章作者身份不详,但应代表了主办者的态度。不过,也应指出的是,类似的表述也常出现在中国人的笔端。这些例子隐含了两个假定:语言塑造了人的认同,而方言所代表的认同和国语的认同是对立的。

中国国语运动同样是从第一个假定出发的,但对于第二个假定,则有不同的看法。它的不少领袖人物都明确宣称:国语和方言并非你死我活的关系;在统一国语的同时,也应容许甚至鼓励方言的存在与发展。比如,早在1911年,陆费逵就批评中央教育会议通过的“统一国语办法案”不能囊括各地方音,担心“将来各省之音,势必归于消灭”。〔8〕作为国语运动最早的倡导者和积极参与者之一,这段话清楚表明了他的态度:国语统一不能以方音湮灭为代价。

这方面更为自觉的思考是随着白话文运动的推广而展开的,主要与两个因素有关。一是胡适所说的“活文字”的概念,它被拿来论证方言写作的合理性。朱执信提出:对于“一般”中国人来说,“文话是中风麻痹的,国语是还没有活的,真正活的还是土语”。因此,大部分写给本地人看的文章都可以“用土话做”。〔9〕二是歌谣运动,其初衷本是搜集民间文艺,为国语和国语文学提供“最需要的参考材料”,但如同周作人所说:“歌谣原是方言的诗”〔10〕,二者具有一种天然的亲缘性。在歌谣运动中,如何记录方音和方言日益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沈兼士:《吴歌甲集·序二》,收在顾颉刚《顾颉刚民俗论文集》卷1,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7页;《国立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歌谣研究会常会并欢迎新会员纪事(续)》,《晨报副刊》1924年3月8日,第4版。当然,北大的方言调查计划早在歌谣运动之前就已有所设想,惟其正式开展仍需到歌谣运动之后。,这不但推动了方言调查和研究的开展,也刺激了学界对方言文学的关注。其中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当属1926年初顾颉刚搜集整理的《吴歌甲集》出版,胡适、沈兼士、俞平伯、钱玄同、刘半农都给此书写了序言,纷纷为“方言文学”背书。

新文化人对方言和方言文学鼎力相助,出于多方面考虑:既有实用性质的(即“与普通人发生交涉”的需要),又有美学性质的(方言的表现更为活泼),或从价值论立场出发,或来自学理的考量。就方言与国语的关系而言,他们多强调二者互为依赖,密不可分:方言是国语的形成条件,也为后者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资源。钱玄同提出:“方言是国语底基础”,它“是帮国语的忙的,不是拦国语的路的”。周作人建议,方言中有许多可以补充国语不足的表述方式,应“正式的录为国语”。胡适更指出:“国语不过是最优胜的一种方言。”这个表达的意思很清楚:国语虽然“优胜”,也还是“方言”,与其他方言相比,性质并无根本不同。语言如此,文学亦然。胡适强调:“今日的国语文学在多少年前都不过是方言的文学”,方言文学中“那最有普遍性的部分”渐渐为大家接受,才成为“公认的国语文学的基础”。因此,“国语的文学”是“从方言的文学里出来的”,而其最终“仍要向方言的文学里去寻他的新材料、新血液、新生命”。本段引文分别见杨芬、(钱)玄同《通信·方言文学》,《国语周刊》第10期(此为《京报》副刊,后文所引《国语周刊》系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主办,应区分开来),1925年,8页;疑古玄同(钱玄同)《吴歌甲集·序四》,收入《顾颉刚民俗论文集》卷1,17页;周作人《国语改造的意见》,《东方杂志》第19卷第17号,1922年9月10日,11-12页;胡适《吴歌甲集·序一》,收入《顾颉刚民俗论文集》卷1,3页。

其实,胡适根本就怀疑“国语统一”的可能:“国语统一,谈何容易。我说,一万年也做不到的!无论交通便利了,政治发展了,教育也普及了,像偌大的中国,过了一万年,终是做不到国语统一的。”语言总会变化,“谁也不能专凭一己的理想”使其整齐划一。更重要的,这还不是“能不能”的问题,也是一个“要不要”的问题:“国语统一,在我国即使能够做到,也未必一定是好。”胡适认为,在国语文学之外,中国还“有两种方言文学,很值得而且一定要发展的”,即是吴语文学和粤语文学。它们各自表现了“一部分文学的精神”和“一部分民族的精神”,应获得“自由发展”的机会。〔11〕直到晚年,他还重申:“当初我们提出国语文学时,我们不注重统一。”针对台湾的国语推广运动,他也在各种场合呼吁,对方言“不要严格的限制”,应听其“自然”。胡适:《什么是“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1952年12月8日);《提倡拼音字》(1953年1月6日),均在《胡适文集》第12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54、60、61页。小说家张大春曾引用胡适《吴歌甲集序》里的话,证明胡“只是把‘方言的文学当作‘国语的文学的一个准备”,而非真的“提倡方言文学”(《小说稗类》,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216页)。有此看法者还不少,但至少从胡适本人的论述来看,这个评论是不准确的。

俞平伯和钱玄同的态度也不遑多让。俞氏宣布:“我赞成统一国语,但我却不因此赞成以国语统一文学。”从事实上说,“方言文学的存在——无论过去、现在、将来——我们决不能闭眼否认的,即使有人真厌恶它”。从价值上说,“方言文学不但已有,当有,而且应当努力提倡它”。因为它才是“现在真的活人们口中所说的”,最能反映“真我”:“我觉得最便宜的工具毕竟是‘母舌,这是牙牙学语后和小兄弟朋友们抢夺泥人竹马的话。惟有它,和我最亲热稔熟;惟有它,于我无纤毫的隔膜;惟有它,可以流露我的性情面目于诸君之前。”俞平伯:《吴歌甲集·序三》,收入《顾颉刚民俗论文集》卷1,9-10页。按:引文中“方言文学不但已有,当有,而且应当努力提倡它”及此句之前的段落,在收入俞氏散文集《杂拌儿》(初版于1928年)时全部刊落,仅仅保留“方言文学不但是已有的,而且是应有的”一句,经此改动,原文的强硬意味有所减弱,但意思仍保留下来。这里的理由和朱执信相似,但更侧重从“个性”角度立论;“牙牙学语”一句,尤其刻画出一幅天真纯洁、不被社会“污染”的图像。这些都意味着,方言自有独立价值,不须依附于国语。钱玄同说得更直接:方言是“一种独立的语言”,方言文学“是一种独立的文学”。“它们的价值,与国语跟国语文学同等。它们决不会因为有了国语文学而灭亡,它们也决不是因为国语需要它们作原料而保存。它们自己发达,它们永远存在。”〔12〕

值得玩味的是,俞平伯特别在文中声明:自己的见解“自然和国语热的先生们有点背道而驰的样子”。〔13〕钱玄同便专把此话拈出,“一本正经”地反驳道:“平伯先生提倡方言文学,我完全同意;但他认为提倡方言文学跟提倡国语文学有点背道而驰,这话我却不同意。”其实,俞平伯不过是在讽刺那些“国语热的先生们”,钱氏对此当然心知肚明;他故作庄语,乃是自觉配合俞氏演一出双簧。俞平伯挖苦的是什么人,钱玄同清楚得很——即是一些“所谓教育家也者”:

他们最爱咬文嚼字,他们最爱凿四方眼儿。他们开口便要分别怎样是文,怎样是语;什么是官话,什么是方言;哪个字是文体绝对不用的,哪个字是语体绝对不用的;国语文法应该怎样规定,国语词类应该怎样限制;文雅了又不好,俚俗了又不好(如只许用“的”,用了“之”就说太文了;只许用“头”,用了“脑袋”又说太俗了);欧化了又要反对,民众化了又要反对……

钱玄同主张,国语应“活泼、自由、丰富”,而要致此效果,就得兼容并蓄:“采自活语,方能活泼;任意采之,斯乃自由;什么都采,然后丰富。”方言、外语乃至文言,不拘一格,皆在采获之列。似“教育家”们这般“违反自然、缚手缚脚”,当然令他生气。①

钱玄同多次批评,“现在那种顶着国语统一的大帽子来反对土音方言的议论,高谈平民教育而完全不顾——甚而至于要排斥民众的活音活语的见解”,比“守旧”言论“更要不得”。〔14〕此时新旧对决胜负已定,旧派已不足为虑,新派中的教条言论,反有成为一种新专制的危险。钱氏对“所谓教育家”的反感,其故在此。刘半农更指出,不要“把统一国语的‘统一,看做了统一天下的统一”。后者的目的是“削平群雄,定于一尊”,但语言有其“自然的生命”,不能用人力“残杀”。“我们必不能使无数种的方言,归合而成一种的国语;我们所能做的,我们所要做的,只是在无数种方言之上,造出一种超乎方言的国语来。”〔15〕直到30年代中期,林语堂用吴语撰文,大张“方言文学”的旗帜,理由也还一样:“为啥要提倡方言文学?……为只方言自身本来与啥个国语呒不分别,像煞楚霸王与汉高祖,成则为帝,败则为贼。但是因为汉高祖一旦为帝便要尊孔,不敢勒浪儒家帽子头上撒泡尿,失脱不少沛郡无赖本色,实在可惜……还是方言俗语来得灵活。”〔16〕这些理由都超出了实用考虑,而与新文化运动提倡个性、反对专制的价值取向有关。

尽管多数新文化领袖都支持方言和方言文学,但还没有激进到主张以方言代国语的地步;有之,则是孙伏园。孙氏预言,随着国语统一和中国字拼音化的发展,将来“必有革新派起来,主张以各地方言代替國语,又必有今日被人认为洪水猛兽的国语运动中的末代子孙出来拼死地反对,但到底还是反对不了”。那时“京语一定自成一种文字,取得国语的七八分遗产,相对于今日之意大利文字;豫、鲁分得的遗产较少,只相当于今日之法、比;长江流域更少,仿佛今日之英、美了”。这全靠中国字拼音化之力。因为一旦拼音文字成功,“用拼音文字代替拼音文字”就很容易了。届时“无论你怎样主张一国必须有一个统一的国语,一世界必须有一个统一的世界语,理论上怎样充足,事实上怎样便利,但于方言文字的发展仍然是无碍的”。由此看来,“现在”提倡方言文学还“太早了”,因为方块字还没有废,“方言文学与非方言文学其间的差别到底有得了多少,还不是就是那么一回事吗?”②

