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婴男”是如何炼成的

2017-03-23 20:46陈思呈
美文 2017年5期
关键词:方鸿渐伍德集体

陈思呈

庸才做什么都要结伴而行

我们楼下的广场舞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一会儿是“火火的姑娘”,一会儿是“今夜舞起来”。由于我是个很随和、很能抗干扰的人,基本可以闹中取静。但我妹就不行了,她抓耳挠腮地从房间走到阳台,又从阳台走到书房,在大妈阿婶们一会儿拍手一会儿跺脚的全情投入中,她到微信朋友圈里发了一条信息:“如果我将来有一天也加入广场舞队伍,你们一定要把我拉回家!”可是她有几个朋友马上留言:“我们已经是队伍中的一员了。”

我也觉得我妹太不合群了,等我老了,我就愿意加入这支队伍中,白天一起吃喝玩乐,晚上一起跳舞,多么充实的老年生活。——神一定是听到了我的心声,于是派人来提前让我感受广场舞蹈队的气氛。这是两位邻居大妈,她们在公车上一路愤愤然地讲述两支广场舞蹈队争场地、争演出机会的内幕,听到最后甚至发现两支舞蹈队由于男队员紧缺还在争老头儿,有没有发展成黄昏恋就不知道了,几乎可以写个电视剧呢。

我再次感到,集体就是江湖,集体就是力量。据说这几年广场舞之热门,到了有人用“社会洪流”来形容之的程度,据说有华人舞蹈队在纽约布鲁克林日落公园遭到附近居民报警,原因是扰民。——对,很多人都对广场舞的扰民提出批评,但我觉得广场舞之所以会成为“社会洪流”,还是出于人对集体的依赖。

一个人默默地绕着墙根跑步难道不能锻炼身体?一个人默默地关在家里跳舞难道不能锻炼身体?如果要发出声响,一个人坐在大街上引吭高歌,你敢么?

对集体的需要是一种很奇怪的情绪,事实上几乎谁都知道在集体里会有争风吃醋和钩心斗角,但仍然需要这个集体,仿佛是为了身处人群之中的安全感。像跳广场舞的大妈们,她们在团队中,有付出、有摩擦、有展现、有交流、有比较,一颗老心,得到多少滋润,真的不是锻炼身体那么简单的事。

我斗胆猜测,传销集团之所以能如此大规模地洗脑成功,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利用了其成员的集體依赖症。绝大多数人认为,加入传销组织的人纯粹都是出于财迷心窍,慕容雪村就此题材写过一本书,详尽描述了传销人员的贪婪和愚蠢。

对钱这件事,我的看法是,如果你直接给我一百万,我当然太愿意了,但如果你给我画一个饼,让我背井离乡待三年然后再给我一千万,我觉得正常人都很难答应。这个事情如果只用贪婪和愚蠢来解释,始终还是令人困惑,那么多形形色色的人,怎么会不约而同、如有神助地蠢成那个样子?

前年,我就目睹了身边朋友被卷入传销组织。多年老友,知道她绝非被钱冲昏头脑的人,再说,她原来的工作收入不低啊。据说她们的团队里,像她这样的案例也不少。最令我感到意外,也与慕容雪村所写略有不同的是,她们那一堆人,在传销窝里面,心情很好,完全不苦逼,半年胖了十斤。

他们三餐都有限定的消费价格,吃得肯定谈不上多好,胖起来的这十斤,完全是拜找到组织、心情愉快所赐。

传销组织的每个成员,都背井离乡,与各种随机分配的“事业伙伴”,出于“同一个梦想”住到一起。每天过着纪律严明、同吃同住、朝夕相处、与外界极为隔绝的生活,马桶里煮对虾,臭也一起,烂也一起。“外面”社会对他们的误会,却使他们犹如众叛亲离的爱偶,越发相依为命地团结。

他们告诉每一个队员,我们干的是一件正确的事,只是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不得不忍受各种委屈和误解,这正是考验你心性和智力的时刻。总有一天,真相大白,那时你受到的苦,都有加倍的甜的回报。只要想到这么悲壮的事实,每个传销人员,心里都有一双泪水模糊的眼睛。

