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外文化交流中国家文化安全问题探析

2017-03-24 18:05谭东华
陕西行政学院学报 2017年1期
关键词:社会和谐

谭东华

摘 要: 开展对外文化交流,一方面有助于国际社会了解开放发展的中国,获得外界对中国文化的理解、尊重与认同;另一方面,也必然面临不同文化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对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带来挑战。在当今我国更为频繁深入的对外文化交流中,国家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着否定马克思主义的主导地位、歪曲社会主义制度、攻击党执政的合法性的挑战;民族与宗教文化安全面临着宗教极端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国际恐怖主义的威胁;网络文化的跨时空、传播速度快、影响大以及网络文化的开放性和多元性,使国际间的意识形态斗争更趋直接,西方价值观对国民的消极影响更趋强烈,对传统文化的侵蚀改造更显悄无声息。

关键词: 对外文化交流; 国家文化安全; 社会和谐

中图分类号: G125 文献标识码: A DOI:10.13411/j.cnki.sxsx.2017.01.001

文章编号: 1673-9973(2017)01-0005-06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要扩大对外文化交流,提高文化开放水平的重大任务,同时又强调要“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那如何认识对外文化交流与国家文化安全的关系,就成为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近年来,我国为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赢得国际话语权,不断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取得了丰硕成果,但同时也必须要清醒认识到,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必然对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带来挑战,我们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任务将更加艰巨。因为“在不同民族和国家之间,由于宗教信仰的不同、价值观念的不同、思维方式的不同可能引起冲突,甚至可能因冲突导致战争。”[1]所以,对外文化交流不管是“引进来”还是“走出去”,都会对国家文化安全造成一定威胁,影响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

一、国家意识形态安全问题

意识形态安全是指一个国家主体意识形态地位不受颠覆与威胁的相对稳定的状态。二战以后,西方从未停止过对社会主义国家实施以“和平演变”为目的的意识形态渗透。尼克松在《1999:不战而胜》一书中直言不讳地声称,要在社会主义国家“撒播下思想的种子,这些种子有朝一日会绽放和平演变的花蕾。”[2]今天,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西方意识形态借助其资本主义的强势地位、话语霸权、大众传媒、影视作品以及对外文化教育交流和学术交流等途径对我国进行文化扩张和渗透,以实施 “西化”“分化”战略,这就必然对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安全带来直接挑战和严重威胁。

(一)鼓吹指导思想多元化,冲击马克思主义的主导地位

近年来,在中西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不断加剧的同时,各种反马克思主义思潮粉墨登场,像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新保守主义等等,这些社会思潮的相继涌入,给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带来巨大冲击。比如,新自由主义论在中国宣扬历史终结论、趋同论,其代表人物福山在《历史的终结和最后的人》中指出:“构成历史的最基本的原则和制度可能不再进步了,原因在于所有真正的大问题得到了解决,西方的自由民主制度将是人类意识形态发展的终点和人类最后的一种统治形式。”[3]同时,在西方敌对势力的鼓噪下,国内也泛起各种噪音、杂音,试图否定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其主要倾向和问题有:一是将马克思主义“苍白化”。把马克思主义只看成是执政党的意识,而抹杀它对人类前途命运关心和解决的普遍价值,把活生生的马克思主义变成僵化的教条,由此削弱了马克思主义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感召力。二是将马克思主义“边缘化”。用儒家思想或当代西方思潮取代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甚至在社会科学研究和思想文化领域鼓吹“去意识形态化”,把主流文化变成支流,主导变成被导,使马克思主义逐步边缘化。三是将马克思主义“支离化”。肢解、离散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体系,断章取义理解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弄得面目全非,割除它的革命本质及其根本精神。四是将马克思主义“妖魔化”。视马克思主义为“洪水猛兽”,认为革命带来破坏,阶级斗争带来内耗、专政带来专制,宣称“告别革命”,不顾客观实际和未来发展,把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人类这一美好事物“妖魔化”。可见,增进主流文化的包容性和对话能力,决不等于放弃批判武器,丢弃它的根本精神,不能淡化意识形态,更不能“去意识形态化”。