孙伏园的思路是:西方人是先有统一的拉丁文字,再有写方言的白话文。因此,把文言比作拉丁文实非其伦:“拉丁文在欧洲所以渐渐失去势力,缘故是各地的语言都自己成功文字,渐渐的取拉丁文的地位而代之了。但是这件取而代之的事,里面含着一个重要分子,便是以多代一。”而在中国,“文言文的地域是十八省等等,白话文的地域何尝不犹是十八行省等等。所以,以白话文代文言文,止是以一代一”,还不是“各地中国人自己所有的语言文字”。若“用语言学上循序渐进的步子来衡量”,文言和白话其实“同站在一个阶段上”,尚不能与“英、法、德、意各语代替拉丁文”相比。因此,“现在我们的路只有一条,就是赶紧把我们的文字改成与欧洲的拉丁一样”;及至“以拼音文字统一全华”之后,再“用北京语、齐鲁语、江浙语、闽粤语代替”之,那才是真正的进步。

孙伏园似乎完全没有考虑到,“英、法、德、意各语代替拉丁文”的过程,也是天主教世界的分裂和欧洲诸国民族主义兴起的过程,与中国民族主义重在国内统一的立场截然相反。事实上,按照他的看法,国语运动的终极目标倒成了语文的分裂而非“统一”。好在大多数论者并不这般食洋不化,跟从西人亦步亦趋,而是希望同时维持“多”和“一”的平衡,既不是“以多代一”,也不要“以一代多”。

1920年,南京高师英文科主任张士一提出:统一国语的办法有两种。第一种是“把各处的方言都改变一些,使他们趋于折衷,成为统一”;第二种则“不求改变方言,只求个个人除了方言之外,还能说第二种同一的语言”。在张士一看来,第一种办法只能造成一种“混合语”,不能真正实现语言统一;可行的是第二种办法。他的理由是,方言根植于社会,“寿命很长,难死得很;要强制去消灭他,或是改变他,是做不到的”;但一个人“学习第二种语言”却是可能的。〔17〕其时张氏正和胡适、钱玄同、刘半农等就国语的语言标准问题进行大辩论,后几位都是所谓“混合语”的支持者(后来有所改变,那是另一回事)这场争论,史称“京国之争”,详见王东杰《“代表全国”:20世纪上半叶的国语标准论争》,《近代史研究》2014年第6期,77-100页。,但对于方言的态度则并无分歧。张士一所提出的,实际是国语与方言并行的“双语”制。而这也是周作人的想法:在“统一的国语之下必然仍有各地的方言”,要解决它,“只须国民于方言以外必习得国语”即可,好在这本身“并不是什么难事”。〔18〕

1926年初,由一批国语运动积极分子倡议,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开展了“全国国语运动大会”。在黎锦熙起草的《全国国语运动大会宣言》中,“国语统一”和“国语普及”被确定为国语运动的“两大宗旨”,它们各自又包含两个层次:“国语统一”兼有“统一”和“不统一”两面,“国语普及”也兼具“普及”和“不普及”两面。《宣言》强调:“国语统一,并不是要灭绝各地的方言”。方言不但于“事实上不能灭绝”,在“文学上”亦有其独特“价值”。从国语统一的主要途径看:在教育方面,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应学会国语;“僻陋的农村、不交通的乡镇”可以不说国语,但须“能够写得出表示国语的拼音文字,能够读得懂一切国语的书”,此即“统一”。一般平民则“不必一定要学习标准的国语”,可以用注音字母书写其方言,此是“不统一”。在文学方面,“国语的文学”是“统一”的,民间文学则可使用方言,以保持其“真相大明精神活现”,又是“不统一”的。“总而言之,统一的国语,就是一种标准的方言;不统一的方言,就是许多游离的国语。各有用途,互相帮助,这就叫‘不统一的国语统一。”〔19〕

文章虽出自黎锦熙之手,但既题为《大会宣言》,自应代表会员共识。从国语文学运动初期的“不注重统一”,到将“不统一”明定为“宗旨”,国语运动保护方言的意识愈益自觉,历历可见。

“双语”构想获得了多数语言学家的认可。40年代,罗常培曾在教育部国语推行委员会一次常委会上提出:“国语务求统一,应该全国一致推行国音国语,不必再顾方言。”吴稚晖当即反驳:“方言是自然存在的,即使将来国语通行全国,而各地方言仍会在各地老百姓嘴里应用,决不会归于消灭。”《国语推行委员会常委会议记录》,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国民政府教育部档案,档案号:5—12295。按此件是手稿,未注明具体时间。1946年,吕叔湘声明:“咱们提倡国语,可不是要消灭方言。”〔20〕王力则提出“提倡國语,拥护方言”的口号。〔21〕不但不“消灭”,还要“拥护”之,态度更为积极。1959年,赵元任在台北讲演,仍坚持国语运动的初衷:

推行国语最后目标是否应达到一国一语之程度?一国一语看怎么讲,全国人人都能用国语,这是一个标准。还有一种就是全国人人都不用乡语,这又是不同的问题。第一种是我们应该努力求达到的,并且我相信能够达到。第二种不但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也没有好处。〔22〕

三四十年代,左翼文化界兴起了“拉丁化新文字运动”(以下简称“拉丁化”)。它以国语运动为假想敌,指责后者“强迫”各地民众放弃自己的语言,去学习一种“不知从哪里来的所谓国语”,实际就是文化“侵略”和“独裁”,戕害了“各地民众语文以至文化的发展”。为此,他们明确揭出“反对国语统一”的旗号,主张将汉语划分为几个方言区,以方言区为单位,制定拼写方言的“拉丁化新文字”。拉丁化当然不是不要语言统一,但他们主张,共通语应由方言自然发展、融合形成,各地方言都应有“均等的机会”去“参与”其创造。这是语言上的“民主”原则,和“官僚的国语”的精神截然相反。引文分别出自聂绀弩《给一本厦门话写文章小册子作的序》,《语言·文字·思想》,上海:大风书店,1937年,126页;林士一《国语罗马字呢,还是拉丁化新文字呢?——答黎锦熙先生的〈论“拉丁化的中国字母”〉》,《青年文化》第3卷第5期,1936年,24页;叶籁士《拉丁化概论》,上海:天马书店,1935年,35页。进一步的详论见王东杰《官话、国语、普通话:中国近代标准语的“正名”与政治》(《学术月刊》2014年第2期,155-170页)与《“代表全国”:20世纪上半叶的国语标准论争》,94-98页。

问题是,国语运动本无打压方言之意,其与拉丁化的诸多主张只有技术差异,并无实质不同,对于这种政治先行的批判当然不服。1932年9月,教育部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主办的《国语周刊》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指责左翼人士“把国语统一的意义,看得太死”,唯恐其“妨害了,或阻止了,各地方音的发展”。其实,“‘国语统一并不是‘中央集权,多少倒有点像‘分治合作或者‘均权主义”。国语运动不但不会消灭方言,而且提倡各地方言“尽量发展”,亦努力“吸收”某些方言成分。〔23〕

不久,黎锦熙又专门写了一篇文章,题为《国语“不”统一主义》,先在北平《文化与教育》旬刊连载三期,之后又由《国语周刊》分两期转载,极受国语运动方面的重视。其实,此文不过是对《全国国语运动大会宣言》宗旨的重申,其中有一大段根本就是原文照录。但这次它更具针对性:在《宣言》中,“不统一”只是国语运动两大宗旨中第一个宗旨里的一个层次,此处则正式升华为一种“主义”,且以文题方式表示,重要性明显上升;其次,文章举出教育部颁布有关法令中的不少条目,指出它们都是根据“不统一”原则确立的,表明这主张已见诸行事,绝非空言;第三,文章在结尾处强调:“‘国语统一主义,为的是全民族精神之团结;‘国语不统一主义,为的是各地方特性之利导。”黎锦熙:《国语“不”统一主义》,分见《文化与教育》第5期,1933年12月31日,2-3页;第6期,1934年1月10日,5-6页;第7期,1934年1月12日,2-4页。以及《国语周刊》第127期,1934年3月3日,2页;第128期,1934年3月10日,2页。引文出自《文化与教育》第7期,4页,《国语周刊》第128期,2页。将“统一”和“不统一”的关系揭示得更清晰。对比两篇文献可知,这层意思乃《宣言》所未言,十有八九是在与拉丁化交锋过程中发挥出来的。

拉丁化醉翁之意本不在酒,黎锦熙等人的辩白自然无用。不过有一点是很清楚的:大家其实都反对废止方言。

二、“双语”制的实践

早在西周时期,华夏诸国就有一种共同语言,时称“雅言”缪钺:《周代之“雅言”》,《缪钺全集》第2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6年,20页。许倬云先生更认为雅言可追溯到殷商时期,参考《西周史》(增补本),北京:读书·生活·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31页。,但并未成为遍及社会的要求。后世尽管也有少数人如顾炎武提出,“友天下之士”不应“操一乡之音”〔24〕,可是也不具任何强制效力。在日常生活中,共通语并未享受更多青睐。除了特殊情况,很少有人把官话当作首选语言。参考王东杰《官话、国语、普通话:中国近代标准语的“正名”与政治》。即便小儿念书,大多也都采用乡音授读。这种情形不但普遍,也被认为理所当然。只是到了清末,情况才开始变化。严复在1898年的一篇文章中,讥讽中国“当轴贵人”:“舍仓颉下行之字不能读,非本国之言语不能操,甚且直用乡谈,援楚囚之说以自解”,甚为可“鄙”。〔25〕按“楚囚”一词,典出《左传》:“乐操土风,不忘旧也”,被称为“君子”之行,自来世无异词,到了严复这里却成为鄙陋之征,时代风气将变,于此可觇。

但并非所有的人都能顺利改变积习。1914年,胡适在日记中感慨:“吾辈少时各从乡土之音。及壮,读书但求通其意而已,音读遂不复注意。今虽知其弊,而先入为主,不易改变。”〔26〕这是力不能,不是心不愿。然也有人恰好相反,虽然会说一口流利的国语却很少说,甚至根本就不想学。这里举三个文化学术界人士的例子。