在传销组织中,所有的队员(也称事业伙伴)都是相亲相爱的,充满了各种人际美好。前辈们,也就是上线们,最常说的、最为骄傲的一件事情就是,“在这里”,人际关系的单纯和美好。“为什么大家能这么单纯呢?因为在这里没有利益的竞争,大家都是为了同一个目标走在一起。”

我想,人们在判断传销的魔力时,也许忽略了这种集体生活的蛊惑。“在这里”的很多人,也许都在“外面”感受到单枪匹马的孤独和空虚,或者内心依赖集体但又感受过被集体排斥的痛苦,感受过求而不得的失落。

法国心理学家勒庞在著作《乌合之众》中指出,群体中的人大脑功能是处于停滞状态的,最活跃的是脊椎神经,所以群体行为有着惊人的一致性。

他提到一个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家达维曾经将一群人召集在一起,甚至包括英国最著名的科学家,他让这些人亲自检查了物件,并按其自身意愿做了标志。然后,达维先生当面演示了一场灵魂现形的过程,最后,所有的人都认为确是灵魂现形,但实际上,这只是达维先生的简单骗局。勒庞说,这就是群体中的“智力泯灭”,即残存的智力品质被反噬。

所以,在集体中,你是否能相信自己?这件事,比当你孤单一人时,更有难度。

容我武断地得出结论,对集体的依赖程度与智商是成反比的。因为在集体中,人通常只能表现平均值的智商,为了与其他人取得对话和沟通的方便,往往是“就低不就高”的,因为“低”可以就,而就高则心有余力不足。这个过程,任何有创造力、珍惜创造力的人,都会本能地感到集体的扼压。

高智商的人都是只身来往、事了拂衣去的,庸众才是上个厕所也要结伴而行,浩浩荡荡。

但是,也有人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互相鼓励、互相感动而获得成就感。我那个加入传销的朋友就是如此,她迷恋于为他人付出、为集体牺牲的机会。据说,他们集体迁徙时,有先驱部队先到一地,吃方便面睡地板,身体不好也跟着装修工一起加班加点,只为大部分的其他队员可以准时进驻。她觉得这非常感人,她爱这样的集体。

一个人如果把成就感寄托在感动他人或者被他人感动之上,那实在太危险,必定要出事。感动这东西,听着是很好,但在生物学上,一个热泪盈眶的人,又能有多少余力去思考真相呢?看到真相、反高潮都需要非常尖锐的判断力,而鼓吹美好、渲染感动则多么容易,简直只需要肾上腺素。

人在很多时候,都不如王小波笔下那只特立独行的猪。王小波说,他活了四十岁,除了那只猪,还没见过谁敢于如此无视对生活的设置。“相反,我倒见过很多想要设置别人生活的人,还有对被设置的生活安之若素的人。”王小波说的可能还是客气了点儿,还有一些人,被“设置”了之后不但安之若素,还深为感动。

再继续说集体的可怕。集体的可怕,除了前面所说的“智力泯灭”,还在于它的“暴力性”。就像勒庞所写,独立的个人绝没有勇气去洗劫一家商店,但是群体则不然,群体是没有负罪意识的,群体“天然合理”,他们的数量决定了这一点,数量就是真理,当群体中的任何一人融入其中的时候,他就会感觉到自己的天生正确和合法,并意识到这群体的绝对数量赋予人的力量。

——这不仅能解释很多传销分子在加入传销组织之前,是极为老实守法,甚至善良懦弱的人,也能解释广场舞蹈队在大庭广众下喧嚣时毫无不安。勒庞刻薄但又无疑很准确地说,假如我们把不计名利、绝对服从、勇于献身真实或虚假的理想算成美德,那么毫无疑问,群体必定是最具备这种美德的人。在这一方面,群体中个人所达到的水平,即使最聪明的哲学家也难以望其项背。

话说回来,跳广场舞的大妈和搞传销的人群肯定不能同日而语。除了高智商的独立知识分子以外,有集体生活的老人,绝对要比没有集体的老人快乐,他们年轻的时候就是普通群众,老了以后只求健康长寿,谈独立精神与对集体的反思这件事太不现实了。除开扰民这个因素,广场舞还是利大于弊。