(二)鼓吹西方的自由民主,歪曲社会主义制度

在中外文化交流中,西方国家无不利用现代各种传播渠道和手段,推行以“西方中心主義”为基础的各种哲学、人文社科理论、文艺娱乐体系,以及网络文化体系等,宣扬西方的社会制度和价值观念。一些西方国家一方面竭力标榜和输送自身的政治体制、社会制度和价值观念,将西方的“自由、平等、民主、人权”说成是“普世价值”,宣扬“三权分立”“民主宪政”等观点。另一方面抓住中国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种种社会问题,竭力歪曲、攻击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党的方针政策,诬蔑中国“没有人权”“没有民主”,诬蔑“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职能是扼杀自由和民主,诬蔑人民民主专政实际上成为迫害人民的工具”等。[4]6比如,号称“客观、公正”的《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前些年在对有关中国法轮功的新闻报道中,回避邪教“法轮功”酿成许多盲目跟随者家破人亡惨剧的事实,却对“法轮功”或那些谎称曾遭受过“迫害”的邪教分子表示支持与同情;同时将中国铲除“法轮功”社会毒瘤的正义行动诋毁成“宗教迫害运动”,把挽救“法轮功”痴迷人员的帮教所污蔑为“奥斯维辛集中营”,从而达到抹黑中国、妖魔化中国的目的。再比如,西方的一些“人权”组织列举出所谓中国在计划生育工作中侵犯人权的“案例”,大肆渲染,对中国政府施加压力,试图以此来说明社会主义制度不如资本主义制度,进而削弱人们的政治认同。还如,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性,称之为“极权主义”,将中国人民的爱国主义称之为“狭隘的民族主义”。用抽象的“自由”“人权” “平等”“民主”概念,否定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在这些方面所作的现实努力,企图搞乱我们的思想,消解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和凝聚力。散布“中国威胁论”“中国崩溃论”等论调“妖魔化”中国,企图搅乱中国发展的外部环境。多年来西方学者所谓“中国崩溃论”可以说是层出不穷,花样翻新。2014年8月《红旗文稿》曾刊文总结过去20多年有过三轮“中国崩溃论”,证明都已失准。第一轮为1989年后的“中国政治崩溃论”;第二轮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的“中国经济崩溃论”;第三轮为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的“中国社会崩溃论”。如今,随着中国经济放缓,新一轮悲观论调又袭来了。

(三)鼓吹多党制,攻击我们党执政的合法性

当今,一些西方敌对势力出于其“西化”“分化”中国的政治目的,以选举政治作为合法性的标尺来质疑共产党的执政资格和领导地位,攻击我国“有宪法无宪政”“共产党一党执政不具合法性”等等。鼓吹“多党制、轮流执政”和“三权分立”,鼓吹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和“军队国家化”;还利用各种方式不断制造“新闻”,歪曲党的历史,丑化党的形象。据报道,美国组织职业写手编写文章和段子,以“启迪反思”的名义大肆诋毁、贬损英烈,狼牙山五壮士、董存瑞、刘胡兰、邱少云、黄继光、毛岸英、雷锋、焦裕禄等纷纷“躺枪”;甚至对我国开国领袖毛泽东也来一个“佛头着粪”,非毛、贬毛、污毛言论不止,这些言论在他们控制的一些网络平台进行广泛传播。其目的就是要通过对执政党树立的英模的否定、对建党建国领袖的否定、对党史军史的否定,进而动摇人民的对马列主义的信仰、对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信心、对党和政府的信任。还有“西方一些国家不谈腐败的全球性特点与中国发展的特定背景,说什么腐败现象是中共一党专政的结果,是集权的伴生物等,有的利用个案大肆炒作,极力诋毁我们党的干部形象,妄图让中国共产党退出领导地位。”[4]7

