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目前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状况与前景

2017-03-21 05:07胡燕鹏
科学与财富 2017年5期
关键词:土地管理

胡燕鹏

摘 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各地城镇化发展迅速,在城市,违法占地、用地现象日益增多,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中面临的难题日益显现;在农村,我国耕地过度非农化以及建设用地配置效率低下等问题日益突出。而且我国有关土地征收的法律制度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引起失地农民的不满。由此可见,土地管理职责越来越重,这就要求相关部门从各方面做好土地管理的工作。文章就土地管理的目前状况与解决对策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土地管理;土地资源配置;城乡资源整合

前言

土地利用的结构及效率问题是土地管理的两个基本命题。近年来随着人、地关系日趋紧张,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土地配置问题日渐突出。在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土地配置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就目前状况与未来前景,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的难点在于协调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农地资源保护的关系,重点在于如何确定合理的土地资源保护规模和相应的空间布局,以及在此基础上如何高效配置土地资源。

1 目前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状况

1.1 城市

城市用地紧张与土地浪费并存,土地产权制度不完善。在我国城市化发展的过程中,有些城市土地资源被过度的利用,使城市土地生态系统的自我更新能力遭到了破坏。尽管我国城市用地面积增长的速度比较快,但城市人均占地面积仍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人地矛盾十分突出。目前城市地皮紧张、住宅拥挤、道路堵塞、交通不便、教育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无法满足市民实际需求。同时城市土地使用过程中的浪费现象十分突出,由于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土地资源无偿划拨或无偿使用,造成了很多城市土地出现了多征少用、早征迟用,甚至征而不用的奇怪现象,一些城市不顾中央和上级政府的要求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擅自乱征乱批土地, 很多城市盲目发展开发区,出现“开而不发,围而不用”的现象,导致了大量土地资源浪费。

1.2 农村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保障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的矛盾日益突出,乱批乱建、未批先建、毁坏耕地现象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空心村”现象严重,农村新建住房杂乱无章,土地浪费严重;矿洞开采破坏土地、污染环境;基层土管队伍力量薄弱等等,同时,我国农村土地管理体制不健全,制约着土地的流转。缺乏土地使用权流转相关联的评估、咨询、公证、仲裁等中介机构,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体制不顺。多职能部门利益使得土地流转部门之间出现法律、政策相互制约、互相推诿的现象在所难免。

2 如何有效加强城市土地管理

2.1 明晰土地产权主体

由于中国土地产权主体法律界定上的模糊,导致土地国家所有制实际上成为国家名义上所有,地方政府实际控制管理,中央与地方政府形成委托代理关系,地方政府拥有委托代理权的现状。中央与地方权利与利益的博弈,致使地方政府滥用土地权利。因此,应在法律上对城市土地所有权主体给予清晰地界定,厘清中央与地方政府在土地权利中的相互地位和关系,明确前者的控制管理方式渠道、后者的权限范围,以及两者的利益分配。通过政府监察和公众监督对地方政府权力进行约束,使土地配置能够反映国家与地方利益的协调。

2.2 加强土地市场制度建设和监管力度

为防止政府在土地一级市场滥用权力,操纵土地价格,应加强土地市场制度建设和监管力度。加大“招拍挂”出让土地的比重,对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程序进行严格的法制化管理和监督,使土地价格在市场机制下自然形成。并将土地市场的各类信息,包括招投标程序、招投标信息、招投标结果等对社会进行公布,以利于公众监督。严格落实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杜绝为招商引资等地方利益以超低价出让土地,导致国有资产和国家利益的流失,以及对市场价格的扰乱。严格落实省以下垂直管理和土地出让金收支两条线制度,使土地征用和土地出让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分离开来,由省级和国家政府对土地收益进行重新分配,避免地方政府权力的无度扩大和由此而产生的寻租行为。

2.3 建立土地储备监督评估体系

建立一种高度透明的信息机制,将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等政府管理的约束指标向社会公开,土地收购或出让、出租项目的信息提前公示,及时发布出让、出租的结果,建立土地储备相关信息定期发布的制度,以利于政府、行业组织以及全社会对土地收购储备运行的监督。设置土地储备的绩效评估体系和制度。评价指标主要针对公共利益的实现程度,对每一项目均进行相应评估,并定期进行阶段性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低于政府规定要求的取消企业被授权资格。

3 如何有效加强农村土地管理

3.1 农村土地权流转工作是对现有农村生产关系适应新阶段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局部调整,是对农村家庭承包制的进一步完善,对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是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延续和发展。大力宣传土地承包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颁布实施以后,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把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列入普法规划。

3.2 切实维护被征占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强化对村级财务的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征占用补偿费实行专户存储、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另一方面是规范征地补偿费分配和管理。各地经管部门积极参与制订土地补偿款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3.3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按照实施突出典型引路,加大扶持力度、规范管理和服务等措施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按照积极宣传,强化培训,梯次推进,完善制度的程序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确保农村土地承包關系稳定并保持长久不变。

3.4 逐步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在乡镇成立调解委会员,依托经管站组建调解庭。同时各级农经部门加强与纪检、监察、司法、信访、国土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逐步建立健全民间协商、乡村调解、县级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形成多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重点纠正和查处严重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强迫农民流转土地、侵害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和非法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等问题。

4 注重城市与农村土地资源的整合

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从根本上打破政府垄断征地特权的局面。建立城乡统一土地市场,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市场流转,土地价格和用途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由市场决定,才能使农民的利益获得根本保障,也能从本质上杜绝农村土地隐形市场存在的土壤。农村集体土地与城市建设用地相比,集约利用程度和投入产出效率存在巨大差别,建立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可以盘活农村建设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从而降低土地的总量需求,有利于耕地保护的实现。地方政府通过规范收取财产税可以获得持续的财政收入。

结束语

这些解决措施如能长期实施,土地资源管理水平将会不断提升,使得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得到应有的保障。确保原先所存在的土地资源浪费、违规使用土地资源等现象能有所降低。

参考文献

[1]陈小君.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田野调查解读[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266.

[2]周华蓉.我国土地征收程序的缺陷与对策探讨[J].科技创业月刊,2005,(8).

[3]毕宝德.土地经济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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