一是傅振伦。他的家乡河北新河,离北京不远。傅氏1929年自北大毕业,一直在学术界工作;而且是世界语运动的积极分子,曾参与组织中日世界语学会,编有《英汉双解基本世界语字典》《汉语世界语辞典》等。但他一辈子只说方言,不讲国语。他自己的解释是:“北京笑‘南宫冀州人,说不清星辰日月肉和人,我怕脱离父老乡亲,不敢向乡里撇‘京腔,故说话不改乡音,且仍沿土语。”傅振伦:《蒲梢沧桑——九十忆往》,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4页。文中自注从略。

第二个例子是傅斯年。据赵元任讲,傅进北大不久就学会了北京话,但回家一张口便被嘲笑:“说起老妈子的话来了”。“他们这么一笑就把他的北京话给笑了回去,把他本来的‘闪董料秤的话又笑回来了”。1924年,赵元任与傅斯年在柏林相遇,“那時候好几个中国同学虽然多数都不是从北京来的,但是说话差不多全是国音的阴阳上去四声,就只有孟真老是他的‘闪董料秤(山东聊城)的声调”。〔27〕其实,傅斯年对国语运动一向积极关注傅斯年曾对国语的“制定”提出若干建议,见其《文言合一草议》,《新青年》第4卷第2号,1918年2月15日,188-189页。,不过他也的确认为,“中国的国语完全统一”是一百年以后的事了。〔28〕过渡期既如此漫长,自己就一口“闪董料秤”话当然也无所谓。

第三位是吴稚晖。陈存仁曾在回忆录里说,吴平日说话,都是“一口无锡土话带一些常州的尾音”。有次陈终于忍不住,请教这位读音统一会会长、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主席、国语统一推行委员会主任委员,何以自己从不说国语?吴稚晖遂大谈一番国语统一的意义,紧接着便称自己的国语其实“相当好”。吴一向滑稽搞怪,陈存仁以为他这也是开玩笑,“不禁哈哈大笑”。吴知其不信,遂约他翌日再来:

到了次日下午六时,我准时而去,稚老却换了一套中山装,见了我一开口说的就是爽朗而清脆的国语,讲得非常流利,这是大大出乎我意料之外的,他接着就用演讲的姿势说:“中国一定要语言统一,注音字母是我和黎锦熙等创行的,希望能像英文的‘字母、日本的‘片假名、韩国的‘谚语字,用拼音来统一全国的言语和广泛地推行识字。”他讲这些话全是用国语说出来的,一些不带无锡土音,我佩服得不得了。〔29〕

刻画生动鲜活,虽有几处错误(比如说吴稚晖选定“北京话”作国语,又说注音字母由吴氏与黎锦熙创制等),却无妨其史料价值。这当然证实吴稚晖并非纸上谈兵,不愧国语运动的领袖,然而并未解人迷惑:既然如此,他为何偏偏多操方言?

论年龄,这三位一位比一位老:傅振伦生于1906年,傅斯年生于1896年,吴稚晖则是1865年生人;但说国语的积极性似乎每况愈下:吴稚晖是能说而不常说,傅斯年是曾说而终未说,傅振伦则根本就不愿说。我们不能据此推断他们保守:吴稚晖是中国最早的世界语宣传家之一,傅振伦对世界语的热爱直到晚年犹未减,保守分子岂宜如是?

这当然都是个例,但国语活动家和知识分子尚且如此,一般人士更可想见。1926年的一份报告指出:“儿童在学校学了国语,偶尔在家庭说着,家属便生厌恶。”〔30〕这是东南一带的情形,而那还是推行国语运动最热心的地区,其他地方只会更甚。显然,普通人对国语的实际感知和轰轰烈烈的宣传之间,存在不小距离,有时甚至可能恰好相反。不过,我们也不能简单地将此归为理论和实践的差异,而应从语言学家韩礼德(M. A. K. Halliday)所说的“语域”(register)角度去理解。这个概念关注到社会“情境类型”的变化对语言选择的影响。一个人说何种“方言”往往与其“出身”有关,但他在特定情形下选择说哪种语言,则通常由“社会活动性质”也就是“场景”决定。〔31〕换言之,这里涉及的不是语言能力的问题,而是对社会场景的主观判断问题:对于一个具备“双语”能力的人来说,何种情形使用国语,何种情形使用方言,是有规则可寻的。具体到三四十年代的中国,这种“语域”可以分作几种类型,每一类型又与不同的意义脉络相关。要细致地勾勒其地形,就要求我们必须突破单纯的思想史路径,兼采闡释人类学视角,不仅注意那些带有宣言和理论性质的文献以及官方发布的政策、条令等文件,更要从时人的具体日常实践中勘察其背后的意义走向。

第一种语域是城乡(或“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之别。当时流行的一个看法认为,国语适合于大都会,农村和偏远的内地则是方言的势力范围。这一点可以话剧为例。作为一种“舶来品”,话剧的影响长期限于少数几个大城市,基本采用国语或普通话演出。不过据赵元任说,在上海,话剧是以双语演出的,“主角说北方普通话,配角说上海话”(赵元任:《中国音韵里的规范问题》,《赵元任语言学论文集》,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519页)。这一现象至少部分地受到中国传统戏剧习惯的影响。清初李渔《闲情偶寄》已云:“近日填词家,见花面登场,悉作姑苏口吻,遂以此为成律,每作净丑之白,即用方言。”《李渔全集》第3卷,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1年,53页。30年代中期之后,随着文化救亡运动的兴起,其演出范围进一步扩散。初期主要沿“各大水陆交通线”展开,推行得较为“顺利”,但随着交通线逐渐沦陷,“除了少数城市和部队以外”,话剧的生存范围迅速压缩,据说其主因就是语言上的障碍。季纯:《谈方言演剧》,原载1942年11月10日《解放日报》,收入孙晓忠、高明编《延安乡村建设资料》第4册,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12年,440-441页。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有的剧团在城区演出时使用国语,到了乡村就用方言。〔32〕有人还专门提醒热衷于戏剧救亡的人士:“在大都市里利用国语是应该的,但是偏僻地方,用起国语来,便会使观众发生‘洋戏之感!”〔33〕其实,乡下人当然有可能真的不懂国语,但也可能是因国语与其日常生活环境相去太远,而产生格格不入之感,此其所以“洋”也。若果真如此,则障碍就不仅是语言上的,亦有文化和心理上的(更可能是几方合力的结果)。不过无论如何,“国语”而让人感到“洋”,未免显得讽刺。

这又带来第二重反讽:30年代,国难日亟,鼓动普通民众的民族主义热情成为当务之急,以服务民族国家建设为目标的国语却显得软弱无力,甚是尴尬。有人为此提出:“战时演剧最主要的任务,并不在推行语言的统一,而是要宣传并教育广大的民众参加抗日战争,及抗战中民众应有的任务”,只有方言才能完成这一使命。〔34〕在中国大部分地区还是乡村或“偏僻地方”之时,真正使人兴起家国之感的,不是“洋气”的国语及其背后抽象的“国家”、“民族”,而是“土气”的方言和活生生的“地方”。这样,在民族主义主题下,国语和方言形成了一种不无紧张而又相互支撑的关系,提示出“双语”实践对民族国家建设的重大意义——尽管它并不总是被人们意识到。

第二种语域是内外之别。所谓“内”,主要指家庭和家乡。黎锦熙说:国语统一当然要“各地方的人都要牺牲他的土音方言”,但“牺牲”并非“消灭”,一个人“身在家乡,和家乡人说话,谁来禁止他用土语方言?谁来强迫他一定要来打官腔,说官话!”黎锦熙:《黎锦熙的国语讲坛》,上海:中华书局,1923年(初版于1921年),7页。《全国国语运动大会宣言》讲得更清楚:国语要“人人能够说,却不是人人必须说,因为常言说得好,‘官腔莫对同乡打。”当然,另一面也很重要:“虽然不是人人必须说,却要人人能够说,为的是大家都是中国人,却不应该见面时不会说中国话。”〔35〕末一语微有语病(方言其实也是“中国话”也),不过不影响其语义效果。黎锦熙以一句“常言”为据,也提示我们,文化和社会习俗在这一认知过程中起到了核心作用。

中国传统讲究内外之别,同样一套举止,对外是谦恭有礼,对内可能就是生分疏离,不同情境的转换非常关键,语言就是其中最直观的标志之一。唐人贺知章的名句“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回乡偶书》),在20世纪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仍是大多数中国人的切身经验。30年代一位左翼文化人观察到:“少数的智识分子或是生活有着流动性的人们,到处跑码头,于是他们便会说国语或类似的国语了;但一回到家乡,不讲土话好像是一种耻辱,于是便哇啦哇啦地打起乡谈来了。可见对于一般人,方言较之国语是亲切的。”〔36〕家庭之内当然更是如此。吴稚晖说,中国人即使能讲官话者,于“家人父子之聚语,仍各操其亲切之纯一方言。家人而说官话,即小孩亦笑不休也”。〔37〕这是实况,前揭傅斯年的经历就是活生生的例证,同时这也解释了吴稚晖自己在不同“语域”间转换的原则。

一个人选用何种语言,反映出他对自我及所处社会空间性质的判断,同时也暗含了一整套与之相应的社会互动方式。在此意义上,语言乃是欧文·戈夫曼(Erving Goffman)所说的社会“表演”中“个人前台”的一部分(《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冯钢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尤其是20-21页),而戈夫曼的著作也有助于深化我们对语言与认同关系的理解。用社会学家席尔斯(Edward Shils)的话来说,家乡、家庭都属于“原生性的纽带”(primordial tie)。〔38〕在这类情境中,“母亲语”才是最得体的语言。周有光曾说:方言是从母亲那里学来的“母亲语”,共同语是从教师那里学来的“教师语”。见《语言生活的五个里程碑》,《新语文的建设》,北京:语文出版社,1992年,12页。从社会角度看,这个区分是很有启发性的,提示出“国语”背后的建制性因素及其作用途径。作为一种认同的表现,这直接影响到一个人是否能被用“自己人”的方式来对待。在清代四川这样一些移民地区,同籍相遇,“必述其原籍之土语”,谓之“打乡谈”。据云此举有两意:“一以验真伪,一以必亲切也。”〔39〕“验真伪”重在人我区隔,“必亲切”重在情意交洽,身份的内外两面,都经此界定出来。尤值注意的是,上文所引几条文献,时间和来源不一,却在描述方言时,不约而同使用了“亲切”一词,可见它的确代表了中国人对方言的普遍感受;反过来,在乡人面前讲国语,则被视为“耻辱”,招人鄙笑。这些都提示出语言在建构社会身份的同时,也塑造了人们的情感体验。20世纪上半期,中国社会结构的大规模变化才刚刚开始,大多数人的心理结构还具有很强的延续性,也为方言的广泛使用提供了极大空间。