总之,意识形态是一个国家的精神内核。对中国的经济发展持合作态度,对中国的意识形态持否定看法,对中国的国防战略持遏制举措,可以说是西方政府对华政策的主旋律。当前,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面临严峻挑战,敌对势力总会挖空心思利用各种手段散布错误思潮和有害信息,歪曲事实,混淆是非,妄想动摇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颠覆社会主义制度,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千方百计遏制我国发展,破坏我国社会和谐。由于西方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仍占优势,国际力量的消长和世界多极格局的形成需要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因此我国将面临长期、复杂的意识形态安全威胁和挑战,对此我们必须有忧患意识,居安思危,主动作为。

二、民族与宗教文化安全问题

每个民族的文化都是独特的,特色鲜明的民族宗教文化是民族文化的重要元素。在中外文化交流合作中,民族宗教文化体现了中华文化的传统和特色,不仅为世界文化交流作出了重要贡献,而且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一些西方国家企图把居住在我国偏远边疆地区的民族地区作为“西化”“分化”的突破口,利用各种形式进行思想文化渗透,突出表现为宗教极端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国际恐怖主义“三股势力”的猖狂进攻和破坏。这对我国的文化安全和边境稳定带来严重威胁。

(一)宗教极端主义的影响及危害

有学者提出,“宗教极端主义”是“宗教”和 “极端主义”的复合概念,它可以理解为:其一,“宗教的极端主义,或宗教中的极端主义”;其二,“冠以宗教之名的、在宗教名义下的”,即“为达到一定目的而以宗教名义活动的极端主义。”[5]可见,宗教极端主义与宗教是完全不同性质的两回事,前者是政治问题,后者是宗教问题。简单地说,“宗教极端主义与宗教的关系,就是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即宗教极端主义利用了宗教,而宗教被宗教极端主义所利用。”[6]国外敌对势力惯于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大肆渗透,企图摧毁我们的社会主义信仰,反对党的领导,分裂国家。“国外一些充斥着暴力思维的极端思想经由现代传播技术进入新疆。在很多南疆青少年的房间里,都挂着塔利班战士的照片,一手拿着枪,一手拿着《古兰经》。这被一些青少年奉为偶像和崇拜的英雄。从他们的智能手机里,能找到很多类似的视频。”[7]宗教极端主义在新疆崛起频繁引发暴恐事件,他们大多公开使用圣战旗帜、口号,追求迁徙的圣战模式,进行独狼式的袭击。这些暴恐事件中的恐怖分子大多接受过极端宗教组织的洗脑和训练,表明新疆分裂势力意欲实现的不仅仅是与汉族人同等生活水平,或是通过暴力倒逼政府作出政策调整,而是要重塑地方政治和社会意识形态,有深层的政治目的。宗教极端主义思想的凸显,是转型时期境内外敌对势力勾结的结果,已成为我国政治生活中的毒瘤,给各族人民群众和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了极大危害。反对宗教极端主义,不仅是政府的职责,也是普通民众包括宗教人士和宗教信徒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民族分裂主义的影响及危害