活在世上也没有谁能真正脱离了集体,我也曾经对我身处的某个集体有很深的感情,但是知道这些感情是生活的最外层,与心智无涉。从广义来讲,所有的人类就是一个集体,身为其中的任何一员,都不能狂妄地说:我恨、我不需要集体。“任何人的死都损害了我,因为我与整个人类相关。不需要知道丧钟为谁而鸣,丧钟就是为你而鸣”,即使我此时写文章反集体,又何尝不是希望这些文字,能影响一点点的人群,得到一些些共鸣,我所期望的人群,又何尝不是一种无形的集体。

你敢不敢骄傲地寒酸

我有几个特别要好的朋友,都有强悍的金钱观。吾友许多多,推崇亦舒金句“没有爱,有许多许多的钱也好”。她说人生的大部分事情都是钱可以解决的,而钱解决不了的则属于命运的范畴,操心不了。吾友金山山,她的代表言论是:“事实上挣钱多少往往能看出一个人素质和能力的高低,你看任何行業只要收入高的,肯定吸引了绝大部分的聪明人。”

我觉得她们的言论既稳准狠又真实大气,自然是比虚与委蛇的假清高者强。但是我心里总有一点不安,起因首先是我很穷,按金山山的标准,属于能力不足的人群。但她要是看不起我倒也罢了,问题是她和许多多一样,对我有一种对自己人才有的担心,比如有时候我和许多多谈人生,说到兴起,她抽口烟:“纸媒都不行了,你有没有想办法?”她在烟圈后面忧虑地看着我。

“我有办法多赚点儿钱的!”我指天画地地保证,内心感到很温暖。自从我妈去世之后,我已经很久没有看到类似的眼神了。

金山山呢,有时候她会聊到谁谁生活状态窘迫,她推人及己,一副后怕不已的样子,仿佛庆幸我们不至于此。我都不忍心把真相告诉她:其实我觉得我也和那谁谁差不多。

时代变了,谈钱不可耻,不谈钱才可耻,因为有可能是自欺欺人,有可能是无能,更有可能是虚伪。

不过,我最近认识了一个比我还穷,比我还寒酸的朋友。这件事,我认为值得写写,值得写的不是她的穷,而是她的寒酸。穷是一种客观处境,而寒酸则是一种生活态度。不,我想说,寒酸,这个表面看来被赋予贬义色彩的词,其实可以成为一种美学境界。

我们是在一个会议上认识的,称之为宋勇气吧。会议开了几天,昏昏欲睡,刚好手机信息一响,发工资了。我一看,“您尾号×××的储蓄卡账户于×××收到工资3560元,活期余额为4850.24元。”因为我们几天来常常谈论纸媒快死的话题,所以我顺便把这条信息递给旁边的宋勇气看,以做佐证。她看了很有同感地说,她的情况与我不相上下。为配合这窘迫的收入,我们进而比赛谁的生活状态更寒酸。我说我现如今几乎不买东西,因为我发现购物欲是越买越旺盛,而越不买则越不想买,都各有惯性。我告诉她,我穿我妹淘汰的衣服就可以了,也幸好我妹的码数对我完全合适,真乃天助我也。

她表示赞慕,然后开始陈述她的寒酸境界。除了和我一样,用按键手机、出门尽量步行、不购物不饭局之外,她说她不打算买房。多少件衣服才能换一套房?于是我被打败了。四十岁、拖家带口的中国人,如你所知,几乎都把买房当成某种生活宗教,即使有房的也处于焦虑之中,事实上一套房都没有的人极少,而宋勇气显然对此深感坦然。瞬间,我感到自己变成了许多多和金山山,也开始在廉价茶水的水蒸气后面,忧虑而费解地看着她。

我问她:“你觉得自己是穷人吗?你怕不怕贫穷?”这个话题对于刚相识的人来说有点儿不礼貌,但考虑到我们谈话至此,已是同一条绳上的蚂蚱,另当别论。

她说:“谁真的不怕穷呢?如果家里人吃不饱,孩子读不上书,老无所养,还叫他不要怕穷,那肯定是不现实。但像我们这类人,生活是有基础品质的,有就业,闲暇,阅读,交际,孩子能读书,生病能看病,只是衣食住行都要节省,只能买必需品,不能买奢侈品,我们这种不是绝对贫穷,而是相对贫穷,所以,不害怕。”

“房子不是必需品吗?”我跟她确认。

“对,不是。”她说,“房子是这个时代的‘必需品,不是真正的必需品,也许是经济的阴谋。”