第三种语域是“公私”场合(或“正式”与“非正式”场合)之分。陈存仁笔下吴稚晖讲国语的那段轶事为此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说明。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吴稚晖的举动——从预约时间、穿中山装,到用“演讲的姿势”说话等,都表现出浓郁的仪式意味。虽然从其一贯作风看,仍可理解为“作怪”,但无论如何,其意图都是要经营一种“郑重其事”的氛围。因此,即使它纯属虚构,至少也形象地传递了陈存仁本人的感受:方言是非正式的,可以用于日常和私人的场合;国语是“正式”的、官方的、面向公众的,带有强烈的政治性和国家色彩。

这种认识当然也体现在事实中。据吴稚晖说,国民党召开中央全会时,要请一位“熟于北平音”的人士“专任”报告之事。〔40〕有些地方政府也做了一些相关规定。1938年2月,福建省主席陈仪明令“全省公务人员及教职员”,“以后无论公共讲演以及私人谈话,均应避免本地土话,尽力应用国语,以为一般民众表率”。1940年6月,省府再次号召公务人员“力避方言,倡用国语”。1944年,福建省会暨永安县国语运动周筹备委员会呈文省党部、省政府,建议“规定在办公时间绝对禁用方言接谈”。〔41〕广东省教育厅则要求各级机关、学校职员、教员自1944年12月1日之后,学生自1945年6月1日之后,“一律以说国语为原则。”其具體推行步骤是:

(一)行政机关由主官作起,次及于下层;由公事来往交接作起,再及于私人谈话;(二)学校由教职员作起,次及于学生;由教学演讲作起,再及于私人谈话;(三)社会教育机关由本身作起,次及于民众;由公事往来作起,再及于私人谈话。①

三四十年代由中央政府主导的国语运动,每以福建、广东为重点。这不仅因为两省语言状况异常复杂,内部方言林立,与国语标准的差距最大;而且因其在政治上频繁反侧,令国民党中央头痛不已。因此,无论在象征还是实用意义上,闽粤二省的国语运动都是中央权力扩张的一部分。但必须强调的是,这些文件都是针对公务人员和教师、学生制定的,并不包含普通老百姓;对方言也不是一律严禁,福建省政府的几份文件大都采用了“号召”的口吻,而福建省会暨永安县国语运动周筹备委员会的呈文也特别说明是“办公时间”。广东的要求更严格,但也没有消灭方言的意思;同时更将“公事来往”和“私人谈话”分为两个层次,对使用国语的要求表示了区别对待(至少是“步骤”的区分)的意思。

这些文件提到的“公事”,主要跟党政机关、官办机构和学校等场所有关。而在1913年,胡以鲁就提出“强制公人使用”国语的建议。其所谓“公人”,包括“官吏、公吏、议员、军人、教学师生”等。②无论“公事”,还是“公人”,都指向国家权力及公共事务领域。它们大都是晚清以来“现代化”改革的产物,在民族国家建设过程中承担着主力任务:政府、官员、议员是公共权力的实际操控者、分享者;学校和军队则分从文武两面服务于权力结构、社会分层、意识形态的生产(再生产)和维持。这一共同使命把它们彼此,也把它们和国语绾合起来。而在这些机构和场所之外的更广大区域,则被认为是更私人、更“传统”,也更适合方言的场合。

上面粗略辨认了与国语和方言使用的“语域”有关的几种类型。需要说明的是,它们只是帮助我们梳理某些社会现象的权辞,不可过于拘泥。实际情形要比这复杂得多,而不同类型又多少具有一些连续性:家庭内外的区别也常被看作公私区别的一部分,而城乡差异既反映出政府控制力强弱的不同,也同现代与传统的社会文化区分有关(当然,最直接的原因还是社会流动程度的差异)。③实际上,很多时候,不同因素同时作用于一种场合,很难将之限定于某一层次。比如,在1963年拍摄的方言电影《抓壮丁》里,所有角色都说四川话,而最主要的两个反面人物卢队长和王保长则时不时冒出一两句川味“官话”。这种安排具有明显的讽刺意味,意在和他们那似官非官的“奴才”身份相吻合。事实上,卢队长明确宣布:在“官场”就要说“官话”。王保长的“官话”是向卢队长学的,卢队长则是到“成都省”受训时学到的,也提示了城乡和社会等级之间的语言差异与流动情形。尤为重要的是,这些分类所反映的,主要还是一种认知取向:国语和城市、外乡、“正式场合”的关联,方言和农村、本土、“非正式场合”的关联,更多地建立在心态认知层面上,受到更广泛的社会价值和文化意义系统影响,未必存在任何逻辑的必然性。但无论如何,这种社会场景的分类系统一经形成,就为国语和方言的“双语”实践提供了一个潜在的行为参考框架,而生产出相应的社会事实。

三、改良的“蓝青官话”

国语是标准语。但“标准”也还有程度的不同,有不同即有争议。有一部分人力主严格推行“标准国语”,但也有相当多的人认为,只要不同地方的人们可以自由交流,即便是“蓝青官话”,也已达到语言部分统一的目的,而国语毋宁是“蓝青官话”的“升级版”。这种意见影响甚大,以至有些官方文件都不自觉地使用了“蓝青国语”一类说法(详下节)。

第一派主张的支持者主要是一些语文教育界的人士。20年代初,曾编写过多种国文教材的范祥善提出,教师在“教授国语时候,要字字合着国音,才算是真正的国语”;否则便“不伦不类”,“不成事体”。〔42〕其时出版界名人方叔远提出:“只要学得四不像的蓝青官话,北方人可以听得懂就算了”,金陵中学国文教师吴亚伯立刻反驳:学国语就要“学得像”,不能只求近似,否则以“鸡子”为“妻子”、“姐夫”为“家父”,岂不让人大误会?〔43〕范祥善、吴亚伯的态度,大概就属于钱玄同笔下的“所谓教育家也者”:字字吻合,一字不误,岂非就是“最爱咬文嚼字”,“最爱凿四方眼儿”?反之,按照钱氏的意见,标准就要宽泛、灵活很多:所谓国语,即是“全国中应该有一种大同小异的语言,能够彼此相喻而已”。他并明言:“‘国语统一这句话,我是不主张的。”〔44〕

与对待方言的态度一样,钱氏的意见也代表了许多新文化人的共识。1920年5月,胡适在为教育部国语讲习所“同学录”所写序言中,专门批驳了要求教育部规定国语标准的主张。因为在他看来,国语标准是自然逐步形成的:“没有一种国语是先定了标准才发生的;没有一国不是先有了国语然后有所谓‘标准的”。因此,“你要想用国语,千万不要怕南腔北调的国语。你不经过南腔北调的国语,如何能有中华民国的真正国语呢?”〔45〕乍一听来,“南腔北调”似乎只是通往“真正国语”的一个必经阶段。但其实,他根本认为完全的“国语统一”既做不到也不应该:“国语至多不过统一个大致罢了”,正好比货币兑换,“打一点折扣,并不害事的。非官话区域的人,学几句官话——国语,也要打个折扣,但也没有妨碍的”。〔46〕

教育部国语讲习所是培养国语干部的机构,加上此时胡适的魅力正如日中天,此言一出,立时风传,使得在南京提倡国语的陆殿扬颇觉有加以矫正的必要:“什么是统一的语言呢?当然就是‘标准国语”。然而有人却“误解”了胡适的意思,“以为南腔北调的国语,就是标准语。实在他最后的目的,还在于真正的中华民国的国语一句呢”。〔47〕其实,误解胡适的正是陆殿扬自己,“南腔北调的国语”还真是胡适本意,而胡适所说的“国语标准”跟陆氏所说的“标准国语”,完全就是两条路线。

刘半农则用其一贯的明快风格宣布:“我的理想中的国语,并不是件何等神秘的东西,只是个普及的、进步的蓝青官话。”所谓“普及”,是要把官话从“少数人”扩充至“最多数”;“所谓进步,是说从前的官话,并没有固定的目标,现在却要造出一个目标来”。这目标当然是个标准,但并不那么严格。刘半农指出,“中国语言”有一颗“心”,国语是把这颗“心”“具体”地展示给大家,使得各地人民自发的“向心力”有一个汇聚的方向。然而,“我并不敢有过奢的愿望,以为全中国人的语言,应当一致和这‘心完全密合;我只想把大家引到了离这‘心最近的一步——就是我见了广东人,可以无须说英国话的一步”。〔48〕

按照錢玄同的说法,“官话”实际“全无标准”,只是在实践中,“大家都隐隐以北京话作为标准”而已。〔49〕但这并未妨碍它起到沟通作用——正是这种经验为“南腔北调的国语”主张提供了事实证据。陆费逵就理直气壮地说:提倡国语的张一麟、陈颂平、黎锦熙等,虽在北京多年,“哪个说得来纯粹的京话,只好各说各的蓝青官话,彼此能懂就是了”。陆费逵:《国语国音和京语京音》,原载《中华教育界》第10卷第9期,1921年,收入《陆费逵教育论著选》,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年,289页。这些论断表明,在他们看来,国语主要还只是一种互通情意的工具,其自身并没有什么独立价值。他们虽然重视语言在塑造民族意识方面的作用,但大体上仍保留了一种更加实用的口语观。

在一段时间里,“南腔北调的国语”也获得了官方的支持。1930年,教育部发布235号训令,令各省教育厅饬令“所属中小学教员,在可能范围内,一律用‘和标准国语相近的语言作教授用语”。这是教育部首次向中小学教师提出此项要求(此前仅限于师范学校),具有一定的过渡性质,其倡导的意味远大于实际的意义,因而加了许多限制性词句。训令要求的是“和标准国语相近的语言”,而不是“标准国语”,就是这一过渡性质的体现。不过,训令也明确表示:“除标准语外,所谓国语,总不免南腔北调,不大纯粹。用不纯粹的国语作教授用语,虽然不很惬意,但是总比用土语教授的好得多。”〔50〕这里的“总不免”三字暗示,“不纯粹的国语”并不全然是个过渡性的要求。从根本上看,它也是在官方容忍限度内的。