民族分裂主义,“是指某些民族的极端势力在一个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的多民族国家内要求建立独立国家的主张。他们主要通过政治诉求、暴力活动,甚至武力对抗手段来达到其政治目的。”[8]民族分裂主义是西方反华势力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20 世纪50 年代,我国境内外的民族分裂势力为推翻刚刚建立的人民政权,就发动过十几起武装叛乱,旨在分裂祖国。90 年代后,面对国际局势的动荡不安,境外敌对势力加剧在我边疆地区进行民族分裂活动,分裂活動也越来越表现出反国家、反社会主义政权的政治目标和途径的暴力恐怖化。2008年震惊中外的西藏“3·14”事件充分显示出在西方一些国家的煽动和支持下,我国民族分裂主义对西藏乃至整个国家社会政治稳定的危害程度。其主要表现为:一是破坏民族团结、危害国家统一和安全。西藏自古以来就是我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是,达赖及其分裂集团无视历史和现实,他们勾结国际反华势力,打着民族独立的旗号,披着宗教外衣,在国内制造各种骚乱甚至暴乱,妄图实现将西藏从祖国分裂出去的政治图谋。二是冲击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确立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西藏走上民族区域自治道路,经历了和平解放、民主改革和自治区成立三个重要历史发展阶段。这一历史发展过程,是人民翻身解放、实现当家作主的正确选择,符合西藏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9]但近年来,达赖集团不甘心政权的丧失,一次又一次地抛出所谓“高度自治”“大藏区”等渐进独立路线,其目的就是妄图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推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三是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破坏西藏各族人民安定、和谐、正常的生产生活。拉萨地区一些不法僧尼按照国际反华势力和达赖集团精心策划的旨意,常有滋事暴力行为。事实上,中国的分裂势力不仅包括大陆的分裂势力,还包括台湾的分裂势力,即“疆独”“藏独”与“台独”,“港独”的分裂势力是新现象,难以成气候,但依然值得注意。这里面都有深层的文化原因,核心都是分裂民族、分裂国家。如“理念台独”是以“台独”意识成为其追求的理想目标;“政治台独”多出于政治投机与政治利益的考虑;“商业台独”主要是有些人发现以极端“台独”民粹可获取商业利益,便积极投入营销;“防卫性台独”是因恐惧“中共犯台”而想依靠美日保护的“台独”;“时髦台独”是不知道“台独”为何物,其跟着“台独”纯粹是为了好玩时髦。可见,各种“台独”均有其不同的文化背景,与其进行斗争需要有不同的对策。化解两岸隔阂和民族矛盾,尤其需要文化软实力的引入。经济的支援和推动,当然是有效的办法,但不是唯一的办法。实际上,许多问题并非经济发展所能解决的。促成各民族的融合,需要的是重建文化软方法,这在我国古代治疆治边就有很成功的范例。

(三)国际恐怖主义的影响及危害

关于恐怖主义,国内外学术界仍无一致的理论界定。一般地说,“恐怖主义指的是使用或主张使用无规则的暴力或技术手段,或是袭击平民或是袭击公用设施,以图达到政治目的的一种行为与社会思潮。”[10]目前,恐怖主义犯罪已经成为当今国际社会的公害, 对世界各国的恐怖威胁,来自形形色色的恐怖主义。比如斯里兰卡的“伊拉姆泰米尔猛虎组织”、西班牙的“埃塔组织”、哥伦比亚的“革命武装力量”,以及对中国构成恐怖威胁的东突恐怖主义和藏独恐怖主义等等。“东突”恐怖势力是中亚“三股势力”的主要力量之一,“该势力以将新疆从中国分裂出去为目标,与中亚地区的一些组织相勾结,参与、制造了一系列恶性恐怖事件,包括袭击中国驻外使馆、杀害中国公民等。“东突”恐怖组织及其成员通过制造爆炸、进行暗杀、实施投毒和纵火、袭击警察和政府机关、建立秘密训练基地、筹集和制造武器弹药、策划和组织骚乱事件等方式,先后多次掀起暴力恐怖活动高潮,严重危害了中国国家安全。”[11]具体表现为:一是直接危害中国的主权与领土完整。“东突”恐怖势力鼓吹“民族自决”,威胁到国家对内的管辖权和对外的独立权。二是直接威胁国家经济利益。“根据2002年1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公布的数字计算,自1990年至2001年,“东突”恐怖势力在人员伤亡方面给国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9739万余元。”[12]三是直接危害社会安全和稳定。“东突”恐怖势力为筹集必需的活动经费,常通过贩毒、抢劫、绑架、走私等方式获取资金。据统计,“9·11事件”之前, “东突”80%的资金来源为“基地”等境外恐怖组织的支持,“9·11”之后,贩毒及其他犯罪活动所募集的资金由原来只占20%,猛增到现在的一半以上,其中贩毒所得占大部分。”[13]这些筹款方式必然决定了“东突”恐怖势力为筹集资金而实施的各种犯罪活动,直接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新的危害。当前,国际恐怖主义与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有合流之势。恐怖主义具有了跨民族、跨国界、跨地区等特点,直接加大了反恐的难度。对各级政府而言,对于暴恐活动的处理必须十分果断和谨慎。在严厉打击恐怖活动的同时,要注重调整自己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社会政策,将民族地区的各项改革抓紧抓好,实行综合治理。