涉及经济的话题有点儿超出我的智商,于是我停了下来。与其说我被她说的内容说服,不如说被她的态度折服。她咋能比我更不怕寒酸呢?她对贫穷的定义的底线,咋能比我还低呢?但我又隐隐觉得她有道理。事实上对钱的态度不但与欲望纠结在一起,还与“体面”纠结在一起,也就是说,有时候我们表面上害怕的是贫穷,事实上是害怕不体面,这是多数人不能欣赏寒酸的原因。

于是宋勇气还跟我讲到一件事。有纪录片讲到,法国有一批年轻人专门捡超市扔掉的食物吃,并计划这样过一生,这批人肯定不是乞丐,他们出于什么原因,有多种,有可能是反对社会浪费,还有可能,我猜是对“体面”这种事物给出一种嘲讽的定义。

大师和圣人,是属例外的人群,他们得到异于常人的标准,寒酸也好,贫穷也好,都天然地拥有了美学价值。然而普通人的勇气,比如那群遥远的法国年轻人,比如身边的宋勇气,他们对物质的低欲,对寒酸的坦然,则更令人起敬,也更值得玩味。我能猜测他们的后盾,那是物质无法否定的其他追求。而这就是生而为人最奇妙的所在。在物质带来的匮乏感之外,他们早已有别的途径,可以获得更多的生活,像文学大师加缪所说那样去“生活得最多”。这个途径,也许是艺术,也许是孔子说的“道”,更可能是超出我们的想象力的,总之必定是人世间最有力量的事物──这些骄傲地寒酸着的人,他们拥有这种事物。

所以我重新想到孔夫子那早被我们耳熟能详的“安贫乐道”论。孔子和子贡交流金钱观,子贡说,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孔子说,这样固然不错,但还不如“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你会发现,子贡说的是行为修养的问题,是怎么对人;孔子的回答比他进了一步,他的重点从“行为”转到了“内心”,从“怎么对人”转为“怎么对自己”。

而孔子的话中,最令人感动的是那个“乐”字。“贫而乐”之所以被强调,正是因为多数时候贫穷容易不快乐。而贫而乐的可能性,无非来自两种。一种是,他们得到关于幸福的更好的想象力,独辟了另外的蹊径,轻巧地绕过了物质的关卡。另一种是,他们无感于约定俗成的标准,不恐惧尚未到来、或许永不到来的贫穷,不预支尚未到来、也或许永不到来的艰难。

归根到底,我只是害怕我们还没有穷死,就先被对贫穷的害怕给吓死了。

“巨婴男”是如何炼成的

看《围城》,无意间注意到一个以前没注意的细节。方鸿渐在三闾大学开始他的教书生涯,常感到囧,讲课时仿佛衣料尺寸不够硬要做成称身的衣服,课堂气氛又闷,学生时不时缺课,种种沮丧时,他突然感慨了起来——回国后这一年来,他与他父亲疏远得多,在从前,他会一五一十禀告父亲方遯翁的。只是现在他想象得出其回信不外是纪念周上对学生说的话,自己在教职员席里也旁听腻了,用不着千里迢迢去招来。

这细节真叫人诧异,其时方鸿渐已经28岁,去欧洲留学四年回来,三闾大学教了快一年的书,是一个回乡消息要被登当地报纸、回乡后要在本地中学演讲的人物,这时候遇事还想着“在从前,会一五一十禀告”,真不知道让人要称赞他的乖顺呢,还是奉他为“巨婴”。

其实方鸿渐对父亲的态度甚为矛盾。一方面他清楚父亲的见识,这个前清举人、小县乡绅方遯翁,很可能是“最爱说教的家长联盟”组织的重要成员,平生名言是“赠人以车,不如赠人以言”。对方鸿渐的婚事,他所赠的言是“嫁女必须胜吾家,娶妇必须不若吾家”,初见儿媳妇孙柔嘉,所赠之言则是“家无主,扫帚倒竖”,意思是柔嘉要在家里管家才是,不要外出做事,这建议成为日后小夫妻诸多争吵根源。

方遯翁还自信“不为良相,便为良医”的古训,桌面上录着《镜花缘》中的奇方,给他怀了孕的三儿媳妇开的方子是:豆腐皮一张,酱油麻油冲汤吞服,因为豆腐皮是滑的,麻油也是滑的,在胎里的孩子胞衣滑了,容易下地。