大体上说,国语包括语法、语汇、语音三个方面。汉语语法基本统一,无人提出质疑;语汇存在不少差异,但因有接近书面语言的“官话”做基础,也不是太大的问题;分歧最严重的是语音。语音本是语言系统中最具变易性的因素,加之中国历史悠久,地大人多,音节变化更为繁复,以致魏建功在1925年曾无奈地表示:“统一国语,我以为是语法的总沟通,语音统一是一件‘貌合神离的事!”魏建功记:《“到底怎么样?”》附记,《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周刊》第1卷第3期,1925年,22页。而时人所说的“蓝青官话”式的国语标准,也主要就是指这部分而言。

不过,语音又可进一步细分为“音”、“声”、“腔”几个层次。“国音”标准虽有变化,但标准本身是一直存在的。至于“腔”(这里指的是“声腔”),则本来就微妙难同,要想全国一律,绝不可能。钱玄同就说,“好国语”的标准绝不是什么“音正腔圆”,因为“各人发音,有各人的自然腔调,这是不能矫揉造作的,而且也决不应该矫揉造作”。若“硬叫他统一”,就只能“把活人的嘴都变成百代公司的留声机器片子!”〔51〕事实上也无人有此野心,连最讲究“标准”的张士一也承认:语言无法达到“算理上的完全同一”。〔52〕所以真正的困难发生在位居中间的“声”(或曰“调”“声调”)的层次。是否应规定声调标准,学界一直有不同看法,这又直接关系到人们在国语标准化问题上的不同立场。

早在1913年的读音统一会上,人们就围绕着是否应在国音中保留入声的问题发生了激烈争论。赞同以京音或北音为读音标准的学者要求废除入声,另一派会员则针锋相对。最后由吴稚晖加以调和,建议注音字母不必标示四声(或五声),才暂时平息了这场争论。详见王东杰《“代表全国”:20世纪上半叶的国语标准论争》。不过,与其说吴稚晖的建议解决了争议,还不如说引发了更多争议。正如黎锦熙所说,这就意味着:“传习国音的人,爱读什么地方的五声,便读什么地方的五声。”〔53〕时人将这种主张叫作“国音乡调”论。换言之,国语只“统一”到“音”的层次,在“声”的层次上,则是方音为大。不过这也使很多人担心:汉语中同音异义字众多,没有声调标准,“吴”和“武”、“李”和“黎”将如何区分?势必造成许多误会,岂不成为“统一语音的最大窒碍”?对此,吴稚晖的回答是:语言中重要的是“音”不是“声”。只要“音”能一致,“声差了一点,于国语统一没有多少窒碍”。〔54〕

钱玄同也声称:统一声调,不但“绝对的不可能”,“而且是绝对的非必要的”。因其“纯乎是不知不觉,自然而然,从小模拟大人的音调而成功的”,强要改易,不免造作。他心中的国语本来就是“大同小异”:“大同”的是“音”,“小异”的是“调”。他主张,各地人说国语,尽可按照本地习惯,广东用九声,浙东用八声,江苏用七声,西南用五声,北方用四声,“只要彼此对于声韵读得相同或极相近,便都是很适用的国语了”。〔55〕在他看来,文意是通过“上下文”区分的,不靠四声;更何况同一个声调,平上去入,各地的读法也“自来就没有一定的标准”,可见其并无“实用”价值。〔56〕他当然承认,“五声的本体”是客观存在的,不过其态度是不理:“我也不主张废弃,也不主张保存,也不主张要用广东的九声,也不主张要用北部的四声,我是完全任其自然的。”〔57〕

1922年,高元提出了一种更加激进的论点:声调将随语言发展而消亡。〔58〕这个看法主要建立在两个依据之上,一是所谓“词类连书”和“复音词运动”。钱玄同认为,汉语之所以要分声調,纯因单音词太多之故。随着白话文推广,“复音的词日多,则同音字日少,少之又少,以至于无,则‘四声的区别,实在是‘莫须有的。例如‘Chung Hua Min Kuo四音合成的词,除了‘中华民国以外,绝无他词亦用此四音,则虽读‘中华民国为‘种话敏果,决不至误解,有何妨碍呢?”①黎锦熙也提出:四声乃是汉字“这种单音字的特别产物”,而国语“要把语言中间的活词为准”,故至少“单个儿的‘字的四声”是可以废除的。〔59〕在技术上,通过词汇连写,上下文的语境作用得以强化,声调也自然无用。

另一个支持因素是进化论。最喜欢讲“历史眼光”的胡适说:

中国各种方言的比较,可以看出一个很明显的趋势:就是由最古的广州话的九声逐渐减少到后起的北部西部的四声(北部虽是古文化的祖坟,但语言却是新进的晚辈;西部语言更晚)。我们知道这个自然趋势,便知道国语的有入声是一种劳而无功的调和。更进一步,我们可以说,这个趋势是应该再往前进的,是应该走到四声完全消灭的地位的。〔60〕

朱光潜后来说,胡适的证据其实只能证明声调的“简单化”,而“简单化”并不就是“零化”。〔61〕不过,没有多少人意识到这一点。相反,直到1947年还有人声称:根据国语“最近演进的趋势,以结合语词的盛行”,四声之别已“逐渐混淆而降低其重要性”,表现出“泯灭的倾向”。〔62〕

不过,新文化运动领袖中也有相反的声音。傅斯年指出,国语是否应规定声调标准,关键在于怎样判断声调的性质:它“是个浮层的现象”,抑或“有影响的成分”?〔63〕对解决此一问题起到关键作用的是刘半农1922年完成的《四声实验录》一书。和过去通常采用推论和列举的方式不同,刘半农使用的是语音实验学的方法。在“科学”的信仰者如吴稚晖看来,这一方法使得问题“涣然冰释”。〔64〕不过,刘氏的结论却与吴稚晖当年的主张正相反对:声调乃“是东方语言中的一个特别现象”,绝非赘疣,“断断不可忽视”。〔65〕其实,刘半农自己也曾是赞同不标声调论的,此番以今日之我战昨日之我,无疑增强了其论点的说服力。

大约同时,赵元任也坦承:“我看起不注音调的拼音中国字来,不能当时就念出来像中国字,必定要先猜出来这是某某字然后再敢放心念出来。”②经过审慎思考,他最终认定:声调是汉语的“一个要素”。在同音字中,声调就是“字根”的一部分。这由汉语的特性决定,增加复音词的方式并不能改变之,而废除声调的后果更是悲剧性的:“我们字根本来没有西文的富,再不用声调只剩了四五百个单音字根了,怎么够一国的国文用呢?”之后他更把声调视为“国语的根本的一部分”。〔66〕

刘半农的观点刚刚发表时,钱玄同还不大信服。③但在1925年的一篇文章里,他已经转变了立场:“据我们的研究,声调在中国语言中占着很重要的地位,其重要与声纽韵部相同。凡同声同韵而不同调的,在语言上是不认为同音的。”〔67〕此处的“我们”包括赵元任、林语堂、刘半农、汪怡、黎锦熙和钱玄同本人。这一结论通过他们集体研制的“国语罗马字”体现出来:和读音统一会制定的注音字母不同,国语罗马字明确标示出四声。以之拼读国语,乃是“国音国调”,比之“国音乡调”,在国语标准化的道路上迈进了一大步。④

但与此同时,就有人断言:“需用国语的社会,在南而不在北”,故“国语乡音化”恐终不能免。方毅:《国音沿革》,上海:商务印书馆,1924年,15页。注意这里的“在南不在北”一句。国语运动的领袖大多数是南方人,实际的国语水平多数并不算好,大概也只能采取“蓝青官话”的标准;而这也不仅是一个应用技术问题,恐怕有意无意地还多少存在一个地方心态的影响。果然,在整个民国时期,“国音乡调”论的拥趸一直存在。国民政府教育部档案中藏有一份未署名也未标注具体日期(从内容看,应在抗战时期或之后)的油印品,题作《国音乡调论》,疑为一热心推行国语人士所上条陈。文章提出:“国音国调”固好,“国音乡调”却也不错:“因为中国字的四声,某字应属某声,早已规定在一千四五百年前(南北朝齐梁之际),早已统一了二十余省区的汉语民族”,这叫做“调类”,“从黑龙江到广东,都是一致的”;而各地对四声的实际读法又各自不同,这叫做“调值”。调值虽异,调类却“仍旧是整整齐齐,合于一千四五百年前的规定,不违反全国汉语民族之统一的,所以‘阴阳上去四声的练习,任何乡调,都能适用,并无颠倒错乱,不过遇着入声字,发音时特别注意而已”,因而“国音乡调”无碍于国语统一。〔68〕此议虽未被采纳,但教育部在某些文件中也的确表示,有些情形可以宽大。《国语讲习课程暂行纲要》(教育部第36622号令)就规定:乡民学校可以“酌用国音乡调”。见教育部社会教育司编印《国语推行重要法令》,1942年1月,8页。

吴稚晖也没有放弃对“蓝青官话”式国语的肯定。30年代,一部分左翼文化人提出“大众语”口号,他立刻表示赞同:

四百兆大众一齐懂得的,叫统一语,不是现在第一步急需的大众语。倷伲也有大众,阿拉也有大众。倷伲的大众,把倷伲的语文合一起来;阿拉的大众,把阿拉的语文合一起来。倷伲的大众与阿拉的大众,有了合一的语文,又互相合一起来。一种的统一语,还让大众来造成,是第二步。这恐也不是乌托邦,倷伲与阿拉,现在就常常通话,倷伲亦不倷伲,阿拉亦不阿拉,自有其不正确的蓝青官话。蓝青官话必是将来的统一语。多带点北平话,或亦相当,然真要应了陶(行知)先生“最好听,愿意学”才行。然而英美的英国话,都不能恭照约克省一道同风呀。

吴稚晖这里涉及的范围更为广泛,除了声调之外,应该也包括了词汇等因素在内。他抱怨,无论在“政界”还是“学界”,“破坏统一”都被当成“顶大的罪名”,其实,蓝青官话并非“破坏统一”,而“一道同风”也不是真正的理想。〔69〕