三、网络文化安全问题

关于网络文化安全问题,各国的涵义不尽相同。在中国,网络文化安全本质上就是以国家為中心,防范国内外利用网络威胁国家政权和社会和谐稳定。众所周知,网络文化是把 “双刃剑”。网络文化的跨时空、传播速度快、影响大以及网络文化的开放性和多元性,一方面加快了文化走向世界的强度与广度,促进了国家、民族间各种不同形态的文化进行更深更广的交流与融合,使文化在全球交流过程中展现出了新形态、新境界。但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网络技术在为世界文化交流带来动力和活力的同时,也带来不同文化间的碰撞、对抗和冲突越来越激烈,而且这种冲突表现得更加隐秘、更加快捷、影响更加强烈。1996 年,美国《外交》杂志刊登的一篇文章指出“美国更微妙的比较优势,是它手机、处理、加工和传播信息的能力,这个优势在今后十年将肯定要增大”,“这种新的政治和技术优势使美国得以立即利用其强大的‘软力量手段,发挥它的理想、意识形态、文化和经济模式及社会政治制度的吸引力。”[14]由此可见,在当前互联网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里,我们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形势要更加复杂、更加艰巨。

(一)网络文化拓展了国际意识形态渗透的路径,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主流地位的冲击更趋直接

互联网的不分民族、种族,没有国界以及超时空的传播方式,使国际间的意识形态斗争更趋直接和快捷。美国学者尼葛洛庞帝曾说:“就好像樟脑丸会从固态直接挥发一样,我料想在全球性的电脑国度掌握了政治领空之前,民族国家根本不需要经过一场混战,就已经消失无踪。”[15]目前,尽管我国网民已达7亿多,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8%,但在互联网上,中文信息输出量不到全球信息量的1%,80%以上信息是英文,可见网络话语权“西强我弱”的格局是相当突出的。而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凭借其强势的信息技术,利用网络霸权地位,通过开办网站、发布网络信息等手段,极大增强了对我国意识形态的攻势。美国前国务卿奥尔布赖特曾扬言:“中国共产党在残酷的内战中战胜了国民党,在朝鲜战争中战胜了美国,在天安门事件中又战胜了民运分子,但最终还是又遇到了互联网。”“有了互联网,对付中国就有办法。”[16]只要在互联网上稍加留意,一些国际反华势力在某些“虚拟社区”论坛上, 名义上是讨论某些热门话题,实质上是在宣传西方的“民主”“人权”“自由”等思想意识,通过互联网干涉我国内政,炮制大量谣言和虚假信息,挑动分裂;诋毁我们党和政府的形象,企图消解我国的主流意识形态,颠覆社会主义制度。比如,“刻意制造所谓的华盛顿‘光辉形象与所谓的毛泽东隐私揭秘、美国人民的民主与中国官员的腐败、微软公司的科技发展与中国国企的濒临破产、美国青年手举可口可乐的灿烂笑容与中国下岗工人的饥寒交迫等。”[17]在这些污化中国信息的影响下,一些不明真相的网民,很容易被网上内容所蒙蔽和诱导,甚至会崇拜西方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成为“西化”的俘虏。由此,我们一定要提高网络信息传播能力,在网上建设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的主阵地,主动应对西方国家利用互联网对我国意识形态发动的攻势。