方鸿渐对父亲很了解,自然谈不上信服,比如他父亲听说他失恋了,误以为是与苏小姐,方鸿渐也不敢纠正父亲的误会,唯恐他会大笔一挥,直接向唐小姐替儿子求婚,方遯翁是会闹这种笑话的。

但同时,对这么个父亲,他有事却总要一五一十地禀告,方家逃难住在上海租界时,住周家的鸿渐,隔一两天就到父母处请安。这一方面是我们传统文化伦理的影响,“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另一方面,也许因为方鸿渐需要一个“父亲”的角色,来作为他的禀告对象。这个父亲借现实中的父亲为实体,事实上只是借了一个名分。或者这么说,巨婴都需要一个父亲,遇事可以一五一十地禀告。

方鸿渐其人,甚有“巨婴”人格的影子。他看似玩世不恭,其实,与其说玩世,毋宁说是糊涂。例如制作假学历这事,当时他的想法是:“父亲和丈人希望自己是个博士,做儿子女婿的好意思教他们失望么?买张文凭去哄他们,好比前清时代花钱捐个官,……反正自己将来找事时,履历上绝离不开这个学位。”

确实他自己从没有主动提过这个学位,但不提,不等于没做过,污点已经形成。待到苏小姐知道这件事之后,他“把丈人和假博士的来由用春秋笔法叙述一下,买假文凭是自己的滑稽玩世,认干亲戚是自己的随和同随俗”,这些解释有一种自以为老练的笨拙,一种掩耳盗铃的天真,一个老实人干的丑事,总像枚沉默的炸弹在那里,不知何时会被引爆。方鸿渐的情商不足以从容地解除后顾之忧,后来他因此如何自取其辱,我们也不需多说了。

而他与苏小姐的暧昧就更冤了。苏小姐需要他的爱意,这是苏小姐的需要,方鸿渐却没有能力去抵抗这样的要求。爱上唐小姐之后,方鸿渐更觉得应该与苏小姐疏远,书上说,他迫于苏小姐的“恩威并重”,还时不时往苏家走动。“他只等机会向她声明并不爱她,恨自己没有快刀斩乱麻的勇气。”其实根本不是因为苏小姐的恩威并重,而是方鸿渐没有力量去面对与别人情面上的破裂。

在这么“拖一天算一天”的麻痹中,他获得一种心理舒适区。人在做蠢事的时候,未必不知道后果,都是出于软弱,假装不知道。方鸿渐也一样,他去苏小姐家一次,回来就后悔一次,但是,他对自己的生活有一种乡愿式的、“维稳胜于一切”的心理,“好比睡不着的人,顾不得安眠药片的害处,先要图眼前的舒服。”

在圣埃克苏佩里的小说《小王子》中,小王子离开他的星球,访问了几颗星球,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其中有一个酒鬼,令我印象最深。酒鬼默默地坐着,面前放着一堆空酒瓶和满酒瓶。

“你在干什么?”小王子问。

“喝酒。”他答。

“为什么喝酒?”

“为了忘却。”

“忘却什么呢?”

“羞愧。”

“羞愧什么呢?”

“(羞愧)喝酒。”

方鸿渐从开假学历到与苏小姐暧昧,到最后失去真爱唐小姐,都有点儿像一个广义的酒鬼,在生活中带着酒精给予的醉意,麻木地往前走着,抱着没理由的乐观,相信他的拖延和逃避,能使事情变好,能使坏事情不被命运发现。

然而方鸿渐不仅是糊涂的软弱,他还有任性之后的强硬。在三闾大学就混不下去,没接到高松年的聘书时,他恼羞成怒,只想发封信去发泄怒骂,倒是孙柔嘉比他成熟得多,阻止他说这么干全无必要。他内心良善厚道,却易让人(尤其是强势的长辈)看不上,比如刘东方的太太就认为姓方的小子挺無能的,孙柔嘉的姑姑也认为自己的侄女儿配错了人,但以方鸿渐的抗挫能力,对此只有闹翻,有点儿像小孩子对不满意的局面一阵搅浑。他的自卑心理,像战时物价一样高涨,以至于赌气说要养条狗,说那样就算世界上还有件东西比我都低,要讨我的好。