尽管吴稚晖反对把语言问题和政治态度联系起来,但这也正好表明,在时人心中,二者无法一刀两断。因此我们就不难理解,致力于拉丁化运动的左翼人士为何对声调问题如此执著。瞿秋白坚持认为,在口語中,声调不过就是一个“字节内部的重音”,不但“本身就很模糊”,而且时常发生变异,并不重要。〔70〕以他为主制订的中国字拉丁化方案,当然也就不肯标注四声。胡愈之认为,“废除了从汉字所遗留下来的四声”,正是拉丁化运动“比国语运动进步”的地方。〔71〕废除声调,自然往“蓝青官话”的方向靠拢过去。聂绀弩在1937年发表的一篇文章中,对“说腔正调顺的国语”的口号进行了批判:若“统一国语”本身就是“终极目的”,当然“腔越正、调越顺越好”;但若国语统一为的是“使人民获得一种工具之后,自由地学习和表现”,则“获得了‘国语就够了,获得了所谓蓝青官话,也就够了,什么腔正不正、调顺不顺这些琐屑的事情,用不着过分地苛求”。〔72〕

然而事实客观存在,即使左派也无法回避。早在1936年,拉丁化还处在方兴未艾阶段,就已有人声明:拉丁化只是“主张不标四声”,并不是“连四声的读法也给废除了”。〔73〕然而这挽回是无力的:没有标示,让人怎么读?到了1947年,舒风就老实承认,拉丁化号称“言文一致”,但声调就存在于语言中,不标四声,实际是“把老百姓嘴里要紧的东西给扔了”,搞得“没腔没调儿的,跟外国人说中国话像的”。为了区别字义,又不得不“想出好些没遛儿的花着儿来”。结果呢?老百姓“嘴里有的不许写出来;没有的倒得写,我的天儿!这是给老百姓享福啊还是受罪呐?”〔74〕果不其然,1958年公布的《汉语拼音方案》就不得不倒退回来,再次确立声调的地位。

其实,正如刘半农、赵元任等早就指出的,声调是汉语的本质属性之一,任何严肃的语言学家都不能无视其制约。因此,问题倒不在于国语运动和拉丁化运动最后都不得不做出让步,引人注目的地方反而是,即使被证明了是一个不切实际的臆想,不标声调乃至废除声调的主张仍能找到大批追随者。其中原因固然很多(比如对西方语言学理论的教条主义理解、政治斗争的需要等),但也表明,“蓝青官话”式的国语统一标准,一直具有一种强大的吸引力,未尝衰退。

四、文化传统与国语运动的中国特色

上述两种现象提示出,20世纪上半期的中国国语运动中一直存在一个以往被人低估了的思想倾向,那就是对“过度统一”的警觉。借用前引胡适的比喻,或者可以说,它所追求的乃是一种“打了折”的“统一”。关键在于,这些主张的提出者和赞助者,并非身处边缘的小角色,而都是鼎鼎大名的意见领袖,且多数都在官方国语和教育机构中担任重要职务,对有关政策的制定和整个运动的走向具有深远的影响,决不可等闲视之。

做个比较就能发现,这两个现象都可以被视为中国语言民族主义的特色。先来看对于方言的态度。20年代初教会方面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指出,无论是“官话流行地区”还是“南部沿海地区”,注音字母都受到广泛赞扬,但离“统一全国的口语”还差得远。作者并认为:“很可能将注音字母应用于书写口语而并不废除原来的口语,这种做法将会受到更广泛的欢迎。”中华续行委办会调查特委会编:《1901-1920年中国基督教调查资料》(原名《中华归主》,修订版)上卷,蔡咏春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59页。其实,国语运动本来就没有“废除原来的口语”的意思,因此,与其说这段话反映的是中国普通民众对注音字母的期待,还不如说它所反映的主要是这些来自西方社会的作者们自己的历史经验和文化假定。

这一现象也受到西方语言学家的关注。法国学者海然热(Claude Hagège)曾激烈指责道:在欧洲,“语言和政治民族主义一直以规范和改良派自命”,致使“地方语言不断受打压”,其后果就是语言的“多样性被削弱”。但印度和中国则不同,“能够把极为不同的语言汇合在一起”。〔75〕韩礼德也说:一个语言社团的成员“在不同情形下”同时使用本地方言和标准语的情况,“在中国,甚至德国,是经常发生的”。〔英〕 韩礼德:《语言与社会》,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14页。所谓“语言社团”,指的是“认为自己讲的是同一种语言”的“一群人”(同书,7页)。虽然提到“德国”,但很明显,在作者看来,中国应是这方面的最佳案例。实际生活中的情形比韩礼德说的还要复杂,金克木就注意到,“中国家庭中有夫妇各讲自己方言终身不改的”。见《文化三型·中国四学》,《中国文化老了吗?》,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264页。

能够说明这一点的,还有一个有趣的例子:海然热和胡适都曾将语言系统和货币系统联系起来。不过,海然热的用法带有一点悲观性:“权力对语言完整性有兴趣,对多变性感到不舒服。讲话方式的多样性,且不说对于货币流通早就构成障碍,也意味着思想方法的多样性。”〔76〕他的意图在于批判国家权力对语言多样性的宰制,而货币在这里扮演的是“统一性”的角色。胡适的论调就要明朗得多。他主张注音字母必须“添加”能够反映各地方音的“闰母”。否则,“只有注音字母而没有闰母,犹如只有金本位而没有银和铜来帮助交换”。胡适:《国语文学史》附录一《国语运动的历史》(1921年在商务印书馆开办的国语讲习所的演说),收入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第8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128页。在这里,货币和语言一样,都是“多元”的。看起来,对于胡适来说,语言的多样性并不构成严重压力,乃是理所当然;对于海然热来说,问题就要严峻得多。这里所反映的当然可能只是两个人批判精神的差异,但从前文可知,其中更重要的恐怕还是系统性的文化区别。

再看国语的标准化问题。彼得·伯克指出,在16世纪的意大利和17世纪的法国,人们都非常注意“说话的方式”。在英格兰、荷兰、德国,口音都被视为“区分社会阶层的标志”,许多“方言”因此而备受歧视,大家都要努力学习“标准”口音,以便能够出人头地。〔77〕和中国不少上层社会人士满足于“蓝青官话”式的国语的态度对照一下就可以发现,这二者可谓天壤之别。

近代日本对国语的推行也很严格。1947年,台湾省国语推行委员会的一份报告提到,在日本殖民时期,很多台胞都学会了日语,而“日本语是统一的。凡来台的日本人都能说日本的标准语”。光复之后,“许多祖国的同胞来到台湾,虽然都是讲的国语,但是浙江人讲的浙江国语,江苏人讲的江苏国语,广东人讲的广东国语,四川人讲的四川国语,彼此都不同,甚至于有时候,彼此都听不懂”,遂使台胞困惑异常,不知究竟要在这许多“国语”中学习“哪一种”。國语推行委员会不得已提出两项要求:“在说的方面,我们要能说得跟北平人说话一样最好。在听的方面,我们要能听懂各种大同小异的‘蓝青国语才行。”(注意这里的“‘蓝青国语”一词。)报告慨叹:“台湾同胞对于国语的标准非常重视,竭力追求。这同时也可以显出内地各省同胞又太不注重标准了。”《台湾省国语推行委员会对于教育部招开远东区基本教育会议准备会提出关于中国普遍推行国语教育意见书》,具体时间不详,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国民政府教育部档案,档案号:5—12295。需要注意到,“浙江国语”“江苏国语”等是其时很常见的说法。比如,陆费逵20年代初主张,推行国语过程中,哪怕是“北京国语、南京国语、湖北国语、四川国语”,都“没有什么要紧的”(《我对于国音国语的意见》,《陆费逵文选》,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278页);30年代初的一份文献,也在肯定意义上使用了“各地的国语”“湖南国语”“广东国语”一类概念(娟:《作家的方言》,《现代文学评论》第1卷第1期,1931年,2页)。不过,这里的“蓝青国语”四字出自官方文件,分量当然不同。

其实,台胞对国语标准的注重,主要还是在日本殖民时期养成的习惯。在中国,“蓝青国语”从未被当成一个大麻烦,但与日本比较起来,就相形见绌,使得负责推行国语的官员甚感遗憾,反过来,也将中国人在这方面的心态特色衬托得更为鲜明。

值得注意的是,与台湾的国语官员类似的情绪在吴稚晖1944年的一篇文章里也流露出来。此文的缘起,来自他和时任教育部次长顾毓琇的一段谈话。其时顾刚从新疆考察回来,谈及那里的国语推行情况,说是“只统一了一个老牌蓝青官话”。吴稚晖闻听,甚感不满:

北音的蓝青官话,能够通行,自然慰情聊胜于无。但我们既有了北音老牌蓝青官话,又增添了拉丁化的蓝青官话(上海读成香海、张先生变为腔先生),将来又有维吾尔化的蓝青官话、哈萨克化的蓝青官话,伟矣哉,蓝青官话!倘四强中的三强问我,你们贵国的国音标准何在?则嗫嗫而对曰:就是官话。倘又追问曰:何为官话?必又觉悟曰:不是十八省千奇百怪的蓝青官话,而是北音的老牌蓝青官话。有异同否?则又嗫嗫而对曰:差不多,稍许稍许,略有异同。那末,他不必客气的批评曰:大约你们什么东西,只有一个“差不多”,还不曾想有一个标准。那末只好低了头不做声。

他为此强调,必须“为我国国文严立一标准国音”,以“雪那‘差不多之耻”;而这首先就要求“经国之士大夫”,能够“勉强渐将蓝青官话,改习标准音”。〔78〕

吴稚晖此处的态度与他平素的主张不同。这和台湾省国语推行委员会的文件一起,提示出40年代中后期官方在国语标准化问题上所持态度的变化。细读这些材料,不难发现其原因所在:这些言论主要针对的乃是国民党和国民政府统治极不稳固的地区,如新疆、台湾及中共势力范围(从“拉丁化的蓝青官话”一语可以看出);又值抗战和内战时期,官方尤感强化统一意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同时,吴稚晖所设想的“三强”问难情节提示,这里还有一个国际形象的考虑。他似乎认为,中国的语言统一(实际并不限于语言)程度与“四强”之一的国际地位不相匹配。这虽是吴稚晖的揣想,却也再次表明,中外对于国语标准的认识确有宽严之异。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些特色?我们前边的论述已大略涉及了某些内容,其中的一个要点在于,国语运动的推动者大都是新文化人,对任何“定于一尊”的价值都怀有深刻的疑虑,他们对方言地位的维护,是同保护个性和文化多元性的考虑分不开的。不过,除了这项新的思想因素之外,传统中国的某些社会和文化取向也对此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具体则又可以分作三个要点,一是文和语的关系,二是官话和方言的相对地位问题,三是社会伦理观。