(二)网络化条件下我国意识形态防御能力偏弱,西方价值观对国民的消极影响更趋强烈

互联网作为一块“自由领地”,既是信息的海洋,也是信息的垃圾场。网络信息的难控性使得大量有害信息和非法信息充斥其中。而一些西方国家利用网络信息霸权地位,通过互联网在我国大肆推销自己的道德标准、宗教思想、生活方式等,传播一些带有反动、色情、暴力、凶杀等倾向的有害信息,使一些人把西方的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作为自己的人生价值取向,从而在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上发生扭曲和错位,据有关调查,“互联网上非学术性信息中,47%的信息与色情有关,约60%的上网青少年无意中接触过网上色情信息。”[18]宣扬色情、淫秽和暴力等腐朽思想文化历来是美国等一些西方国家“和平演变”中国的重要手段,而有了互联网以后,就能使色情内容进行更便利、更快捷的传播。于是,网络就成为了其制黄、贩黄的主要载体。2010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邮电大学校长方滨兴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说,美国本身有400多万个色情网站,规模庞大,只要随便点击,平均每7次就有一次可能点击到黄色网站。而在中国公安机关2009年破获的网络淫秽色情案件中,网站设在美国的案件占到总数的93.2%。可见,中国色情网站大多根在美国。而面对网络西方文化的冲击,青少年无疑成为了网络时代文化入侵的最大受害群体。因为青少年的思想价值观念尚未定型,又处于文化激烈动荡和交锋之中, 辨别信息能力较弱, 很容易受新奇、刺激东西的吸引,再加上他们上网次数频繁、上网时间长等,这种种因素都可导致青少年的价值取向紊乱,是非观念不分,很容易被西方自由放纵享乐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所吸引。比如,“当前部分80后、90后年轻人一味将‘个性、自我、我是非主流等作为精神追求,文化品位、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出现了‘反传统、非主流的倾向。”[19]可见,西方网络文化的糟粕已经严重侵蚀部分中国人的精神世界以及传统道德价值观。因此,净化网络环境,清除有害信息,增强意识形态防御的能力,将是我们不得不大力加强的工作。

(三)我国对网络文化传播方式利用不够,使西方对传统文化的侵蚀改造更显悄无声息

每个民族都有其独具特色的文化标示,中华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特定身份和价值理念。中国拥有5000多年的文明史,在开展中外文化交流时,走向世界的主要是我们优秀的传统文化,因为传统文化更带有民族性和持久性。但一些西方国家对我国传统文化却在极尽手段误读、甚至丑化、矮化,特别是经过网络信息技术改造后,对传统文化的侵蚀改造就更显悄无声息。例如:“美国在数字化技术领域里创造的《花木兰》,它得到了很高的票房,但《花木兰》的影响力也在改变年轻人对花木兰的传统认知;日本将我国的四大古典名著注册开发成漫画、游戏产品,如《真三国无双》等,在我国风靡,甚至成为部分青少年了解三国文化的依据。中国的小孩子要通过外国制作的动画片、网络游戏来了解自己民族的历史,这是何等的悲哀?”[20]他们借用我们熟悉的形象、故事,通过网络游戏、网络漫画等信息化手段对一些中国经典传统文化进行戏说、肢解、丑化,从而在某种程度上颠覆了国内民众,特别是青少年对传统文化的认知。近年来,一些中国人尤其是年轻人对中国传统文化漠然视之,持极为不屑的态度。他们热衷于过“情人节”“愚人节”“圣诞节”等西方洋节,而中国自己的传统节日像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的味道却一年比一年平淡;他们热衷于看“好莱坞”、吃“麦当劳”“肯德基”,热衷于听美国的摇滚乐、爵士乐,而对中国的戏曲却没有一点兴趣,甚至有些年轻人连中文歌都不听了。这种种现象都表明我国传统文化正面临极为严峻的挑战和式微,长此以往,必然会削弱我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力,进而弱化我们的民族意识。与此不同,虽然西方也出现了汉语热、中国文化热、中国学热等。但中国文化的精髓并没有被西方人掌握多少,思想并没有被真正感化。恐怕更多人是为了与中国做生意、增加就业机会,我們的吸引力仍在市场与消费方面而不在文化方面。像仁、义、礼、智、信、忠、恕、孝、道、自然、无为等儒道的核心概念,英语翻译早已广泛接受,约定俗成,但思想仍未深入人心。这与我们不善于运用网络,采用生动的形式和方式传播传统文化有极大关系。

可见,在互联网迅猛发展的时代里,人人都有“麦克风”,处处皆有“通讯社”,人们写着微博客,传播着微语录,阅读着微言论。这种“微”绝不是微不足道,西方国家正是借此大肆散布谣言和有害信息,试图实现“西化”“分化”的图谋。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提出明确要求:“要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加快构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全天候全方位感知网络安全态势,增强网络安全防御能力和威慑能力。”[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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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校对:杨栓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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