这样的无能和赌气,都是“巨婴”人格的典型。孙隆基在《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一书中说,中国人认为接受他制他律是好的,一个人人格有问题时,也往往不是从这个人本身去追寻这种毛病的根源,而是回到教育者身上去,如“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孙隆基此说很有道理。同时,也因为接受他律是好的,他也需要为一个人(在方鸿渐这里,则是父亲)去“事事一五一十地禀告”,这并非一种忠实,更是一种自我暗示,一种他制他律的暗示。

“巨婴”需要一个人来帮他负责任,这个人首先当然是父母,成年之后父母力不从心,那么,这个臆想中可以“替自己负责”的人,其实就是全世界。仿佛全世界都应该为他的错误掩耳盗铃。不然的话,任性或自怜,其实都是赌气。方鸿渐与苏小姐暧昧也好,气呼呼想写信责骂校长高松年也好,归根到底都是同一种性质,是一个软弱的老实人不断地逃避对自我的负责。

饭局上的风骚与尴尬

又到年底,各种饭局又组起来了。在我孤陋的人生经验中,饭局大致分为两种。

第一类,由段子和酒精组成,有狂欢的外壳,以喝得半醉为成功标志,但未必是推心置腹的好朋友,这类饭局,往往是一个部门及其主管领导的聚餐。

部门领导大概是最有压力的,因为他有义务把气氛盘活。所以在这种聚餐里,他将格外器重一两个能活跃气氛的下属。他们的作用不只是插科打诨,在适当的时候要有舍身精神,比方说成为某个调情话题的主角。

在这种饭局上,一个具备流氓气质的男性简直就是神来之笔!众人的哄哄抬抬中,他把自己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他可以扮演一个陷于苦恋的情圣,借着酒力,向现场随便一个人抒情。

“对方”的分寸尤其难以把握,不能当真,但又不能完全不接戏。接戏也不能简单接,要使这戏有个起承转合,比如说,发展一下旁边的配角B、配角C,如果能把整桌子的人都发展成配角,那就是最高境界。如果一场饭局能取得这样的效果,那么可以说,它已经成功了大半。

当然这些都不是目的,目的还是在于喝酒。比如说,我暗恋你,喝一杯;没暗恋,与这位很久以前曾经合作过,好,喝一杯。没有合作过?那么你们将来可能会有某种合作,喝一杯。你刚才说哪句话说错了,赔罪,喝一杯。没说错?那你刚才那句话说得很好,喝一杯。

我理解这种风俗。我们需要一个主题游戏,喝酒是没有门槛的游戏。没有门槛,却略带禁忌。不然要以什么为游戏呢?难道是排排坐?丢手绢?击鼓传花?还是朗诵诗歌?

这种饭局虽然浮躁空虚,但也有适当的放松,与之相比,另一种饭局简直是受刑。

很多年前刚参加工作时,有一次陪领导去参加某个饭局。路上,领导就和蔼地叮嘱我:“一会儿你敬敬他们,表达一下感谢。”

我当时几乎升起了辞职的念头。倒不是怕喝酒,其实稍微喝点儿小酒挺开心的。是领导俯耳交代的隆重语气,让我意识到,那将是一场高度讲究规矩的饭局。我记得曾在哪里看到一篇“饭局上的各种注意事项”之类的帖子,那是一些耸人听闻的规矩,不管是座位排序,还是敬酒顺利,以及敬酒说啥,酒喝多少,都大有讲究。想到我竟也有一天,沦为一个要遵守这些讲究的人,我的内心是崩溃的。

然后,我就看到他们握手寒暄、谦让推搡,一左一右鱼贯而有节奏感地入了座。小小一张圆桌每个座位的排序,展现了完美的艺术一般的权力的暗示。

过一会儿,敬酒的时刻来了。这个时刻是在非常微妙的气氛中开始的,一般是菜基本上齐,大家点评了各种菜的味道,差不多无话可说的时候,殷勤的客人就站起身来了,举着那杯浅棕色的洋酒,向我方领导致意:“今天很荣幸……”我方领导自然也忙不迭地起身,将酒杯去碰对方的杯身,风度翩翩地表达着“自己也很荣幸”这样的意思。接下来,对方有几个客人,这番话就会被重复多少遍,以至于听到后来,会产生一种幻觉,觉得他们在辩论到底是我方更荣幸还是对方更荣幸。