周有光曾说:“中国原来只有‘文的概念,没有‘语的概念。讲话是可以随便讲的。……‘国语是到了民国才提倡的,而且当时大多数人都不重视国语,以为重‘文轻‘语是当然的。”〔79〕这段话虽有若干不尽准确之处,但仍为我们理解国语运动中的“不统一主义”提供了一条线索。没错,“重文轻语”确是中国的一个传统这一倾向至迟可以追溯到秦汉时期,参看缪钺《六朝人之言谈》,《缪钺全集》第1卷下册,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6年,332页。,它的表现之一即是对口语表达的相对放任,也就是周有光所说的“讲话随便”。当然也不是完全不顾,不过,受到关注的主要是跟读书有关的“字音”,而非说话的“语音”。根据赵元任的研究:在过去,“多数受教育的人”要学官话,都是“从说官话(或者学过官话)的人那儿拣一点儿,或者从《红楼梦》之类的官话小说里头采用些词汇,并不想改变读音”。〔80〕此处的“读音”,确切地说乃是“语音”。在科举时代,字音直接关系读书(写诗“出韵”是个大麻烦),但怎么说话,就是另一回事了。

这个倾向与西方同样悠久的重视(口头)语言的传统形成了鲜明对比。①不过,晚清以来,随着西学霸权的建立,“重文轻语”的倾向也受到了激烈批评,各种语文革新运动(切音字运动、白话文运动、国语运动、拉丁化运动等),都把提升语言地位当作重要目标。②然而,根据周有光的观察,在民国时期,“重文轻语”的倾向不但没有消失,还直接影响了国语运动的成效。在日常生活中,多数人并不愿改说国语,其中不少还是吴稚晖所谓“经国之士大夫”;学国语的时候,也多少沿用了过去人学官话的习惯。③“蓝青国语”的提法,便是这一传统惯性思维所致。

20世纪中国的语文革新运动,同时在文字、文体和语言三个层面展开。从社会反响看,文字改革所遇阻力最大,文体改革虽激起了强烈反对而大体成功,国语统一的观念则几乎毫无阻力就被普遍接受,社会认同程度之高,居于三者之首。④因此,周有光说民国时期“大多数人都不重视国语”,似乎是很可怪的议论;不过,本文关注的现象表明,这番观察并非全无依据。此处其实涉及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在思想上,人们对国语统一表现出高度认同;但在实践中,又多少视之为无关紧要之务。实际上,这三个层面的改革,所引发的社会反响之所以不同,恰好就和“重文轻语”的心态分不开:文字改革要在文化的核心地带开刀,当然难以为人接受;语言则本来就不受重视,要接受新观念就容易得多,可是真要改变惯习,也还是困难重重。国语运动对“双语”制的肯定,就根植于这一复杂的文化心理土壤。

长期的“书同文”传统使得各地读书人能够共享同一种书面沟通工具,语言统一就显得不那么紧迫了。⑤同时,“重文”倾向也在客观上减弱了汉语的分殊程度,又进一步降低了“语言标准化”的迫切性。胡以鲁就注意到:中国人以“文字文学为语言之标准”,加上汉字本身“木强难变”,故“虽有方言之变化,亦勉力归纳之于文字范围之中”。因此,相对于西方各种语言来说,汉语方言的分化并不严重。⑥钱穆亦认为,汉字聚合形、音、义于一体,不光超越了语言的繁雜多变,也约束了语言的分化歧出:方言俗语虽“时时新生”,却始终不离“雅文通义”。方言雅语相互对流,遂亦彼此趋近。“故中国文字常能消融方言,冶诸一炉”;以“文字”为枢纽,不同方言之间亦可相为“通解”。〔81〕

事实上,国语统一的基本方针——由“字音”统一“语音”——就建立在这一认知的基础上。⑦作为此项方针的主要拟定人和积极倡导者,吴稚晖指出:“旧时全国各地之人”,之所以“皆能略说‘蓝青(不纯粹)官话”,都是因为“各地读书之音,与说话之音,大部分不同”的缘故。“读书之音,多自认之为官音,并以为是中州音等等。故用其读书之音说官话,各自以为所说之蓝青官话,可以勉强互相了解”。只是因为没有“划一之符号”的“拘束”,致使“各地自读差别之读书音,各说其差别之蓝青官话”,互相还是“有或多或少的不了解”。有了注音符号便不同了,“在小学国文读本上,注了划一之北平音,至长大时,各把小学读本之音,说其改良的北平蓝青官话,比起方音的蓝青官话来,其了解的程度,必能大大的接近”。〔82〕一面承认“方言的蓝青官话”只能使人“勉强互相了解”,一面暗示国语其实就是“改良的北平蓝青官话”。换言之,“方言的蓝青官话”为国语提供了一个基础,它虽接近“方言”,又能部分“一致”,因其本身即是与“说话音”不同的“读书音”之故。

这也是官方国语运动所秉承的原则。国语推行委员会1946年度国语教育计划书说:“我国方音复杂,而过去读书音颇能一致,各地能说普通话者,读书音一致之赐也”。因此,今日“为求达到国语统一之目标”,也“宜先从读音统一入手”。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普通话”三字,在初稿里就写作“蓝青官话”。“国语推行委员会推进国语教育计划”(稿),具体时间不详,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国民政府教育部档案,档案号:5—12295。

重文轻语的传统,也造成了方言和方言文学的不同命运。根据本文的论点,国语运动对方言的态度基本是宽容与肯定的。40年代的政策确实有些收紧,特别是闽、粤、台地区。台湾光复之后的国语运动执行得最为严格,不少学校甚至针对学生“说台湾话”,规定了各种严苛的惩罚制度(材料甚多,如郑培凯在《国语的困境》一文里的一些回忆,收入《树倒猢狲散之后》,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2008年,158页)。1953年1月,胡适在台北《国语日报》欢迎会上,曾对于台湾推行国语过程中的一些现象提出了委婉批评,重申其一贯主张:“由公家学校出来的儿童,可以用国语说话,听得懂国语,看得懂国语,并能用国语就行了。儿童回到家里,讲他的方言,……没有法子禁止的,而且不应该禁止”。同时,“不要太严格,不一定要说北京话。不一定要读某一种音,才是标准的国语。发音,也不必要求太严格。”(胡适:《提倡拼音字》,《胡适文集》第12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61页)。但也有人注意到,这些带有歧视性的政策主要针对的乃是“台语”。周志文回忆说:“我们读初中的时候,老师以外省人居多,外省人虽然说的不是‘台语,但南腔北调,并不好懂,譬如江西话、湖南话、浙江话,还有广东话福建话,其实也都是‘方言,不过那种方言好像不在取缔之例。”(《说国语》,《万象》第11卷第11期,2009年11月,88页。)抛开这里的政治背景,作者指出的现象表明,与其说国语压制了“方言”,不如说它压制的是“某些方言”。主要的分界线不在“国语”与“方言”,而是“国语”加上某些“方言”为一边,另一些“方言”为另一边。实际上,金岳霖就曾注意到说:“在清末民初,方言问题相当大。一般地说,福建人或广东人学北京话学得最好。发音相近的反而成绩差些。从前曾有流行的话,说‘天不怕,地不怕,只怕山东人说北京话。”(《金岳霖的回忆》,刘培育主编:《金岳霖的回忆与回忆金岳霖》,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5年,36页。)然而,山东话却很少成为国语运动打击的对象。这和过去大多数论者的观点大相径庭,而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既往研究更重视考察方言文学,而本文关注的则以方言为主。换言之,这里的关键仍是“文”和“语”的不同:尽管有胡适、钱玄同等新文化领袖的赞赏,方言文学却始终没有取得重大成就,其主因倒不在官方或精英阶级的打压,更多的还是文化传统的影响:中国的方言文学一向不发达,并非20世纪所特有。要解释这一现象,必须注意“文”和“语”是怎样互动的:在中国,“书同文”与“言异音”向来并行不悖,而且互为因果:“言异音”的存在,凸显了“书同文”的重要;“书同文”的成就,也降低了“言异音”的困扰。因此,方言文学没有获得太大发展,并非国语运动宰制的结果;相反,若把目光转向真正的口语层面,我们可以看到,直到20世纪的绝大多数时段,方言都在日常生活中保持了活力。与此相类,尽管拉丁化运动大力提倡方言拉丁化,可实际最受欢迎的还是北方话拉丁化。陈原1935年观察到:“到现在为止,只有拉丁化中国北方话方案被普遍地应用着。”(《拉丁化书报介绍》,《陈原语言学论著》第3卷,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82年,50页。)周有光晚年也证实:上海虽然开办了上海拉丁化培训班,“结果呢,多数人愿意学北方话……学上海话拉丁化的人很少”(《逝年如水——周有光百年口述》,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5年,268页)。要注意的是,这里涉及的层面实际上也是“文”,而非“语”。

值得注意的第二点是,根据语言民族主义的标准版本,国语和方言是有等级差异的;但中国因有“轻语”的传统,对语言的社会等级并未予以过多关注(不是没有)。赵元任说:“在有皇帝的年代,掌握官话只是一种方便,并不能提高身价;用南方口音说话,主要是不方便,并没有什么难为情的地方。”赵元任:《什么是正确的汉语》,《赵元任语言学论文集》,837页。类似的描述又见其《北京口语语法》,李荣编译,北京:开明书店,1952年,7页。事实上,在不少情形下,说官话倒有可能是丢人的事。乾隆时期成书的《笑林广记》,就颇有几则是嘲笑说官话的,其中一条的评论极为辛辣:“这样官话,只好吓你亲爷罢了。”〔83〕清末社会讽刺小说《学究新谈》中,描写了一位保守而“巧诈”的反面人物邬孟华,因为“在外作客久了”,“居然”把自己的乡音都“改得过来”,说得满口官话。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一位“留学美洲的女学生”沈太太,她的生活方式“处处和乡风不同”:“自由结婚”,“西装大脚”,然而“倒能说一口杭州话”。〔84〕

不少上流社会中的人士对官话的评价很低。赵元任指出:明清以来,一般都认为“中部和南部方言”保存了更多更纯正的古典语言现象,(北方)官话则丧失了这些特点。〔85〕赵家人就“总觉得”官话“只是日常的随便说话”,不能用来“念古书作诗文”。至于赵元任本人,则因说得来一口流利的北京话,而被哥哥讥笑为“学老妈子说话的声音”。〔86〕跟傅斯年同病相怜,不同的只是赵元任并未放弃。傅、赵两家虽然籍貫一北一南,但都出身世家,秉承的文化价值观是一样的。官话形象如此,被当作其后身的国语,也不免池鱼之殃。

反之,方言的地位也不低。前边讲过,中国的书写传统要求力避土语,但即使如此,也有一些重要例外。首先,按照“礼失求诸野”的原则,许多土语乃是雅言的流变或讹变,如同清末文廷式所云:“各处方音不同,要皆有合于古。”〔87〕由此,“俗”“雅”之别不过是时间先后的差异,而非本质的不同。胡适留学时研究过“的”字的来源,以为其“或竟为最古之字亦未可知”,并由此想及:“吾人所谓俗者,不过一种无根据之恶感,蔽于积俗,而不知其非耳。”〔88〕这里已经可以看出后来白话文运动的基本思路了。其次,很多人都注意到,儒家经典中就包含了当时的不少方言。清人俞正燮云:“经史多有方言,学者贵知之,然必立一雅言为之准,而后方言可附类而通也。”〔89〕刘熙载也说:“观《左氏》、《公羊》载方言,则知古人之音,亦不能有俗无雅。惟不以俗者入于诗歌”,故“论韵必以雅为归极”。〔90〕虽然都强调以“雅”齐“俗”的必要,但也都指出了“雅”中有“俗”的事实这一思路在现代仍有不少追随者,如何格恩《说文里所见的方言》(《岭南学报》第3卷第2期,1934年,110-136页);郭豫才《说文方言迻录后记》(《河南博物馆馆刊》1936年第4期,1-10页;第5期,1-7页)等。,而方言亦在无形中被授予了一个高贵出身。

在传统社会伦理观中,方言更被赋予一种非常积极的象征意义。此处随手举两条清代四川的方志材料加以说明。同治《新繁县志》称,当地各省移民后代“比邻而居,望衡对宇”,各行其俗,“楚则楚,秦则秦,吴则吴,粤则粤。强而习之,不能也,曰‘吾祖若宗未之见也。操土音者不相嗤也,曰‘吾子若孙不能忘也。”〔91〕光绪《广安州新志》载,州人敬祖,“远祖条约,不忘其本;原籍言语,必从其初。偶迁囿于方隅,习为他语者,族老必斥曰:卖祖宗”。〔92〕

在宗法社会里,“卖祖宗”乃是极大罪恶,不守“土音”的后果可想而知。此中一个基本价值取向是“不忘本”。对古人来说,一个人能够放弃祖宗相传的方言,改习“他语”,还有什么坏事是做不出来的?因此,不废方言不只是社交需要,更攸关道德抉择。袁枚记清初名臣史贻直罢官归乡后,“里中负蓑笠者,见公乡音如故,姻睦有加,咸傱傱奔趋,来看真宰相”。〔93〕游子归来,能否“乡音如故”,成为判别品行高下的首要指标。前文所举《学究新谈》里的邬孟华和沈太太,就在这方面形成了一个鲜明对比。作者的言外之意非常清楚:真正的维新之士绝不会“忘本”,而守旧之徒未必真正淳朴。这些细节不动声色地将语言和道德之间的对应关系传达出来。

实际上,整个20世纪的大部分时段里,即使是新派人物,也大都信守奉行着这个准则。赵元任留学归国,遇到小学时候的老师吕思勉,立刻改口说常州话:“我本来跟他说常州话,要是跟他说国语,觉得不恭敬似的。”〔94〕这和傅振伦的表现一样,都体现了同一种情感教养。

因此,传统文化与社会伦理观中的某些取向,有助于方言获得一种较高的评价。这提示我们,中国国语运动中的“不统一主义”,绝非无因而至;要理解它们的起源与意义,必须把考察视线放得更长。这样,我们才能注意到,“传统”早已透过无形的文化心态和社会礼仪,大幅渗透到这个自觉追求“现代性”的运动中,并成为其内部制约性的一部分,造成了中国语言民族主义的复杂与张力。

余论

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尤其是21世纪以来,中国的语言状况发生了一个令人忧虑的变化:普通话迅速普及,方言的领地急剧缩小。尽管缺乏精确的调查数据,但可以肯定的是,在90年代之后出生的城市儿童里,会讲方言的人数越来越少。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我们有可能要面对许多汉语方言渐趋消灭的危险。造成这一现象的因素,大致包括改革开放之后的大规模社会流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迅速普及、学校教育的进一步制度化等等。

可是,我们不能据此结果反推上溯,认定国语运动自始就怀有类似意图。本文希望证明的毋宁相反:国语运动的宗旨主要还是推广国语,并没有压制或消灭方言之意,甚至对国语的“标准化”也不够热衷。一句话,在它看来,国语既非“唯一的”,也不是“对所有人皆是同一的”。尽管它一开始就打出了“语言统一”的口号,但确切来说,其真实的意思乃是“统一的语言”,而非“语言的统一”。当然,我们这样说,并不是要否认国语运动和国家政治统一之间的连带关系,或者否认20世纪中国的社会与文化生活具有权力集中化和泛政治化的趋势。从一些具体事例看来,国语统一本身的确带有很强的政治性,但它并不随时都是政治的一部分,更不一定和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相配合,相反,那批积极推动国语运动的新文化人乃至具有官方身份的领导人如吴稚晖等,对于防止国语的“集权化”都有着清楚的自觉。尽管广东、福建、台湾的事例似乎为国语运动的“国家宰制论”提供了强有力的例证,但仔细观察可以发现,这里更多地体现出某一具体时空条件下的权力架构的影响(这些地区恰好属于政治上的反叛一方),其中并不存在任何必然性,也不是所有地区都能观察到类似的现象。实际上,正是政治生活中的某些具体变化才将语言维度的政治性分外凸现出来。因此,它提示我们,在政治日趋集中化的同时,20世纪的中国史还存在着许多异质空间。

国语运动对方言地位的维持,是诸种合力的结果,既有技术性方面的理由,也有从现代政治理念出发的考虑,又和特定时期社会场景的分类系统有关。不过,本文更关注的是中国传统文化价值取向和社会伦理观的影响。它们并不像前边这些因素那样明显可见,即使是当事人也未必就有清醒自觉(他们更可能是在不知不觉中传承了这些价值取向);但也正是这些因素,将中国国语运动的独特思路彰显出来。

中国国语运动中的“不统一主义”,不但与欧洲的语言民族主义大相径庭,也展示了中国和二战之后崛起的诸多“新兴国家”的差异,尽管它们都属于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所谓民族主义浪潮的“最后一波”。①美国人类学家格尔兹(Clifford Geertz)曾在一篇名文中指出,“新兴国家”所面临的基本文化矛盾,就是“原生情感与公民情感的直接冲突”,以及“原生性认同和国民性认同”之间的“直接冲突”。中国当然也有此类矛盾,但在很长时间里,家庭、乡里这样一些场所,依然是得到广泛尊重的情感和价值根源。至少从语言角度看,建立在地方、家庭基础上的“原生认同”,和国语所代表的“国民性认同”,被认为可以共存互助,倒很接近格尔兹理想中的制度:“并不要求简单地用国家纽带和国家认同取代原生性纽带和原生性认同”,而是“调整它们之间的关系”,以维持二者顺利活动的空间。〔95〕

故此,国语运动也提示了中国民族主义运动中一些鲜少受到关注的面相。我们应如何更好地理解这些现象的由来?此处显然无法做详细展开,只能略做引论,简单地说,我们必须注意到,悠久的历史传统在其中起着非常核心的作用。

无论跟欧洲国家还是“新兴国家”相比,中国的特色都在于它的长期统一性,尽管这“统一”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限制,但作为一种价值取向,却长期占据思想的主导地位,犹如铁路扳道器一般,将整个历史实践维持在朝向“统一”的方向(“分裂”时期也不例外)。在此过程中,由文字、经典和儒家思想等承载的“精英”文化传统,起到了基本粘合剂的作用。与此同时,广土众民又使得国家不得不将统一维持在一个相对疏松的水平,为地方预留下不小的自主空间。《礼记·王制》篇所云“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是我们理解这一现象的重要线索:“教”与“政”是“一”,“俗”和“宜”是“多”。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一”“多”并在、“一”中有“多”、“多”不碍“一”、“一”“多”对流的结构(这当然不是说,“移风易俗”的思想乃至举措就完全不存在了)。用许倬云先生的话说,从“内部结构”看,传统中国“不是一个‘society,而是‘communities”。〔96〕所谓“统一”,实际上指的是由众多“地方”构成的政治和文化生活的“共同体”。这不只是一个政治文化的结构,也同样体现在语言文字方面:尽管文“重”语“轻”,但在日常生活中,纷繁的“语”和统一的“文”却长期各司其职,并行不悖。有意思的是,这在一定程度上,却恰好得益于人们对“语”的轻视:在方志中,方言往往被放在“风俗”门类,正是属于“不易”(至少是“不必易”)的对象。

姚大力教授指出:在转向“民族国家”的过程中,中国基本完整承继了“帝国”的版图,而不像其他许多“帝国”一样,分裂成为多个国家。〔97〕那么,这是否也意味着,“帝国”时代的某些政治和文化特征,在中国走向“现代国家”的路途上,提供了一些独特的条件?这给了中国的民族国家建构运动以什么样的影响?本文希望通过语言文化史的考察,提醒我们,在学界通常关注的权力集中化的走向之外,现代中国还存在着一种“疏松统一”的可能。对此,本文所揭开的也许只是冰山一角,而更多的认知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随着众多方言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逐渐淡化,中国文化内部的多元性也将大为削弱,这必将导致中国人用来构建人生意义的资源日益贫乏。怎样保持传统中蕴含的真正活力,以防范过度“现代化”带来的困局,是我们今天不得不直面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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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许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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