当时,我很难想象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比敬酒更加尴尬。在众目睽睽之下,要与一些无话可说的人,说一些绞尽脑汁的废话。也许这件事本来没有那么烦人,但因为我的尴尬,放大了它的沉重。

所以,不久前有一天,我忽然觉得自己混得很成功,因为我混到了只需要出自友谊而向对方敬酒的境界。不需要出于别的任何东西,也可以不遵守什么潜在的心照不宣的规矩。有时候朋友聚餐,先到的人自然坐到最重要的那个位子,最后到的就坐在“买单位”。这情形,看着真是心旷神怡。这没大没小、没有规矩的人生才是我心所爱。

那些不美的才女

在一战前的法国小镇桑利斯,中年妇女萨贺芬是杜佛夫人家的清洁工,由于欠债累累,萨贺芬几乎不与人打交道。她在街上走过,低着头,匆忙而又蹒跚,仿佛竭力想把自己臃肿的身体变成被忽略的透明薄片。

但是这个窘迫又木讷的清洁妇,每天晚上回到家之后,会唱着歌开始作画。她没钱买颜料,只能用野外的土壤、植物汁液、肉店里的兽血、教堂的烛脂,等等,混合制成自产的颜料。

这是电影《花落花开》的开头,电影中的萨贺芬真有其人。在朋友家看这部影片之前,我已经知道她的故事:在她的命运里,出现了伍德先生。伍德是杜佛夫人家的房客,是当时致力提倡“素朴艺术”的德国收藏家,伍德偶然看到萨贺芬的画作,震惊,买下萨贺芬全部作品,并开始资助她创作。

中间,伍德因战火离开法国13年,萨贺芬再度陷入贫困,但她没停止画画,伍德再与她相遇时,发现她画技更纯熟了。萨贺芬再度受到伍德的帮助,放纵地享受了物质的丰盛之后,伍德宣布卖画的钱远无法负担她的开销,并且取消了她的画展。闻此她崩溃,她说:“天使们已经在去往画展的路上,这一行程无法改变。”

谁都不会听她的胡言乱语,最后,她被送进疯人院,接下去她的人生都在疯人院度过。

即使知道萨贺芬人生的大概剧情,看电影时,仍然对这名清洁妇感到迷惑。确实很难想象那些活物一样的画作、像动物一样的植物、像眼睛一样的果实,是出现在这名表情木讷、形象邋遢的清洁妇的手下。她的生活,盡是低贱的劳作、欠债的狼狈、偷窃颜料画布的猥琐。她没受过教育,没有被爱过,也没有爱过人,与所有人仅有一点点交往都充满别扭。在她的眼神中,你觉得智慧这种事物好像与她不相干,情感这种事物也是缺席的,当然,也更难以想象她的灵魂。

这种感受,也许是出于一种势利。这种势利,在另一部电影《立春》中,也出现过。《立春》里王彩玲一出场,喜欢油画的黄四宝便很是遗憾地说,想不到王彩玲长得这么难看。电影中,她迈着八字脚,携带一口龅牙,她性情古怪,情商为负,不与邻居打招呼,对男人不屑,躲在房间里自己缝制演出服,去婚介所时戴着墨镜,自视为天才,说“我一定能把自己唱到巴黎去”。

王彩玲是令人感到尴尬的,萨贺芬当然也是。与伍德分别13年后,萨贺芬再度获得伍德的资助并开始卖画,突如其来的物质宽裕令她癲狂。她疯狂地购买画布和颜料,阔绰地租下大房子,采购家居用品的时候,她几乎买空了一整个杂货店。她为自己订制最昂贵的新娘礼服,一挥豪手为邻居也订了一套,甚至她还准备购买一套庄园别墅。最后,伍德忍无可忍地说,抱歉,我无法帮助你了。

当然,伍德的拒绝也因为经济萧条的降临。但是,除了神,凡人很难因为一个人的才华,而无限地爱上她,容忍她的丑陋形象、古怪性情、偏执、不识趣以及疯狂,即使伯乐伍德。当伍德有所冷落时,萨贺芬还曾哭泣着责问,是不是因为安玛莉小姐对他们的交往怀有嫉妒之心?伍德只好耐心解释,不是的,安玛莉小姐只是我妹妹,我是个同性恋者,不会与女人结婚。

尽管把画家萨贺芬称为女文青不太公平,但是萨贺芬和王彩玲对艺术赤诚的热爱,却最符合女文青的本义。她们的存在,仿佛有一个声音在暗处嘲讽着质问:“长得丑,身处卑贱,也配热爱艺术么?”看起来那么的不搭。

这种种尴尬,也许是女文青的另一种可能。人们总设想女文青是美的,起码文青范儿是美的,要不然,文青范儿也不会借安妮宝贝的文字而成为一种热衷模仿的生活方式。但事实上,比如对画画和声乐爱得如此炽热虔诚的萨贺芬和王彩玲——这么说吧,真正的女文青很可能是一些令处女座抓狂的生物,邋遢、丑陋,低能、卑贱,残败,等等等等。

但是我还要说到第三部电影。电影《黑暗中的舞者》的女主角塞尔玛,与萨贺芬和王彩玲却很不同。当然,她们也很相同,塞尔玛也是长相平庸,身处低卑的接近中年的女人,生活艰难,贫穷之余还有眼疾。她对音乐的热爱,也与萨贺芬对画画的热爱很相似。

与萨贺芬和王彩玲所不同的是,塞尔玛与世界的相处没有那份尴尬,多数时候尽是陶醉,也许因为她的性情里有封闭得更加完美的天真。

影片中有这么一个细节。塞尔玛瞎了之后,最开始仍然没有脱掉眼镜,也许企图向他人掩饰。后来,是爱慕她的男人谢夫看出来这一点,塞尔玛才把眼镜摘下,扔掉。这个细微的动作,可以想象,非常痛苦。奇怪的是,绝望的神情在几分钟后就消失了,因为塞尔玛唱了一首歌。

这首歌是塞尔玛和谢夫的对唱,歌词如下:

谢夫:你没有看过大象、国王和秘鲁!

塞尔玛:我可以愉快地说,我看过比这更好的。

谢夫:那么你看过中国吗?看过长城吗?

塞尔玛:长城确实很伟大,但我小小的屋顶没有坍塌,这也很伟大。

谢夫:那么你不想看见你的爱人?你的家?

塞尔玛:坦白说,可以不看。

谢夫:你还没有看过Niagara大瀑布。

塞尔玛:但我见过水。瀑布不就是水吗?

谢夫:那你见过Eiffel高塔吗?见过金字塔吗?

塞尔玛:我第一次约会时的血压也一样高。

这歌词令人很难忘,以前,我只认为,它是塞尔玛针对谢夫的一步步追问不得已给出的解释,是她对自己失明之后的人生进行自我安慰。但现在我不这么看了。我觉得这歌词说的不只是失明,还包括生而为人,生而为一个普通人,所有可能承受的一切不幸、不足、不完美。

比如萨贺芬、王彩玲的贫困和丑陋,比如我们种种与生俱来的局限。凡人你我,既不比王彩玲漂亮,也不比萨贺芬聪明,更遑论她们的天才。

萨贺芬疯狂地购买一切,以至令伍德忍无可忍的行径,岂止是物质上的放纵,其实也是她对命运种种不足的不甘。而王彩玲,则是把我们生而为人的心有余而力不足做出极端化表现罢了。

这一切,幸而有塞尔玛,天真又智慧的塞尔玛,借一首歌唱出她对这残败人生和残败自我的理解。在这些貌似自我安慰的歌词中,她接受了命运。财富、健康,美貌,能力,都与她无缘,就像我们中的多数人一样。没有见过国王、秘鲁和大象,这也像我们中的多数人一样。但是,即使见过了国王、秘鲁和大象,也还有比这更多的没能得见,总之,每个人都在失败中跋涉。

这也解释了前文那个浅薄的提问:长得丑,身处卑贱,也配热爱艺术么?事实上,任何卑贱或丑陋的人都可以配上灵魂的璀璨,而热爱艺术和拥有艺术天分,即使是发生在最为残败、卑微的躯体里,都是光荣的事。“我小小的屋顶没有坍塌,这也很伟大。”这一首歌里,塞尔玛拿出这份至高的骄傲,在不足和不幸中,她领悟了幸和自足。

猜你喜欢
方鸿渐伍德集体
打瞌睡的房子
澡缸里的国王
警犬集体过生日
浅谈《围城》中方鸿渐的围城人生
动物集体卖萌搞笑秀
集体逃学
方鸿渐与贾宝玉的围城内外
泛滥的集体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